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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政治批判诗对先秦星象观的吸纳与解构
——试析《小雅·大东》的星象描写

2018-01-31贾学鸿

关键词:星象牵牛织女

贾学鸿

(扬州大学文学院,江苏 扬州225002)

《诗经》时代,宇宙天象被先民赋予了至尊的地位和神秘色彩。人们通过观测天象来判断时间、方位、节气乃至吉凶,并将这些观念直接渗透到《诗经》的诗句中。如《小雅·渐渐之石》提到“月离于毕,俾滂沱矣”,是说月亮靠近毕宿,就会下大雨。这是通过星象预测天气变化。《小雅·十月之交》中“日有食之,亦孔之丑”的诗句,是把日食的出现与周幽王的无道行为相联系,日食被认为是不祥之征。《小雅·巷伯》:“哆兮侈兮,成是南箕。”讽刺造谣人的大嘴张开像南箕星,表达的是厌恶和愤懑之情。此外,一些篇目借助星象表达时间,如风诗中的《召南·小星》《鄘风·定之方中》《郑风·女曰鸡鸣》《齐风·鸡鸣》《唐风·绸缪》《陈风·东门之杨》《豳风·七月》和《小雅》中《苕之华》《天保》以及《大雅·云汉》等。而《小雅·大东》出现的星象最为繁多,包括天汉、启明、长庚、牵牛、织女、毕星、箕星和北斗。针对《大东》星象集中展示的文本特征,陈子展先生有如下论述:

盖先有诗人之小《天问》,而后有骚人之大《天问》乎?二者虽有椎轮大辂之殊,但亦不妨同视为古典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之杰作。[1]729

陈先生称《大东》为小《天问》,是因为诗中涉及多种星象,与屈原《天问》针对天象连续追问的行文有相通之处。他所说的“椎轮大辂之殊”,用的是萧统《文选序》的比喻,意谓《大东》的星象描写如同原始车辆,朴素质实,而屈原《天问》则如后代祭天时所乘之车,已经踵事增华。

《大东》是一首政治批判诗,其中所列星象服务于政治批判。古今学人对《大东》的解读和研究,基本沿着这个理路进行,已经取得一系列成果。尽管如此,有关《大东》中的星象,仍有拓展的空间。从艺术手法来看,《大东》对星象所作的展示,可以概括为三种方式:一是直赋其事,二是根据星宿名称展开联想,三是依托星宿的样态作出形象的比喻。

一 直赋其事中隐含失望与责难

《大东》描写星象,有两处采用赋的笔法,即直陈其事。一是天汉,一是太白金星。

(一)天汉

诗中写道:“维天有汉,监亦有光。”毛传:“汉,天河也。有光而无所明。”郑玄笺:“监,视也。”[2]731意思是:天空中的天河,光明可见。毛传释“天汉”为天河,符合诗的本义。至于把“监”字释为“有光而无所明”,则属于添字增义,进行了发挥。郑玄释“监”为视,是取其常用意义,《诗经》中多次出现。《小雅·节南山》:“国既卒斩,何用不监?”毛传:“监,视也。”郑玄笺:“天下之诸侯日相侵伐,其国已尽绝灭,女何用为职,不监察之?”[2]685毛传释“监”为视,郑玄释为监察,二者意义相通。《节南山》是朝廷执政大臣的批判诗,所谓的“何用不监”,是质问对方为什么对国运危机不加以审察、监管。

监,指注视,但并非任何方式的注视都可以称为监,而是有它自身的限定。繁体監字从卧,从皿。皿,表示盛水的器具。《说文解字·卧部》:“卧,伏也。从人、臣,取其伏也。”[3]380卧的本义是身体下伏,监即人用盆中水照视自己的容貌,是古人“以水为鉴”习俗的反映。《庄子·天道》篇称:“水静则明烛须眉,平中准,大匠取法焉。”[4]457这里所说的“水静则明烛须眉”,就是指人以水面为镜映照自己的面容。

监的本义是向下俯视,在《诗经》中反复出现。《大雅·大明》:“天监在下,有命既集。”郑玄笺:“天监视善恶于下,其命将有所依就。”[2]829这是把“监”释为监视,居上临下进行审视。《大雅·烝民》:“天监有周,昭假于下。”郑玄笺:“监,视。假,至也。天视周王之政教,其光明乃至于下。”[2]967《周颂·敬之》:“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郑玄笺:“监,视也。”[2]1040在以上三首诗中,郑玄都把“监”释为视、监视,能够一以贯之。而监视的行为主体是上天,监视对象是人间世界。监,指自上而下地进行审视、观照。

现在再回到《小雅·大东》的“维天有汉,监示有光。”汉指天河。在古人的直观印象中,天汉是上界浩渺的水域。《大雅·云汉》开头写道:“倬彼云汉,昭回于天。”朱熹注:“赋也。云汉,天河也。昭,光。回,转也。言其光随天而转也。”[5]270称天河“昭回于天”,取其光亮而又旋动之象。对于“倬”,朱熹未释,其具体含义可用《诗经》内证。《大雅·桑柔》:“倬彼昊天,宁我不矜。”郑玄笺:“倬,明大貌。昊天乃倬然明大,而不矜哀下民。”[2]942倬,字形从卓,指的是高、远。《云汉》所指写的天河,高远而发光,这是古人对天河朴素直观的印象。《大东》作者也把天河视为高悬于苍穹的巨大明镜,下界所有物类事象均映照在天河之中,无所遁逃。

那么,明镜中的人间世界情形如何呢?对此,《大东》前四章已经作了充分的揭示:那里存在东方与西方、小人与君子的差别,贫富悬殊、苦乐不均,具体表现在衣、食、行、做事等多个方面。在充分揭示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之后,用“维天有汉,监亦有光”作总结,言外之意,天上银河是人间不公平现象的见证者。关于这两句诗采用的笔法,朱熹归入“赋”。诗中“监”字用的是它的本义,指自上而下进行监照。不过,不再是人俯身下视,而是天河自高空向下审察。天河犹如明镜,运用的是暗喻,其深层意蕴,隐含在诗句表面的叙述之中,因此,这几句诗的直赋其事,韵味更加丰富。

“维天有汉,监亦有光”,把银河视为人间不公平现象的见证者,那么,诗的作者对于银河星象所持的态度如何呢?单从这首诗本身无法作出确切的判断,需要以其他相关诗篇作为参照。如前所述,《大雅·大明》称:“天监在下,有命既集。”程俊英先生译为:“上天监视看下方,天命已经属文王。”[6]493上天在监视下方之后,把福祉赐给文王。《大雅·烝民》写道:“天监有周,昭假于下。保兹天子,生仲山甫。”对于前两句,郑玄笺:“天视周王之政教,其光明乃至于下。”[2]967对于后两句,程俊英先生译为:“为保天子能中兴,生下山甫辅君侧。”[6]592《大明》《烝民》在提到上天对下界的临视之后,紧接着就叙述上天对周族的恩赐,造福于人间。可是,《大东》一诗“维天有汉,监亦有光”的叙事,没有相关的后续情节,见不到上天对下界的恩惠。由此看来,诗歌作者对天汉的态度有所保留。人世间的事天河可鉴,然而是否真的看见并且赐福给有德之人呢?诗人没有明说。

对于《大东》“天汉”诗句的意义指向,古今学人已经感觉到其中有所寄托。毛传把“监亦有光”释为“有光而无所明”,作为词义训诂,这种方式不太可取,但是必须承认,毛传已经觉察到诗句对天汉的微词。郑玄笺在毛传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喻王闿置官司,而无督察之实。”[2]731闿置,设置之义。由此而来,就把这两句诗与周王朝的政治直接挂钩,带有微言大义的性质。现当代的《诗经》论著,有的沿袭郑玄笺的理路,释为“以上二句是说天上的银河闪闪发光,像一面镜子照临大地,反喻西周统治者高高在上,却对臣民无任何好处。”[7]37毋庸置疑,《大东》的基调确实是怨天尤人,不过,怨天和尤人有时直接结合在一起,有时则处于若即若离的状态,不能对二者的关联理解过于直接。“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这两句诗主要是怨天,而对周王室的批判只是诗句的背景,不能把天汉与周王朝直接挂钩,否则,很容易被牵强附会所泥滞。

(二)太白金星

《大东》对太白金星的描述,也是直赋其事。第六章曰:“东有启明,西有长庚。”太白金星朝出东方为启明,夕见于西方为长庚。这两句诗采用的也是直赋其事的笔法,但只展示出星辰出现的空间位置,没作其他交代。对此,陈子展先生写道:

启明、长庚,实为一星,是谓金星。此星较地球更近太阳,距太阳不过一万万多公里。以其接受更多之太阳光与热,有以其表面有一层非常浓厚之大气,其反射太阳光之力量亦非常强;故除日月大流星大彗星而外此亦天空中最亮之一星也。[1]762

金星是人们常见的明亮星辰,《大东》一诗把它纳入作品,确实取其明亮之象。它在清晨和黄昏出现在东方和西方天空,闪闪发光,照射着人间大地。如果把银河视为天镜,那么,金星就是天眼。《大东》也是把金星作为人间不公平事象的见证者加以展示。

然而,在先秦时期的星象观念中,金星并不只是鉴照人间事象。战国时期魏国天文学家石申有如下论述:“太白者,大而能白,故曰太白。……上公之神,出东方为明星。”[8]卷四十五·335金星被古代先民奉为“上公之神”,既然如此,先民认为它神通广大,对人间事务具有重大影响。石申称:

太白出东方也,为德举事,左之近之吉,右之背之凶。太白出西方也,为刑举事,右之背之吉,左之近之凶。[8]卷四十五·337

按照这种说法,金星兼司德、刑,人间的德和刑受它制约,取法于它。可是,《大东》诗中列举人世间一系列无德、失德之事,金星并未发挥任何作用。战国时期齐国天文学家甘德写道:“邦将乱谋,太白往守之。”[8]卷四十六·345依此推断,金星具有安邦定国的功能,可是,《大东》一诗对此丝毫未有涉及。

上述事实表明,金星与天河在《大东》诗中作为人间不公平事象的见证者出现,表现出作者对这些星体的失望与责难。它们既然对人间的不公平冷眼旁观,漠不关心,诗的作者也就对它们进行冷处理,只是把它们淡淡列出,而不加任何评说。先民对这些星体的崇拜、期待和依赖,通过这种冷处理而被稀释、被质疑,传达的是对它们无所作为的失望和责难。而诗人通过“述而不论”的方法,引领人们反思,诗歌的艺术性便彰显出来。

二 循名责实暗藏嘲笑与讽刺

《大东》中出现的织女、牵牛、毕星等星象,均与先民观念中具体的人或物相对应,牵牛与牛和放牛郎相对应,织女则对应从事纺织的女性,毕星与狩猎的网罟有关。在对这几个星宿进行描写的过程中,通过星辰名称展开联想,把星宿对应的人或物与它们在现实中的作用进行对比,展示二者之间的巨大反差。这种方式可称为循名责实。

(一)织女星

“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这是对织女星的描写。程俊英先生翻译如下:“织女星座三只角,一天七次移位忙。虽然来回移动忙,不能织出好花样。”[6]409—410织女是农耕时期女性的代表,以纺织为业。而诗中的织女是有名而无实的形象,虽然整日在织机前忙碌,却织不出布帛,属于空忙,徒具虚名。在先秦时期的星象学中,织女是位光彩照人的正面形象。石申称:“织女主经纬丝帛之事。大星皇圣之母,二小星者,太子、庶子位也。三星俱明,天下和平。”[8]卷六十五·455先秦星象学中的织女,不但是统辖纺织事务的星神,而且具有崇高的地位,是皇圣之母,属于天界的高层贵族。织女星座的两个小星,被说成是织女所生的太子和庶子,亦是天界高层贵族。石申的星象学中,织女兼丝帛之神与圣母之神于一身,是先民崇拜的对象。而在《大东》诗中,对于织女在天界高层贵族的身份避而不谈,只是针对她掌管经纬丝帛的职责加以展示,而她对丝帛的编织又一事无成。这就从根本上解构了织女形象的崇高性,而成为令人嘲讽的对象。

在先秦时期的星象学中,织女是天界圣母,是统辖丝帛事务的星神,人世间布帛的兴衰贵贱,直接受到织女星的影响。对此,石申有如下论述:

织女之道,与贯索相直,布帛贱;不相直,天下有急,布帛贵。

织女主丝帛之事,与扶筐为妃。其足常向扶筐即吉,不则丝帛有变。[8]卷六十五·455

贯索,星名,在织女星东侧,与织女星相对。扶筐,星名,在织女星北侧,与织女星相邻。先秦时期星象学断定,织女星与贯索、扶筐二星保持正常的相对、相邻位置,人世间的丝帛就兴盛吉利、价格便宜。否则,天下的丝帛业就会出现逆转。织女是统辖人世间丝帛业的星神,那么,当时人世间丝帛业的状况如何呢?《大东》展示的景象是:“大东小东,杼柚其空。纠纠葛屦,可以履霜?”朱熹注:

赋也。大东小东,东方小大之国也。自周视之,则诸侯之国,皆在东方。杼,持纬者也。柚,受经者也。空,尽也。……言东方小大之国,杼柚已空矣,至于以葛屦履霜。[5]187朱熹结合周代背景对诗歌原意进行追索。杼柚指代织机,所谓“杼柚其空”,指织机上已经无丝可织,不仅是丝帛,就连丝线都已被周王朝搜刮一空。织帛的人却没有丝帛做鞋,只能穿着葛草鞋过冬。诗句的反问语气表现出诗人的怨愤之情。据《尚书·禹贡》记载,处于东部的兖州,“厥贡漆丝,厥篚织文”,[9]147向中央朝廷进贡的物品包括丝和各种花纹的丝织品。处于东部沿海的青州,“厥贡盐絺”“岱畎丝枲”“厥篚檿丝”[9]148,给朝廷的主要贡品包括细葛布、做麻布的纤维以及柞蚕丝。上述《大东》诗句反映的正是当时的进贡制度。

先秦星象学中的织女,统管天上和人间丝帛的生产和加工。可是,在盛产丝帛的周王朝东部地区,不但所生产的丝织品被朝廷搜刮一空,甚至连纺织的原料也被全部夺走,以至于织机处于停运状态。对于织女星来说,属于严重失职,是名不副实的又一体现。织女星神织不出布帛,又未能让人间的丝织业正常运转,确实是有名无实。

(二)牵牛星

《大东》中有名无实的星神还有牵牛:“睆彼牵牛,不以服箱。”牵牛星是河鼓座中间一颗,又名牵牛。亮度较大,故用“睆”字加以形容。既然星名为牵牛,乃是牛受人牵系之象。农耕时代,牛驾车拉犁是常见现象。可是,天上的牵牛星却徒有虚名,不能拉车。“服,驾也。廂,车辆。”[10]312由此可见,牵牛星也是名不副实。

牵牛星是天界重要的星宿,先秦星象家曾高度关注。《逸周书·周月解》对于周历正月的天象有如下描述:

日月俱起于牵牛之初,右回而行。月周天起一次,而与日合宿。日行月一次周天,历舍于十有二辰。终则复始,是谓日月权舆。[11]575-576

周历正月的天象,太阳和月亮均是从牵牛座升起,经过一周天的运转,历经十二个星次,最终又回到牵牛星座。所谓权舆,指初始,是确定周历一年之初日月运行的参照物。牵牛星对于古代制定历法具有重要作用,汉代认为它属于二十八星宿中的牛宿。《尔雅·释天》曰:“星纪,斗、牵牛也。”郭璞注:“牵牛、斗者,日月五星之所终始,故谓之星纪。”[12]767所谓星纪,是古代天文学中的十二次之一,依《汉书·律历志》顺序,为十二次之首次,其对应标志是斗宿和牛宿。在牛宿位置日月交汇,作为运行周期之开始。

牵牛星在星辰世界中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因此,先秦时期的星象家赋予这个星座特别重大的功能,石申写道:

牵牛六星,天府也。日月七政,所王者即察政。视牛星明,大次第相承,王道大昌,天下安宁。牛星不明其常色,其岁五谷不成,牛多灾凶。[8]卷六十一·426

按石申的说法,牵牛座共六颗星,在西方天文学中当属于摩羯座β星。先秦星象家把牵牛星宿视为天府,也就是天界主管部门所在之处。所谓七政,古代天文学指日月及金木水火土五星,《尚书大传》认为是四季、天地和人。总之,囊括治国理政的各个主要方面。在先秦星象观念中,牵牛星宿的正常与否,直接关乎人间世界的兴衰治乱,可谓神通广大。然而,《大东》一诗对于星象家赋予牵牛星的巨大功能弃置不论,而是由牵牛之名联系到牛的驾车功能。牛不能拉车,则名实不副。

星名牵牛,先秦星象家对于这个星宿所赋予的功能,确实涉及它与牛的关联。如前所述,石申就把牵牛星的光色是否正常,与牛的安危相勾连。战国时期齐国星象家甘德亦称:“牵牛动,牛灾,四方皆然。”[8]卷六十一·426所谓的牵牛动,指牵牛星偏离正常位置。对此,石申说得更加明确:“中星高下,牛多殃。”[8]卷六十一·426牵牛六星,中间的二星位置偏高偏低,失去常态,都会给牛造成祸殃。战国星象观念中的牵牛星,是牛的保护神。而《大东》一诗把牵牛星视为牛的化身,按照牛的功能加以衡量,这也是对星官神性的颠覆。

(三)毕宿

《大东》还提到毕星:“有捄天毕,载施之行。”程俊英先生译为:“毕星似网长柄弯,斜挂在天没用场。”[6]410毕,星宿名,有八颗大星,另有附耳一星,形似古代田猎时用的长柄网。九颗星在天空斜列成行,柄的部位呈弯曲状。《史记·天官书》称:“毕曰罕车,……其大星弯小星为附耳。”张守节《正义》注解:“附耳一星,属毕大星之下,次天高东南隅,主为人主听得失,伺僭过。”[13]1306张守节把毕宿八星及附耳释为司察过错之星,是臣下向君主进谏之象。张守节在为《史记·天官书》的织女星作注时,援引《晋书·天文志》的如下记载:

晋太史令陈卓总甘、石、巫咸三家所著星图,大凡二百八十三官,一千四百六十四星,以为定纪。今略其昭昭者,以备天官云。[13]1311

《晋书·天文志》主要取材于先秦时期甘氏、石氏、巫咸三个星象学派的说法,张守节为《史记·天官书》作注则是以《晋书·天文志》为依据,反映的先秦时期星象家的观念。石申称:“附耳著毕,司街候邪。”[8]卷六十一·432这是把毕宿及附耳之星说成是伺察、禁邪之星,与张守节所说的“听得失,伺僭过”,在职能上有相通之处。

先秦星象学把毕星的功能锁定在伺察过失邪恶,对错误的行为加以匡正,因此,毕星又称为浊星。《尔雅·释天》:“浊谓之毕。”郝懿行写道:

浊者,假借字也。《律书》云“浊者,触也,言万物皆触死也,故曰浊。”是浊以触为义,亦象星形。[12]774

“毕”称为浊,取其触犯之义。“毕”本义指田猎所用的长柄网,其功能确实是捕捉触犯捕网的动物。先秦巫咸星象学派称:“毕为天狱”,[8]卷六十一·432就是把毕星与执法联系在一起。

先秦星象观念中的毕星,是伺过执法之星,具有禁恶去邪的功能。《大东》对毕星所作的描写,却一再凸现它弯曲歪斜的形态特征。“有捄天毕”,梂,指弯曲,即天毕的网柄弯又弯。有,郭晋稀先生称:“《诗》中形容词、副词以‘有’字作词头者,相当于该词之重叠词”,[14]42这确实是《诗经》词语运用的重要规律之一。《周颂·良耜》叙述祭祀用牲时写道:“杀时犉牡,有捄其角。”犉牡,指身长七尺的公牛。“有捄其角”,指牛角的弯曲度很大。《大东》对毕星所作的描写,凸现它的歪斜之貌。古语称:己不正,焉能正人?既然毕星本身弯曲歪斜,怎么能够扶正除邪、伺僭察过?徒有其名罢了。因此,依天行道的人间,自然是不平事象泛滥成灾,无法禁止了。

三 形象的比喻透露出厌恶与怨怒

《大东》末章提到的星宿是箕星和斗星。前四句如下:“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斗,不可以挹洒浆。”箕星四颗,连成梯形,形似簸箕,故诗的作者把它比成簸扬谷物的簸箕。“斗,北斗星,有星七颗,形似斗,有柄。古代的量斗有柄。”[10]312这是把北斗七星比作量斗。上述四句诗从喻体出发,继续采用循名责实的方式向星辰发难,揭露它们有名无实的本质。星名为箕,却不能像簸箕那样把米糠灰尘扬弃。星名为斗,却不能像量斗那样舀取酒浆。都是徒有虚名,实则无用。这与前面对织女星、牵牛星、毕星所作的讥讽异曲同工。

(一)箕星

《尚书·洪苑》称:“月之从星,则以风雨。”孔安国传:“月经于箕则多风,离于毕则多雨”,[9]192这是把箕星视为预报气候之星,有致风雨的功能。石申对此有详细陈述:

箕星,一名风星,月宿之必大风。一名天阵,一名狐星,主狐狢。一名风口,一名天后也。……箕、斗,天子之冠服也,并后宫于别府也。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女,妾别宫四者,女相也。故尾、箕主百二十妃。[8]卷六十·424石申的星象说赋予箕星众多重大功能,它不但是主管风的星官,而且又是狐狢类动物的管理神,还把她说成是天帝的后妃之府。张守节称:“箕主风,亦后妃之府也。”[13]1298他所采纳的是石申的说法,强调箕星在天界的重要地位。

先秦的星象家赋予箕星众多重要功能,确认它在星界的崇高地位。可是,《大东》诗中提及箕星,却把它比作扬弃米糠灰尘的家常工具,并且有名无实,只是摆设而已。箕星在星象家那里所具有的崇高性、神圣性,被《大东》作者作为嘲笑对象,颠覆得荡然无存。

(二)斗星

北斗七星在天穹中所处的位置非常显眼,中国古代先民对它的崇拜由来已久,甲骨卜辞中就已经出现祭祀北斗的材料:

《尚书·舜典》记载,舜继承尧的位置,“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对此,李民、王健所作的解释如下:

在,《尔雅·释诂》:“察也。”观察的意思。璇玑玉衡有二说:一谓星名,即北斗七星。玉衡是杓,璇玑是魁;一谓是浑天仪一类的天文仪器。……浑天仪乃东汉张衡制造,尧舜时代不可能制造,故从前说。[16]14

《尚书·舜典》把舜的继位理政与北斗七星相联系,战国时期的星象家则把北斗七星视为主管政务的星宿。石申有如下论述:

北斗第一星曰正星,主阳、主德,天子之相也。第二星曰法星,主阴、主刑,女主之位也。第三曰令星,主福。第四曰伐星,主天理,伐无道。第五曰杀星,主中央,助四旁,杀有罪。第六曰危星,主天仓五谷。第七曰部星,一曰应星,主兵。[8]卷六十七·476

石申以人事附会天象,把北斗七星描述成主管天下多种政务的星官,天下的治理很大程度上由北斗七星统辖,称它为“七政星”。而在诗歌《大东》中,北斗七星不再是司命神,也不再是主管政务之星,而是把它比作舀取酒浆的量斗,沦落到器具层面,并且有名无实,没有使用价值。北斗七星的崇高性、神圣性,通过由称谓的喻义循名责实,被矮化、俗化,不再具有任何灵光。

(三)箕、斗的怨刺隐喻

《大东》一诗对箕星、斗星崇高性、神圣性所作的解构,并没有就此终止,而是继续深化。诗歌结尾四句:“维南有箕,载翕其舌;维北有斗,西柄之揭。”对此,朱熹这样解释:

言南箕既不可以簸扬糠秕,北斗既不可以挹酌酒浆,而箕引其舌,反若有所吞噬;斗西揭其柄,反若有所挹取于东。是天非徒无若我何,乃亦若助西人而见困。甚怨之词也。[5]191

朱熹的解说颇为可取,释“翕”为引,接近本义。翕,向内收敛之义,故构形从合。“箕的前面部分叫做舌,箕的舌是向里缩的。”[10]312这是把箕星比作舌头向里收缩,摄取食物之象。说斗星的斗柄向西方举起,便利西方周王室用于舀取之象。如果说箕星不可以簸扬、北斗不可以舀酒浆,还只是有名无实,是令人嘲笑、讽刺的对象,那么,箕星如同舌头内缩敛取食物,北斗把斗柄主动提供给西部周王室,事情到了这种程度,它们不仅显得可笑,而且令人厌恶。作者对它们不再限于嘲讽,而是表现出极度的怨愤。《大东》对于星象崇拜所作的解构,至此也达到最大强度。箕翕其舌,斗柄西揭,都是摄取食物之象,与《大东》开篇的“有饛簋飧,有捄棘匕”遥相呼应,凸显出西部周王室的贪得无厌,横征暴敛。

四 “西柄之揭”凸显秋怨主题

《大东》诗中的“维北有斗”,毛传、郑笺均未作出具体解释。进入唐代,注解渐多,而对于“斗”的理解也开始出现不同看法。关于《大东》中的“斗”字,南朝梁时的字典《玉篇·斗部》有释:“枓,有柄,形如北斗星,用以斟酌也。《诗》云:‘维北有斗’亦饮水器也。”但这一解释被清人陈乔枞否定,因为他觉得此解释参照了“不靠谱”的《韩诗》。清人王先谦援引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有这样一段疏解,揭示出分歧的由来:

《说文》:“枓,勺也。”“勺,所以挹取也。”《诗》作“斗”者,皆“枓”之借字。《正义》:“箕斗并在南方之时,箕在南而斗在北,故云南箕北斗。”《集传》兼采南斗、北斗二说。案,孔疏以为“南斗”是也。《尔雅》:“析木之津,箕斗之间,汉津也。”郭注:“箕,龙尾。斗,南斗。”是凡箕、斗连言皆为南斗。王氏念孙云:“南斗之柄常向西,而高于魁,故经言‘西柄之揭’,若北斗之柄固不常西,即指西亦不得云‘揭’。”其说是也。[2]734

在马瑞辰看来,唐代孔颖达主张“南斗说”;宋代朱熹则模棱两可,兼采北斗、南斗观点;王念孙则否定了“北斗说”。他自己认为,斗与枓是同音假借,由《尔雅》及其注解推断,斗指南斗确定无疑。至此,清人多持南斗说。进入20世纪,对这个问题的争议仍然存在。高亨先生称:“斗,北斗星,有星七颗,形似斗,有柄。”[10]312继承的是《说文》和《玉篇》的北斗之说。程俊英先生则称:“斗,星座名,即斗宿。斗星和箕星都在南方,共六星聚成斗形。因为它在箕星以北,所以与箕星并称南箕北斗。”[6]412这是对孔颖达《正义》的发挥,明确说明“维北有斗”指南斗。而有的教材则与朱熹一样,兼取南斗、北斗之说[7]37,没有给出定论,让读者去思考。有鉴于此,对于这个问题有进一步加以辨析的必要。

《说文》和《玉篇》由字形入手,以生活用具的形状解释《大东》中的“斗”,符合诗歌本义。古代天文学对星宿的命名,确实采用联想和比喻之法,但这种解释不能解决“北斗”“南斗”的问题。孔颖达说箕、斗二宿会同时出现在南方,二宿的相对位置是箕在南而斗在北,故有“南箕北斗”之称。孔氏所指当是箕宿和斗宿,属于人马座,由六颗星组成,是古代二十八宿之一。朱熹关于《大东》“维北有斗”所作的论述如下:

箕斗二星,以夏秋之间见于南方。云北斗者,以其在箕之北也。或曰:北斗,常见不隐者也。……南斗柄固指西,若北斗而西柄,则亦秋时也。[5]191

朱熹从时间维度切入进行辨析,为后人提供了参考。箕宿和斗宿同时出现在南方天空是在夏秋之际,斗柄指向西方。而北斗则是每个夜晚都出现在北方天空,斗柄不断旋转,秋季昏时指向西方。《鹖冠子·环流》篇称:“斗柄指东,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17]11这里所说的斗柄,应该指北斗星之柄,当它指向西方的时候,正值秋季。朱熹所说的“若北斗而西柄,则亦秋时也”,与《鹖冠子·环流》篇记载一致。由此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大东》所说的“维北有斗”,指的是夏秋之际出现在南方天空的南斗,还是秋季出现的北斗?对此,首先需要从《大东》诗中寻找内证。

《大东》写道:“纠纠葛屦,可以履霜”。意谓反复缠结的葛草所编制的鞋,怎么能够践履寒霜。这两句诗还见于《魏风·葛屦》。可,通“何”,表示反问,何以、岂能之义。诗中出现的霜,是确定具体时段的可靠物候。《礼记·月令》:“季秋之月,……是月也,霜始降。”朱彬称:“高注《吕氏春秋》曰:‘秋分后十五日寒露,寒露后十五日霜降,故曰始也’”。[18]267霜始降是在夏历九月,也就是季秋。《逸周书·时训解》:“霜降之日,豹乃祭兽。”潘振称:“此解九月中气也。”[11]606霜降是在夏历九月,先秦文献多有记载。《大东》的上述两句诗,出现的是季秋九月的物候。

《大东》还有如下两句:“舟人之子,熊罴是裘。”裘,指皮衣,是能够保暖的服装。《大戴礼记·夏小正》:“九月,……王始裘。王始裘者何也?衣裘之时也。”王聘珍称:“高注《吕氏孟冬纪》云:‘裘,温服。’《司裘》职曰:‘季秋献功裘。’”[19]45所谓的《司裘》,见于《周礼·天官》。季秋九月开始穿裘衣,当时正值霜降季节。《大东》所记载的“熊罴是裘”,属于季秋九月所穿的服装。

《大东》第三章开头两句如下:“有冽氿泉,无浸获薪。”获,指砍取。薪,这里指用作燃料的劈柴。程俊英先生把这句译为:“冰凉泉水从旁来,不要浸湿那劈柴。”[6]408译得甚为准确。获薪指用作燃料的劈柴,因此,不能让它浸泡在水中。劈柴是砍伐树木所获,而古代树木砍伐有固定的季节。《逸周书·文传解》:“山林非时不入斧斤,以成草木之光。”[11]239草木生长的春夏两季,通常不许砍伐木材。那么,每年哪个季节可以砍伐树木呢?《礼记·王制》称:“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18]180草木零落,一般是在秋季。《礼记·月令》称:“季秋之月,……是月也,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朱彬写道:“高注《吕氏春秋》曰:‘草木节解,斧入山林,故伐木作炭。’”[18]270所引《吕氏春秋》之文又见于该书的《季秋纪》。[20]474《大东》所说的“获薪”,指的是季秋九月砍伐树木用作劈柴。

综上所述,《大东》一诗出现的履霜、熊罴是裘、获薪,所对应的时段均是季秋九月。而在这个季节,“斗柄指西”,北斗星的柄指向西方。《大东》一诗出现的物类事象提供的内证充分表明,诗中的“维北有斗”,指的是北斗,而不是南斗。

再从《大东》一诗对星象加以展示的行文规则来看,前边得出的结论也可以成立。诗中先把织女星和牵牛星对举,然后又称“东有启明,西有长庚。”织女和牵牛之间被天汉隔开,两个星座遥遥相望。启明、长庚分别在清晨和傍晚出现东方和西方,所处天区相距遥远。以此推断,诗的末章箕斗对举,箕星位于南方,与之相对的“维北有斗”,指的应该是与箕星有较远距离的北方北斗,而不是与箕星相邻的南斗。

《大东》诗写道:“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这是把斗星比作舀酒的量器。无独有偶,《楚辞·九歌·东君》对太阳神所作的描述也有类似的想象:“操余弧兮反沦降,援北斗兮酌桂浆。”洪兴祖写道:

《诗》云:“酌以大斗”。斗,酒器也。又曰:“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此以北斗喻酒器者,大之也。[21]76

洪兴祖用《大东》诗的“维北有斗”两句为《东君》的“援北斗兮酌桂浆”作解,三者确实可以互证。从《诗经》到先秦的楚辞,把北斗比作酒器的联想,都是以北斗七星为对象,前后一脉相承。

北斗,象征着权力,在《大东》中,权力没有发挥积极的作用,政治批判的力度显得更加强烈。

五 结语

《大东》是《诗经》中星象描写最为集中的作品,如何解析诗中出现的星象:有三方面的问题值得注意:一是星象描写的转换与作者情感寄托的层次划分;二是对原始星象文献的援引利用;三是星象描写与诗中物类事象的关联。

《大东》通过星象描写抒发情感,这是从古到今《诗经》研究者公认的事实。至于星象描写所采用的具体手法,以及表现手法与情感抒发之间的对应关系,则缺乏深入细致的梳理。《大东》的星象描写有的采用直赋其事的笔法,其中展示的银汉、启明、长庚属于作为漠视人世间不公平的对象出现,诗的作者也以冷峻的笔法对它们加以刻画,暗含对它们无所作为的不满。织女、牵牛、毕星的展示,采用的是循名责实的方式,根据星宿的名称而联想到它们应有的功能,揭露它们的名不副实、形同虚设,带有明显的嘲讽意味,所抒发的情感渐趋强烈。而对箕星、北斗星所作为的展示,在循名责实的基础上又借用形象的比喻,把这两个星座写得既有名无实,又贪得无厌,作者抒发的情感,由厌恶而进一步发展到怒不可遏。三种展示所对应的情感寄托,呈现攀升的走势。

《大东》所作的星象描写,是对传统的星辰崇拜的解构。如何把这种效应揭示出来,涉及对先秦时期星象材料的理解与运用。先秦时期的星象学主要有三个流派,即魏人石申、齐人甘德以及所谓的巫咸。因此,充分利用先秦星象家的论述,把他们对相关星宿所作的解说与《大东》诗的描写进行比照,是最为有效的运作方式。只有对先秦星象家的一系列论述充分加以利用,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揭示《大东》一诗对星象崇拜消解所达到的程度。而对秦汉以后的星象文献,则没有必要过多地加以援引。

《大东》的星象描写比较典型,同时还展示出一系列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如何把诗中的星象与相关的物类事象作深度沟通,是能否真正进入作品语境最大限度地进行历史还原的关键。通过对诗中履霜、熊罴是裘、获薪等事象的辨析可以看出,《大东》的星象描写是以季秋时段为背景。西方文学理论有典型环境之说,《大东》营造的确实是典型环境。它的星象描写、物类事象的展示往往体现出秋季的特征。诗作者所抒发的情感、所呈现的心理状态,也都带有凄清、苍凉的色调。陈子展先生在评论《大东》第五章时写道:“忽而转到夜观天象,见景生情,开拓思路。……神思奇想,光怪陆离”,[1]725说得极为精当。更确切地说,诗歌作者是秋夜观天象,最终以“西柄之揭”结尾,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有别于宋玉《九辩》的早期悲秋之作,是一首秋怨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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