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社会治理的根本思维
2018-02-02吉开来
当前在我国的各大城市,共享单车异常火爆。网络上可以搜索到的共享单车有“优拜”、“OFO”、“摩拜”、“永安行”、“由你单车”、“一步单车”、“破风骑车”、“小鸣单车”,等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估计有退出者;当然,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有退出者,肯定也会有新的加入者。资本狂舞的年代,谁不想分一杯羹?
共享单车在缓解交通拥堵、推动绿色出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同时共享单车的无序竞争也给现存的正常社会秩序提出了挑战。一些城市已经报道了共享单车的种种乱象,比如共享单车的提供者在单车投放上的无序,让单车堆积占道;共享单车的使用者,停放单车时的无序,给城市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因为他们对单车的停放就像吐痰一样随意,哪里方便就哪里吐。
因此,我国各地政府针对这些乱象进行了治理,虽然措施不一,方法多样。花了巨大成本的社会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效果,但这是以政府巨大的人力、物力的投入为代价的。政府的经费是有限的,在单车治理上投入的巨大成本,势必会影响到其他公共服务上面的投入。
按照经济学的原则,最小的成本如果能取得最大的效果,那就是最好的投资。
如果把公共资源的投入,也看做一种投资。就当下来说,我们的政府行为,是不符合市场规律和经济学原则的。
这不禁让人发问:原因出在哪里?
笔者认为是政府社会治理的根本思维模式出了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主体,权利与责任、义务是对等的,但共享单车并不遵循其规则。
无论“永安行”、“由你单车”,还是“优拜”、“OFO”、“摩拜”,它都是一个市场主体。如果把主体看做一个有着行为能力的商人,把市场看做一个集市,那么可以试想一下:商人到集市里来想干什么?
怀揣着资本的商人到集市里肯定不是瞎逛的。由于资本天生的趋利性与逐利性,它的目的是赚钱。因此,无论是“永安行”、“由你单车”,还是“优拜”、“OFO”、“摩拜”,它都是资本的一个执行者,目的在于增值。
利益和责任、义务是对等的。
但共享的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利益和责任、义务的不对等性。共享单车作为市场经济的行为主体,从社会公众手里赚取了大量的金钱,却不承担对等的责任。
“美国权威媒体《财富》发布‘2017年全球40岁以下精英”榜单,摩拜单车创始人兼总裁胡玮炜、联合创始人兼CTO夏一平入选。”
“《财富》在获奖介绍中称‘胡玮炜与夏一平2012年相识,彼时胡是一名记者,而夏正在福特公司负责车联网工作。通过一次采访,两人建立了联系。三年后,胡玮炜说服夏一平从汽车转战单车领域。他们与王晓峰一道创立了摩拜单车,每天在全球超过160个城市提供超过2500万次骑行,今年以来已获得来自腾讯、红杉和华平等公司和机构的超10亿美元融资。”
摩拜盈利与否不得而知,但最起码得了名,融了资,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名利双收。除此之外,由其衍生的金融产品以及带有想象空间的出行数据,都是摩拜等共享单车背后资本的伴生品。
然而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共享单车,在政策、法律、法规不完善的背景下遵循的是丛林法则并且得到了疯狂生长。享受了很多权利,但承担了太少的责任。宏观层面上的国家、政府,中观层面的社会,都为此做出了一定的牺牲与担责。
一个真正的强者需要的是自律,企业也是如此。如果企业不想承担对等的责任,那么说明了其根本没有想过做大、变强,它的目的仅仅是利益,甚至是短期的、投机的。
因此,基于这种逻辑,无论是共享单车,还是将来出现的新事物,在相关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与企业事前约定:今后,由企业所导致的问题,这些问题应该由企业想办法来解决;而不是政府在为其“擦屁股”。因为政府擦得干净还好;擦得不干净肯定会导致公众的不满意,甚至说政府的无能。
其实,政府这种大包大揽的行为可能和我们一贯的思维有关系,但这种思维无助于一个理性、成熟社会体系的形成。
在这场博弈当中,政府不是做的太少,而是做的太多。政府本应抓大放小,但很多地方政府却恰恰相反。政府本应只负责指明方向,具体细节方面其实应该由企业自己去完成。企业作为市场运行的主体,它知道痛点在哪里;作为政府虽然知道痛在哪里,但毕竟“切肤”不深,因此政府不能越俎代庖。
难道政府真的希望自己在做事,而企业只负责在伸着懒腰在数钱?
一个善治的政府其实只需要做三件事:制定规则、监督规则、提供服务。
在规则空白的情况下,政府应该需要企业拿出规则、对策,来应对自己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政府只需要负责监督,监督企业的规则和对策有没有效果。如果有效果,政府应该站在更高的层面进行提炼、升华,争取上升为政策、法律法规;反之,则应该对企业的行为进行限定。
目前,有些地方政府所做的调研还不够深入,研究的还不够透彻,制定的规则不够完善,甚至说有些规则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这就形成了一种局面:政府在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制定相关规则,企业却在政府制定的规则下继续钻空子。
如果政府不需要替企业的这些问题兜着,能不能让企业来处理这些问题?假如企业没有处理好自己给社会所所带来的问题,其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沒有厘清思维问题。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是有点没有抓住关键的感觉,共享单车以及类似共享单车的问题还会继续。
当然,社会治理不是要政府把所有的责任都扔给企业,但我们的政府应该让企业明晰自己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
作为宏观层面的政府、中观层面的社会以及作为都应该为社会的发展、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但仅就政府层面来说,笔者认为无论是共享单车,还是将来的新事物,主管具体政务的相关人员,其社会治理的思维是不是该转换一下了?
(作者简介:吉开来,2013年7月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获硕士学位,现任职开阳县委党校。)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