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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改革思路研究

2018-01-29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8年9期
关键词:教学方式法律院校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 300350)

一、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日益完善,公民法制意识不断增强, “依法治国”是社会发展的需求。公民遵纪守法,加强法制意识、主动知法学法、维护法律权威已成为新时代公民素质的必然趋势,把全面推动、维护现代依法治国进一步推向新高度。法律属于实践型、应用型的学科,人们了解法律知识的程度不局限于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法律条目,而是应该更加表现在运用法律相关原理及其相关条款分析、解决实际法律案例的实践分析能力。学生在课堂上只是一味的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理论基础知识,但他们没有社会经验, 更没有与法律相关的社会生活经验,因此不能很好的体会与理解法律的应用价值,很难真正了解法律精髓所在。因此,在法律课程的教学中不应该以主讲课本知识为主,把教学停留在法律条款的解释上,而是应该从实践角度出发, 以学生身边的案件以案释法,学会透过社会的法律热点问题,营造法制氛围,通过模拟法庭教学的方式,利用角色扮演让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锻炼他们自主案例分析的能力。通过实践教学,学生就可以真实的感受到法律已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法律问题无处不在,并能以“法官”“律师”“当事人”‘陪审团’“司法人员”等的身份积极参与到案件当中解决社会法律实际问题,还可以去参与法律援助,利用所学的知识帮助弱势群体,以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培养学生在掌握法律基本分析方法与技术,并运用所学法学知识认识法律问题、处理解决法律问题的工作能力,逐渐培养他们凡事自主依法而行的行为。

传统的只靠教师课堂讲授,学生整节课都听教师讲述、少有互动的教学方法与模式,传统的法律教学模式侧重于对法律基本知识与理论的讲解,很难真正提高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去认知问题、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校更注重法律的理论知识,减弱了学生社会法律实践能力。学生也只是完成了学校交给的法律理论知识任务,修够学分,并没有掌握处理社会事务的基本方法和能力。过去的课堂教学方式侧重于应对考试,学生往往为了取得学分,只重视理论部分的学习,死记硬背,没有真正理解所学内容的精髓,更无法做到学以致用。这种教学模式,减弱了法律教学的学习效果,对于法律专业知识的增长、传播现代法制意识、法治理念的强化及法律专业型人才的培养,都存在着极大的缺憾。针对高职院校的学生,学制短的特点,及时运用、增强实际操作能力更为重要,所以法律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法律课程教学改革,校园文化是重要的宣传阵地,在校园的学习生活环境中营造校园生活法制氛围,让学生们在校园生活中、在大学的学习中、潜移默化中学习与体会“法律”存在的意义、法律的真实性与存在性,结合一个个鲜活的司法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运用模拟法庭等实践形式,还原真实案例,让学生在课堂上增加情景教学以角色扮演等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其中,运用灵活的法律教学设计方式,引导学生学习,使其灵活掌握法律知识,结合经济、社会、心理学、金融等学科方面的知识、解决实际案件,提高实际应用的工作能力。

二、高职法律课程体系现状

(一)课程体系现状

法律课程体系中主要包含了法学基本理论(法理学)、基本的部门法课程与专业方面的法律课程等。基本部门法课程主要包含了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专业法律课程则是依据高职院校每一个专业的特点来设置的。通常情况下,要合理的安排课程的顺序,首先应该安排基本理论知识(法理学)、宪法,然后是基本部门法课程,最后才是与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现开设实体法后开设部门法。

(二)课程内容现状

在法律课程当中,课程安排主要是针对部门法或者是与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等。高职院校安排的课程内容是依据我国基本法律制度制定的,主要就是给学生讲解基本的法律制度,很少涉及地方性的法规。虽然在法律课程中有一些司法解释内容,但是这些内容并不全面,并且也不具备系统性。对与学生专业相关的或是实用性比较强的或是感兴趣的法律知识课程安排也比较少。

(三)教学方法现状

教师主要以讲授与组织讨论等的方式在课堂教学,这两种教学方式,其中讲授比组织讨论更为重要。为了让学生对法律知识更加了解,还可以使用案例教学的方式进行教学活动。总得来说,教学方法较为单一,并不重视实践教学,这对于培养学生应用法律的能力是不利的。

三、高职院校法律课程体系中的问题

(一)法律体系的结构存在缺陷

在法律体系结构中缺少培养学生应用法律能力的课程。现阶段,对于培养专业法律人才法律教学有着重要的意义,假如学生不能熟练的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理论、原则、法律制度与分析方法,就不能正确的了解法律制度,也不能培养学生应用法律的能力。假如学生熟练的掌握了法律的基本概念、理论、原则、法律制度与分析方法,也不能证明学生具有应用法律的能力。法律专业的学生,在高职院校中学习几年之后,假如在工作之后遇到了法律事务,不能熟练的使用法律,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就是,学生在学校期间只能研究法律的理论知识,很少有时间到谁会亲身实践,并且学生在校学习的理论知识只是浅显的,并不足以解决社会上的矛盾。

(二)培养学生基本能力的课程设置不科学

要想从事法律相关职业,除了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文书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信息收集及整理能力等。为了提高学生文书写作能力,高职院校安排了法律文书课程;为了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高职院校安排了语文、演讲等课程。从事法律相关职业应该具备的能力,主要在应该注重实践,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过程中锻炼与培养,而上述高职院校开设的课程,偏重于课堂和理论,大多和处理法律事务关系不是太大的,比如:语文、演讲等,高职院校应该深入研究开设这些课程对培养法律专业的学生的实际意义如何。写作法律文书也存在着这些问题,脱离真实法律事务的文书写作是否合理,也是高职院校应该研究的问题。一部分教师,在教学中重视的问题没有必要,对于基本的书写格式严格要求学生,而这些问题从网上也可以了解到,应针对如何让学生提高自身能力为基础展开教学。

(三)教学方式较为单一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通常会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当前使用的教学方式并不重视学生的自主学习,主要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课堂教学,而假如教师的目标只是让学生熟练的掌握法律知识,就应该采用传授式的教学方式,也就是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的方式,其原因为法律知识点是确定的,假如学生有不同的答案,则表明学生是错误的。根据上文的叙述,此种教学方式,只能培养出思想观点一致的学生。为了提高学生的能力,应该采用自主式、开放式的形式及方法。

(四)教学体系规划不合理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教师的教学任务不明确,只能普及法律知识层面,并不能使学生对法律有自己的观点,教师对法律课程教学大纲及新的教学任务等掌握的不够全面,存在着常年使用同一教案,教学内容、教学课件、教学案例等亦没有根据新的法律出台而不断更新,不符合教学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高校法律课程教学任务规划不科学,导致学生学习效果不理想。教师课堂教学规划不科学或缺少经验,导致在教学中不能充分了解学生需求,课堂教学手段与方法单一,缺少课堂交流与互动,教学效率较低。

四、改革高职院校法律课程体系的思路与措施

(一)要依据本学科的特征进行改革工作

高职院校在进行法律课程体系改革的时候应该依据本学科的特征来进行,而法律专业的课程特征就是学习内容比较多,但是课时比较少。常常有法律专业的学生给教师反映:专业课课时较少,其他课时较多。在不能改变课时数量的时候,压缩教学内容则是改革工作应该重视的问题。最佳方法就是改革传统的教学体系,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内容合理的结合起来,将两者有机的融合起来。高职院校应该想了解法律知识方面的书籍,与其他院校与本院校专业的教学经验,并根据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革。

(二)重视素质教育,营造校园法制氛围

要改变高职法律课程体系的教学方法,应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提高学生使用法律思想、观念与方式来解决法律问题或者是其他学科问题的能力。高职教师应该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与专业素质,积极的参与相关的教学研究来不断的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用来改变教学模式。

大学校园是高校的灵魂,是学生工作的重要阵地,他是悠久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的集中体现,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的思想、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良好的大学校园文化,对大学生素质、成才有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校园文化是课本知识的有益补充,影响大学生的主流思想,是连接大学生法制教育和大学生思想形态的重要桥梁。因此,在法制教育中,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在学生学习和生活中时刻营造法制氛围,将法律知识融入校园文化,让大学生在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增强学生的法律理念,开阔了学生的视野、丰富了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了知识面,将法律知识的熏陶陪伴在学生成长始终。法制教育不只是的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条款。学习法律知识、懂法可以帮助大学生更好的守法、遇到问题可以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教学的改革还应结合大学生实际情况,以应用为目的,以校园文化为载体,通过带领学生参加一系列与法律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经验、增长见识,并从中找到法律与实际生活的交集,为学生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做好充分的准备,提高实践能力,成为“依法治国”中“依法行为”的自觉公民。

(三)改革教学方式

为了有效的提升法律教学的质量与法律教学的效果,切实提高学生的能力,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不仅需要解决课时较少的问题,法律课程内容比较多,包含了大量的法律知识,还要不断的提高法律课程教学的乐趣,提高其对学生的吸引力,有效的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另外还应该借助多种教学媒体与教学方法,例如:投影、录像、教学软件等,有效的提升教学质量与效率。

(四)开设实践课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人才的要求也逐渐提高,高职院校应向培养具备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能力强、素质高的法律人才的方向努力。一些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在开设法律课程的时候,理论教学课时所占比例比较大,还有一些高职院校并没有开设实践课程,这对于培养现代化法律人才是不利的,因而高职院校应该尽量开设实践课程。

目前,案例教学法被广泛应用,已取得明显的教学成果。多年来,在高职院校的教学中,教师在不同程度上常年不变的采用固定的模板式的教学方法进行法律教学,在上课时以课本及法律条款为基础、注重书面知识讲解,按照已经准备好的材料念给学生,要求学生详细记录,参考上课笔记进行期末考试。这种纯理论教学方式难以适应现代企业追求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在我国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改革中,一定要加强实践课程,从实践入手,调动学生的自主性,发挥学生的创造性能力,从而提高学生实操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更快的的适应工作岗位。在法律课堂教学中,以学生为本位,教师为主导,运用多媒体手段、采用启发式教学与案例教学。在法律课程上可运用情景教学、观看法律实际案例教学片、角色扮演、分析法律实际案例等丰富多彩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学习。灵活多变的实践教学法,不仅丰富了教学手段、活跃了课堂气氛,教育水平、质量和效能都会有较大提升,是有效的法律课堂改革方式。还可以利用翻转课堂等形式,让学生在课下研究案例、熟悉案例,在课上学生作为课堂的主讲。

(五)增强时效性,保证教学内容的与时俱进

法律是一门时效性较强的学科,每年都会有新的法律条文出台,法律教学中,应随着法律条款的更新而不断更新教材、教案等,在做好教学引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要特别注重法律教学内容的时效性。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在选择法律专业的教材时,了解教材内容是否为最新法律条文,从而保证法律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使学生能够通过学习及时了解国家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在法律教材的选择上,也应该随时调整,在保证符合高职院校法律人才培养要求的同时,应选择时效性最强的教材。

综上所述,高职法律专业教学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课堂教学中仍使用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学生不能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在培养学生法律能力的时候,应该采用灵活的方式,设置专门的教学实践课程,使学生可以在实践过程中,提高学生使用法律基础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来处理、分析法律事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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