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联导航训练法与Schuell刺激疗法改善基底节性失语疗效对比的研究
2018-02-03王金艳
王金艳
(上海第二康复医院 上海 200431)
在我国约1/3急性脑卒中患者会出现失语,其中基底节损害所占比例尤高,在汉语失语检查标准化研究中基底节性失语症最多(占22%)[1]。为使其最大限度的恢复言语功能,尽快回归家庭和社会,急需找到最适合基底节性失语的的康复治疗技术对患者进行治疗。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6月-2017年6月在上海市第二康复医院神经康复科连续住院的脑卒中患者30例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15例。2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表1 2组患者一般临床资料比较(±s)
表1 2组患者一般临床资料比较(±s)
病变性质(例) 病程(±s,月)男 女 脑出血 脑梗死观察组 15 7 8 51.23±11.95 8 7 3.92±1.04对照组 15 9 6 50.18±12.66 9 6 4.06±1.15组别 例数 性别(例) 年龄(±s,岁)
1.2 方法
观察组(A组)即词联导航法训练组、对照组(B组)即Schuell刺激疗法训练组,每组15例,两组年龄、文化程度及利手等构成情况类似。两组治疗时间, 强度相同。2组其他治疗如物理治疗、作业疗法等无差别。治疗周期为8周,选择素材,一次30分钟,每天训练2次,持续4周,4周后对患者进行中期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继续治疗,4周后对患者进行末期评估。
A组:训练用的词汇经过网络技术分析后,提供具有汉语联想顺序的训练词汇,并进行尝试命名、口型模仿、复述三种最简单的操作技术培训。
B组:由言语治疗师根据失语症严重程度自主决定训练素材和刺激方法,按常规训练。
1.3 观察指标
简易精神状态检查(MMSE),西方失语成套测验(WAB),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汉语标准失语症检查(CRRCAE)评定。
1.4 统计学分析
应用SPSS 15.0统计软件对每组患者治疗前后数据进行配对t检验,两组数据进行组间t检验,取P<0.05为统计学具有显著性意义。
2.结果
治疗前,两组患者WAB评分、CRRCAE评分、MMSE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2组患者上述评分均提高(P<0.05),观察组改善幅度均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各项指标的评定结果比较(±s)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各项指标的评定结果比较(±s)
①与治疗前比较P<0.05;②与对照组比较P<0.05
组别 WAB CRRCAE MMSE观察组 治疗前 41.61±16.67 34.5±4.0 15.33±8.03治疗后 77.10±4.98①② 56.3±4.2①② 20.54±6.04①②对照组 治疗前 42.89±15.71 34.8±4.0 14.22±7.64治疗后 68.89±13.93① 48.1±3.8① 18.65±6.09①
3.讨论
Schuell刺激疗法是20世纪60年代Schuell提出的,主要是基于神经系统机能的代谢与重组展开实验与研究。为对代偿及重组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一项重要工作便是反复进行感官刺激。对于患者,获得听觉与视觉方面刺激后,会由相应的通路向大脑传入,在引起语言中枢反应的基础上,将受到损伤的语言符号系统重新构建,并借助构音运动,从而实现语言良好表达。当患者在刺激后出现正确的反应时,治疗时应给予肯定,对出现的错误反应进行纠正,借助反复强化的形式,帮助患者构建正确的语言模式。
词联导航法训练是基于失语症患者语义记忆相对保留,而言语符号系统受损这一现象出发,理论依据为语义启动效应与扩散激活模型,复杂网络分析技术作为选词手段,将尝试命名、口型模仿及 复述相结合而展开训练。训练用的词汇经过网络技术分析后,提供具有汉语联想顺序的训练词汇,并进行尝试命名、口型模仿、复述三种最简单的操作技术培训,这种训练有利于改善言语的流畅度和信息量,促进AQ成绩的提升。
通过本研究结果可知,词联导航法训练组患者在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其自发言与积分相比于Schuell刺激疗法训练显著升高,两组其他因素分差异不大。此外,通过对比患者训练前后的差值,可知词联导航法训练组组AQ值、信息量和流畅度显著高于Schuell刺激疗法训练组。提示虽然两组训练均具有同等效果,但改善言语流畅度方面词联导航法训练组稍优于Schuell刺激疗法训练组。
总之,词联导航法训练法和Schuell刺激疗法都能有效改善患者的言语功能,词联导航法训练在提高言语流畅度、命名和计算等方面稍优于Schuell刺激疗法,词联导航训练法操作简单且可以采用方言训练,为基底节性失语症患者在言语康复治疗提供了新的方法。
[1]孙会芳,倪朝民.失语症的康复治疗:研究与应用[J].中国临床康复,2006,10(22):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