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渎誓议员”获得补选资格
2018-01-30杨伟民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杨伟民
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29日结束。继参加港岛区补选的“香港众志”的周庭被选举主任以“众志”纲领鼓吹“民主自决”为由取消参选资格(DQ)后,另一高危人选、泛民九龙西参选人姚松炎却“惊险过关”。
从高危到“惊险过关”
香港东方日报网29日称,姚松炎上周被指将与“香港众志”的周庭一样,被取消参加补选资格。但29日下午2时多,他接到选举主任的电邮确认参选资格。而在姚松炎过关后,为预防他一旦被取消资格令泛民在该区欠缺参选人而替补上阵的袁海文,29日下午申请退选。姚松炎则称,他获确认资格是正常不过的事件,并不值得开心。他扬言计划向联合国投诉特区政府操控选举。2016年10月,姚松炎在立法会宣誓时加入“定当守护香港制度公义,争取真普选”等字句,并因此被取消议员资格。
《星岛日报》29日称,有关对姚松炎参选资格的质疑,最大理据是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104条的释法,其中规定宣誓人若被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有法律意见认为,“不得重新安排宣誓”指的是该届立法会不得重新安排宣誓,由于姚松炎在2016年新一届立法会的宣誓已被法庭判决为无效,因此他在同一届立法会中不能再宣誓,从而丧失补选资格。不过,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不得重新安排宣誓”指的应该是同一选举后的议员资格,而不是同一届立法会。
“四个问题”的回答
在港媒看来,姚松炎惊险过关的关键在于他对于四个问题的回答。日前,选举主任向姚松炎提出4项疑问,包括“你是否忠实真诚地拥护《基本法》?”“你是否接纳人大常委会有关《基本法》104条的解释?”“你之前说的‘符合港人更多自主命运安排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以及“是否认同‘台独政党‘时代力量的主张”。他回答称,他忠实真诚地拥护《基本法》、自己不上诉就是接纳法庭裁决,不赞成“港独”、与“台独”政团不熟悉等。东方日报网说,姚松炎曾多次公开表示反对“港独”,也很少谈及“自决”,情况与周庭不同。
不过,一些香港媒体认为姚松炎的回答是“巧言难掩假誓”。香港《文汇报》29日称,姚松炎2016年在立法会宣誓时根本就是“蓄意加料”;他不就DQ案上诉,主要考虑还是金钱问题,并非接纳判决。他曾多次批评判决结果和人大释法,发表“高度自治其实就是自决”的言论。而就在内地和香港政界都批评“时代力量”所搞的论坛是“台独勾结港独”时,他依然赴台出席。还有评论称,姚松炎鼓吹“自决”,早在2015年筹备参加区议会选举时就抛出“公民自决”,当时“香港众志”还没有成立。同年7月底,在“小区公民约章运动”举办的联署人简介会上,他又抛出“四公四零”所谓八个重点,其中“四公”就是指“公民提名,必不可少”“公民参与”“公民自决”及“公民监察及支援”。也有港媒认为,不管怎么说,问的四个问题很有针对性,直指要害,无疑为泛民上了一堂很好的普法课。
另外,姚松炎2016年参选是角逐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这次则是转战九龙西选区的地方直选。这两个议席面对的群众基础不同,裁定参选资格是否有效的选举主任也不同,“转区”参选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也增加了他“过关”概率。
“香港众志”改纲领
值得关注的是,周庭被取消参选资格后,“香港众志”在官方网页删除了“以民主自决为最高纲领”,取而代之的是“推动民主自决”。香港电台援引“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的话称,“众志”没有打算改变“民主自决”的纲领,这只是字眼上的修改,并非为了选举而改动。
香港舆论普遍支持对于周庭的处理。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称,“众志”是一个鼓吹“港独”及“民主自决”的组织,周庭又担任很重要的角色,年轻人参政应了解国家的底线及不可违反国家宪法。有评论说,立法会选举是严格按照《基本法》与选举条例进行的,绝不是一场持任何政治立场与主张都可以“随意参选”的选举。《星岛日报》29日发表社论称,近年来多番痛苦经验令特区政府深刻认识到,要防范“自决派”和“港独派”入侵立法会,必须在提名阶段设防,“如果让主张自决的激进政治势力占据,将之变成反《基本法》与反一国两制的舞台,香港必会陷入严重政治危机,对经济社会的损害难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