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斗气”背后的思想文化逻辑
2018-01-31王祖根
王祖根
摘 要:我们所熟悉的乡村社会往往是一个安土重迁、重情重礼的社会,但是在各自“相安无事”的常态下其实我们也会经常见到“乡村斗气”,而这种现象是深深扎根于浓厚的乡土文化之中的。通过乡村斗气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种现象背后所隐藏的文化逻辑,进一步挖掘乡土文化的内涵。
关键词:斗气;文化逻辑;乡土文化
[中图分类号]:J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03--02
一、问题的提出
乡村社会中我们经常听到:“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斗气不养家,养家不如斗气”、“争气不如忍气”等俗语。日新月异的现代化和科技给乡土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生活预期逐渐变短,人与人、家庭与家庭之间的依赖性、情感往来显得越来越形式化、表面化。乡土社会同样也经历着人情、伦理的巨大变迁,遇到乡里乡亲之间的摩擦和利益上的纠纷许多村民因为“气不过”相互“斗气”而形同陌路,老死不相往来。“斗气”并不一定都是为了金钱利益,为了目标物本身,而是在为自己的脸面、人格和公平而“斗争”,当然这种斗气行为因为厚植在乡土社会浓厚的土壤之中也打下了礼治和德治秩序的伦理色彩烙印,探讨背后隐藏的文化逻辑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乡土社会。
二、综述
在《晏子春秋-内篇杂下》中有“凡有血气,皆有争心”的说法,代表着争强好胜和勇敢无惧的心理含义,“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是一种捍卫尊严、实现自我。“斗气不养家”、“争气不如忍气”让我们更能看到气的伦理意义。应星在《气与抗争政治》中阐述“气”是融合现实性社会冲突和非现实性冲突的一种状态,它是人遭受最初的权利、利益侵害后又演化为人格侵害时进行反击的驱动力。同时,也是个体抗拒蔑视和羞辱、赢得承认的一种人格价值展现方式。陈柏峰认为“气”作了这样的概括:“气”是人们在村庄生活中,未能达到期待的常识性正义衡平感觉时,针对相关人和事所生发的一种激烈情感“气”对于当事人是一种极大的心理负担,对于村庄也是一种社会负赘,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排遣、宣泄、释放。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陈柏峰认为在村庄关于“气”的平衡机制日益失败的情形下,人们越来越肆无忌惮地释放“气”。“气”化身心于一体,乡村斗气虽体现为为个人权力和利益而斗争,但常常也是理性行动与情感行动的交织,且带有着浓厚的伦理本位关系特点。二人对“气”的界定和宣泄方式、平衡机制有过论述,却没有系统地阐述“乡村斗气”背后的文化逻辑,这正是本文的一个切入点。
三、“乡村斗气”背后的文化逻辑
(一)忍让、圆通的“处事”逻辑
“忍、让”是跟“斗气”最为相关的两个逻辑,段玉裁注(《说文解字》:忍从心、刀谓心中含怒如怀刃),在民间表述为:“心字头上一把刀”,心中怀着怒气却不发作,刀刃对着人心仍能克制。“以退為进”,不胶着一时一事,“好汉不吃眼前亏”,“让几分时也无妨,处世让一步为高”,“为人处世两件宝和为贵忍为高”,“得理让三分,高寿享不尽”,“忍气”是一种修身的处世之道。然而,忍决非完全的退让主义,有时却是一种高明手段,“忍一时之气,免百日之忧”就不失为明智之举,以期忍辱爆发更大的能量,一击制胜。当然忍让也是中国人讲究“度”的原则和底线的生存法则,“斗气”人们会选择“忍”、“让”,克己复礼,忍让互容讲究“原则”和“尺度”的处世之道来避免冲突升级。
“圆通”、“圆滑”,它意味着灵活变通,随机应变、有柔而刚。“圆通”之道所主张灵活变通,为人处世要讲究原则、立场,做到以端方、正直持身,同时又要懂得进退,通达灵活的随机应变。我们在乡村经常听到说“这个人不会事”,所谓“不会事”就是不懂生存法则,“讲死理”,“钻牛角尖”,为了邻里之间的小摩擦而想不通斗气就是一种不“圆通”的处世策略。乡里乡亲为了一时之气逞一时之能,闹的气不打一处来,斗气,智者所不为的。大家在同一个生活空间总不愿意“抬头不见低头见”,遭遇这种尴尬内心里都是不愉快的,聪明的人或者想得开的人会选择“穷则通,通则变”的方略,深谙为人处世和过日子的道理灵活化解生活中的斗气。
(二)善报的运作逻辑
翟学伟谈及过“报的运作逻辑使中国人行事时常常给对方留面子,以期日后对方给自己面子”。乡村社会总会听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一报还一报”等等这样的道理,虽然它不一定有道理,但却是人们朴素的思想逻辑。人们总是不轻易地与人发生争斗,因为人们相信“因果报应”、俗世轮回的“因果善报论”,不与人争斗、斗气反而是一种高尚的品质、一种豁达的体现并能积累一定的“道德资本”,而这种道德资本能够帮助一个人得到乡村的推崇、敬仰,提升自己的地位。对“血气”不加抑制,任其释放而不警戒自然就会产生“以直报怨、以怨报怨、以义解仇”这样的思想逻辑。当秉承“道德情操伦理”的人心里“气”不顺畅,陷入两难(“希望好人有好报”却得不到好报的“报的运作逻辑悖论”),就会抛弃善有善报的死理,会极端表现出绝地反击的逻辑和不惜和旁人斗气,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赢得公平的回报,虽不符合德尚,但却符合人际交往互动的平等规则。
(三)情面的人格逻辑
中国是个讲“人情”、“好面子”的社会,古往今来,一直如此。儒家伦理中,“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非学而能”(《礼记·礼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遵循费孝通的差序格局,个体的情感要学会推己及人、与家人要讲亲情,朋友相处讲友情,熟人交往讲人情,与自己关系越近,人情越重,反之则会被排在人情关系圈之外。同时,也强调了与人交往时不要把自己不乐意的情感强加给他人:如果不讲人情,任气而为,跟人斗气撕破脸皮难免会遭到乡里乡亲的唾弃和指责。“当面留人情日后好逢君”,“斗气”也须看人“脸色”,“不看僧面看佛面”,得饶人处且饶人。在“人情面子上”于情于理乡里乡亲也不随意“斗气”,人与人之间总得彼此相互照应,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也不会为芝麻小事闹的老死不相往来。“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脸面一事关乎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及声誉,“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当人格、尊严、道德的底线被触犯时,人们也会不顾个人和他人脸面行事,伤及面子、撕破脸皮为之争斗在所不惜。endprint
(四)礼义的道德逻辑
从教育家孔子的“克己复礼为仁”到荀子的“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不由礼则治乱”,强调的是以礼修身、以和为贵的思想。在儒家看来,“人争闲气伤元气”,“血气之怒不可有,礼仪之怒不可无”,表达的意思是与礼仪无关的斗气之争,都是破坏个体平衡和社会和谐的闲气。在血缘宗法下的乡土社会,“礼”它规定了各自的角色和义务,父义当慈,子义当孝,兄之义友,弟之义恭,并以此方式推及其他人。“十义”:慈、孝、良、梯、义、听、惠、顺、仁、忠既是伦理范畴,又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在尊礼重教的乡村社会每个人都必须扮演好自己角色,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关系也就是“伦理”。所谓“伦理者无他义”,就是要人认清楚人生相关系之理,而于彼此相关系中,互以对方为重而已,人们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就会格外考虑这层意义而不肆意斗气、任气而为。“义者,宜也”,强调适度、合适就是“义”的真正思想内涵,我们说尊“义”的逻辑是统摄处世之道和礼的逻辑的,根本上强调中庸的经世之道的思想逻辑。“讲义气”,“义”和“气”往往是紧密相连的,斗气必须是要讲究义的,超出义的价值意义和内在要求就会被人看不起,不講义气是对一个人做人和人格上的贬低,在乡土社会是不会得到好脸色的。
(五)常识正义的公平逻辑
人们在发生争议时,对争议及其周围的人和社会关系有着某种原始的期待,这种期待构成了“常识性的正义衡平感觉”的基础,也就是其中的“常识性”。基于“常识性的正义衡平感”(陈柏峰,2007):村民各安本份、互不干涉,每个人都按特定的角色规范去相处、生活,不越出自己的利益范围去管闲事,遇到矛盾分歧时,尽量避免正面的冲突,注意顾全彼此的情面,从而达成和睦共处。在“大面上过得去”,不到万不得已决不“撕脸”,一旦发生了公开冲突,则力求“乡村共识”来化解,找一个当事人来做和事佬,扮演纠纷的调停者,村民服的是理与和事佬的权威,看的是权威者的面子。反之,如果自己一直一味受气总是忍气吞声的话,同样会被村民看不起,在村庄生活中,既不能睚眦必报,也不能总是忍气吞声。因为这种行为在村民的乡村共识里就是对人格和尊严的侮辱,村民理应会为自己的正当利益展开诉求,会不顾一切去争取自己的脸面和尊严。
四、讨论与结语
在相安无事的乡村社会,因为背后这一套的思想文化逻辑使得“乡村斗气”很多没有闹到需要第三方(主要是司法部门)的强势介入,村庄还是一如既往的守候着“乡土思想”这片文化沃土。在今天,人们的生活预期越来越短,乡土社会的人们越来越看重实在的利益好处,尽管他们还在乎面子,但这种面子已经发生了异化。随着价值多元化的到来,这种思想文化逻辑的土壤已经逐渐被侵蚀,使得“气”有了多种释放和排遣的渠道,斗气显得更为常态,来化解人们的不满情绪和过于激烈的情感。那么乡村社会就会出现更大的“隐忧”,试想基层社会的和谐出了问题,而这种问题有些是公共领域能作为的,有些却是无法介入的难以操作的,难免会考验着每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和幸福指数,势必会困扰着每一个乡村家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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