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WOT分析的黑龙江省碳金融发展影响因素研究
2018-01-30孙智勇张心怡林晓涵张扬夏锦泽王俊凯
孙智勇 张心怡 林晓涵 张扬 夏锦泽 王俊凯
摘要:随着2018年全国两会的闭幕,生态文明建设已然成为了我国重点发展的方面之一,而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已然成为经济发展的焦点。本文在对国内外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后,着重分析黑龙江地区发展碳金融市场发展前景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对进一步推进黑龙江省碳金融交易发展提出有关建议。
关键词:碳金融;SWOT分析;低碳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25-0483-02
自《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之后,碳金融便随即兴起与快速发展,对于碳金融的概念,目前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们仍然没有统一的意见。按照世界银行给出的观点为:“碳金融指的是为了降低污染气体排放量的项目而给予金融资源。”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给出的概念为:“为了控制污染气体随意排放而实施的金融投资,多数情况下出现在实施CDM与JI机制的国家与地区。”
当前,金融界将碳金融划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给予发展资金,有效的控制企业碳排放量,比如:制定各项绿色金融服务政策,重点为保险行业与证券领域等;第二、为碳排放而设立的咨询服务,比如:融资、交易以及项目等服务;第三、积极借助碳交易市场与各种金融工具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一、国内外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碳金融作为一个新兴市场,自第一个碳交易市场建立以来,全球碳交易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截止至2016年底,全球共有36个国家、20多个地区、州、市已经开展碳排放权的交易市場,这些市场覆盖的碳排放数量为3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到全球温室气体年排放总量的13%。由此可以预见,随着2020年的到来,碳交易市场将会覆盖到全球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
目前碳交易市场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即为IET市场,其主要交易的对象为配额排放单位(Assigned Amountunits,以下简称为AAUs)。第二种市场即JI市场,其主要的交易对象为减排单位(Emission Reduction Units,以下简称为ERUs)。第三种市场为CDM市场,其主要交易的对象为核证减排单位(Certificated Emission Reductions,以下简称为CERs),而CDM市场又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即碳基金、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买家向发展中国家收购CDM项目产生的CERs,并将其收购的CERs拿到国际市场(即二级市场)转让,以获取差价。
2015年我国碳试点城市年度交易量达3263.9万吨,成交额达8.36亿元。而2016年我国共成交碳配额现货接近6400万吨,成交额约10.45亿元,较2015年同比交易总量增长约80%,成交额增长近22.1%。2017年全国碳配额累计成交4.70亿吨,总额达104.94亿元。并且,截至2017年9月底,共有20余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纳入碳市场,累计成交金额达45.1亿元。由此可见,我国的碳金融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较好。
二、黑龙江省碳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自国家实施老工业振兴战略以来,黑龙江的经济发展水平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据初步核算,2017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619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68.8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4289.7亿元,增长2.9%;第三产业增加值8941.4亿元,增长8.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了2.7%,其中石化工业下降了4.0%,能源工业增长1.4%。虽然黑龙江省的经济结构正在逐步转型,但是黑龙江省以石油等化石燃料为中心的重化工格局,依旧没有太大改观。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发展低碳产业,继续逐步改善产业结构,对于黑龙江省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用SWOT分析法研究了黑龙江省发展碳金融的优势与劣势以及机遇和挑战。
SWOT分析,即态势分析,是一种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各种主要因素,如内部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和外部的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等,通过调查列举出来,并排列成矩阵形式,然后用系统分析的思想,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起来加以分析,从中得出一系列相应的结论,因而得出的结论通常带有一定的决策性。因此,要想进一步研究黑龙江省发展碳金融的影响因素和发展前景,就要结合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的优势劣势,才能做出正确预测。
(一)内部条件
1.黑龙江省碳金融发展的优势
(1)黑龙江省发展碳金融具备政策优势。自从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方针确定后,黑龙江省也出台了一系列低碳减排、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近期,黑龙江省也积极抓住了发展碳金融的机遇,2018年6月黑龙江省发改委组织的碳汇经济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黑龙江省碳汇经济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同时黑龙江省也成为国内第一个编制碳汇经济发展规戈Ⅱ的省份,体现了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突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并且,黑龙江省政府也即将推出一系列政策配合碳汇经济的发展。
(2)黑龙江省发展碳金融具备资源优势。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储库,不仅其林木碳储量高,森林土壤的储碳能力也远高于其他土壤。黑龙江省是全国林业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森林面积占全国的10.6%;森林总蓄积量占全国总蓄积量的11.7%,森林蓄积量和森林面积都位居全国前列。据估计,2018年黑龙江省森林碳储量为878.1Tg。由此可见,黑龙江省依托于自然林业资源优势在碳金融方面蕴含着巨大的潜力。
(3)黑龙江省发展碳金融具备产业结构优势。产业结构的发展会影响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也必将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而有助于新兴产业的成长。2017年全国平均第二产业的比重为39.8%,而黑龙江第二产业的比重为28.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此可见黑龙江省的经济结构转型具有显著成效。同时,黑龙江省第三产业比重为54.0%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1.6%,这证明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环境良好,有利于碳金融等金融业的发展。
2.黑龙江省碳金融发展的劣势
(1)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发展仍相对落后。经济发展水平会制约低碳经济发展的水平,黑龙江省曾经以第二产业为主,自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后,经济增长显著,但仍与全国平均水平有一定差距,从数据来看2017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53980元,而黑龙江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40432元,低于全国人均水平,经济发展还相对落后。
(2)黑龙江省传统产业动力不足,不利于经济结构向低碳化过渡。传统行业中的重工业一直是黑龙江省的优势,但是随着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形势的变化,传统行业的缺点也逐渐暴露出来。作为黑龙江重要的基础性行业,钢铁和煤炭行业的产能严重过剩,导致经济利润下降。据报道从2016年开始,煤炭行业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淘汰产能2567万吨,钢铁产能到2020年淘汰产能620万吨。这种去库存淘汰产能的政策,使得黑龙江省传统行业在产能落后等问题持续暴露的同时,也导致了其后续的发展动力不足。
(3)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金融生态环境欠佳。黑龙江省金融体系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碳交易所需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对冲资金、私募资金等机构投资者在黑龙江省金融行业所占的比例仍然非常低,不满足碳金融发展的生态条件。因此,黑龙江省要加快辖区内金融业发展,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市场环境,为碳金融的发展打下良好铺垫。
(二)外部环境
1.碳金融业务带来的机遇
(1)国内国际发展环境良好。当今世界各国都开始注意到了低碳经济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参与到碳交易市场,各大金融机构也纷纷入驻碳金融领域。各国之间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日益频繁,在碳金融方面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这给黑龙江省发展碳金融提供了更多合作学习的机会。从国内发展情况来看,近年来国家重点关注生态环境的变化,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低碳经济,并且已经有多个城市进行了碳金融交易市场的试点,碳交易市场的各方面参与者也在不断研究碳金融的规划设计,为后续进入碳金融领域的省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扶持。201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体现了国家对于东北地区的重视。《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打造北方生态屏障和山青水绿的宜居家园,同时要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发展碳金融不仅是低碳经济的体现,更是黑龙江省转变经济结构的重要方面,是顺应国家政策的一项有力措施。同时国家为了支持东北地区的老工业基地振兴也投入了大量资金。由此可见,黑龙江省发展碳金融具备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扶持。
(3)国内前景广阔、潜力巨大。中国从2011年起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天津、重庆、湖北等七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于2014年全部启动上线交易。截至2017年底,7个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量突破2亿吨,累计成交金额超过47亿元。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这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系统,涉及全国约1700家发电行业企业,碳排放总量30多亿吨。同时,2018年生态环境部表示,下一步将加快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推动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和配套管理办法,推动碳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碳市场稳定运行。
2.碳金融业务带来的威胁
(1)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交易制度不成熟。碳金融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交易市场,发展到成熟稳定需要一定的过程。全国去年刚刚开放碳金融交易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还没有形成,碳交易市场涉及我国多方市场主体之间的业务往来,其中包含的法律关系也更加复杂。不仅是我国内部交易关系复杂,碳交易作为一个全球交易平台,各交易机构还要与世界其他交易机构进行交互,进而派生出更为复杂的法律关系,因而我国在发展碳金融领域会面对较大的法律、制度风险。
(2)缺乏碳交易定價能力。世界银行发布的《2017年碳定价现状与趋势》报告指出,目前碳价格跨度很大,从1美元/吨不到,至140美元/吨,我国目前碳价格为30-40元/吨,在市场中的价格很低。中国虽然是低碳产业最具规模的供应方,但是由于发展起步较晚,体系不健全等因素造成了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缺乏定价能力,仅能通过低价竞争的方式获取利益,造成了一系列不必要的损失。
三、发展黑龙江省碳金融交易的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产业结构改革,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工业的发展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尤其是黑龙江省重工业污染物的排放会大大加剧碳排放。目前黑龙江省产业结构优化已经取得显著效果,但仍需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降低“三高”产业、资源导向性、能源导向性企业的数量,淘汰落后产能,加速高新技术领域的发展,将低碳技术应用于高排放产业之中,减少碳排放,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同时政府也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于完成低碳化改造的企业予以资金或政策方面的补偿,提高企业改造的积极性。
(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大碳金融扶持力度
金融机构对于各个行业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有着重要作用,因此黑龙江省应该加强省内金融机构基础设施的建设进而改善金融市场的生态环境,加强金融机构在低碳领域的理念引导,提高其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从政府层面,出台一系列财政和税收的优惠政策,对低碳企业进行扶持,予以适当补贴,并且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碳金融服务;从金融机构来看,加强其在低碳领域的信贷投放,培育新兴的低碳企业。
(三)充分利用林业优势,开发碳金融发展潜力
黑龙江省2017年初全省森林覆盖率47.07%,居于全国前列,有巨大的林业碳汇优势。但是森林碳汇的开发不仅对于产权明晰有要求,还需要用恰当的方法学来监测核查,最后由相关机构进行核证后才可进行真正的交易。黑龙江省应当充分利用林业碳汇的优势,设立专门的核查机构,加强技术支持,与国际接轨,形成可向全球进行出售的林业碳汇产品,提高自身供给能力,拓展碳交易市场。
(四)借鉴已有发展经验,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碳金融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其出现和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我国目前在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并不完善,给碳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目前中国已经有7个省市开展了碳交易的试点,黑龙江省可以借鉴这些城市发展碳金融时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有效规避碳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