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怒江的民族艺术文化保护
2018-01-30张叶丹
张叶丹
【摘 要】 云南地区拥有众多的少数民族,这些民族各自的传统文化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优势,在我国的文化艺术领域广泛流传。由于具有原生态的特征,在深化社会主义特色文化体制改革的大潮中,也给怒江民族艺术和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机遇和挑战。要保护怒江地区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及艺术特点,就要重点保护其天然的生态模式。
【关键词】 文化体制 改革 怒江 民族文化 生态型保护
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中国目前实现的文化制度建立于计划经济时期,现在,第三产业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化而迅速壮大,在文化领域中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矛盾,就是国有文化体制依旧寄居于计划经济模式,而社会性文化团体从诞生就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两个矛盾体在发展动力、效能、运作机制等多个层面存在本质上的差别,这是两种体制的激荡。文化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二、文化体制改革的内容和方向
(一)中国的文化发展趋势将是朝着“一主多元”化的形式前进,这是改革现有文化体制的目标和方向。(二)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掌握了中国目前的文化发展趋势,也就掌握了改革文化体制的主要问题。文化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必须以我国文化发展趋势为核心,要明确以下任务及目标。首先,要建立起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管理制度。其次,要建立起满足中国国情的文化发展及投入制度。第三,要建立起适合文化领域发展要求的决策制度。
三、推进改革文化体制的手段及措施
(一)推行国办文化单位的体制改革。改革现有文化体制的工作重点是改革国有文化机构。首先,国有文化机构要借助改革手段实现自身的独立性,实现经营自主模式。其次,要构建起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及奖励制度。再次,政府在文化活动中要转变行政职能,引导文化产业发展。(二)加强公益类文化工作的改革、创新与完善。依靠加大投入、提高活力、完善各种服务等形式,提高政府在公益类文化活动中的投入力度。城市的文化建设重点放在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等方面,完善居民及社区文化设施条件。农村的文化建设重点要放在完善乡镇中心文化站以及各村文化活动中心上。国有文化管理机构要在人事安排、利益调配及社会保障体系这几方面深化改革,从而强化自身条件更好的服务于民众。(三)加强文化经营行业的改革与完善。遵循市场需求,将工作重心放在国有制经营类文化机构的改革、进行体制创新和机制转变、增强实力、面对市场需求,培养成为市场主导力量,面向市场及民众创新机制、革新体制,促使文化经营良性发展,深层次发展文化领域相关产业。(四)完善市场规章制度,推动文化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在促进市场繁荣的同时抓好市场管理,更有效的完善文化市场管理体系。(五)健全对外文化交流机制。在交流中要把握自己的主导地位,交流内容要针对自身的发展需求,把握好开放的方向和节奏。将部分文化产品打造成明星品牌,对部分涉外文化单位进行重点扶持使其壮大。促使世界更全面的认识中国文化,让中国魅力更好的展现于世界。
四、怒江少数民族艺术文化的特点
(一)原生态民族艺术与民族文化。民族文化的原生态形式是从传统生活及环境下发展起来的一门特殊的艺术。作为相对传统的民族文化形式,怒江地区的民族文化的原生态模式大多起源于人类本能和对天然景物的崇拜,在其发展过程中得到完善,并逐步成为蕴含原始气息的特殊的艺术表现形式。(二)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以及民間的各种艺术形式形成了多元化的特色。传统形式下的民族文化及艺术在被人们广泛的了解之前,大多是流传于民间的比较原始的艺术。在怒江地区主要在怒族及傈僳族等民族内部传承,主要表达的是这些民族所独有的精神寄托及生活写照,大多具有民族的传统习俗蕴含其中,有的会表现出人们对自然景物的崇拜,是原住民族的价值观念及思想认知在文化艺术领域的体现,是当地民族的精神及物质生活相结合的产物。
五、保护怒江地区传统民族文化艺术的措施
(一)、提高原住居民对本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意识及自觉性。(二)、维护传统民族文化及艺术的多样化。(三)、注意保护传统民族艺术文化的区域融洽性。(四)、保护传统民族文化及艺术的包容及涵盖性。(五)、要保护民族文化艺术的整体性,同时也要保护其相对的差异性。(六)、建立科学完善的保护机制。
传统方式的民族文化及艺术,体现了各民族的个性化特点,在我国改革现有文化制度的过程里,我们必须有效的解决经济建设同维护原生态民族艺术之间的关系,二者需齐头并进均衡发展。保持民族文化艺术自身的原生态、个性化特点要顺其自然,尽可能的维持两者的差异化及整体化,这样不但可以促进经济发展,还可以促使民族原生态文化获得适当的利用及完善的保护,从而可以久远的保持怒江地区民族艺术文化的完整化、多样化、独特化。
【参考文献】
[1] 徐万邦,祁庆富.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24-25.
[2] 李天元.旅游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63.
[3] 甘枝茂,王耀峰.旅游资源与开发[M].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 , 2000:320.
[4] 刘 晖.“摩梭人文化保护区”质疑——论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J] .旅游学刊 ,2001,(5):28.
[5] 谢彦君.基础旅游学[M].北京 :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49.
[6] 周慧颖,吴建华.国内有关旅游接待地社会文化影响的研究述评[J].旅游学刊,2004,(6):90.
[7] 彭兆荣.旅游人类学[M].北京 :民族出版社,2004:296.
[8] 王德刚,史 云.传承与变异——传统文化对旅游开发的应答[J].旅游科学 ,2006,(4):4.
[9] 晏月平,廖炼忠.民族文化大省建设与原生态民族文化转型[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10):75-76.
[10] 徐令.从原生态艺术的角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性发展[J].艺术百家,2008,(S2):37-39.
[11] 熊关.原生态民族文化保护观质疑[J].商业时代,2007,(19):97-99.
[12] 彭小希. 怒江州福贡县傈僳族民间传统舞蹈文化特征及演变初探[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10,(0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