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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型贫困文化视角下少数民族村落贫困生成

2018-02-01吴海龙

关键词:村寨少数民族村民

吴海龙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0070)

一、问题的提出

(一)引言

2016年11月笔者和团队到黔西南布依族洛村等三个村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驻村调研,当调研人员进入村寨时就被这里普遍贫困的生活状况所震撼。在生活上,当地村民还保持着手工纺织的传统,纺织的布料用于制作头巾、衣服、床单和被单等。布依族村民日常烹饪仍以柴薪为主,食物结构非常简单,以素食为主,肉食为辅。日常伙食也很简单,一天只吃两顿饭,一般是一盘水煮白菜、红豆和少量肉,配一碗辣椒与番茄混合的蘸酱。村寨80%左右的农户房屋只建起了内外墙壁都没有粉刷装修的房屋框架,屋里屋外红砖外露,厨房和厕所只是在房屋周边搭建的简易茅草棚屋。房中的家具很简单,只有床、柜和小桌凳,最多的家具就是自制小板凳。然而,进一步的调研却发现,在普遍贫困之下,他们一年却只打半年工,然后用半年的时间休闲和过年。村民在过着简陋贫困生活的同时,还能心安理得地享受安逸舒适的生活。

洛村所属的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是全省十个国家级贫困县之一。201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46.55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83元。平县共有人口33万,2011年有贫困人口15.2万,贫困发生率达到百分之五六十,2016年未脱贫人口6.44万人,贫困发生率21%。

黔西南的贫困现象并是不个案,在全国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存在贫困现象。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数据,2008年末,民族自治地区农村贫困人口2102.4万人,贫困发生率17.6%,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4007万人)的比重为52.5%[1]。李小云和叶敬忠等人认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贫困人口的减少,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向西部、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集中的趋势仍在持续”,“从民族分布上讲,贫困人口逐步向少数民族聚居区集中。”

(二)少数民族贫困文化的文献梳理

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都有着相似的贫困文化性格。王彦斌[2]在对云南四个不同经济区位特征的少数民族村落研究发现,“许多少数民族的生活强调生活的过程,如果强调过程就可以不需要过多地去强调目的,或过多地强调意义。特有的文化传统使他们体会到生命的自在和生活的乐趣,但是,他们的过程生活是一种低水平上的过程感受”。这些不同区位特征的少数民族村庄都共同具有的贫困源于少数民族注重当下的生活体验,对外界生活缺乏了解,缺乏积极进取的价值观念,从而使得他们处于普遍贫困落后的状态。少数民族普遍处于贫困文化中,“在贫困文化中,人受制于他的价值观、生活态度与技能(能力)生活方式和各种外在的社会文化环境因素,无法在变化的现实世界中作出积极的适应,经济上和文化上陷入无力自助的贫困中。”

吕洋[3]根据对蒙古族村落的研究,认为蒙古族村落由于历史地理原因形成的社会文化生活模式,导致蒙古族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和闭塞保守的性格特点,从导致了蒙古村落的普遍贫困状态。他同时认为,“地理、文化边缘,相对独立形成了贫困文化区;城乡二元结构保护了贫困生活社区”。

敬莉[4]在对西疆少数民族的研究中认为,偏远的少数民族村民“受祖辈们世代沿袭下来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俗的响,对外界的生活不了解也不羡慕和追求,大多数贫困人口安于现状,对生活的期望值不高,温饱成为大多数人追求的理想。”同时“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主要以农耕和游牧的生活方式为主,人们不愿意受到时间和工作的约束, 容易养成自由散漫的习惯,不愿付出更多的努力来改变自身的贫困状态,而宁愿苦熬,等着政府的救济,也不愿苦干。”

结合笔者调研发现,很多西南少数民族都喜欢安逸舒适、保守闭塞和不思进取的文化性格特征。吴理财[5]也认为“在我国的贫困乡村,贫困文化更多地受传统价值所影响,而在发达国家的‘贫民窟’(或下层社会),贫困文化则不具备传统的主要价值及其相关的特性。”处于贫困文化中的人“会成为维护既有社会秩序的保守力量(只要不破坏他们现有生活的平静,维持他们脆弱的“收入——消费”平衡),那种‘手捧玉米糊,脚蹬暖火炉,皇帝老子不如我’的安贫乐命的心态,便是它的极好的写照。”无疑,少数民的这种贫困文化还带着浓厚的传统特征,不同于发达国家阶层社会中贫困文化的展现出来的自卑、依赖和绝望感。

这些关于少数民族农村的贫困文化研究给本文研究带来了诸多启示,但是其中也存在着诸多不足。其对贫困文化的认识更多的是从抽象的文化对少数民族的贫困文化进行大而笼之的阐述,或者是直接孤立地对人进行贫困文化性格研究。在这些研究中缺乏从社会结构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视角对不断再生产着的贫困文化进行实践机制分析。本文为弥补少数民族贫困文化研究的不足,将贫困文化放到少数民族村落中进行实践机制研究,从村庄社会结构视角对贫困文化的产生进行社会学的机制分析。

(三)传统型贫困文化视角的提出

既有国内关于贫困文化研究不加批判思考地使用刘易斯的贫困文化理论[6]。贫困文化理论是以北美的现代化城市社会的底层人群为研究对象,而国内学界却直接将现代化社会的贫困文化理论直接运用于包括中国边远少数民族在内的中国传统乡村的贫困文化研究。贫困理论大师刘易斯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 有许多民族生活在贫困状态下,然而,他们的文化却不能称之为贫困文化。根据人类学家的调查研究,有很多原始民族,由于生产技术落后,或者是由于当地资源匮乏,或者两种原因兼而有之,因此,他们的物质生活境况十分窘困。但是,即便在经济上一贫如洗,他们也依然有比较严密的社会组织,有比较高的社会整合度,精神上不乏轻松快乐的一面,而且他们拥有相对自足和完善的文化。”显然从刘易斯观点看来,中国少数民族普遍存在的安逸保守文化并不包含在他所研究的“贫困文化”中。刘易斯贫困文化的主要研究背景是已经城市化和现代化了的美国社会,其研究对象是城市贫民窟中的贫困人群,这些处于现代社会包围中的贫困人群形成了一个有别于主流文化的亚贫困文化。在美国城市社会的贫困文化是“穷人对他们的边缘处境做出的反应,是他们对身处其中的这样一个阶级分化、各人自立的资本主义社会的适应方式,是他们克服失望感、无助感的方法,而这种失望是由于边缘人群实际上无力去实现社会所宣扬的那些价值和目标而产生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刘易斯所说的贫困文化是一种阶级文化,是处于城市阶级社会底层的贫困阶级所形成的受主流社会价值影响又相对独立的底层阶级文化。

刘易斯认为“贫困文化表现为他们缺乏情爱,很少能够体验愉快和满足感,在饥饿和生活不适的压力之下时常表现得精神萎靡,很少会用虚假的“斯文”和“谦让”之类的方式来和其他人打交道,与此相伴,往往还表现出酗酒、轻率的性行为等。”基于实地调研,笔者认为这些论述显然不符合中国民族地区的现状,阶级社会充满消极情绪的贫困文化与中国少数民族普遍乐观、保守和安逸的贫困文化并不相同。在刘易斯看来,“贫困文化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穷人对社会中主要制度的背离、失调。在贫困文化中长大的人具有绝望、依赖和自卑感,对人生抱着宿命论式的消极态度,他们具有明显的及时行乐取向”。

国内学界在引用贫困文化理论时不加批判地直接使用,或者是有意的扭曲贫困文化理论,将贫困文化理论表述为中性的“相对隔绝于主流社会的不思进取地贫困亚文化”。然而,贫困文化理论实质是现代阶级社会中的底层阶级文化,而中国少数民族的贫困文化是传统社会文化,是传统少数民族社会处在一个高速发展中的中国社会大背景下的相对封闭落后。少数民族的这种贫困文化带着浓厚的传统意味,区别于刘易斯所说的属于现代文化的贫困文化。根据贫困文化所处的社会背景不同和人的文化主观体验不同,为区别于刘易斯在现代城市阶级社会所提出的贫困文化,笔者将我国少数民族普遍存在的贫困文化称之为“传统型贫困文化”。传统型贫困文化在传统社会生成,在相对封闭传统的偏远自然村落中保持和再生产着。因此,为了对传统型贫困文化进行研究,本文以村庄为个案展开论述,通过村落社会结构对传统型贫困文化和少数民族村落的贫困进行基于村庄经验的机制分析。

二、传统有序的村寨生活——传统型贫困文化的生成

洛村位于黔西南,洛村面积22.7平方公里,以山地丘陵为主,全村现有耕地面积7700亩,林地面积8550亩,荒山荒坡500亩。1998年开始第一批出去打工,2007年左右开始大规模打工,现在每年大约263人外出打工。

(一)信仰与人情——村寨的集体情感建构

1.集体信仰。洛村的神灵信仰覆盖整个村寨,并与每个家庭的生产、生活和个人的生命紧密相关。寨子不仅是一个生产生活共同体,还是一个信仰共同体并影响村民的行为。寨子信仰的五谷大神能保佑全寨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信徒不生病,每年六月六,村民都到山上请神,在五谷大神庙进行集体祭拜,全寨每家成年男性都要参与仪式活动。六月六时,寨子的寨老黄书贵就要带着酒、粑粑、香等到山上请神,同时跟随着一众青年人,其中需要两个年轻人抬着纸扎的轿子。五谷大神住在寨子对面的高山上,山上放着一块不知道是哪一代先人就放在这里的石头,石头就是五谷大神的化身。请神时,要有黄书贵这种懂的人在石头周围烧香、倒酒,然后把酒散在石头边上,再把酒杯放在石头前面。这时就会出现一只蚂蚱在周围,等到蚂蚱蹦到酒杯上时就可以把酒杯放在轿子里,然后由两个年轻人把轿子抬下山。同时,还有两个人吹号,一个人做主持仪式。轿子抬下山后就把酒杯摆在桌子上,也即把神请来了,这时就开始放鞭炮、杀牛和祭拜。主持人讲调子时,有人烧纸、烧香,所有村民都要跪下祈求五谷大神保佑全寨的平安。在五谷大神庙,将煮好的肉敬神,摆在两米长的木板桌子上。祭拜由专门的老人负责,时间长达两个小时。祭拜完后就一起吃牛肉,总共四桌80多人。吃肉时也讲规矩,一桌20多人,妇女小孩不能参加。每次同桌人都要同时捻肉,以确保捻肉的次数相同,吃不完就可以把肉带回家,这是为了让人人都能够参与分享神赐予的肉食。祭拜活动的所有花费都是全体村民集体出钱,主要用于买牛和酒等,需要每家每户凑钱。这个传统是历史流传下来的,在文革搞破四旧时也偷偷坚持着在晚上搞祭拜仪式。

通过祭拜五谷大神的集体仪式,使全寨人都实现了与神灵的交流以及在集体仪式过程中获得集体情感和增加彼此之间的信任。当地的信仰体系不仅是在表达层面上的,还能通过集体参与、集体仪式这种场合凝聚村寨的共同感。涂尔干的宗教社会学认为,“在群体仪式情境之中就能够激发出尊崇的集体情感,这种情感是温暖,是生命,是热情,是整个精神生活的迸发,它使得个体从凡俗的感触中超脱出来,具有了某种神圣感。”[7],“在群体仪式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感情,要比纯粹个人感情更有力。体验过这种感情的人会发觉有一种外力在支配和引导着他,并扩散到他的境遇之中。”[8]

2.集体人情。人情是农村社会建构和润滑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不管是血缘关系还是地缘关系都要依靠人情来实现村民在村寨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建构和社会交往。在布依族村寨,人情也是村寨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地村寨,村民参与人情往来的事项较少,主要关涉到人生大事的结婚、去世和出生,建房、考学等都不会办人情。当地不仅人情事项少,人情费用也不高,寨子里一般亲戚邻里的人情礼金在一百元左右,前几年还是三十、五十块钱,人情往来并没有成为如国内大多数村庄所呈现的高人情负担[9]。同时,当地举办人情的标准也比较低,举办人情酒席并未成为当地村民展开村寨面子竞争的重要载体[9],未出现如华北乡村普遍存在仪式异化导致费用增高现象。

虽然当地人情事项少、礼金低,但当地的人情范围却特别大,人情圈覆盖整个自然寨。在黔西南农村,村民基本的认同与行动单位是寨子,也即一个自然组,居住在一个寨子的村民虽然分成多个姓氏,但只要涉及到红白喜事,全寨的人都要参与,而且不能只送去礼金,还要亲自去帮忙。当地农村人情的作用不仅表现在邻里互帮互助共同完成红白喜事的复杂仪式上,更体现在其集体意识,通过全寨人共同参与到结婚仪式中能够达到集体共享、共乐的情感共振。在举办红事上一般有集体帮工、集体对山歌和打麻将等活动凝聚村寨情感。当地红事办三天,第一天全寨的人一起打粑粑,杀一头猪送300斤肉到女方家作为聘礼。第二天全寨人一起去接媳妇,当晚通宵对歌。第三天,办正酒请全寨人,并给全寨每家每户送去一桌菜,一般是九个菜或十个菜。当地的集体仪式需要全村人参与,在举办白事上,出殡时需要全寨人送葬,剩余的十几个人则在家做菜。

传统少数民族村寨保持着较完整的传统生活习俗,这些传统文化习俗使村民产生共同的集体情感。生活于这种集体情感和集体共享的文化氛围中,村民可以在低产出和低消费的条件下,将有限的物质转化为共享的情感、精神和物质享受。从而也使村民失去了追求更高的物质生产以满足更充足更多物质需求的动力,易于达到的村落幸福生活使得村民难以走出村寨、走出集体,去追求更高的经济收入和更为卓越的人生,一辈子陷于村寨的传统型贫困文化中。在刘易斯看来贫困文化“是他们对身处其中的这样一个各人自立的资本主义社会的适应方式,是他们克服失望感、无助感的方法……弥漫着不信任,浸透了疑惧,它使生活其中的个人更加无助和孤独。可以这么说,贫困文化的根本特征就是文化的贫困。……而少数民族只有贫困,没有文化贫困”。正是这种共享的文化使得少数民族可以在低产出和低消费下地过上精神充实而愉悦的生活。

(二)低度经济分化的村寨——去社会压力机制

现有的研究表明,中国农村社会已非均质,而是分化成不同的农村社会阶层,各阶层在职业、收入、利益关系、关系网络、政治社会态度等方面都有显著差异[10]。在洛村的家庭经济分化中,夫妻常年在外打工以及做生意承包小工程的农户是村寨经济中的上层,年收入在三到五万之间,这类家庭数量并不多,占村寨10%左右;村寨里的种植大户没有外出打工家庭的经济结余多,但是通过农业也有两三万元的收入,还能过上圆满的家庭生活,这类农户占村寨农户的10%至20%;间歇性打工以及种植规模有限且管理不到位的农户,家庭收入大约在七八千至一两万元之间,这部分家庭是村寨中的大多数,占村寨家庭总数的50%至60%;剩余约15%左右的家庭因为缺乏劳动力而处于较为贫困的状态,年收入在5000元以内。村寨整体的经济分化并不明显,大多数家庭的收入基本能够维持生活和完成子女的义务教育,但很难有结余。在经济分化弱,结构分化不强的传统村寨社会,村民之间的亲民关系突出,这些也抑制了以个体或者家庭为主体的村寨竞争。

“上层成员始终会力求排斥和剥削下层,而下层成员也会力求穿透上层的界限,或者力求对等级秩序作大的改变,以有利于自身所处的层级。因此,分层体系一般都会突出地表现为争夺或斗争”[11]。然而当地村寨的微弱阶层分化并没有产生相互排斥对立的村寨文化,即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在村寨内部不会成为边缘群体。传统的生活习惯还在村寨延续,村寨内部有限的消费空间难以产生炫耀性的消费需求,汽车这样的奢侈品消费在村寨中并不存在,人情消费和婚姻等还具有很强的公共规则和伦理性,并没有因经济分化而异化。个人不会是因为有钱,就成为社会评价中的上层,村寨传统伦理评价还在发挥舆论导向功能。社会评价主要看其人在村寨内部的人缘,是否乐于助人、为人热情。所以,不管是经济条件稍微好一点的家庭还是贫穷的家庭都能参与到人情交往中,不会产生像浙江农村那样因为经济分化而产生的阶层排斥[12]。

年轻人待在家里不出去打工都不会有人说,家中有事还会有亲戚邻里来帮忙,当地呈现出的是富有温情的社会关系。案例:王桂发退伍在家照顾生病的父亲,他们家属于村中的贫困户,但和村里人关系都很好,王桂发:“家里有事喊别人来帮忙,都有人愿意去。家里再穷,不管有吃没吃,别人都会来。在寨子里生活很舒服,也没有看到谁出去打工挣钱做出事业来的。”他空闲时在村寨内打打零工,骑三轮摩托车载客到县城,偶尔到河里去打鱼自己吃。

低度分化的村寨社会及弱竞争性的村寨生活方式,村寨对贫困户的接纳使得未形成对贫困户的社会排斥,维护了村寨生活的温情,同时也难以激发村民对更高经济生活的追求。这种低分化的保护型村寨结构形塑了村民安于生活现状和知足常乐的生活观念。刘易斯所说的“贫困文化”是在阶级分化社会中产生,是在处于下层的贫困阶级,在社会中绝望于向上流动所产生的绝望、自卑和宿命论。刘易斯认为“社会的不公正对待又使他们对社会产生畏惧、怀疑和冷漠。”然而少数民族的传统型贫困文化是在均质的传统社会去阶层排斥和压力下产生的安逸、享乐和保守的文化。少数民族社会中包容经济边缘人的社会文化使得贫困没能成为人们发展的压力,从而使人缺乏足够的动力去摆脱贫困状态。

(三)缺乏财产意识的社会秩序——非积累性生活观念的生成

在小农家庭中,最重要的财产是土地和房屋,然而洛村人并没有将土地和房屋理解为重要的家庭财产。先从当地的土地观念说起,解放之前当地土地都归蔗香乡的大土司岑和管,凡是在此地居住的家庭每户交5斤粮食5斤棉花,土地就可以随便开荒。岑和收农民的粮棉,负责维护当地的治安、纠纷等。土改时,洛村全是中农和贫农,土地没有打乱重分,而是各自种各自的开荒地。集体时期,当地吃大锅饭,搞了几年农民就不愿意搞集体了。改革开放后,当地延续了这一习俗,谁家能开荒多少地就种多少地。1980年代的农村改革,并未进行彻底地土地分配,而是以村民此前占有的土地为准。因山坡荒地很多,村寨集体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谁开荒就归谁所有,但如果开荒后又丢荒超过三年,就回归集体,其他村民可以自由开荒。因此,当地一直以来都缺乏土地私有财产的实践和意识。

其次,在房屋方面,2007年水库移民搬迁之后本村才大部分换上了砖瓦结构的房屋,在2007年前,当地的房屋以布依族的传统民居茅草房为主。茅草房的搭建很简单,建房的材料都是来至当地的茅草、竹子和木板。搭建技术也很简单,只需要村子里的帮工花一两个星期就能搭建好。

漫山遍野的无主土地,以及低成本的住房,使得当地人可以经常根据生活的需求搬迁。因为,获得土地和居住条件的成本低,农民就可以将原先耕种的土地抛荒,搬迁到远离行政中心的山里重新开始建茅草房,然后再重新开荒种地。集体时期,因这里的大集体生产搞的不好,农民没有积极性,公社也难以对易于迁移的农民进行管理。当时公社地处上油迈,上油迈的集体生产搞的激烈一些,农民受不了苦就往洛村和新寨搬迁。

缺乏固定财产以及经常搬迁的生活习俗,使得村民难以形成长远的生产预期,也缺乏为积累财产而生产的观念。缺乏长远预期的农民生活心态也必然是地过着体验当下的生活。在和村民的访谈和接触中发现,村民对物质生活要求不高,他们的幸福感并不是建立在物质财产上,而是注重当下的体验,“有钱就要花掉,不需要攒钱,钱够花就行了,过一天是一天,没有长远的规划,明天的日子明天再去想怎么过”村民没有什么危机感和压力。农民几乎没有经济积累,是走一步算一步,遇到了事情再想办法。他们注重对当下生活的体验,拼命挣钱不享受的人生对于他们来说才是不可理解的。

村寨的土地共享规则和互助帮工建房的传统使得,村民可以轻易获得生产和生活的基本条件。然而,贫困文化理论论述的贫困阶层却是因为身处阶级社会的底层而对获得生产资料和合适住房无望而导致了“他们往往只顾眼前,今朝有酒今朝醉,对于将来没有未雨绸缪的安排;他们有奇好的忍耐力,对于各种心理变态无动于衷”,“在穷困潦倒成了无可逃避的命运的时候,只顾眼前、得过且过的活法,还多少使穷人们得到哪怕是一时的声色口腹之乐,这总比整天愁眉苦脸、怏怏不快要强。”而当地少数民族同胞却是因为对于未来有着安全的预期而更注重当下的生活享受。

三、传统型贫困文化下低度平衡的生产生活

(一)劳动与享乐的平衡

洛村在长期的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文化价值观,成为指导人从事生产生活的指导法则,指导着村民追求舒适、闲散、自由、不辛苦的生活体验。案例:在村内步行,遇到一家精准扶贫户,两夫妻在家坐着玩,问他主要做什么事?今天怎么没有去?他说,他在工地上打工,干砌墙的活,已经连续打了两天工了,好辛苦,在家休息一天,明天再去打工。我们又问他打一天工多少钱,他说有一百三五十元。那为什么不连续劳动呢?如连续工作一个月,比现在两天打工休息一天要多赚一千多元。他很正常地说,这里都这样,砌墙的事情太辛苦了,身体受不了,要休息,赚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每年开年后,村民都会去祭祀猪牛羊马等动物神,向达魔询问当年吉凶以决定当年外出务工的安排。如果预测当年年成好,达摩就和村民说今年风调雨顺,可以不必过早出外务工“找钱”,村民就在家里多休息玩耍。如果达摩预测当年年成不好时,就会让村民尽早出去务工“找钱”以弥补家中农业收入的不足。村民始终以自己的主观幸福感受作为平衡劳动生产和物质享受之间的尺度,家庭的物质积累和发展并不是他们劳动生产的最终目的,他们劳动生产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获得更好的幸福体验。少数民族人民有着质朴而真挚的幸福哲学,平衡着他们劳动与享乐的关系。

寨子的人起床比较早,每天大约六点半就会有一群群的男人聚在一起聊天或者坐在一起看街道上熟悉的人和物。大家可以坐在一起一两个小时,反正不用吃早饭,早上起床后,现在这个季节(11月)基本上没有什么活干,可以一直等到十点才回家做午饭吃。村民整点自酿的芭蕉酒,然后几个人再聚在一起斗地主或者打麻将。反正事情也不多,田地里的玉米已经收获,板栗也已捡得差不多了,山上种上了树已经长高,也不想去砍草了,现在基本上就可以闲着把日子过去,等着过年。对于外出打工者,留在家里的老人很关心他们工作是否辛苦,如果在电话中聊到,晚上还在上班,说工作如何如何辛苦,老人就会说,是啊,这么辛苦,要是受不了,就回来吧,反正家里有饭吃。有些年青人本来就感觉在外受气,受煎熬,听父母这样说,也就早早返乡。

(二)情义与金钱的平衡

为了村寨的情义,外出务工的村民要时常回到家中参与村寨的红白喜事。在当地人情关系很重,即村寨内只要有亲戚朋友家举办红白喜事,村寨内部的人都要参与到人情交往中去,即使在外打工的人无论多远都得回来帮忙。案例:调研期间,房东隔壁大叔的儿子、儿媳妇正准备从浙江的打工地回来,因为这位大叔的一位同寨的亲戚要办喜事,他儿子与婚礼主角是表兄弟关系,就必须要回来。其实,这位大叔的儿子在浙江有不错的工作,一月工资有四五千块钱,但必须要回来帮忙,如果不回来就是失礼,面子就没有了。如大叔所说:“在外面有点钱是没用的,更重要的是要保持人际关系的交往,只要钱不要仁义是不对的,钱财是粪土,仁义值千金”。

洛村人还特别重视丧事,如遇亲戚有丧事,那就是从远方跋涉千山万水也要亲自到场悼念。公共性的仪式活动使得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很亲密,关系富有温情。经常有红白喜事,所以大家经常聚在一起吃饭喝酒、打牌,村民之间互动很频繁。这种温情关系对村民是一种吸引力,大家都愿意待在家中,即使不能大富大贵,但生活过得很惬意。村民因为这些亲戚和寨子内的事情而聚在一起的时间多了,就很难在外长年打工,这就使得一对夫妻每年至少少收入两三万元。但是大家多数都还是遵循着到场的习惯,在亲情和家乡情面前,金钱是居于次要地位的。

当地村寨开放时间晚,传统观念仍然占据着文化价值观主导地位,理性的经济精神并没有侵蚀村民的传统观念,钱没有亲情家乡情重要,没有过一种舒适闲散不辛苦的日子重要,所以,村民要经常辞掉工作回家参与人情来往,要与寨子里的人保持亲密交往,要打两天工就休息一天,要外出打工半年就回家等钱用完了再出门“找钱”。总有一些传统观念在规制着人们在“重要时刻”一定要放弃挣钱,不然就脱离了村寨生活世界的意义,人生就没有了光彩。

四、传统型贫困文化下的低工农产出

(一)自给自足的低效农业生产

洛村所处的平县属于农业地区,但当地的农业生产主要是满足家庭生活的糊口农业,农业经营的非市场化使得农业经营的经济效益有限,难以使当地群众摆脱贫困状态。客观方面与交通的限制有关,农业产出难以转化为经济收益。但更为重要的是当地少数民族的农业生产受到传统村落文化和生活的巨大影响,农业生产只限于服务家庭生活和村寨社会生活。

传统农业种植的惯性源于村寨生活的惯性,农业种植及产出主要是以家庭生活为目的展开,芭蕉、玉米除了作为庭院养殖的饲料,以及卖出有限的一部分作为家庭日常消费的货币来源,其余的就用于自家酿酒,当地每户一年要消耗掉三四百斤的自酿酒。水稻种植量少,主要作为家庭的口粮。与此同时,当地女性普遍都会织布,每家都有一台织布机用于自家的衣着布料生产。每家养一两头猪,养几只鸡以满足家庭的肉食性消费。农业产出除了自家消费以外的另一个重要用途是村寨社会生活,如在婚姻礼仪中,传统的礼物是仪式中的重要环节。定亲环节中,传统礼物扮演着关键性的作用,一般要两头猪,几百斤酒,以及一些糕点。这些定亲礼物都必须是男方自家的产出,在定亲的过程中自家产的猪、酒和糕点等的质量反映了男方家人的态度和手艺,成为了女方评价男方家庭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丧事中祭祀的整猪也必须用自己家养的大肥猪。案例:调研中,一位养猪的阿姨指着邻居家养了四年的大猪对我们说,邻居家有一个90岁的老娘,病倒在床有三四年了,这头猪就是留着准备办丧事用的,老太太一直坚持到现在,这头猪也就一直没有杀。少数民族村寨农户的农业生产是与整个村寨社会文化生活融为一体的,农业生产围绕家庭和村寨生活而有序展开。

这种以家庭生活为核心的农业生产,只限于满足日常家庭生活需求,农户并没有对农业产出强烈的经济诉求。尽管当地有大片的山林,但当地人还没有学会从山林中获得经济效益,农户并没有超越家庭生活和社会需求的限度去开山种地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因此,村寨大半土地是荒芜的,即便种植了作物,也主要满足于糊口,并不以追求经济产出为目标,开荒的山地则是粗放地经营,几乎类似于采集经济。种植经济林木很少有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因此也谈不上经济效益和经济积累。以最为常见的板栗种植来说,虽然从九十年代就开始在山上种植板栗,但基本上属于粗放式种植和管理,自从栽种下之后就很少管护,最多只是为了保证成活率清除杂草。板栗挂果之后,家中的老人和上学的孩子就成了捡板栗的主要劳动力,捡来的板栗变卖之后就成为孩子和老人的零花钱,而没有转化为家庭的经济积累。

在生活变迁缓慢的情况下,自给自足的农业形态使得当地的农业发展也变停滞不前,这导致洛村的农业种植结构具有很强地传统延续性,当地的农业经济已经几十年没有发展了。

集体时期,村寨经济结构以农业种植为主,芭蕉种植面积占30%左右,玉米种植面积占到50%到60%左右,其他作物种植面积较小,有水稻、油菜以及油桐等,养牛、猪、鸡等作为种植业的补充。八十年代分田到户之后,农业种植结构并没有出现大的变动,主要还是以芭蕉和玉米为主,其中芭蕉占到家庭作物的40%,玉米占50%,其他作物还是水稻、油桐和油菜,以及作为庭院经济的猪牛鸡养殖。

当地的农业经济并没有被村民充分开发,因为,农民的农业经济产出以消费为导向,并不是以家庭货币积累为导向。当地农民的生活观念中,没有发展的意识,只有生活的意识,以及大家共享的生活体验,这种农业经济观念限定了当地的农业产出。村民间的情感体验和生活享受比经济积累更重要。农业生产的剩余空闲时间,村民都在进行生活享受。在洛村农民打发剩余劳动时间的方法就是男性几个人聚在一起喝酒聊天,一次喝酒的时间可以长达到三至五个小时,村民们隔三差五地就相互邀请喝酒。少数民族村寨这种生产和闲暇安排是传统以来形成的生活习惯,与传统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相契合的,然而在现代化发展的今天却显得尤为落后。

(二)非积累性的“找钱”式务工

1.以短期家庭货币支出为目的的外出“找钱”式务工。以前当地农民的自然生活很简单,糊口农业就能够满足农民的生活需求。2007年水库移民后,农民开始建楼房、买家用电器和摩托车。随着当地农民货币需求的增多,农业越来越难以满足这一需求,当地农民开始了外出务工挣钱。其次,当地村民外出打工是一种被动性的货币需求而非主动的家庭积累行为,即选择外出打工是为了应对家庭出现的临时性经济压力。原先相对稳定的家庭收支平衡由于小孩读书上学、家中有人生病导致的突发性、临时性的货币支出压力增大,使得原本依靠农业收入可以维持的家庭生计状态不再持续,于是只能被迫选择外出打工来缓和货币紧缺的局面。案例:过耐组杨光能讲,在家存不到钱才出去打工,存到钱就不出去了,不打工就养不了家里的娃娃。洛朗组老罗50岁,前几年到广东浙江打工,当时是被逼着出去的,要找钱用,一个月挣两千元,大部分都要寄回家,让小孩读书,做老爸老妈的生活费。但他打工三年就回来了,因为儿子后来初中毕业出去打工了,而且老罗自己也认为老了,就待在家不出去打工了。但是这种不以扩大家庭再生产为目的的临时性打工经济,很难形成家庭的经济积累,同时这种临时性的务工行为,也必然随着家庭收支的正常化而结束。这种临时性的打工心态,也必然影响当地人外出打工的工作状态。

2.以玩耍见世面为目的务工。“打工就像旅游,像钓鱼,能钓多少算多少”当地年轻人出去打工能挣多少算多少,他们觉得打工比较好玩、能挣到钱的时候就多干一段时间,如果觉得打工太辛苦、也挣不到钱的时候,就回到村寨。由于村寨内部的结构性压力小,不出去打工待在村寨或者打工挣不到钱都不会感受到村寨的社会压力。村寨对这种行为的包容,使得青壮年劳动力可以心安理得地待在家里从事不挣钱的农业生产劳动。因为以玩耍的心态务工,青年们也很容易就会放弃务工而回到村寨玩耍。与村寨内舒适、自由的生活方式相对比,打工生活很容易从新奇变成枯燥乏味,成为一种不受欢迎的生活方式。因此,当地村民外出打工时间很短,一旦在打工中受气、被辱骂或者有其他不顺心的事情发生,他们就会重新换工作甚至跑回村寨寻求安逸。因为,工作对于他们不是必须完成的任务,而是需要根据个人的心理体验进行的权衡取舍,一旦感觉到不舒适,受不了就可以辞掉工作。这就使得当地人的务工必然是短期行为,很难在工作中形成长久的人脉、技能和资本积累,在面对工作所带来的挑战时,他们也很难有破釜沉舟的毅力去克服困难,而是在挑战面前选择舒适地逃避。因此,他们在工厂里就坚持不了很长时间,就更换工作,在感觉打工辛苦和累了的时候就回到家中。这就导致年轻人群体不能有稳定的工作,也没有稳定的收入。当地未成家的年轻人外出打工基本上不会有存款,甚至在每年年初外出时还要向父母要车费和生活费。案例:陈世德的儿子,今年36岁,单身,初中没有毕业,先是在家玩了几年,后来出去打工,但每年出去打工的时间都很短,20岁左右的时候出去打工都是为了好玩,干一段时间就觉得吃不了苦,在一个厂待两三个月就跑了。后来年龄稍微大点也仍然是这样,经常换厂,遇到不挣钱的厂、干活辛苦的厂就干不了太久时间,找不到钱就跑回家里。在家里虽然找不到钱,但能找到一口饭吃。打工的效果较差,这突出表现在村寨中有很多中青年人身体都很好,但都待在家中,平时就种种地、做点小活路,帮别人盖房打点零工,其他时间就是参加人情和邻里之间互帮互助,有时间就三五好友聚在一起喝酒,每逢周日到县城赶场。

大多数农民家庭的打工经济是以家庭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为目的,因此,家庭成员长期的留守和外出的分离成为了中国农民家的常态。然而,当地少数民族村民的外出务工主要是出于自身的情感体验以及家庭的短期货币需求为目的,因此,当地人外出务工的时间和周期都很短暂。推动人们打工的并不是如一般中西部农民工为了家庭的扩大再生产、家庭积累和子代发展,而是因为家庭短期货币支出增多,在这种打工模式下,一旦家庭的货币支出问题解决之后也就不会再外出务工。

五、总结

中国少数民族内生有序村寨生活秩序,低度平衡的生产和生活,使得少数民族形成了自给自足的糊口农业和“找钱”式的打工模式。这些由传统社会结构和习俗生成的贫困文化,使得少数民族能够贫困而又幸福的生活于相对封闭的村落中。所以中国少数民族的这种贫困文化不同于刘易斯的所研究的现代阶级社会中的贫困文化。传统社会让中国少数民族过于容易满足,而现代阶级社会让西方贫民窟里的人感到绝望,虽然这二者都导致了二者得过且过、安于现状和不思进取,但其中的主观心理体验却有着根本区别,其中所身处的社会结构也有着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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