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8-01-30张秋辰
张秋辰
【摘 要】 绿色保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一种风险管理手段,它主要针对环境污染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各项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暴露,国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在这一背景下,发展绿色保险迫在眉睫。本文就将研究绿色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旨在加快我国可持续发展进程。
【关键词】 绿色保险 风险 环境污染
前言:绿色保险是一种新型保险品种,它是指对环境事故领域进行投保。我国早已提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张,但从真正的实施效果上看,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治理环境污染的任务刻不容缓,我们想要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就要重视对绿色保险的研究,以不断的提升绿色保险的效益。
一、绿色保险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
(一)现状
自2004年起,我国每年发生环境事故的案例多达400-500起,为我国的经济带来了重大的损失。比如,2010年福建省萦金矿业的铜酸水渗漏事故,由于环境治理与防范设备的缺失,此次事故的经济损失足足达到3187万元。由于我国环保产业的起步较晚,因此相应的环保赔偿内容也少之又少,致使企业的损失绝大部分都要由业主与政府来承担,而受害者却得不到更大的关注。自1991年起,我国东北地区最先设立起环境损害责任保险,但由于当时的国民将重心都放在了生产上,忽略了环境的重要性,致使到1996年,仍然没有企业进行投保,该保险项目也几乎进入到停滞状态。
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对于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绿色保险业逐渐的取得大型企业的认可,政府也加大了对绿色保险的扶持力度,搭配一定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前来投保。
(二)存在问题
1.经营技术不成熟。由于我国对于环境问题的研究起步晚,因此相应的数据积累缺乏,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绿色保险涉及到日常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且不同领域所需要的技术也有所不同,保险公司没有独立的绿色保险经营与管理体系,在产品设计、业务管理与营销手段上都面临很大的经济风险。
2.经营成本高。环境污染对于人的危害是长远的,而不同企业所处的环境预计生产流程不同,因此产生的污染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一些工业具有放射性特点,人们处在这种环境中很容易患上血液病等等。保险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应当有专业的环保人才能够对不同污染情况进行考察与评估等。环境污染的形成原因复杂,或许是多种污染交织形成,又或者只有一个污染源,因此,相关人员需要综合考虑多项因素,针对每一项因素都要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方案,这对于保险机构是一笔很大的费用[1]。
3.配套法律缺失。目前,我国共有环保方面的法律规范达20部以上,这些法律条文对于我国的环境问题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概述,但针对绿色环保方面的法律条文几乎没有。此外我国对于公民的隐私权、知情权等保护力度不足,国民对风险的防范意识不强,致使企业对于绿色保险的需求也受到了影响。此外,我国绿色保险的规模不大,企业参保少,相关的专业人员数量也很少,致使绿色保险的发展缓慢,这也影响到了企业的投保积极性。
二、加快我国绿色保险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法制建设
想要促进绿色保险的发展,首先就需要加强其法制化建设,制定强制性规定,不断的规范国民的行为。例如,在《环境保护法》中添加绿色保险的相关内容,并出台相应的绿色保险实施原则等。在此基础上,加大对保险产品的研发力度,促进我国绿色保险的快速发展。
(二)开发绿色保险产品
产品是企业制定环保计划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绿色保险的产品种类单一,无法满足企业的多样化需求,因此,保险公司应当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国国情,研发多样化的保险产品,丰富产品的样式与内容等,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专业产品销售人士的培训,使销售人员能够将不同的产品进行有机结合,突出企业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有效的遏制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三)提升管理水平
政府大力支持绿色保险的发展,并加大对该项目的支持力度,在如此优越的背景下,保险公司也应当不断的适应社会的发展,不断的转变与优化自身的职能。公司首先应当加强对内部的控制与管理,制定健全的管理体系,加大与环保部门的合作,重视对风险的控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技术上的创新。由于各国的发展水平不同,我们在借鉴国外的管理方法的同时也要学会变通,将自身的发展与我国国情密切的联系在一起,找出其中发展的规律,进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管理方法,环境保护事业创造条件。此外,政府还可以在税收与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降低保险经营成本,鼓励更多的企业来参保[2]。
(四)实现强制保险与任意保险相结合
强制保险是国家对相关企业进行强制干预的一种方式。该种方法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管理趋势。但由于我国的绿色环保事业正处于发展阶段,因此不适宜采用过激的政策。相关部门可以将强制保险与任意保险有效的结合,丰富投保者的选择。我国需要加强对国外绿色保险的研究,制定适用于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目录。针对一些破坏性大以及影响长远的环境污染问题,可以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参加,对于一些破坏性小且易于治理的污染,可以采取资源投保的方式。
结 語
综上所述,我国的经济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但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相关部门应当针对当前绿色保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保险体系,有效的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 周兴云,刘金石.我国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举措、问题与对策——基于省级政策分析的视角[J].农村经济,2016,(01):103-107.
[2] 陈奕,谢羽,欧阳玉秀.我国绿色保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研究[J].知识经济,2015,(05):5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