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治党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2018-02-01胡延群
胡延群
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党长期执政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强化依规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科学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
依规治党所依据的“规”,主要是党内规章制度,即以党章为根本,包括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在内的行为规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特别强调尊崇党章的权威,成为依规治党的重要抓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立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路线和发展蓝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
首先确定党内法规建设目标。2013 年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作為党内阶段性“立法规划”,提出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提出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时间表”:确保到建党100周年也就是2021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颁布,使我们党首次拥有正式的党内立法法,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和规范。2017年6月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完善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统筹部署。
其次是全面清理党内法规。党中央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筛选清理,分两个阶段完成清理工作。在摸清党内法规“家底”的同时,解决了党内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以此为指导,各地方党委也按照党中央的精神,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再次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通过修订或出台新的党内法规,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基本框架。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刚柔相济,一个正面倡导,指明道德高线,一个列出负面清单,划出行为底线,充分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的要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强化担当精神,推动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志着依规治党进入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全面梳理整合监督执纪相关制度,对防止‘灯下黑,促进规范执纪、阳光执纪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修订颁布了90余部党内法规,为依规治党提供了明确、科学的依据,使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大力强化党内法规制度落实
制度的权威性和生命力在于执行。依规治党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党内法规的落实。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万起,处理24.4万人。2017年以来,截至6月30日,处理292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0044人。八项规定的落实,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不断好转。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共开展12轮,对277个单位的党组织进行全面体检,对4个中央单位进行“机动式”巡视,对16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十八大以来中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60%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巡视制度的贯彻执行,巡视成果的有效运用,充分发挥出巡视的震慑遏制效果。此外,干部选用、党员教育、公务用车改革、办公用房清理等制度规定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依规治党硕果累累。
强化党内法规的执行落实,在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普及力度的基础上,做到如下几点:一是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硬约束,做到令行禁止,决不能让制度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二是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使每个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地生根。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有效的民主监督,以及严厉的问责机制,是实现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党委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具有牵头管总的作用。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在依规治党过程中,必须落实“两个”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格局。
统筹推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
治党与治国相辅相成。坚持依规治党,切实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才能为治国安邦奠定根本政治前提。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规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依规治党作出指示,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真正得到落实。从2015年起,中央书记处每年听取中央办公厅报告上年度全国党内法规工作情况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并作为一项制度正式确立下来。2015年7月,建立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12月召开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做出重要指示,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党在深入总结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根据实践提出的新要求,对党内法规不断进行完善创新,增强党内法规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筑牢依规治党的根基。正因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局谋划,层层抓落实,从而保证了依规治党顺利推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的内在关系决定了必须统筹推进。统筹推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必须精确把握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实现两者的协调衔接。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依规从严治党,保证党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从而引导全社会遵守规范、践行法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保障。
努力开创依规治党新局面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根基在基层。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形势下,依规治党必须落实到基层。基层党委在依规治党过程中,必须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执行。一方面,基层党委必须深入探讨党内法规实施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措施,解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完善和落实好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党委主体责任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完善党建管理考核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把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必须强化监督和查处,让党内法规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解决好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巡察是巡视向基层的拓展和延伸。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必须对巡察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补齐党内监督短板,拓宽群众直接反映问题渠道。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坚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形成良好制度执行环境。基层党委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注意总结经验成效,在制度完善、方式创新、成果运用上下功夫、用实招,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
(作者单位: 中共滨州市委党校,山东 滨州 25660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