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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新形势 应对新挑战为实现“两个高水平”作出新贡献*

2018-02-06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公安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 杭州 310009)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更是开启新时代浙江公安工作新征程的起步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准确把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公安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奋进,认清新形势,应对新挑战,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做“两个高水平”建设的保障者、护航者,为实现“两个高水平”作出新贡献。

一、准确把握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排头兵的标准谋划浙江公安的目标定位和发展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公安机关面临的形势、肩负的使命、接受的挑战,都将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必须善于从承平中预见危机,从挑战中抓住机遇,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公安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不断开辟浙江公安工作新境界。

预判风险所在是防范风险的前提,把握风险走向是谋求战略主动的关键。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从公安工作来讲,挑战和风险仍很严峻。一是维护政治安全面临新挑战。我们千万不能麻痹大意、不能有丝毫懈怠,一旦放松警惕就可能酿成大祸。二是涉稳风险成为新燃点。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与历史遗留的老问题相互影响,由利益诉求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叠加,呈现“多点开花”态势。三是刑事犯罪呈现新变化。尽管全省刑事发案持续下降,但犯罪结构比例在调整,传统犯罪向新型犯罪转化;犯罪方式在转型,大范围、跨区域、不特定、非接触已成为常态;犯罪的手段在升级,职业化、智能化、网络化、隐形化、产业化特征明显。四是公共安全面临新考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以及公共安全基础建设相对滞后,积累了大量安全隐患。同时,新技术、新业态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不断累积,一旦发生质变,将带来不小的破坏力。我们必须居安思危、知危图安,把防控风险作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大主题。

新时代,必须要有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多元化、品质化;但从队伍自身情况看,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思想观念与时代发展不够同步。面对发展大势,我们的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数据观念、共享思维、创新意识不强,公安工作重管理轻服务、重打击轻防范、重监督轻沟通、重应急轻常态等传统做法根深蒂固,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够高。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分析研究不透彻,对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了解不够深,从政治上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不少工作还是靠惯性思维。二是方法手段与技术发展不够相称。面对矛盾风险特别是新技术催生的新领域风险,主动靠前的意识不强,利用新技术、新手段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足,应对处置的预见性不够,离预警预测预防还有不小差距。科技应用和公安工作的融合不够,资源分散、多头建设、共享不畅,特别是公安信息技术升级往往落后于信息发展更新周期,实战效能发挥不充分,基层民警获得感不强。三是体制机制与实战实效不够匹配。内部职权配置还不尽科学,纵向警种林立、越分越细;横向职责交叉重叠,机关化、碎片化、行政化等弊病还大量存在,满足不了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建设、实战化运行要求。机关和基层资源配置错位,部分手段资源应用门槛高,没有充分对接实战,“好钢用不到刀刃上”。四是队伍素质与履职要求不够适应。对照形势的快速发展变化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队伍的能力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在打击犯罪、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方面,既有传统手段弱化的问题,也有新办法缺失的问题,打击的质效、执法的温度、公共服务产品的质量,都还不尽如人意;特别是一些新型犯罪,还打不了、打不深,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公安机关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以“八八战略”为总纲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云上公安、智能防控”战略为根本驱动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撬动支点,以提升能力素质为保障,稳步推进警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信息化法治化现代化的智慧公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警队,全面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各类风险的预防化解处置能力,为实现“两个高水平”作出新贡献。

二、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政治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要把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摆在国家安全首要位置,这是不可动摇的底线。我们要时刻心存忧患,坚持底线思维,既不忽视风险苗头和小概率风险,也不放过风险聚集点和大概率事件,统筹境内与境外两个战场,统筹打击与防范两个手段,统筹网上与网下两个阵地,统筹安全与民生两个领域,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政治安全的案事件。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扎实推进高品质的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

安全,关乎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公正,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要求。我们要对标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示范区的目标定位,紧紧盯住可能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因素,深入研究犯罪形态和安全形势新变化,解决好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要一手压传统案件存量,一手控新型案件增量。积极适应犯罪形势的新发展,加快推动打击模式转型升级,切实做到降存量与控增量两手抓、两手硬。在传统犯罪方面,要继续保持对杀人、放火、抢劫等七类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力争快破现发案件、多破历年积案。要关注百姓身边案,打好侵财犯罪民生保卫战,综合运用类案打击、小案快破等策略,重点打职业、打系列、打输入型犯罪。要持续抓好黄赌毒等治安问题整治,严防出现“一条街”及区域热点。加快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打食药环犯罪,当好“绿水青山”的守护者。继续深化“猎狐”行动,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在新型犯罪方面,要紧盯通讯(网络)诈骗犯罪,联合运营商、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研判分析,积极研究应用技术反制手段,努力做到源头防控。对新出现的犯罪问题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比如吸食“笑气”等新一代毒品的问题,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前,也要主动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社会蔓延。

(二)要一手抓常态严管,一手抓长效治理。公共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容不得半点闪失。我们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要抓责任落实,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又要抓综合治理,形成常态严管格局。要推进火灾隐患治理,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契机,推动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全面落实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网格管理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调查评估,紧盯居住民房(出租房)、合用场所、高层建筑等重点对象及电气、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分级分类制定整治方案,推动火灾隐患综合排查化解。加快推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设城市微型消防站,运用推广高层住宅智能消防预警系统、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升智能防控水平。要夯实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实施《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全省交通管理数据整合,实现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度分析和有效预测。持续深化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会同交通、路政等部门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坚持保安全和保畅通并重,巩固提升“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行动成果,推动城市交通治堵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深化安保经验运用,继续实施基础要素23个100%顶格管控措施;推动出台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意见,切实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和心防建设,完善民航高铁地铁公交安保模式,推动保安服务市场有序发展。要总结推广应用G20杭州峰会、党的十九大安保经验,固化成机制,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健全完善大安保格局,确保各项重大活动及警卫工作安全圆满。

(三)要一手抓执法质量,一手抓执法效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以贯彻省“两办”实施意见为抓手,推动公安执法工作向优质高效转变,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要提升执法质量,加强执法全流程管控,全面运行“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优化升级执法办案积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全面促进执法监督管理转型升级。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出台常见和新型刑事案件证据规格,强化取证意识和取证能力。健全庭审旁听制度,加强出庭应诉培训,提高民警出庭作证能力。围绕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从110现场执法的源头抓起,从基层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开展视频教学,以案说法,提升个体执法能力。要注重执法效益,健全完善以专业警种为主的相对集中办案机制,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积极适应员额制改革,加强与检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全面推广刑拘直诉、认罪认罚从宽、轻微行政案件快办等机制,真正实现简繁分流、简案快办、疑案精办。要正确处理活力与秩序、维稳与维权、依法打击和依法保护等关系,既要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又要坚持执法谦抑、注重效果,更加有效地保护合法权益,更加充分地保障创业创新活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更加安全、安定、安心。

四、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助推公安改革,有力驱动警务运行体系向现代化、高水平迈进

浙江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过去先行,现在和将来也要先行。我们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和新一轮科技革命大势,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之路,以“云上公安、智能防控”战略为牵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公安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各项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以排头兵的姿态,把“盆景”串连成“风景”。

(一)要坚定不移推进“云上公安、智能防控”战略,加快转换发展动能。

1.省厅层面。一是抓统筹管理。以“十三五”规划实施为抓手,加快推进全省公安大数据中心建设,打破部门警种壁垒,打通交换共享渠道,推动全省公安基础数据上云入仓,力争在今年底做到基础数据全量汇聚,增强核心计算能力;参照“一张图”、物联网技术标准等做法,把数据标准、业务标准、建设标准统一起来,指导全省的科技项目建设。二是抓支撑服务。深化省厅“众智平台”建设,满足全省实战模型开发建设需要。对省厅前期开发的一些试验性、基础性、通用性项目,要尽快投入实战应用,面向全省输出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推送、自动预警和绩效评估等智能化应用模型,大力推广移动警务,推动成果向战斗力转化,让民警看到实实在在的效益。

2.市县层面。一是构建全息感知体系。按照“布局合理、应建尽建、常态运行”的要求,加快推进以“雪亮工程”为龙头的物联感知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对各类治安要素的“超级感知”。二是创新实战应用。聚焦一线民警需求,加强实战应用模型建设,总结提炼技战法,着力提高风险防控的精准性、打击犯罪的时效性、执法办案的公平性、决策部署的科学性。2018年,公安部将公安大数据战略作为一项“龙头工程”来抓,周边省市推进的决心和力度也很大,我们要以滚石上山的劲头,聚合全警智慧,坚持安全和发展同步推进,使之成为浙江公安发展的大引擎。

(二)要充分发挥信息化的牵引作用,再造体制机制新优势。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必须立足信息化条件下的警务发展变化,推动数据流、业务流、管理流高度融合,以此倒逼部门整合、职能融合、机制创新。

1.在警务体制改革上,要坚持自上而下,稳妥推进。对公安部明确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辅警管理制度改革、现役部队改革,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到位。特别是严格执行改革期间各项纪律和政策规定,确保思想高度统一、改革稳妥顺利实施。对前期推进的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试点,要继续深化,认真总结,适时推广。省厅改革办要加强指导和评估,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和问题,为下步全国实施改革提供浙江素材。

2.在警务机制改革上,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加快构建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建设、实战化运行的现代警务机制。2018年,重点是全面深化情指联勤机制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实体化运作,不断推动机制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充分发挥技术手段、信息、资源优势,确保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实现重大突发案事件快速处置和重大安保维稳勤务统筹调度。同时,要力争在智能防控、智能侦查模式建设上取得新的进展。要大力推动无人机的实战应用,加强警务航空与多警种的地空联动,提升实战化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同时,体制机制上的改革,必须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决不能围着部门利益打转转。要进一步加强改革办、信息办与业务部门决策研究工作的统筹,凡是启动信息化项目建设,就必须同步研究对应的运行机制改革,一并评估考核。

(三)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撬动支点,推动改革同频共振。“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是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创新的战略抓手。我们要乘势而上,以走在前列的新成绩,检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成效。

1.聚焦“减”字,深化落实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的要求,构建全省统一规范、动态调整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开展跨部门多层级“一件事情”梳理,精简各类证明材料,大幅提升民生事项“一证通办”比率;推广运用“智慧警眼”等技术,探索电子证照可信认证,实现群众“刷脸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打通公安业务办理系统和“一窗受理”平台,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大力推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加快移动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便民服务“移动办”。

2.聚焦“增”字,突出服务项目和管理效益,继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所有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实现“一次办结”,80%以上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要开通网上办理;继续向基层所队延伸服务网点、集成服务内容,实现就近可办、一站式办、同城通办;继续推进“两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增加一批“双随机”事项清单,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积极推广实施出入境新政和户籍、车驾管便民利民举措,扩大受益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紧推动出台新型居住证制度等配套政策;加强平安空港建设,服务保障“民航强省”战略;深化平安畅通高速建设,打造“我是伤者第一亲人”和“走得顺畅、堵得明白”两大民生品牌。要用同样的理念和标准,加快推进内部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为基层民警减负增效。

五、认真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枫桥经验”源自公安,来自基层,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也是浙江最具特色的一张“名片”。我们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建立基层社会治理命运共同体,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要做实基层,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脉在基层。公安部赵克志部长指出,“派出所是预防打击犯罪、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多功能战斗实体”。我们要对照定位,拓宽做实基层基础的路径和方法,真正让派出所回归到服务群众、基础管理、矛盾化解等“本职”工作上来。要赋予派出所更大的自主权,既要做好“减法”,集中清理一批面向派出所的专项行动特别是考核项目;也要做好“加法”,对部门警种掌握的资源、手段、权限,列出清单,能放的全部下放到位,支撑一线实战。要以等级化评定为抓手,不断改善基层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建设。同时,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理顺与有关部门的权责关系,构建信息采集、隐患排查、矛盾化解、民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平台,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发挥社会治理工作合力。

(二)要优化服务,夯实社会治理的民心基础。“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也是其不断创新发展的基本点。我们要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为导向,善于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在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中赢得群众信任,确保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要创新新时代群众工作方法,探索精准式、投喂式、上门式等服务模式,切实把群众的需求解决在家门口。推广“网上枫桥经验”,把“面对面”与“键对键”的群众工作结合起来,借助 “两微一端”平台、公安服务网站等,推进网上报警、网上咨询、网上建议、网上办事常态化,实现民意在网上来、民忧在网上解、民怨在网上化、民智在网上出。要培育公益性、专业性、行业性、权威性等社会组织以及武林大妈、乌镇管家等群众自发性组织,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有效构建善治局面。

(三)要关口前移,有效化解矛盾防控风险。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心在预防。要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变堵为疏,变管理为治理,把决策过程变成尊重民意、化解民忧、维护民利的过程,从源头上防止矛盾风险产生。要积极探索多方力量参与、法理情相融合的矛盾多元化解新机制,确保哪个层面产生的矛盾就在哪个层面得到化解,真正把风险隐患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起始、稳控在当地。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公调衔接”平台建设,健全投诉、听证、民调、评议等制度,推广绍兴“乡贤会”等做法,做到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用多种手段平息社会纷争。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引导相关利益群体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对策划组织聚集上访、长期缠访闹访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打击;同时,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促进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六、深入贯彻“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当好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红船卫士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红船精神凝结着我们党的初心。我们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记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不断从中汲取前进的动力,全面增强“八种本领”,切实做到“五个过硬”,当好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红船卫士,为履行好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提供坚强保证。

(一)要把对党忠诚融入警魂。要加强理论武装。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警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毫不动摇地坚持“公安姓党”,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党建引领。政工干部要回归党建主业,把抓好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第一任务,从实从严抓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落实,确保各级党组织政治定位不偏、政治功能不弱。要更加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紧跟民警思想变化,内容形式推陈出新,并与解决思想困惑、生活困难、作风不严等紧密结合起来,让思想政治工作更贴近警心。要严肃政治纪律。开展党章和《准则》《条例》重温学习活动,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加强党性锤炼,筑牢听党指挥、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请示汇报。健全政治巡察制度,坚决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中央集中领导和团结统一的言行作斗争。继续深化“三清”工作,坚决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整治虚报造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等问题。

(二)要把常态严管抓在手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警必须一以贯之。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事前教育、事中监督和事后追责相衔接的责任体系,压实人人担责、全警覆盖的责任链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领导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防止宽松软。要发挥震慑效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整治各类腐败现象,严肃查处“枪酒车赌毒”等突出问题。要完善违法违纪案件公开通报、点名道姓曝光制度,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要完善监督机制。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敲打。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巡查。加快形成纪检监察、督察、审计、人事、信访、法制等部门参与的大监督格局,在严管中体现厚爱,引导民警习惯在受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要把暖警爱警做到心坎。要抓政策落地。结合贯彻落实公安部关爱民警、减轻基层负担“30条措施”,集中精力抓好2017年“两个文件”的落实,更多地帮助民警解难事、做实事,尽最大努力释放政策红利。要加强人才培育。深入实施教育训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加大警院实战化教学改革力度,加强各层次专业化人才培育,拓展人才选拔、招录的形式和途径,形成一批在国内叫得响的领军人物。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健全完善干部交流机制,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让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发好公安声音。坚持以打造浙江传媒“中央厨房”为龙头,加强媒体资源整合和警媒深度合作,深化公安宣传新体系机制建设。完善先进典型发现、宣传、选树、表彰、培育“五位一体”机制,打好先进典型宣传组合拳。要维护执法权威。研究完善民警依法履职免责、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依法查处暴力袭警、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旗帜鲜明地为依法履行职责的民警撑腰鼓劲,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的执法权威。加强民警执法执勤安全防护,配齐安全防护装备,最大限度减少民警伤亡。

(四)要把真抓实干落在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能力那能力,不落实就等于没能力”“千忙万忙,不抓落实就是瞎忙”。要转作风、正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36条”,结合厅党委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下大力气解决文山会海和报表多、考核多、评比多等形式主义问题,下大力气解决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作风漂浮、高高在上、推卸责任等官僚主义问题,下大力气整治执法不公、特权思想严重、知法犯法等顽症痼疾。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省厅、市局两级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形成“头雁效应”,推动全省公安机关作风大转变。要重落实、求实效。“四个意识”决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转化为抓落实的实际行为。公安机关没有官员,只有指挥员和战斗员。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当好施工队长,更要做好施工员,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制度,每一项重点工作都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落地见效。要增强本领恐慌意识,勤于学习,既要有想干事、真干事的自觉,又要有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要扑下身子,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查研究,加强成果转化和顶层设计,确保好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花开满园。

新时代孕育着发展新希望,新思想指引前进的方向,新征程激发奋斗的力量。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弘扬红船精神,秉持浙江精神,坚定信心、主动担当,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奋力开创新时代浙江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高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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