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网贷泛滥的防治研究
2018-02-03高丹
高丹
摘 要:近年来,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兴产物,网贷在大学校园快速发展,并有泛滥之势。校园网贷在满足大学生群体资金需求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负面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因此,校园网贷泛滥亟待规制。
关键词:校园网贷;泛滥防治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大学生在校人数达到3700万[1],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学生因为资金不足而需要借贷[2]。校园潜在信贷市场规模巨大,一直备受各大金融机构关注,银行等金融机构曾以大学生信用卡的形式开发校园信贷市场。但由于大学生总体缺乏还款能力原因导致信用卡呆账、坏账情况严重,银监会2009年下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应遵循审慎原则向学生发放信用卡”,金融机构均纷纷退出校园信贷市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业的快速发展,网络借贷成为校园信贷市场中一种重要的新形式。
一、校园网贷的发展现状
(一)宣传推广力度大
为了抢占潜力和规模巨大的校园网贷市场,各网贷平台均采取各种推广方式,加大网贷的宣传力度。第一,采用网络推广方式,即网贷平台在大学生常用且点击率高的网站和高校内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大规模的滚动式推销宣传;第二,采用现场推广方式,即网贷平台雇佣人员在各高校的食堂、教学楼、宿舍楼等大学生必去的地方,现场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进行宣传;第三,采用校园代理方式,即网贷平台在各高校内雇佣校内学生代理,由学生代理负责进行校园网贷业务的宣传推广。
(二)申请程序简单、授信额度不一
大多数网贷平台采取线上申请方式,大学生只需将个人基本信息以电子形式上传至网贷网站即可。校园网贷申请程序非常简单,仅有京东商城等大型且正规的平台要求视频或者线下申请并认证。校园网贷属于信用贷款,网贷平台审核周期短,大学生无须提供任何担保即能快速获得贷款。网贷平台对校园网贷的授信额度没有最高限额和统一标准,额度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
(三)收取高额的服务费用
在提供校园网贷服务时,网贷平台除了替资金出借人收取利息外,还会收取其他高额费用。根据贷款期限的不同,校园网贷的服务费一般在贷款金额的4%以上。另外,为了防控贷款风险,网贷平台还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还款每天0.5%以上的违约金,甚至提前收取20%的保证金。
二、校园网贷泛滥的表现形式
校园网贷的快速发展,为大学生提供了消费资金的便利,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严重问题,使得其呈现出泛滥之势。
(一)网贷宣传误导夸大
有些校园网贷平台宣传“零利息”、“零首付”,属于误导夸大型的宣传行为。网贷平台在宣传“零利息”和“零首付”的同时,并没有明确告知借款人还要支付的高额服务费、保证金等,以及逾期后可能要承担的高额违约金、滞纳金。网贷平台通过收取高额的服务费用,已经抵扣了借款人原本应该支付的相应利息,而在放款时提前收取20% 的保证金即属于变相收取“首付”。
(二)网贷平台违法违规
1.网贷平台没有相应资质
2015 年7 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P2P 网贷平台应当申请由中国银监会发放经营贷款业务的特别许可。作为经营性的贷款平台,校园网贷平台大多无银监会许可,不具有发放贷款的合法资质。
2.贷款申请和审核不严
在多数的校园网贷平台上,大学生只需要上传个人基本信息即可申请贷款,无需提供担保物或者保证人。借款缺乏相应担保,非常容易引发高额的坏账风险。另外,央行并未将网络借款纳入其征信系统,也没有提供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渠道,校园网贷平台无法对大学生的借贷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由于校园网贷平台对大学生贷款未做到审慎调查,在审核贷款申请资料时往往采取电话核实方式,而不需要通过视频或者线下当面核实和认证,导致假冒他人信息申请贷款、在多家平台进行多笔重复贷款等现象频频发生。大学生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实际的偿债能力,校园网贷存在着较大的违约风险。
(三)大学生合法权益受损
网贷平台往往以“零利息、无担保、无服务费”等口号向大学生进行夸大宣传,以吸引其申请贷款用于生活或者消费。大学生网贷的年利率常常達到20%以上,实际收取的利息数额甚至有高利贷嫌疑。网贷平台在发放贷款时向大学生收取了高额服务费和保证金,在其逾期不能还款时还收取高额的滞纳金。这些变相的收费内容和高额的收费标准,使大学生需要支付的实际金额远超过同期银行贷款的利息,极大损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行业监管大量缺失
近年来校园网贷等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发展迅速,导致行业监管严重滞后。例如在校园网贷的三种主要运行模式中,电商金融平台由工商部门监管,P2P网贷平台由银监会监管,但分期付款平台融合了前两者的资金借贷关系和商品买卖关系,导致其处于无人监管的尴尬局面。政府部门之间的监管范围和职责不明确,将导致网贷平台无人监管或者交叉监管的空白地带。
另外大学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父母成为其校园网贷的隐形担保人。大学生向网贷平台申请借款时,是否应提交其父母出具的同意借款或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证明资料,网贷平台是否应该妥善保管大学生借款人的个人和亲属信息资料防止泄露等问题,都影响到借款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三、校园网贷泛滥的防治措施
基于上述分析,下文试提出措施以对解决校园网贷泛滥提供思考。
(一)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征信系统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而统一的社会征信系统是经济金融良好快速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若将互联网金融正式纳入央行征信体系,将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第一,统一的社会征信系统可查询和共享信用信息,避免校园网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重复授信。第二,统一的社会征信系统能够增加大学生借款人的失信成本,引导其积极偿还贷款,避免因赖账或者不及时还款影响其诚信记录。2016年8月银监会等四部门颁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21条的规定 [3]显然考虑到实务中存在大量互联网金融征信信息查询和共享难问题,已就探索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征信系统作出具体规定。endprint
(二)加强校园网贷平台建设
第一,严格遵守校园网贷平台应取得特别许可的法律规定。《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P2P 网贷平台应当申请中国银监会发放经营贷款业务的特别许可。第二,提高校园网贷申请条件、严格信贷审核程序。校园网贷平台应建立完善的信贷申请和审批程序,防止冒用他人信息申请贷款,并通过严格审核认证资料的真实性、由家长提供贷款担保等方式,降低收回贷款资金的风险。第三,明确校园网贷收费标准、采取合理贷款利率和费用。校园网贷平台应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向借款人特别说明收费标准、贷款利率和具体费用,充分提醒其贷款的违约风险和信用风险。
(三)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校园网贷等新型互联网金融消费模式在大学校园快速发展,应当增加大学生的金融消费知识、提高金融消费的判断能力,引导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第一,高校应该以金融课程、讲座和论坛等方式,加强对大学生普及金融消费知识,提高学生的自主判断能力。第二,家长应该加强对大学生金融消费情况的了解、注重培养其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家长需要多关注子女在校期间的生活和消费状况,与学校和老师及时沟通,共同培养其正確的消费观念,纠正其盲目攀比和不正当的消费行为[4]。
2016年4月13日,教育部和银监会办公厅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5],分别从“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等方面,对各省教育部门和部属高校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一通知,有利于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和应对处置机制,对有效发挥学校对校园网贷的监督作用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加强行业联合监管和行业自律
第一,应采取联合监管的方式。在电商金融、p2p网贷和分期付款的三种校园网贷运行模式中,借贷关系应由银监会监管,产品质量应由工商部门监管,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应由公安部门监管。但是,有效的监管不能单靠某一个政府部门,而是需要通过银监会等多部门沟通协调、联合监管来实现,以期达到综合治理的理想效果,共同维护校园网贷的健康发展。第二,应成立校园网贷行业协会。将阿里、京东等大型平台的先进经营理念灌输并推广到整个行业,增强行业企业的自律意识,提高校园网贷平台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国网.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报告:体量大 成果丰 短板多[EB/OL].http://edu.china.com.cn/2016-04/08/content_38204198.htm,2017-12-08.
[2]人民网.2015 年中国大学生媒体使用习惯调查报告[EB/OL].http://media.people.com.cn/n/2015/0720/c397572-27329888.html,2017-12-08.
[3]工业与信息化部网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EB/OL].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146557/n1146624/c5218617/content.html,2017-12-08.
[4]柳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主要模式及法律监管研究[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7).
[5]中国教育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EB/OL].http://www.edu.cn/edu/zheng_ce_gs_gui/zheng_ce_wen_jian/zong_he/201605/t20160511_1396521.shtml,2017-12-0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