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人民逻辑”解读
2018-02-06王玉灵
王玉灵
(1.天津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87;2.西安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解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近现代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追求民族解放和独立、建设和发展、富强和伟大复兴的历史逻辑使然,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新时代的继续和发展,是民主发展的历史唯物主义逻辑与科学社会主义发展逻辑的统一,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政治实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逻辑实质就是“人民逻辑”,是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民主逻辑。
一、“人民的选择”注定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历史逻辑性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新时代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革命、建设及改革开放的实际相结合的人民民主的继续和完善。无论是革命时期争取人民民主的斗争和尝试,还是建设时期人民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和道路的探索,改革开放时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和完善,都是“人民选择”“历史选择”的必然结果。
西方近代民主是民主与自由主义的结合,是服务于资本的自由主义民主。民主是资产阶级手中把玩的统治工具。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的社会主义民主颠覆了自由主义民主的少数人对大多数人统治的特征,追求的是大多数人的民主,这是一种对民主本质精神的回归和超越。民主真正回归于“人民”的本质。
为争取大多数人的民主,建立真正“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无产阶级进行了不断地探索和努力。无产阶级要争取自身的解放,争取大多数人的民主,首先要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政治实践中转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无产阶级专政的伟大尝试——巴黎公社失败了,但对无产阶级民主进行了初步的实践尝试。苏联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和无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转化为实践。苏联的十月革命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中国人的眼光从向西方转向东方。近代中国人在对中国道路不断探索后,对马列主义的选择成为历史的必然。马列主义在苦难中国的传播和发展是中国人民伟大的历史选择。近代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马列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中国革命和发展道路。
民主在中国没有传统文化的思想根基。古代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只有民本、民生思想。到了近代,在世界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的冲击下,中国被迫脱离了原生态的社会发展轨道,在被掠夺、欺凌的民族屈辱中踏上了近代化的历程。帝国主义的侵略、世界资本的掠夺使近代中国失去了民族的尊严和国家的独立。晚清的封建王朝摇摇欲坠、大厦将倾,祖国山河失色,整个中华民族在血泪中匍匐着。被帝国主义百般蹂躏的中国终将何去何从?从第一批先进中国人魏源、严复、林则徐等的睁眼看世界,到开明地主发起的洋务运动;从谭嗣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仰天长啸到武昌深夜刺破天空的枪声;从认识西方的“船坚炮利”到学习西方的民主思想、政治制度;从拜东洋为师到学习西洋;从“戊戌变法”试图寻找一条自上而下的改良道路,到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近代一批又一批先进的中国人以生命和鲜血不断地尝试再尝试努力在寻求一条救国救民的民族生存和发展道路。可是所有的努力最终都失败了。这一切都说明了在资本主义逞强世界的环境下,国际、国内的各种因素都不允许中国走出一条独立自强的民族解放道路。
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没有给中国带来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在封建主义和外国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力下,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最终没有能够担负起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推翻封建主义的历史使命。“人民”历史性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走上了近代中国的历史舞台。中国共产党从产生的时候就以反对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争取无产阶级为领导阶级的人民民主为自己的历史使命,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独立自主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这是一条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革命道路。
抗日战争的胜利,使中华民族面对着两条道路的选择问题:是国民党的专制独裁还是争取人民民主?当时的民主党派给出了既不同于国民党又不同于共产党的所谓“中间道路”,寄希望于国民党建立有各民主党派参与的西式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结果是,民主党派李公朴、闻一多的被杀,结束了民主党派走“中间道路”的幻想。事实证明,民主党派以所谓“中间道路”的形式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方案,在中国行不通。在专制、独裁与人民解放的较量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力量取得了胜利。历史表明,属于精英民主的资产阶级民主在中国行不通,国民党“专制”“独裁”的政治道路也在中国行不通,中国只能走以无产阶级为领导阶级的人民民主的道路。
近代中国人民历史性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民族解放、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完成了中国资产阶级不能担当的历史任务,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不会停留在资产阶级的历史使命驻足不前,它必将继续努力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共同纲领》,确立了我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包含各革命阶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形式和基本政治制度。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是人民的又一次历史性选择。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人、农民为基本力量、包含各社会阶层的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新的形势下的发展,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没有发生变化。
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注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注定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发展历史与近代中国、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发展历史逻辑的统一。
二、“人民的利益”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逻辑基础
1944年,为纪念张思德同志,毛泽东写了《为人民服务》的文章。毛泽东在文章中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是完全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1945年党的七大会议上,毛泽东作《论联合政府》的报告,再次强调:“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政府和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起,就决定了党没有自己的利益,“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注定了由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政府、领导的人民军队也绝对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就是政府和人民军队的利益,党、政府和人民军队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习近平在2016年4月18日,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中指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可见,党和国家时刻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的核心利益。也正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基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逻辑是自足的。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逻辑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逻辑在社会主义中国的继续和发展,是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在新时期的逻辑延续。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满足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本身逻辑的自洽和统一。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具体化的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原则,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基本立场和理论基础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更是直接承继了建国以来人民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制度,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因此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毛泽东思想关于人民民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严密的理论逻辑性,是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实质就是社会主义民主,主要内容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还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国体与政体的统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对大多数人自由与平等价值的追求。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关键。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中。“人民的利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共同的核心利益,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自足的理论逻辑基础。
按照马克思主义法的观点,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民主与法治依然具有阶级性。社会主义民主就是大多数人的民主,对少数人的专政,以无产阶级为领导阶级的最广大人民是人民民主的基本主体;社会主义法治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保障;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是最广大人民的代表。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依法治国是党代表人民的利益进行治国理政的方略,是保证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手段和工具。从理论上来讲,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有着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价值追求的同一性,都是为了保证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主导力量。工人阶级的社会基础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工人阶级政党性质,即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工人阶级利益的代表。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党派利益,只有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最广大人民群众是党的领导的合法性基础;党的领导是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保证。按照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作为国家制度发展的高级阶段,但还没有到民主作为制度消失的阶段。由于社会阶段性的各种因素限制,为保证民主制度对“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主权”的本质追求,党的领导作用是必不可少的。社会是生产关系与交往关系的有机统一,既包含着经济力量,也包含着社会力量;既体现为独立性和对抗性,也体现为参与性与合作性。那种将民主的发展完全寄托在个体自由、社会自主的观点,是不符合民主发展的历史逻辑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中国共产党没有自身的利益,只有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执政党,需要引领国家积极有效地反映人民和社会的利益和要求。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实现“人民利益”的基本方式。法治保障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法律制度和措施都是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1]。法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法治代表和保障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首先,法和法律的制订和实施代表并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以法和法律的强制手段保证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代表人民利益的法律制度。其次,社会主义法治是对党和国家权力的规范和制约。党是执政党,掌握着国家权力。为防止权力对人民权利的侵犯,法治需要清楚界定和规范党和国家权力,使党和国家在明确的权力范围行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了要建立法治政府,党要依宪治国,政府要依宪执政。党和政府的行为要依照社会主义宪法规定的范围进行治国理政。
围绕“人民利益”为核心展开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逻辑是严密的、自洽的,与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逻辑是一致的,与民主的基本价值和发展逻辑是一致的,是马克思主义民主蕴含的“自由与平等”价值在中国现实社会主义基础上阶段性的理论体现。
三、“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逻辑
理论来源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质就是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实现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一直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理想价值,也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努力实现的政治实践价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实践逻辑发展使然。
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理论指导,为追求大多数的民主,在不同革命阶段尝试进行了不同的“人民民主”政治实践。在土地革命时期,革命对象是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国民党,革命阵营内是工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联盟,中国共产党在早期的革命根据地,尝试建立了工农民主联合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革命对象是日本帝国主义,为团结一切抗日力量,中国共产党建立了包括抗日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在内的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陕北等抗日根据地,建立抗日民主联合政府,实行三三制政权;抗日战争胜利后,“专制”“独裁”的国民党政府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为争取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联合民主党派,提出建立有各民主党派参与的人民民主联合政府;建国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在党的领导下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等体现人民民主的新民主主义民主制度。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束,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资产阶级作为整体被消灭,我国的国体成为“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农民是“人民”的基础力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体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政治制度得到了丰富和发展,但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根本性质没有变化。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乃至全人类解放的思想理论,有着严密的逻辑性、深刻的科学性和彻底的批判性。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科学与价值的批判,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想价值的追求,目的是使人从被自然的统治和人类社会关系的统治中解放出来,从不断被种种异化的状态中解放出来。马克思主义对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描绘,与中国千百年来人们对“大同社会”的理想憧憬相契合;对大多数人自由与平等的追求,在中国“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中找到了价值契合点。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扎根发展的丰厚的思想土壤。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同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患不均”思想,也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条化。它是对大多数人的自由平等价值的追求,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在现实中国的具体化和政治实践状态,其本质是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无产阶级的基本立场和追求大多数人自由与平等价值的继承。
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非社会主义因素还大量存在,干扰和影响着社会主义因素的健康发展。对各种敌对势力的专政是为了保证人民的当家作主。人民民主的主体是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不再是少数人的民主。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是对资产阶级虚伪民主的否定,是对民主本质精神的追求和超越,也是实现马克思主义“真正民主”的过程和初步阶段。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价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形式。人民代表来源于人民,代表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实践逻辑是植根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准确把握不同时期的历史方位、把“人民民主”的价值和理论逻辑运用于现实的政治实践的必然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逻辑统一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中,统一于中国共产党追求“人民民主”的价值和理论逻辑相统一的政治实践中。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2]“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是历史进步的真正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3]“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4]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人民历史性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也一直秉承着以“人民”为主体的思想,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利益,坚持“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理想,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道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的选择、开创与推进是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