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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答问》述评

2018-02-03吴雪琼

青年时代 2018年1期

吴雪琼

摘 要:《语法答问》以结构语言学理论为基础,对汉语语法研究中常常引起争论的问题作了一些评论,根据汉语自身的特点创建了自己的语法体系,对汉语研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缺陷。本文主要对书中的具体观点提出了一些见解,对全书进行了全面评价,对以后的汉语语法研究提供了方法论的参考。

关键词:《语法答问》;朱德熙;结构主义语言学

一、前言

《语法答问》是朱德熙先生于1985年出版的一本运用结构主义语法理论研究汉语语法的小册子,以与友人聊天对答的形式讲谈汉语语法。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一些语言学者企图摆脱印欧语束缚,探索自身的语法规律,但仍无法消除因印欧语法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五十年代以来中国语法学界关于词类问题、主宾语问题以及语法分析方法等问题的讨论,都与此有关。在此背景下,《语法答问》应运而生,作者对汉语语法研究中常常引起争论的问题作了一些分析和评论,主张用朴素的眼光看待汉语。

二、《语法答问》的具体观点

(一)关于汉语语法的特点

朱先生指出汉语语法的根本特点是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并且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他认为词序和虚词并不是其最主要的特点。就词序而言,以英语语为例,词在句中的位置相对稳定,而汉语的词序的词序有一定的灵活性。例如:

(1)我不吃羊肉~羊肉我不吃~我羊肉不吃

(2)肉末夹烧饼~烧饼夹肉末

(3)他住在城里~他在城里住着

但这只是一小部分现象,汉语中词序的变化大多会引起语用变化、语义变化和语法变化。例如:

(4)你快走吧!——快走吧,你!

(5)这孩子真聪明!——真聪明,这孩子!

(6)他们班不都是中国人——他们班都不是中国人

(7)他很不客气——他不很客气

(8)我们理解——理解我们

(9)衣服干净——干净衣服

在例句(4)(5)中,词序的变化造成了强调重点的不同,明显是发生在不同的语境中。(6)(7)中,“不”顺序的变动,使句子的语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8)(9)中,前者是主谓结构,后者则是动宾结构。

就虚词而言,朱先生认为印欧语中该用虚词的地方不能不用,汉语中的虚词可以常常省略。但在汉语中,某些语法结构,有或者没有这个虚词,结构关系以及语义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在“修改书稿”和“修改的书稿”这两个短语中,第一个是动宾结构,第二个是偏正结构,两者的语义也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某些语法结构,添加了某个虚词以后,虽然语法结构关系没有改变,但是,对语义的影响却十分大。

(二)关于划分词类的依据问题

朱德熙受到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根据汉语本身的特点,运用分布分析法,提出根据词的意义划分词类是行不通的,划分词的根据只能是词的语法功能。我认同朱先生的这一观点。首先,语法意义能否成为划分汉语词类的标准?我们可以用“什么”和“怎么样”可以用来区别事物和非事物,但却不能用来区别名词、动词和形容词。例如:

看什么? 看打球 (v)

看什么? 看游泳 (v)

看什么? 看热闹 (a)

在以上三个短语中,“打球、游泳”是动词,“热闹”是形容词,它们都可以做“看”的宾语,却无法区别。与此同时,“什么”和“怎么样”还能做主语和非主语,却不能区别名词和非名词。例如:

a什么才是好的?

b怎么样才能让您满意?

c你在考虑什么?

d你准备怎么样?

在a和b中,“什么”和“怎么样”做主语。在c和d中,“什么”和“怎么样”做宾语,但它们无法区别名词和非名词。因此,根据意义区分词类是行不通的。

其次,语法功能能否成为划分汉语词类的标准?朱先生认为语法功能是词与词所组合的能力,也就是词的语法分布。按照现在的研究成果,语法功能并不只划分词类的唯一标准。邢福义就认为语法上所说的词类,是指词的语法分类,是根据词的语法特点划分出来的词的类别。

其实,汉语的词类和语法功能之间没有一对一的对应关系。汉语中的定语可以是动词,如“参考资料、调查方法”,也可以是代词,如:“我们国家、他们学校”。朱先生关于词类划分的观点还有一些问题,但是这一在八十年代所提出的主张有很大进步性。朱先生在借鉴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理论的同时,以汉语本身为主,建立属于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这对今天从事汉语语法研究工作有很大的启发。

(三)关于区分主宾语的问题

关于主语和宾语纠纷的问题,《语法答问》中提到了意义派和词序派这这主要两派的观点。词序派认为动词之前的主语一律是主语,动词之后的名词一律是宾语;意义派根据施受关系区分主宾语,把主语限定为指施事,把宾语限定为指受事。朱先生认为意义派的观点的实质是取消了句法成分的概念,完全根据语义来分析句子。

正如吕叔湘所说,这两派的症结在于位置先后和施受关系的矛盾。首先,就施受关系而言,在大多数句子中,代表实施的名词出现在动词之前,代表受事的名词出现在动词之后,可以说前者是主语,后者是宾语。但在“海边站着一位老人”、“这个会我没参加”、“饼已经烙好了”等句子中,根据施受关系判别主宾语是不可取的。其次,就位置先后而言,动词之前的名词都是主语,动词之后的名词都是宾语。这一说法,使得“主语”和“宾语”成了毫无意义的兩个名称。按照这一说法,在“前天下雪了”这一句中,其主语为“前天”,也是这一句子的主题,这明显不符合事实。

(四)关于区分定语和状语的问题

朱先生认为在确定一个语法结构的组成成分时,不仅要考虑它本身以及跟它相对应成分的性质,还要考虑整个结构的性质。因此,在确定一个偏正结构中修饰语是定语还是状语时,提出了以下三个考虑因素:endprint

(1)修饰语本身的性质

(2)中心语的性质

(3)整个偏正结构的性质

若是以(1)作为划分依据,只能采取列举的办法,例如我们可以说凡是由副词担当的修饰语是状语。但给副词下定义时,说只能做状语的词副词,这明显是循环论证。若以(2)為依据,则可以推出修饰名词的是定语,修饰动词和形容词的是状语。但修饰名词性成分的不一定是定语,数量词也可以修饰。另一方面,修饰谓词性成分的不一定是状语,例如:“大家的支持、价格的下降”等。所以,(1)(2)作为划分依据,效果并不好。若选择(3)作为依据,定语则为名词性偏正结构中的修饰语,状语则为谓词性偏正结构中的修饰语。作者经过论证,修饰了该定义,指出凡是名词性偏正结构和准谓词性偏正结构里头的修饰语是定语,凡是真谓词性偏正结构里头的修饰语是状语。

三、对《语法答问》的全面评价

(一)《语法答问》的贡献

1.吸收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

朱先生在划分词类时主张以语法功能为依据,认为语法功能就是词的语法分布,体现为词处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和词与词所组合的关系。其中采用了分布分析法,它是一种根据语法功能和语法特征进行的分类,是结构主义语言学常用的方法。朱先生能够运用新的印欧语的语言理论,来解决汉语本身的问题,这在当时有很大的进步性。

2.建立了“词组本位”的语法体系

朱先生否定了句本位这种旧的语法体系,不同意根据句子成分定词类、中心词分析法和以句子为基点进行句法分析的观点。他提出了新的语法体系,即词组语法体系,把各类词组作为抽象的句法格式来描写它们的内部结构以及每一类词组作为一个整体在更大的词组里的分布情况。朱先生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词组本位”的语法理论,这是汉语研究中的一大创新。运用该语法体系,分析句子结构时,层次关系和结构关系都明确且清楚。

3.主张形式和意义相结合

结构主义语法理论过于强调形式而忽略意义,朱先生从结构入手,根据汉语自身的实际状况,提出了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观点,认为讲形式时能够得到语义方面的验证,讲意义时能够得到形式方面的验证。这弥补了结构主义因重形式而轻意义导致的对汉语分析不足的缺点,为汉语研究指出了一条正确的方向。

(二)《语法答问》的缺陷

《语法答问》为当时语法研究做出了贡献,对后世影响深刻,但有一个主要的缺陷,就是过于重视句法结构而忽略了语法意义。《语法答问》的理论基础是结构主义语法理论,受其影响,过分重视形式和结构,忽略了意义。例如:朱先生在划分词类时,完全否决了词的意义,认为只有语法功能才是依据。其实,词的意义对划分词类也具有参酌作用。词义是没有意义的这一论断过于偏颇。

参考文献:

[1]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陈亚川,郑懿德.吕叔湘著《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助读[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0.

[4]王柔曼.《语法答问》评述[J].文学点评,2015,3:109.

[5]陆俭明.朱德熙先生在汉语语法上的贡献[J].汉语学习,1993,3:5-8.

[6]朱林清.试评朱德熙先生的汉语语法研究[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3:92-9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