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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带一路”区域内油气上游合作的探讨

2018-01-31刘林

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16期
关键词:基本原则一带一路

刘林

摘要:分析“一带一路”区域内主要资源国大的油气合作现状、上游不同合作模式的差异性、已有的合作基础与面临的挑战以及相关资源国的勘探开发现状及潜力等。明确油气上游合作的目标,“互利共赢、层次低进、就近通道”的基本原则,以及“由近及远、由点及面、由大及小”的实施路线。

关键词:“一带一路”;上游合作;基本原则;实施路线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一带一路”的倡议,该理念纵横东西,涵盖亚太经济圈以及发达的欧洲经济圈,沿岸辐射及65个国家及地区,拥有巨大的市场,范围涵盖亚欧45亿人口。以2014年为例,全球GDP总额的30%分散在沿途国家当中,而全球出口贸易总额的近40%也分布在该区域内。

一、推行油气上游合作基础坚实

第一,“一带一路”区域内油气资源丰富。该区域与全球特提斯富油气域相吻合,而其占全球已探明70%的大油气田、75%的石油剩余可采储量、68%的天然气剩余可采储量;第二,区域内的油气资源国多以资源立国,谋求油气出口多元化。以中亚一俄罗斯为例,环里海8国尤其出口贸易额占其出口总额的70%以上,但随着世界经济增速放缓,使得俄罗斯等国的能源经济面临多重挑战;第三,我国在“一带一路”地区拥有较好的油气合作基础。中国在中亚一俄罗斯地区、中东地区已有油气上游项目40余個,其把资源国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使当地经济社会得以在一定程度上不同增速地发展,大大促进了我国与其他资源国的友好合作,发挥了良好的纽带作用,并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主要资源国的油气合作现状

按照合作模式进行分类,根据“一带一路”区域内的重点资源国经济、政治等综合情况,可以选择的油气上游合作合同模式主要包括产品分成合同、服务合同、矿税制合同、回购合同四类。这四类合作模式各有优劣,且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不通过国家的法制立法水平、经济财税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和延续性影响,甚至成为合同最终执行效果的关键所在。另外,油价波动对于不同合作模式的影响程度也存在差异。如,产品分成合同项目会随着油价下跌而效益受损明显;而油价的波动对于矿税制合同影响情况则并不确定;服务合同的关键影响因素则是成本回收池的大小。

三、勘探开发业务前景以及发展趋势

(一)勘探业务

近年来,“一带一路”区域内的主要资源国新增的勘探储量日益缩减,而埋藏深度却越来越深,相应的投资也以周期性特点呈现规律波动,因受勘探情况影响,相应的平均勘探成本等逐渐上升。如,以2005年以来的成本为例,现在的勘探成本增长了3倍。

(二)开发现状与趋势

“一带一路”区域内油气田的产量虽然有所增长,且态势向好,但是增速却逐渐放缓,而且面临诸多困难:首先已经开发的主体油田的鼎盛时期基本已经过去,现大多数处于开发的中后期;其次,主力油田的含水率呈现出上升趋势,且幅度速度较大,保持地层岩里的难度也逐步增加;三是措施增油难度逐年增加,相应的增量逐年减少,措施结构发生变化;四是开发难度增大等。对此,区域内的合作各方应当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通过加大开展二次海外开发,解决开发中后期的老油田面临的勘探开发难题,进一步深化对油藏的认识,调整优化开发模式和工艺技术水平等;有序调整开发策略和步骤,保持中东整装碳酸盐岩油田的高产稳产;要优化新购的大型和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和投资策略。

(三)开发潜力与拓展方向

哈萨克斯坦油田群:已建产原油产量基本达到峰值,但卡莎甘油田投产及合同到期后产量规模仍可观;天然气生产以伴生气为主,伴随着原油的开发,天然气呈相类似的发展趋势。开发方向以关注已建产油气田合同到期的延期动态,重点拓展环里海项目。

土库曼斯坦气田群:已建产油田的原油产量在2018年左右达到峰值,待建产油田潜力很小。市场开放程度低,拓展开发项目的可能性不高,可以关注相关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工程服务等。

两伊巨型油气田群:伊拉克原油产量回升快于外界期待,待建产油田主要分布在伊拉克北部库尔德地区;伊朗天然气田潜力巨大,预计2020年达到峰值。我们要关注伊拉克库尔德地区油气招标动态,并充分考虑政局可能产生的影响;关于伊朗波斯湾沿岸巨型气田合作机会。

俄罗斯与极地群:已建产原油产量2018年左右达到峰值,未来产量仍呈递减趋势;已建产气田产量持续下降,但西西伯利亚盆地北部待建产项目使其在2030年可建成产能2200亿立方米。我们应当关注西伯利亚成熟区合作机会,拓展西西伯利亚盆地北缘和极地地区。

东非群:已建产原油产量小,未来待建产潜力不大。应继续关注东非海域天然气重大发现区域,密切关注LNG产业链相关合作机会。

东南亚群:已建产原油产量呈持续低贱态势,后续待建产能力不足;天然气产量峰值保持较长。应利用技术优势,拓展陆上开发中后期项目;参与海域油气共同开发。

四、对开展油气上游合作的思考

合作目标。“一带一路”区域内的油气上游合作要力争实现“四化”,即合作目标优选化、工艺技术核心化、合作基地巩固化、油气合作优质化。

合作原则。以“互利共赢、层次递进、就近通道”为油气上游合作的基本原则。具体是指各国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领域加强通力合作,在开发技术研究拓展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在人才培养推进联合交流;按照近中远情景,优选重点目标、拓展目标、战略目标,依次推进、逐步优化合作结构和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优化现有设施使用价值,合理调配,加强对上游业务的精细管理发展力度,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实现投入产出比的高水平配置,实现利益最大化

实施路线。按照“由近及远、由点及面、由大及小”的路线实施。具体是指,从通道沿线重点目标向非通道沿线战略目标拓展;从重点资源国向全部资源国拓展,从力争作业者向多类型合作变化;勘探成熟度高的大盆地与较低成熟度的中小盆地并重,储量规模大的油气田与地质和开发条件较好的中小规模油气田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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