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的对策
2018-02-02沈钢
沈 钢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南京 210036)
引言
机动车排气污染呈迅猛增长的态势,考虑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难度大、恢复周期长,必须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防治和管理,分析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特点,思考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有效对策。
1 机动车排气污染概述
机动车行驶要依靠燃烧化石能源而实现,然而由此也排放出大量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气或颗粒物,当其积聚成一定浓度之后即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其特点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1)污染排放总量大。机动车排气污染会因数量的增多而产生积聚效应,生成数万吨的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固体颗粒物等,并呈现出日趋上升的态势。(2)移动性强。机动车排气污染因其地理位置的流动性,而致使排气污染表现出极强的移动性,增大了对机动力排气污染总量的控制难度。(3)污染源的差异性。机动车排气污染会因机动车的排量级别而存在差异,由于机动车自身的状态、性能、时速以及燃油质量各有不同,因而也使机动车排气污染源大小各异。
2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对策探索
2.1 注重机动车排放定期检测
为了检测机动车排气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指标是否超标,要对机动车进行定期检验,要严格审核检测单位出具的数据,办理机动车排放检测手续,推行外地车辆转入环保核查制度并举的措施,加快淘汰高排放高污染车,合理辨析高排放车辆,为机动车“绿色上路”畅通出行。同时,要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设置稳态工况法检测、双怠速检测、柴油车自由加速检测等局部网,对机动车排气情况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的监控。另外,要优先管控和淘汰单车排放高的高排放高污染车,可以对其采用后处理装置,如:氧化型催化转化器、选择性催化还原转化器、柴油机颗粒捕集器、氨逃逸催化器等,以较好地提升机动车的排气质量。并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快速发展,实现公共交通节能减排优化升级,较好地改善空气环境质量[1]。
2.2 建立并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2.2.1 清洁燃料制度
要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源头进行防治,推行差异化清洁燃料标准,降低燃料的含硫量,真正做到从源头防控机动车排气污染,实现燃油与排放标准的同步。
2.2.2 低排放机动车制度
充分考虑机动车的使用年限和具体车况,对机动车依照排放标准进行合理分类,对低排放机动车给予购车补贴、信贷优惠、税收减免措施,创新研发低排放机动车的工艺技术,提高低排放机动车的市场占有率。
2.2.3 检测维护制度
对于机动车的检测维护可以采用稳态工况法,利用其检测全面、准确率高的优势特点实现对机动车的排气检测,预测和估算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较好地提升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质量。
2.2.4 机动车质量担保和召回制度
对于机动车产品质量担保不合格的情形,要采用产品召回制度,及时对机动车进行修理,并使之尽快达到排气排放标准。
2.2.5 机动车排气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要从单车排气排放总量控制、区域排气排放总量控制两个层面进行制度设计和规范,避免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机动车排气污染严重的状态[2]。
2.3 加强联合预警和应急响应
要形成完备的区域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和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区域联防联控,对重度污染采用联合预警和应急响应的统筹规划,及时分级启动预警预案,利用环境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排气污染预警,并进行部分机动车限号出行的应急响应,使之成为一种区域性的整体性共识,更好地提升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联合协同效能。
2.4 加强油品质量管理
要对机动车车用燃料进行管理,逐步与国际接轨,杜绝使用含铅汽油,推广使用清洁汽油,提升机动车油品的质量,成为机动车排放标准提高的辅助性举措,各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负责对油品质量进行检测。
2.5 发展民间环保组织
要广泛植入公众环保意识,动员和吸纳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之中,要鼓励民间环保组织(NGO)的快速发展,简化民间环保组织(NGO)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和审批流程,并通过专业培训的激励方式,激发社会民众参与民间环保组织(NGO)的建设中来,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献计献策。还可以借助于互联网、大数据先进技术,搭建机动车排气污染网络举报平台,采用匿名网上在线举报的方式,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进行监督和整改。另外,要大力倡导社会民众的“绿色出行”,在优化公交车交通路线的同时,鼓励社会民众“绿色出行”,取代私家车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现象。
结语
综上所述,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之中含有多种污染物质,要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创新探索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举措,实现对机动车的定期排放检测,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相关制度,并采用经济补偿手段对高排放高污染车进行提前淘汰,加强油品质量的管理,厚植绿色环保理念,避免机动车排气污染愈演愈烈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