通化市林蛙产业发展的思考
2018-02-06杨倩
杨倩
摘要:对通化市林蛙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思考,提出了全市林蛙产业发展壮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以期能够为目前林蛙产业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林蛙产业;发展;思考
中图分类号:S96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8)04-0220-02
1 引言
通化市位于长白山西南麓.林业用地面积105. 08万hm2,有林地面积93.5万hm2,是吉林省重点林区。多年来,全市以林业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林蛙产业,在拉动林区经济发展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发展“三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 通化市林蛙产业发展的现状
全市现有可开发利用的自然沟系近2000条,其中适宜林蛙养殖的沟系有1200多条,养殖面积约24.4万hm2。2017年,全市林蛙养殖面积达到421.9万亩.开发养殖沟系1010条,年捕捉量近872 t,实现产值3.33亿元,占全市林下养殖业的55%。全市林蛙养殖户共计1 99户,经营户共计114户。全市各地区充分利用林业资源发展林蛙养殖,林蛙养殖业已初具规模,养蛙已成为林农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通化市不断加大研发力度,林蛙深加工实现了突破性的发展。目前全市从事林蛙系列产品加工的重点企业有31户,年均加工能力在20万kg左右。集安市乐凯利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集隆牌精制雪蛤王,先后获得“重点保护产品”、“人民放心产品”、“吉林名牌产品”称号,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A级绿色食品”。通化林蛙研究所研发的林蛙卵油软胶囊、通化乐陶陶林蛙油胶囊被评为“省优秀新产品和绿色环保产品”,列为国家“863计划”。通化林蛙研究所的林蛙卵磷脂提取工艺研发被列为“国家星火计划”项目。通化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科技技术提取林蛙抗菌肽,并进行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形成了产业化开发的高科技生物产业链,大幅度提升了林蛙产品的附加值。
3 通化市林蛙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通化市林蛙养殖经济效益较好,已成为优势特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但由于产业总体发展还处于低水平的开发阶段,养殖规模、规范化的程度、林蛙产品的质量、产业化运作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3.1 养殖方面
3.1.1 缺乏良好的社会环境
长期以来,由于林蛙资源取之过度,投资不足,导致林蛙资源越来越少。大量的除草剂、化肥的使用,造成土壤、水源污染,除直接给林蛙以伤害外,同时导致其食物蚯蚓等动物繁衍受限,密度降低,造成食物链缺失,导致林蛙种群繁衍生殖能力显著下降。
3.1.2 管理不完善
发放许可证和监督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而技术推广、产业推进等则由其他部门负责,在省级管理层面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产业管理。
3.1.3 标准化养殖不达标
全市林蛙养殖管理还处于原始粗放阶段,现代化养殖水平低,专业人才少,单产低,养殖规模小。目前卵化技术还很不到位,林蛙成活率只能达到5%左右。
3.1.4 资源开发不到位
目前,少数养殖户租用、承包甚至买断了小流域的经营权,但由于缺乏科学规划,很长的一条沟内只建一个或几个小的养蛙池,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利用率较低。
3.2 加工方面
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少,产业链条短。目前,全市的林蛙养殖基本以一家一户为主,产品也主要是蛙农自产自销,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企业相对较少。林蛙深加工领域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开发,林蛙产品至今仍已卖肉食蛙和卖蛙油为主,高科技含量的下游产品很少,没有形成大规模的产业化链条。
3.3 市场销售方面
缺乏专业交易市场和统一质量标准。缺少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销售渠道没有纳入法规管理程序。林蛙油的质量还没有系统的市场准入制度进行有效把关。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3.4政策方面
政策保障体系不健全。全市林蛙养殖沟系承包期限长短不一,短的3、4年,长的6年。而商品蛙的生长周期就需要3年,蛙農没有定心丸,就没有信心加大投人,对养蛙产业的发展有较大的影响。且规模养蛙,需要逐级报批,满足不了林蛙养殖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4林蛙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小林蛙可以做成大产业。要抓住吉林省重视长白山特色资源产业发展这一机遇.充分利用通化市已形成的林蛙资源优势,在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林蛙产业可持续发展上下功夫,形成以林蛙养殖、加工、销售相配套的产业集群。
4.1 科学谋划林蛙产业发展
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全市林蛙产业发展。明确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有计划、分步骤的把林蛙培育、系列产品研发转化、市场拓展等任务目标落实到位,逐步达到“一县一业”、“一乡一品”,实现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
4.2 强力推进林蛙产业集群发展
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要求,建设标准化生态沟发展模式.重点培育和支持有一定经营面积、基础设施完备、养殖技术和资金投入相对稳定的林蛙良种繁育和生产基地,引领和带动林蛙养殖业实现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积极规划建设长白山林蛙产业园,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医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多元优势的林蛙产业集群,进一步拉伸和延长林蛙产业链条。
4.3 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和林蛙品牌培育
积极搭建基地、企业、蛙农合作平台,加强“校企”合作,采取组装配套和集成应用等形式,积极争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注重品牌培育,加强“吉林省著名商标”、“吉林省名牌产品”认定工作,支持企业和协会组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地理标志证明产品”等。建立和完善林蛙产品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林蛙产品市场形象,拓展林蛙产品市场空间。
4.4加大对林蛙产业的投入力度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应设立相应的林蛙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争取中央、省相关资金的支持。积极争取林蛙产业项目支持和金融部门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和企业资本,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促进林蛙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4.5建立和完善林蛙产业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
积极培育和支持林蛙专业合作社、林蛙产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发展,为林蛙加工企业和蛙农提供多内容、多形式的便捷服务。强化企业职工和蛙农的科技培训,不断提升林蛙养殖技术和产品加工能力,提高产出效能。抓住“互联网+”发展机遇,积极构建公共和电子商务等服务平台,打造由线上营销体系、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线下电商物流体系组成的产品销售新模式,全面提升林蛙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林蛙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