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更多养老责任享受更高水平待遇
2018-01-29游翀
农民文摘 2018年7期
最近,人社部、财政部启动了今年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将惠及全国15599万名城乡老年居民以及数亿城乡家庭。
有人认为,与近年来连续上调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相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保障水平偏低、缴费激励性不足等问题。实际上,由于两项制度筹资标准差异较大,导致二者待遇标准出现高低不均的情况。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6》,不难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中基础养老金占比过大,个人账户养老金所占比例过低,应该适当考虑提高缴费标准,以提高城乡居保养老金整体水平。
以深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例,缴费分为120元至3600元十个档次,最高一档个人可以缴纳3600元,政府补贴120元,共计3720元,这些钱全部进入参保者个人账户。如果一名参保者以最高档次连续缴费15年,等到60岁时他的个人账户一共有养老金3720元×15=55800元。由于60岁领取养老金对应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则这名参保者60岁以后个人账户每月养老金为55800元÷139=401.43元。深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每月360元,那么该参保者每月养老金总额可以达到761.43元。
显然,这个金额比单纯领取每月360元基础养老金高出一倍多,个人养老保障能力大大增强。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参保者还要承担更多养老责任,选择更高缴费档次,积极主动地长期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有效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