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络行为法治意识性别认知差异现状及教育对策分析研究
2018-02-01杨秀红
杨秀红
摘要:目的 采用问卷调查法对某高校固定班级学生的网络行为法治意识现状进行了研究。方法 自填式问卷调查研究,研究对象采用整群随机抽样调查。结果 学生对网络法规只有一般性的常识了解;男女生在网络法规知识获取途径、网络侵权行为认知、同学网络行为分布领域认知有差别,在对网络法规知识的需求、继续从事网络侵权行为的原因、遭受侵权的类型、遭受侵权以后的做法上不存在差异。对策 学校要根据互联网的发展,针对大学生开展网络行为法律法规教育;社会要利用多途径、多方式广泛开展网络行为法律法规教育;学生个人要增强个人自我网络行为法治意识。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15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青少年网民规模达到2.87亿,新增青少年网民1028万,增长率为3.7%。移动上网设备快速普及,推动青少年上网行为改变。在网络世界里长大的当今大学生,由于还未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法治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受外界影响和不理性等特性,加之教育引导不及时、社会宣传不到位、生活环境蜗居化等因素的影响,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世界里,出现了诸如网络黑客、网络色情、网络诽谤、网络侵权、网络欺骗、网络滥用、网络抄袭、语言暴力等不道德、不合法网络行为等现象。这一切令网络空间行为法治化约束在当下显得尤为重要。约束有效的前提是必须先对青少年网络行为法治意识有个全面的把握,为此我们开展了本研究。
一、对象与方法
1.1 被试
对滨州医学院2016级本科固定班级学生进行整群随机抽样法,调查共获得问卷270份,其中有效问卷260份,有效率为96.3%。其中男女生分别情况如下。
1.2大学生网络行为法治意识量表为自拟量表,采用自填式问卷方法,由经过培训的调查研究人员指导后填写。
二、结果与分析
2.1 对网络法律的了解程度
结果表明,94%以上的男女学生都认为有必要加强网络法治意识教育和培养。
2.4 对具体网络法规的认知
在调查的对象中69%的学生对具体网络法律如《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等处于一般熟悉的程度。
2.5 对网络侵权行为的认知
X/Y影音作品权利人只会起诉网站,不会起诉个人大家都在下载,法不责众付费下载和购买正版价格太贵不划算没有迅捷简便的付费方式,而且网络骗子太多其他小计
男22(17.89%)10(8.13%)32(26.02%)19(15.45%)40(32.52%)123
女9(6.57%)7(5.11%)44(32.12%)29(21.17%)48(35.04%)137
结果表明,15%左右的人继续从事网络侵权下载行为是出于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25%左右的人把网络下载侵权行为归于下载正版价格贵,15%左右的人把自己的侵权行为归咎于没有迅捷简便的付费方式,其他30%左右的调查者选择继续从事网络侵权下载行为的具体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结果表明,约有1/3的男女生认为自己从未遭受受过网络侵权。网络诈骗和在网上聊天及查阅资料时遭受过侵扰是并列排在男生受网络行为受侵权率的首位的;个人遭受黑客入侵是排在第二位的网络侵犯行为,个人隐私被披露、网络传销、作品被非法摘登使用或者转载、名誉遭受损毁是依次排在后面的网络侵权行为。黑客入侵电脑和网络上遭受诈骗是排在女生第二、第三位的网络受侵犯行为。
2.6 在网络上受侵权后的做法
结果表明,1/2左右的男女被调查者在遭受侵权后,会到相关网络法治维护网站进行投诉维权,1/2左右的男女调查者不会进行网络维权,这其中有1/3的男女被调查者不知道去哪里投诉,1/10左右的男女被调查者只是发说说诉苦一下而已,1/10左右的男女被调查者自认倒霉,不会采取任何举动。
2.7 对周围同学网络行为的认知
通过此图可以看出,在网上复制抄袭别人的文章、在网上谩骂恐吓别人或使用污言秽语、去过赌博暴力色情等网站是男被调查者对周围同学网络行为频繁度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的主观认知;在网上复制抄袭别人的文章、转发不确定是否真实的网络娱乐明星八卦信息、转发不确定是否真实的网络爱心筹款信息是女查者对周围同学网络行为频繁度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状况的主观认知。
三、讨论与对策
从以上调查中,我们不难发现,学生对网络法律法规只有一般性的常识了解;男女生在网络法制知识获取途径、网络侵权行为的认知、同学网络行为分布领域认知有差别,在对网络法规知识的需求、继续从事网络侵权行为的原因、遭受侵权的类型、遭受侵权以后的做法上不存在差异。
为此首先要校园网络法治教育,当前高校法治教育在教育载体、教育模式、教育方法、教育环境等方面面临不少问题,教育载体不能跟上学生的需求,教育模式比较老化,方法比较死板,致使法治教育效果不明显,需根据新形势下法治环境下的新问题,采取适合学生思维的新方法、新模式,才能取得实效。
其次要加强社会网络法治宣传教育,社会的整体氛围会直接影响每个社会个体,尤其是当前网络社会下,高校已经不是与世隔绝的象牙塔,社会上的热点事件会第一时间通过网络传到学生群体中,为此需要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青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宣传形式来给学生以正确的引导。
最后,需要学生个人加强自我网络法治意识,网络世界虽然无明显的国界,但事实上各个领域的运作都有其规范,各个国家对相关网络行为也有不同的法律要求,需要学生在网络上进行各种活动时要有所规矩和法律意识,不违规不越界,才能自行网上行。
總之,法治社会的确立,有赖于法治意识、法治信仰、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四个层面的一体推进与彼此互动。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是大学生对网络法律法规有充分认知、信任、依赖且以法律信仰为自己行动的纲领和精神指南,是网络法治社会建成的关键指标。网络行为法治意识与信仰是大学生网络行为心理和观念的一种意识反映,包括对网络法治的信仰、网络行为责任与权利、网络行为规范与要求等范畴的一种社会意识范畴,其网络行为的文明程度、遵法守法程度是一个法治国家建成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必须从学校、社会和个人等多个层次对学生进行引导教育,才能净化网络环境,才能让网络真正为学生的需要所服务。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6年度滨州医学院辅导员研究课题“大学生网络行为法治意识现状及对策引导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0012002022。
(作者单位: 滨州医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