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8-02-02张娜季娜
张娜季娜
(河北晶淼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石家庄 050000)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1 自主验收法律法规不健全
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是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为依据进行的环保验收的变革,责任主体由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变为建设单位自己,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目前,正处在变革之初,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太完善[1],仅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自主验收纳入了法律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仍未做出明确要求。
1.2 建设单位缺少自主验收认知和专业知识
验收主体由环境管理部门变为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阶段,大部分建设单位缺少对自主验收的认知。还有部分建设单位由于未对自主验收政策进行过系统的学习,未设置专门的岗位和专业的人员,对自主验收的理解仅停留在字面意思。涉及到具体工作:如自主验收怎么开始、工作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人员参与、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问题的时候,无从下手。
1.3 验收监测存在缺陷
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意见,由于一些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其建设周期内,环境保护要求发生了严格的变化,企业所需要执行的环境标准进行了更新,需要控制的污染因子增多、执行标准更严格,而验收监测制定的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能根据现行要求作出及时的修改,因而导致检测结果漏项。
目前,市场上监测单位众多,专业水平却相差甚远,由于部分监测单位缺乏专业知识,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的不合理性不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导致企业在后续验收环节中因监测数据的问题而无法正常进行,耽误验收的整体进度。
1.4 环保措施不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对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的预评价,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安装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但由于其缺乏专业知识以及环保设备厂家水平低,导致环保措施安装的不规范,从而使处理效果大打折扣。
2 解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问题的对策
2.1 完善法律法规
自主验收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政策之一,为了保障自主验收工作有序顺利的推进,国家应逐步加大对自主验收的法律支持,适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自主验收的各个环节完善法律制度,保障自主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使自主验收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2 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相关知识培训
针对建设单位欠缺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知识的问题,相关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从规范本辖区企业和提高企业的环保知识的角度出发,自行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对建设单位进行知识培训,发放技术材料,使其了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政策、流程、内容及注意事项,避免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道路上走弯路、走错路。同时,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到自己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能弄虚作假。
2.3 提高监测单位业务水平
监测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重要参与者,其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的进行的顺利与否。因此,监测单位应从以下几方面提高业务水平: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验收的依据,监测单位应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制度的学习,并及时与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沟通,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自主验收制度进行有机的结合,做到足够的了解;②掌握新发布的相关标准,在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新标准要求判断现有环保措施是都满足需要,并提出可行性建议。③积累现场经验,多与行业专家或前辈进行交流,了解环保措施的设计规范和现场安装规范。
2.4 规范环境保护措施
首先,环保设备厂家应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和设备说明进行安装,并且能够做到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以保证环保设备的处理效率。除此之外,建设单位应该提高对环保措施规范性的认知水平,能够自行查找发现环保措施存在的问题,对不规范的措施及时整改。
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制度,目前正处在起步阶段,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政策解读和实际运用能力、提高检测单位业务水平。除此之外,还应该提高建设单位对环保措施规范化的认知,提高自身解决环保措施问题的能力,为自主验收的工作的长久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