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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卢梭,我们如何“拿来”

2018-02-03安立志

民主与科学 2017年6期
关键词:卢梭

安立志

中国近代对于西方文化与学术的引进,体现了中国人自己的选择,不过,最早选择的学者与思想家并非马克思,而是卢梭(同时期还有孟德斯鸠、达尔文等人的学说)。对于一个延续两千年皇权专制的中国,一些清醒的中国人意识到,君主专制政体已经病入膏肓,要从根本上医治中国政体的制度病患,必须寻找其他药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卢梭关于“人民主权”“民主共和”的理念,自然具有极大的思想与文化的冲击力。

1898年,在晚清戊戌变法前夜,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著名思想家中江笃介直接用汉语翻译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并加了详细注释。中江的汉译本原名《民约译解》,上海同文印书局刻印时改名为《民约通议》。不过,这本在中国翻印的卢梭著作,只有原著的第一卷。值得注意的是,书前有“东莞咽血咙胡子”署名的序言。序言是一篇慷慨激昂讨伐封建专制主义的战斗檄文,不妨摘抄片断:“忽哉祖龙(秦始皇——笔者注)乎,忽哉恶祖龙者而复步祖龙之前辙也。惨哉中国乎,惨哉笑中国者而复颦中国之顽态也。毣毣微意,愚者昧之而智者明之,智者明之又不得不沈详而咏叹之,如卢骚《民约》一书是已。余读其书,想见其为人,月凉风萧,犹低徊展卷而不能已。”(《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P331)从“东莞咽血咙胡子”这个署名可以确认,序言作者应该是中国人。

1898年,张之洞身为晚清重臣,他以政治家的敏感,對刚刚传入中国的西方的民权、共和学说就感到了威胁。为了挽救行将就木的满清王朝,他主持编纂了一本影响很大的《劝学篇》,上奏朝廷批准,颁行全国执行,以作为清廷处理中外制度与文化问题的指导方针。《劝学篇》确立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基本原则,意为必须坚持满清制度与文化的基本前提,适当采用西方的科学技术与管理方式。《劝学篇》中没有提及卢梭之名,但非常明显地批评了卢梭的民权思想:“昔法国承暴君虐政之后,举国怨愤,上下相攻,始改为民主之国。我朝何苦倡此乱阶,以祸其身而并祸天下哉?此所谓有百害者也。”(《劝学篇·劝学篇书后》,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P92)书中对倡导民权的人士警告说:“使民权之说一倡,愚民必喜,乱民必作,纪纲不行,大乱四起,倡此议者,岂得独安独活?”最后的结论是:“民权之说,无一益而有百害。”

张之洞并不同于一般封建官僚,只满足于发文批示、原则指导。他对卢梭民权思潮的防范是全方位的。1898年,张之洞在署任两江总督期间,主持一次经济特科考试,试卷是他“恭呈钦定”的,并握有一票否决权。一名舆情调查员记录下这样一件事,“某本列一等,以卷中用卢梭语,降列三等,批语有‘奈何二字。某自题诗,有‘博得南皮唤奈何?不该试卷用卢梭句。或曰即如皋冒鹤亭郎中广生也。”(《清稗类钞》第二册,中华书局,1984年,P717)文中的“南皮”即张之洞。当事者冒鹤亭后来成为中国文化名人,只因当年在考卷中引用了卢梭的观点,本列“一等”的冒鹤亭,却被张之洞降级处理。冒鹤亭触了霉头,后来才体味出其所以然,“盖香帅(即张之洞)以卢梭主张民权,故深忌之。”(1903年7月19日《大公报》)

戊戌变法领袖之一、近代中国著名政论家梁启超,以一支如椽巨笔,介绍外部世界先进的文化与学术,抨击腐朽的专制文化与愚昧的国民精神,在世纪之交的清末舆论场上,发挥了极大作用。1899年7月,他在《自由书》之“破坏主义”一节中,介绍了卢梭的学说:“欧洲近世医国之国手,不下数十家,吾视其方最适于今日之中国者,其惟卢梭先生之民约论乎?”(《饮冰室合集·专集》第二册,中华书局,1936年,P25)他把卢梭称之为“医国之国手”,那么,“最适于今日之中国”的卢梭学说,自然就成了治国的“灵丹妙药”。他的笔饱蘸激情,运用诗一样的语言写道:“呜呼,《民约论》,尚其来东,东方大陆,文明之母,神灵之宫,惟今世纪,地球万国,国国自主,人人独立,尚余此一土以殿诸邦,此土一通,时乃大同。呜呼,《民约论》兮,尚其来东,大同大同兮,时汝之功!”同年,他在其诗作《壮别二十六首》中写道:“孕育今世纪,论功谁萧何?华拿(华盛顿、拿破仑)总余子,卢孟(卢梭、孟德斯鸠)实先河。赤手铸新脑,雷音殄古魔。吾侪不努力,负此国民多。”(《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十五(下),P7)

甲午战争与戊戌变法,是19世纪末中国所发生的对外对内两大事件,使国内有识之士产生了亡国灭种的强烈危机感,他们不满清王朝的腐朽统治,开始关注当时世界上的先进政体,纷纷走出国门,学习借鉴外国的思想文化。当时最方便的途径就是到日本。许多人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完成了从维新到革命的政治选择,从而走上了以彻底推翻满清王朝为旨归的政治道路。1899年,辛亥革命的先驱和领袖黄兴,时在两湖书院读书,“课程余闲,悉购西洋革命史及卢梭《民约论》诸书。朝夕盥诵,久之,革命思想遂萌芽脑蒂中矣,然卒未敢向同学者道及一字。”(《黄兴年谱》,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P15)

1900年12月起,留日学生杨廷栋译出《民约论》连载于《译书汇编》。1902年又以《路索民约论》为书名,由上海文明书局出版单行本。这大概是在国内正式出版的第一部中文版的、完整的《社会契约论》。杨廷栋在序言中大声疾呼:“民约之说,泰西儿童走卒,莫不蒙其庥而讴其德,亚东之国则倏乎未之闻也……若夫汉土人士,则尤瞠乎莫之解矣!良可悲哉!……呜呼,天之靳《民约论》于吾中国者,何其酷也!译者又卒卒鲜暇,不能终其业,负海内望者亦甚久。今并力营之,书始成,从此茫茫大陆,民约东来,吾想读其书而乐者有之,惧者有之,笑者有之,痛哭者有之,欢欣歌舞者又有之,丑诋痛詈者又有之。吾唯观其后而综其比例之率,而觇吾中国旋转之机,斯以已耳。”(《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P331)

1901年,梁启超在《清议报》发表《卢梭学案》,不久,他又将此文更名为《民约论巨子卢梭之学说》,刊载于《新民丛报》,从而进一步扩大了该文之影响。《卢梭学案》全文除了按语外,都直接引自原文。这篇文章显然不是梁启超的原创。梁启超指出:“卢氏此论, 可谓精义入神, 盛水不漏。今虽未有行之者, 然将来必遍于大地, 无可疑也。我中国数千年生息于专制政体之下,虽然,民间自治之风最盛焉,诚能博采文明各国地方之制,省省府府,州州县县,乡乡市市,各为团体,因其地宜,以立法律,从其民欲以施政令,则成就一卢梭心目中所想望之国家,其路为最近,而其事为最易焉。果尔,则吾中国之政体,行将为万国师矣。”(《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P110)endprint

1902年,年轻的民主人士邹容写下了一篇著名的革命檄文——《革命军》。他在书中大声疾呼,“吾幸夫吾同胞之得闻文明之政体、文明之革命也;吾幸夫吾同胞之得卢梭《民约论》、孟得斯鸠《万法精理》(今译《论法的精神》)、弥勒约翰《自由之理》(今译约翰·穆勒《论自由》)、《法国革命史》、美国《独立檄文》(今译《独立宣言》)等书译而读之也。”他激情地呼唤国人学习世界上的先进政体:“我祖国今日病矣,死矣,岂不欲食灵药投宝方而生乎?苟其欲之,则吾请执卢梭诸大哲之宝幡,以招展于我神州土。不宁惟是,而况又有大儿华盛顿于前,小儿拿破仑于后,为吾同胞革命独立之表木。”他甚至认为,“夫卢梭诸大哲之微言大义,为起死回生之灵药,返魄还魂之宝方,金丹换骨,刀圭奏效,法、美文明之胚胎,皆基于是。”(《猛回头》,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P184-185)可惜的是,邹容英年早逝,去世时只有20岁。

为抗议日本而奋身蹈海的近代革命家陈天华的《狮子吼》是一部小说。书中如此介绍卢梭与《社会契约论》,“当初法国暴君专制,贵族弄权,那情形和我们中国现在差不远。那老先生生出不平的心来,做了这一本《民约论》。不及数十年,法国便连革了几次命,终成了一个民主国,都是受这《民约论》的赐哩!”不过,陈天华认为,中國也早就有民权思想的滥觞,明末清初的黄宗羲,“是孟子以后的第一个人。他的学问,他的品行,比卢骚还要高几倍,……”“他著的书有一种名叫《明夷待访录》,……虽不及《民约论》之完备,民约之理,却已包括在内,比《民约论》出书还要早几十年哩。”

在学习、引进外来文化的过程中,为了消除社会上的各种阻力,一些国人往往致力于论证某某思想、某某典制为中国“古已有之”,这其中多数人系有意炫耀“祖先曾经阔过”,从而掩盖国人浅陋的狭隘心理,但也有例外,意在借用“尧舜之道”“三代之制”,来封住反对者的悠悠众口。1904年4月,刘师培撰写的《中国民约精义》,所起的就是这个作用。该书上起《国语》、《尔雅》,下至魏源、戴震,从两千余年的典籍中辑录了180余条关于反对专制、主张民主的论述。他在序言中说:“吾国学子知有‘民约二字者,三年耳,大率据杨氏廷栋所译和本(日本版本)卢骚民约论以为言。顾卢氏《民约论》于前世纪欧洲政界为有力之著作,吾国得此,乃仅仅于学界增一新名词,他者无有。而竺旧顽老且以邪说目之。……暑天多暇,因搜国籍,得前圣曩哲言民约者若干篇,篇加后案,证以卢说,考之得失,阅月书成。都三卷,起上古,讫近世,凡五万余言。”(《刘申叔遗书》,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P563)他在书中征引古代典籍,论证民约思想也是我国古代先贤之精神。比如,他针对《诗经·大雅》中的“先民有言,询于刍荛”,按语称:“观民约论,以公意为立国之本,则太师之陈诗,讵非国家之重务哉?后世以降,若少陵(《新安吏》)诸什、香山(《秦中吟》)诸篇,皆有合于观风问俗之旨,故诗即一代之史也,此古人所以闻诗知政也。”此种观点,不免牵强附会,但有意无意之间,作者已让卢梭的民约论混杂在儒家思想中,在民间舆论上至少减轻了排异效应。

十一

1906年,近代政治活动家马君武,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上发表《帝民说》一文,对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概念“主权者”进行阐释。他认为,当时通行的译本中,“无一语能道其义者”(《马君武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P207),不仅译者“不知卢氏所谓”,读者“亦不知译者所谓也。”在他看来,卢梭学说中最精华的部分在于:“个人者,帝权之一部分也;帝权者,国家之一部分也”;“帝权非一私人,而以通国中之个人组成之。”马君武对此的理解是:“帝权为个人之总体,个人为帝权之分子,故人民即帝王,帝王即人民,不可离也。……自卢骚之说兴,而欧美道德、政治、法律、经济、哲理之界中,遂常袭用此帝民之新名词。”卢梭“著《民约论》,……主权在人民之说,发生虽早,然至卢氏始明白抉出之。其风潮之初起也,为1789年之法兰西大革命,人人倡公众自由之说,全欧效之。文明之世界,遂新始出现矣。”马君武以“帝民”译“主权者”,看似荒诞不经,但在漫长的皇权专制的中国情境中,普通人并不能理解卢梭的“主权者”的涵义,而译为“帝民”就不同了:皇帝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今人民整体就是皇帝,因此,人民整体的权力也是至高无上的。

十二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作为一种外来文化,全盘接受并不是科学态度。这种文化和学说是否适合本国的社会历史条件,采纳实行起来会产生何种利弊,需要一种客观公正的文化精神。这种精神的外在表现,就是对于外来文化的充分研究与讨论。有道是真理越辩越明,有比较才有鉴别。正因如此,近代著名翻译家严复作为“精通西学第一人”(康有为语),对卢梭学说的批评才弥足珍贵。中华民国建立初期的1914年,面对“穷簷委巷,几于人手一编”(《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P333)的《民约论》,严复发表了《民约平议》,对其主要观点提出批评,他认为,卢梭所谓“民居之而常自由常平等者”的社会,不仅过去不存在,未来也找不到,“夫指一社会,考诸前而无有,求诸后而不能,则安用此华胥、乌托邦之政论,而毒天下乎!”(同上书,P337)他在谈到此文立意时说:“自卢梭《民约》风行,社会被其影响不少,不惜喋血捐生以从其法,然实无济于治盖其本源谬也。刻拟草《民约平论》一通,以药社会之迷信。”

1914年5月,章士钊发表《读严几道<民约平议>》,对严复的观点提出商榷。章士钊声明,他自己并非“醉心于卢梭之共和之说者”,但对天赋人权应持肯定态度,他指责严复:“初不宜挟一先入之成见,硬坐卢梭之说,邻于虚诞,遂视为洪水猛兽而排之也。即如天赋人权之说,得卢梭而始大张于世,法兰西学者和之,此无足怪也。而德意志法家亦取其说,以为一切法律之基,……英吉利之作者亦然,又何耶?苟吾不能字英德之士为狂易,则必有至理存乎其中矣。”(《章士钊全集》第三卷,文汇出版社,2000年,P19-20)endprint

十三

1916年,精通法文的马君武,鉴于“《民约论》之书名出现于中国十余年,其真书竟今不可得见”(《马君武集》,P273)的现实(他认为,日人中江笃介译本“已多错误”,杨廷栋译本亦“讹谬不能读”),他以法文原著与英文译本互证,历时80天,把这部世界名著译成中文,以《足本卢骚民约论》为题,由中华书局出版。马君武作出这一决定,更有其他原因,“卢骚之学说,近世多受人攻击。其反对代表政治,……乃至主张独裁制,尤与近世政治原则相反。然主权在民之原理,推阐尽致者惟卢骚。故其书为法兰西革命之最大原動力,历二百年不废,永为世界大名著之一。”马译《民约论》1918年出版之后,到1936前,先后翻印8次,可见其影响之广泛,从而成为我国社会探讨卢梭思想的基础读本。这个译本,就译文的精准而言,至今仍为人们所称道。

十四

1924年,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者孙中山在广州发表关于“三民主义”的专题演讲,他在讲到“民权主义”时指出:“卢梭是欧洲主张极端民权的人。因有他的民权思想,便发生法国革命。卢梭一生民权思想最要紧的著作,是《民约论》。《民约论》中立论的根据,是说人民的权利是生而自由平等的,各人都有天赋的权利,不过人民后来把天赋的权利放弃罢了。”(《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年,P264)孙中山是革命家,而不是理论家。在创建中华民国的过程中,他虽然汲取了卢梭“主权在民”的理论,但由于卢梭这一理论的内在矛盾(比如他反对代议制,反对主权者权力的转移与分割),并不能付诸于政治实践。孙中山确立的“五权宪法”的权力架构,其实更多地借鉴了洛克和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理论。

十五

应当说,到中华民国的建立为止,我国对于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拿来”工作已经完成,无论理论与实践,作为一个完整的历史阶段已经基本结束。应当指出的是,在这一过程中,除了马君武、严复、章士钊等少数人外,很多人只是以提及或叙述卢梭之名或卢梭之书而自炫,极少有人认真研究与阐释卢梭学说的内容与深意。我国对于卢梭学说的引进与研究,从总体上讲是浅层次的、皮毛的,而非深层次的、精神的。可惜的是,严复与刘师培这两位当年胸襟开阔、眼光远大的思想先驱,在人生的最后阶段,竟然成为袁世凯复辟帝制的鼓吹者。他们二人均名列臭名昭著的筹安会“六君子”之中。

当然,在此之后,人们对于卢梭民权学说的阐释、论争并未结束。这些过程当然有助于深化卢梭学说的认识,甚至剖析卢梭学说的内在弊端与隐患,以及与人民主权相悖从而孕育出独裁政治的因子。然而,这些研究,都已经与中国如何“拿来”卢梭这个主题没有什么关系了。

(作者为山东管理学院原副院长)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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