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朔迷离”的自杀事件
2018-02-02呼延云
呼延云
一、祖传的本事
这一年闰四月农历初十日,鸿胪寺卿黄爵滋给道光帝上了一道震动朝野的奏折:《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折》,通篇说白了就俩字——禁烟!
当时人清国笼罩在鸦片烟的雾霾之中,“上自官府缙绅,下至工商优隶,以及妇女僧尼道士,随在吸食”,从道光十四年到十八年的四年里,“运银出洋,运烟入口”,中国的白银流失共计三千万两之多!道光帝在林则徐的一份奏折中,特地将“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用朱笔圈出,以表达自己的痛心疾首。
不过对于当时京城的人部分官员而言,除了鸦片烟的猖獗外,另有一桩拖延了四年的案子也让他们一想起来就“头疼”,上访者“京控三次,省控四次,钦差行辕控二次”,京里的院司实在是没辙了,“皆不敢撄其锋”,只好把皮球踢回案发地太原府,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去。
这一年的七月,太原知府王有壬另有任用,他的空缺由朔平知府张集馨署理。
张集馨一上任,就发现太原府内的大小公务都由王有壬的亲戚王成和一个姓吴的师爷把持,这俩人“因缘为奸,积案数百起,拖累动辄数年”,搞得整个官场乌烟瘴气。张集馨接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这俩人卷铺盖滚蛋。没有了绊脚石,张集馨开始整顿太原府的吏治。
就在这时,京里的案卷发交回来了,新任师爷一看就头皮发麻,对张集馨说这个案子咱们还是拖一拖的好,最好拖到下一任知府来,张集馨问为什么。师爷把前后经过一讲,他才知道,这还真是一块烫手的山芋。
平定州有个有名的讼棍,名叫郭嗣宗。所谓讼棍,就是指古代那些专门挑唆别人打官司,然后榨取当事人钱财的家伙。郭嗣宗的“讼棍”乃是家传,他的父亲在家开私塾时,就叫郭嗣宗和他的几个兄弟熟读律例,“又令作控词,兄弟互控”,然后其父充当“大清好讼棍”的评委,进行评比和点评,等于一大家子人天天演习怎么打官司,可想而知这样的家庭培养出来的,都是何等刁钻险恶之徒。
郭嗣宗的老爸死后,他和胞兄郭绍宗立刻开始了诉讼“实操”。郭嗣宗状告郭绍宗调戏自己的老婆,“妇临窗解衣盥洗,兄隔窗将手戴金镯掷入伊妇盆内,顾之而笑”。按理说,这事儿就算是真的,也属家丑,按照中国人的好面子,死活不能外传,而郭嗣宗拿这种事儿练手,简直殒脸不恤。关键是郭绍宗也不白给,居然打赢了官司,郭嗣宗被“斥革衣衿,发朔州充徒”,倘若他们的父亲泉下有知,当可一慰。
郭嗣宗“在配所甚不安静”,反思和哥哥诉讼失败的原因,仔细研究各种例案,宛如习武之徒在深山老林里练成绝世高手,等到刑满释放回来,“益肆无赖,地方官甚畏之”。
怕什么来什么,就在这时,出事了。郭嗣宗“出山”后的第一状,竟是状告自己的亲家,因为他的女儿突然死在了女婿的家中。
二、两拳换来一条人命
张集馨把郭女死亡案件的相关卷宗仔细地阅读了一遍,对案件有了个大致的了解。
郭女嫁给平定州的一位童生(未考取秀才的儒生),生了个四岁的儿子,有一天小孩子在窗前哭闹,婆婆嗔怪儿媳妇不好好照应孩子,郭女一个在“讼棍之家”长大的人,嘴皮子岂肯输人?出言不逊顶撞婆婆,恰好童生从外面回来,勃然大怒,上前就给了媳婦肩膀两拳。“郭女撒泼,用剃刀自刎”。
媳妇顶撞婆婆,很不合适,丈夫打老婆,肯定不对,但是郭女就为了这么点儿事情,扔下四岁的孩子,以死相抗,性情之激烈,也确实过分了。看着媳妇脖子往外不停地流血,童生和他的母亲吓坏了,扶到炕边,让她躺下,用民间流传的偏方——鸡皮蒙补,但是“气嗓已断,随即殒命”。
童生吓坏了,知道老丈人是何等角色,断不会善罢甘休,他冷静地想了一想,做出了一个最正确的决定:先赶紧到官府禀报事情经过,请仵作来检验尸体,同时请一位姓王的举人去郭家报信。
郭嗣宗闻讯赶来,到了女婿家一看,真的是职业本能压住了情感需求,既不哭,也不说话,直接跑到官府去喊控,得知女婿已经抢在自己头里,气得不行。
这时,刑名师爷和仵作已经来到了童生家,他们“皆闻郭名,相验极为详细”,尸检的结果证明郭女的伤口“入重出轻”,确系自刎,而郭女的肩膀上有拳伤两处,也与童生所说相同,但是郭嗣宗坚决不同意,没等检验完毕,就跑去省里控诉。
张集馨再看郭嗣宗呈控的状词,上面写道:“查《洗冤录》所载,自刎者入重出轻,今细阅伤口,入重而出亦重,何也?伤重如此,断不能再行挪步,今看血迹数处,并炕边俱有血迹,何也?自刎既云甚重,必然立时殒命,今衣斜发散,何也?血迹只该流在尸身,不应其母子衣上亦有血痕;所云用鸡皮掩补,母子同扶等情,安知非有装点情节?相验惟凭刑仵喝报,所填尸格(尸检报告)与自己所填不同。”
看到这里,张集馨才知道这个未曾谋面的郭嗣宗确实是个厉害的角色。
师爷在一旁告诉张集馨,这个案子,已经闹得整个官场都闻之色变了,因为每次审案,郭嗣宗都要把他七十岁的老娘带到堂上听审,审讯的官员辞色稍微严厉一点,老太太就要碰头寻死,“是以此案无员敢于承审”。
师爷的意思,张集馨当然明白,将此案束之高阁是最明智的选择,但如果这样,自己和那些遇事推诿塞责、尸位素餐的官场混子又有什么区别?所以他决心碰碰郭嗣宗这块硬石头,把四年未解的“死疙瘩”解开!
三、郭女之死的另一种可能
审案的这一天,张集馨上来没有打官腔说套话,而是对站在堂下的郭嗣宗温和地说:“你的女儿去世已经四年了,想必悲痛的心情还没有缓解,为死者申冤,生者雪愤,理所然也,但你妈妈年纪甚大,且身体又不好,你是一个读书人,应该懂得孝道。我建议你不如把老人家送回家。我看了你的状词,整个案子你妈妈并不知情,留在这里意义不大,你说呢?”
郭嗣宗从府到省,从省到京,为女儿自刎一案见过的官员不说一百也有八十,从来没见过说话这么有人情味的,心中颇为感动,当即答应送母亲回家。
然后,张集馨语重心长地对郭嗣宗说:“今天我和你详细说一说这件案子,你的状词确实有太多捏造不实之处,都是你们讼师的手段,只能吓唬那些不懂司法律例的人,对我是没有意义的,只怕你这样会作茧自缚。”endprint
郭嗣宗一听,很不服气,让张集馨指出,自己的状词中哪些是“捏造不实之处”。张集馨说:“你的状词前后有数份之多,第一份说女儿有臂伤一处,第四份变成两处,尸检时查验证实的伤疤,有几处就是几处,是随时可以增添或删改的吗?尸格是刑部颁发图样,验尸官员当场填写,你是什么身份,怎么能去填写尸格?”然后他又针对郭嗣宗的状词逐一驳斥:郭女的伤口,仵作的检验是“入重出轻”,你所谓的“入重而出亦重”只是个人的观感,不能成立;炕边有血迹、童生母子衣上有血痕,是他们在搀扶郭女躺在炕上时沾染的;自刎甚重,立时殒命,与“衣斜发散”并无因果关系;至于“安知非有装点情节”,纯粹是你个人的臆测,没有任何的证据……
郭嗣宗哑口无言。张集馨继续说:“到底你女儿是自杀还是他杀,你心里比谁都清楚,如果你认为是自杀,那么咱们现在就可以结案,如果你认为是他杀,请你也写个字据,我就申请开棺验尸,如果尸检结果证明确实是自杀,我就把你平素行止以及借命扰累的事情,一起提交刑部审讯,你看如何?”
郭嗣宗一听,知道眼前这个官员不是个怕事的,更不是个怕把事情搞大的,自己折腾了四年,在各个衙门“扬威显名”,却连好好在女儿坟前哭一回都没有,如果再闹到开棺验尸,将来在九泉之下见到女儿,哪里还有脸应她一声“爹”,于是答应结案。
此案一结,轰动官场,即便是平时最慵懒疲沓的官员,也精神一振。接下来的时间里,张集馨清理积案二百余起,赢得了朝廷上下的一片赞誉。
不过,笔者在看到张集馨与郭嗣宗的这段对话之后,觉得不能完全否定郭女被杀的可能。
郭嗣宗的状词上说的“查《洗冤录》所载,自刎者入重出轻”,原文记载在《洗冤录》卷四的“自刑”一節,原话是“痕起手重,收手轻”,因为自杀的人往往用力起刀,感觉疼痛而缩手,所以逐渐变轻。但是“轻”与“重”在古代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只能看伤口的大小和深浅,这就要完全凭仵作的眼力,而我们都知道,眼见不一定为实,郭嗣宗认为“入重而出亦重”同然是个人观感,仵作的判断又如何不是个人观感?还有炕上和童生母子衣服上都有血迹,供述是他们搀扶郭女躺在炕上时沾染的,但假如事情的真相是童生看到郭女辱骂母亲,愤起挥刀,失手割其咽喉,和其母救护之,失败后再串通说郭女是自刎的,恐怕现场勘查结果也解释得通吧。
不过,上述只是笔者的一种推想而已。作为道光年问的能吏,张集馨在处理“上访专业户”时表现出的维护法治、善于沟通、以情动人、不卑不亢,确实值得点赞。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