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生视域下中国与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
2018-02-06王玉冲
王玉冲
(武警学院 边防系,河北 廊坊 065000)
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同周边环境关系息息相关。构建相互依存、可持续的共生关系,是国家组织内外秩序的重要方式。友好协作的周边环境有利于国家持续健康发展,而敌视对峙的周边环境则会威胁国家的生存与发展。自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多次深刻地阐释了命运共同体理念。他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1]272中国与周边国家在地缘环境、人文精神和经济利益等方面已相互交织,紧密联系在一起,构建共生国际关系,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共同的历史使命与责任。命运共同体理论不仅是顺应时代潮流的理论创新,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发展。“构建以和谐为特征的共同价值符合中国与周边国家的传统与当代理念,也符合人类追求国际共生的全球价值观。”[2]23
一、地缘共生环境
以地理为基点的周边,是与我国领土、领水、领海直接接壤的国家。中国的陆邻国家有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越南。其中,朝鲜与越南既是我国的陆地邻国,又是海上邻国。中国的海上邻国还有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安全合作、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机制等地缘合作平台建设,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地缘共生关系的主要体现。基于地缘环境开展的密切合作,促进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共同发展,增进了地缘共生关系。
地缘相近提供了互动的便捷,地缘互动使彼此利害相息。中南半岛的山脉是中国横断山脉的延伸,奔流于中南半岛山间的河流发源于中国西南。中国怒江是缅甸萨尔温江的上游,中国澜沧江是流经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等国湄公河的上游,中国元江是越南红河的上游。山水相连的地缘格局,造就了中国与东南亚民族同源、人文相通的态势。地缘相接,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交往提供了互联互通的便捷条件。长久以来,中国与蒙古国、俄罗斯、朝鲜、韩国、日本等周边国家往来不断,经济贸易交流频繁。中国与周边国家谋求资源互补、合作共赢、共同繁荣,是维护边境地区稳定乃至国家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相近或相接的地缘关系为中国与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地理条件。为了统筹国内外发展格局,维护区域发展环境,中国与周边国家不断创新发展模式以促进区域共同进步。上海合作组织、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东盟合作机制、中巴经济走廊、中国-中亚经济走廊、中蒙经济走廊、中俄经济走廊等区域联合体的形成,正是域内国家同舟共济、联合发展的产物,亦将对中国与周边一体化建设带来重大影响。基于联动发展、共同发展、绿色发展的目标,共建和平、稳定、合作、共赢的命运共同体,营造良好的共生环境,是当前中国与周边发展的现实需求。可见,联袂合作是地缘发展的良策,合作共赢是区域发展的必然选项。以命运共同体理念谋求进步,不仅能够促进本国经济发展,而且能够促进区域内经济互补发展,形成相互增进的良性共生环境。反之,以邻为壑、转嫁危机的做法,不仅无法实现自身发展,还会受到恶性区域环境的拖累,致使共生环境恶化,影响本国的社会发展。随着区域联动的增强,地缘关系在国家交往中的独特作用将会更加明显。
地缘相近与区域合作,使得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联系愈加紧密,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合作发展趋势更为迅猛。倡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中国,在处理区域紧张局势、促进区域合作发展方面,也愈发积极主动,展示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中国积极倡导货币合作、营造共同市场、优化产业合作、建设跨国基础设施、减小区域发展差异,为区域共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中国的积极倡导与区域国家的共同促进下,中国与周边国家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的高效合作机制。这些合作机制有效地缓解了成员国内部矛盾,促使区域国家形成发展合力,推动了成员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目前,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区和“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等合作机制正在形成区域合作大格局,通过交通、物流、市场等配套设施,使中国与中南半岛之间形成了具备强大辐射力的区域。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和中蒙俄经济走廊等合作机制正逐渐显示出地缘经济一体化的驱动魅力,为区域国家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促进了相关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在周边合作中奉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自身利益与区域国家利益的统一,对解决区域共同面对的发展问题有重大意义。可见,国家从地缘共生的视角探寻自身的发展模式,通过合作共赢能取得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历史长河中,古代中国与周边形成了和谐的东亚国际秩序。可以说,共生关系是东亚国际关系的底色。“传统东亚秩序是一个共生体系或秩序,地区内各国无论大小、强弱,均能在这一体系中找到自己的适当位置,相互之间形成了处理彼此关系的一系列原则、规范、行为准则等。”[3]20在利益交融的新时期,中国坚持“亲诚惠容”的基本方针,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巩固睦邻友好,深化互利合作,努力使自身发展更好惠及周边国家的理念落到实处,有助于实现区域内国家的共同繁荣,有助于进一步构筑地缘共生环境。
二、多元共生文化
古代中国创造了灿烂辉煌的文明,对周边国家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以中华文明为纽带、以朝贡体系为特征的东亚世界体系。古代东亚文化具有内在的共通性,是一个具有文化内聚力的共同体。基于历史和地缘关系,古代东亚区域内部进行着良性互动,并使之自然生长成为一种独具特色的“和平跨居”文化互动模式。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友好互动与交流,使彼此之间在思想文化、生活方式和学习理念等方面具有很高的相似度。相似的文化价值观,有助于中国与周边国家相互沟通和理解,更好地达成认同与共识。彼此包容的文化共同体使得中国与周边国家具备了“命运共同体”的雏形,具有了启动“命运共同体”可能性。
在历史的熔炉之中,中华文化、印度文化、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交互影响,构成了中国与周边丰富多彩的多元复合型文化。中华文化在与周边文化的互动交流中,兼收并蓄、大放异彩,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东方文化圈。汉语在中国传承几千年,在影响中华文化的同时,也将周边国家文化镌刻上了中华文化的印迹。作为文化交流的载体,语言文字是双方文化密切交流的证明。秦朝时,大批中国人移居日本,中日之间开始了文化交流。公元前2世纪,汉字传入越南,对越南的社会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公元前2世纪末,张骞开辟丝绸之路,中国同阿拉伯世界建立起直接联系,推动了双方经济文化交流。公元3世纪初,孙权遣使南海诸国,开始了同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间的文化交往。公元4世纪,朝鲜开启了以汉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事业。朝鲜的汉学之风大兴,汉学作品不断涌现。唐朝时,中日之间互派文化和外交使团,中日之间文化交流日趋兴盛。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化解国际间文明冲突、实现不同文明的和谐共存、构建文化共同体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文化互动中,中华文化展现了独特魅力,成为周边国家获取智慧的重要来源。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末,新加坡政府筹划将亚洲价值注入到学校课程中,以此来抵制西方对青年人的文化侵略。新加坡教育部长吴庆瑞更是将儒家教育作为道德教育的选择之一,以图通过儒学教育消解工业化带来的弊端,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4]111。
中国与周边国家跨境民族的彼此交流,体现的是以人为载体的文化传播,这在中国与周边文化互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由于历史的自然演进,周边邻国边疆地区与中国边疆地区的民族在生活方式、生活习惯、语言等方面相似或相同,与中国的部分民族在亲缘、族缘、语言、文化等方面有着密切联系。中国的侗族与越南的岱族和侬族同源,中国的傣族与越南、泰国的傣族同源,中国的景颇族与缅甸的克钦族同源,中国的苗族与老挝、缅甸的苗族同源。这些跨境民族尽管在名称上有所不同,但在生活方式、民族习性和生产模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相似性。相近的族源、相似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彼此惺惺相惜,铸就了跨境民族和睦共处、相融共生的社会景象。中越跨境民族因血亲关系、姻亲关系、世交关系等而交往密切。“两国边民的关系非常密切,可以用如胶似漆来形容,双方的村寨一般相隔几里路……甚至有个别村子,村名相同,分上下两村,上村在这个国家,下村在那个国家。节日喜庆丧葬,互相走访,或祝贺帮忙,甚至牧放牛马到对方的山岭草地。”[5]16-17在毗邻缅甸的木姐和南坎,很多缅甸小学生跨越国界到中国的边境国门学校就读,“一寨两国”“一井两国”的景象随处可见。这种共饮一江水、共言一种语的“和平跨居”文化模式,是文化共生的生动注解。
地缘文化的亲近,为中国与周边国家开展人文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建立“民心相通”的人文交流机制,培育命运共同体意识,则是以文化促和谐的主动作为。中老缅泰在边境地区举办的文化艺术节,给四国边疆地区民族提供了良好的互动平台,促进了相关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活动的开展。中俄成立的俄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合作委员会,增进了两国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旅游方面的交流活动。此外,中国和周边国家还成立了人文合作性质的委员会,并推出了有主题内容的人文交流举措。2004年,中国采用中外合作的形式开办孔子学院,以孔子为汉语教学品牌,开始推广汉语文化。目前,孔子学院已发展成为世界各国人民学习和了解中华文化的园地,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平台。以弘扬中华文明与中国精神为主题的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已在蒙古、韩国、日本、俄罗斯、泰国和印度等周边国家建立,为文化互鉴和民心沟通提供了稳固的平台。人文交流提供了增进友谊的机会,为双边和多边关系的发展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中国与周边国家多元共生的文化性质,使中国与周边一体化发展建立在较为深厚的多元文化底蕴之上,促进了区域国家的合作。中国与周边国家多形式、多层次的文化交流,体现了文明的对话与交融,增进了彼此的理解与信任,为全方位合作夯实了基础。中华文化在走向世界,为世界作出贡献的同时,也让世界越来越多地了解了中国。当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在中国与周边的文化交流互动中,还存在着学术板块较弱和大众文化普及不够等问题,“文化共同体”恢复与重构的条件,并不十分成熟。因此,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文化共同体”建设,依旧是“路漫漫其修远”。
三、经济互补互融
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把中国与周边国家利益和命运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基于共同发展目标,中国与周边国家开展了跨境区域经济合作,建立起双边或多边的经济合作机制。如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机制、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中国中亚经济合作、中蒙经济走廊、中俄经济走廊、图们江区域合作、中日韩自贸区协定等。这些经济走廊或合作区,是有着地缘属性与结构功能的特殊地域。这些跨境地缘经济区域的形成是经济互融的结果,也势必进一步促进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互融。
中国与周边国家在经济方面彼此交融。在中国与东盟方面,“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额在1991年是79.6亿美元,到2015年双边贸易额达到4 721.6亿美元,年均增长18.5%”[6]。“截至2014年底,中国和东盟累计双向投资额超过了1 300亿美元,其中东盟国家对华投资超过900亿美元。中国对东盟的投资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2010年之后对东盟新增的投资占中国对外投资总量的60%以上。”[7]在中巴方面,中巴贸易额在2002年仅占巴基斯坦贸易总额的4.1%,到2010年占贸易总额的10.3%。在中国与中亚方面,中哈石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线、公路通道、铁路通道等已相继建设或建成运营。2012年,中国与中亚5国的双边贸易额达460亿美元,是建交之初的100倍。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的贸易活动增长较快,2013年新疆对外贸易同比增长9.5%,达到275.619亿美元,其中与中亚国家的贸易额达到190.24亿美元,占新疆进出口总额的69%。中俄两国在2009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联邦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2014年5月和11月,中俄两国分别签署《东线供气购销合同》《西线供气购销合同》,双边能源合作不断深化。中蒙两国的合作起步于1994年双方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友好合作关系条约》。1998年,中国成为蒙古国第一大投资国。1999年,中国取代俄罗斯成为蒙古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国。自2008年中蒙政府签署《中蒙经贸合作中期发展纲要》以来,两国间经贸合作以边境贸易为先导、矿产贸易为主体,实现突飞猛进的发展。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建议将蒙古国“草原丝绸之路”、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相对接,建立中国-蒙古-俄罗斯经济走廊。中俄蒙经济走廊的建设,以夯实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式打通三国之间的交通网络,进而构筑起三国经贸合作的交流通道。中蒙俄借助于强大的交通网络,促进了能源与资源的合作开发,形成了基于能源与资源的市场一体化。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经济上存在很强的互补性,这种互补性决定了三国通过自贸区进行经济合作是最理想的合作方式之一。
地缘的相邻性与经济的互补性,为中国与周边各国在更广泛领域展开经贸合作提供了现实基础。近年来的数据表明,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货物进出口规模呈扩大趋势。这一方面得益于中国与周边国家产业结构及资源等方面的互补性,另一方面得益于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彼此信任与合作。2016年,中国与蒙古、日本、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韩国、孟加拉国、泰国、新加坡、斯里兰卡、菲律宾等亚洲周边国家实施了经济对接发展规划,在统筹贸易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产能合作、园区建设、能源、金融、区域经济一体化、人力资源等各领域推动达成了一批务实成果,实现了中国与亚洲周边国家双边经贸联委会机制的全覆盖。“今后5年,中国进口商品累计将超过10万亿美元,对外投资将超过5 000亿美元,出境旅游人数将超过4亿人次。随着中国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和投资需求扩大,将给国外投资者带来更多合作机会。”[1]349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繁荣也离不开中国。习近平指出,“亚太各经济体利益交融,命运与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1]350。若中国与周边国家增进互信、携手应对外部挑战,充分利用经济的互补性深化合作,进一步拓展经贸合作空间,在互利共赢中实现共振和共进效应,则会推动区域一体化的深入协同发展。
命运共同体是照应和谐共生的终极关怀,是具有永久性道德价值的中国方案。共生关系是一种彼此相互依存又不相害、共同成长又不相悖,进而达成和谐共生的状态。共生关系不回避和否认矛盾,中国与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也不能回避制约因素。美国出于维护霸权地位考虑,视中国崛起为莫大威胁,试图挑唆中国周边各国对中国形成战略围堵之势。由于历史原因,中国与印度、菲律宾、越南和日本等国还存在领土遗留问题,影响中国与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在合作机制方面,中国与东盟、日本和韩国等组织或国家的贸易协定交叉重叠。针对经贸过程出现的体系问题,如果协调不到位,容易发生贸易冲突。命运共同体建设是一种愿景与期许,也是中国由世界大国向世界强国迈进过程中衍生出的国际责任。命运共同体的期望是充实和谐共生的内涵,完善共生观念,并推进和谐共生向高阶段迈进。中国与周边国家在发展方面整体上还处于落后阶段,在社会制度和发展阶段上也有所不同,要实现共同繁荣和发展,实现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理想,亦非一国之力能为之。若周边各国能够排除域外国家的干扰,本着“道不同,互相为谋、为学、学鉴”信念,共谋区域和平与发展,定能不断推进中国与周边国家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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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范宏贵,刘志强.中越跨境民族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6] 王珂.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额年均增18.5%[EB/OL].(2016-07-20)[2017-08-28].http://www.gov.cn/xinwen /2016—07/20/content_5092900.htm.
[7] 周素雅.商务部:截止去年中国和东盟双向投资超1300亿美元[EB/OL].(2015-07-29)[2017-08-28].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5/0729/c1004—27378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