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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三个偏离及其纠正

2018-01-29邹海燕张菊芳

职业技术教育 2018年36期
关键词:院校高职课程

邹海燕 张菊芳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在获取社会资金支持、企业合作意愿、社会认可度乃至家庭支持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在价值取向、参与主体和体系构成三个方面出现偏离。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偏离及其纠正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价值取向呈现“功利化”倾向

根据2017年6月在首届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年会上发布的《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蓝皮书(2016)》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学情报告(2016)》,“不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功利化”[1]。这与我国双创教育“缓解就业压力”的缘起和“突显”双创教育成果的客观需求密切相关。当前,我国创新创业教育主要呈现出以“实用为主”的功利化价值取向,要么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权宜之计,局限于技术和操作层面;要么出于竞赛、获奖的现实考虑,人为地抬高学生参与的门槛,成为少数“精英”或“特长”学生展示的舞台。

这种功利化倾向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我国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最初是作为“落实以产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2]。从一开始就偏重于追求教育的外部价值,过分强调创新创业教育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应用结果,如促进毕业生就业、提高就业率。以解决现实就业难问题为出发点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是其功利性价值取向的最初体现。其二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价标准不合理,目前较为普遍的做法是,把学生群体的创新创业状况简单等同于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进行效果评价时,标准是学生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的具有高显示度的成果,如竞赛获奖、创业成就、科研成绩或者是学生成功开办企业的数目等,以功利化的标准进行效果评判加剧了学校及师生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功利化追求。

(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价值取向的纠偏:从注重功利化的外在价值向注重学生发展、激发学生自身双创意识的内在价值转变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调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可持续发展,在价值取向上重视学生个人主体意愿的认同性,追求教育内在价值,即通过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实现学生个体水平、素养和能力的提升。因此,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必须把教育实践过程看作个体发现机遇、把握机遇、敢于迎接挑战的过程,把培养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作为追求,重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与技能、养成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的潜力,最终形成未来创新创业人才“遗传密码”,并通过有效的行动帮助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在培养人、实现人的价值过程中,提高学生整体的创新创业能力,从而达到促进就业、评优获奖的现实目的。从长远来看,逐步担负建设创新型构建的历史使命,达到创新创业教育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平衡多方价值诉求。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如何面向全体学生、如何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问题。

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参与主体的偏离及其纠正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参与主体呈现“单一化”特点

创新创业教育参与者应当包括政府、院校、教师、学生和企业等多方面相关者。但当前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主体仍然是以院校为主、以教师为主,以“教”为主,高职院校在实施双创教育时与外部社会和企业缺乏深度、紧密的互动和衔接。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功利化价值取向下对于教育内在价值的忽视,没有真正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对学生个人的影响和作用,学生个人价值诉求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很难被体现,只能被动地、消极地被卷入其中。另一方面,当前高职教育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也是造成创新创业教育主体偏离的原因。我们知道,尽管“凸显学生主体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已经成为高职教育最为流行的话语体系,但是“以教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校企合作不紧密”仍然是传统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同时,高职教育利益相关者在人才培养中的角色和作用仍有缺陷,如何提升产业界合作的有效性、如何激发企业的积极性,是急需破解的难题。因此,创新创业教育主体偏离直接导致了高职院校中现有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安排、教学内容、项目设计、资源配置等,很少充分考虑学生、社会和企业等方面诉求的现状。创新创业教育是否真正满足学生需要、是否真正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是否满足市场需求、如何获得投资、如何开通市场等,很少经过严格论证和调研,教育实践由学校和教师决定,学生、企业没有话语权,缺乏主动性,参与面和参与热情及持久性都有欠缺。

(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参与主体的纠偏:从以学校和教师为主体向构建多元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转变

创新创业教育不应是高校、教师和学生之间单一构成、单向传输的过程,而应该是多个利益相关者构建的发展共同体。创生型创新创业模式强调从创新创业教育属性出发,结合相关参与者的诉求和特点,建立各方优势互补机制,构建由政府、高校、教师、学生和企业(投资方)等多元主体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在这一共同体中,各利益相关者应精准定位自身所处生态位,解决目前各方参与积极性不高、创新创业教育长效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政府以落实国家战略、推动社会进步为驱动,主要负责政策供给与落实,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制度保障;高职院校以教育变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驱动,要不断改革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在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实践体系等方面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以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企业家思维的人才为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机制保障;教师以适应时代要求、提升教学能力为驱动,要明确定位,以“平等中的首席”为角色定位,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意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实现师生共同发展;学生作为最重要也是最被忽视的主体,以自身价值增值、自我充分发展为驱动,要树立正确的理念,不过分迷恋功利化成果,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在日常教育过程中提高创新创业素养、在竞赛活动中获得创新创业的顶峰体验、在创客空间积累创新创业的经验,以自身发展和价值实现为终极追求;企业作为参与方,以创新发展、知识变现为驱动,应建立以合作共赢为基础的利益共享机制,积极参与创新创业之中。

三、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成的偏离及其纠正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成呈现“边缘化”现象

从当前创新创业教育的历史使命来看,高职院校必须把其作为整个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和核心内容,但是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与人才培养体系是偏离的。一方面表现为其游离于学校“正统”的教育教学体系外,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课程是在原来思政课、就业指导课或者其他相关公选课中加入双创内容或者新增双创类课程,没有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体系之中,课程零散化,处于“边缘地位”,与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模式等没有深入沟通。另一方面表现为创新创业教育的资源分散在各个部门,既缺少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更缺少与外部的企业和社会形成一体化的培养机制,呈现“体系碎片化”。

出现这种偏离,首先是高职院校思想认识不到位,还没有把其作为整体教育改革方向,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其次是社会、企业、高校、教师和学生都没有充分认识到或者发挥各自在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中的应有作用;再次是高职院校现有人才培养体系的惯性和惰性使其严重落后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需要。这导致了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一系列具体实施方面的问题产生,比如,创新创业教育呈现出短期化、工程化、项目化思维,短期可能有一定成效,但是无法对学生进行长期系统化训练[3];学校更多关注培养少数学生创业能力,却忽略多数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的培养;创新创业教育局限于校内,问题导向、市场导向、产业需求导向不足,行业企业参与少,资金来源单一、融资困难、成果转化意识不够[4],等等。

(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成的纠偏:从“游离”“分散”的要素状态向“整合”“系统”的体系转变

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应建立内部一体化机制,不再是专业教育之外的补充教育。它引导学生关注专业领域,优化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从而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业素养,使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成为现实。其本质是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与内容融合进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特别是专业教师的专业教育也必须与创新创业教育结合,旨在提高全体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素养和能力。因为是全过程和全员的,那么之前创新创业教育在高校中各自为政的现象将不复存在,各种相关资源也会有机整合。同时,高校与企业、社会也将形成三位一体的“三螺旋”机制,进行资源整合共同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的创业实践,使其从课内走向课外、社区、企业及整个社会。这可以有效解决当前的系列实践难题,如实施效果、资源整合、协同机制问题等。

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创新实践

以上三个方面的偏离正是当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模式实践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针对三个偏离及纠正后的“应然状态”,我们要在实践状态下创新,结合具体地区、具体高校、具体学生、具体问题、具体需要等“实践”,发挥主体性和创造性,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实践平台建设和持续改进机制四个环节进行系统改进。

(一)树立学生发展理念,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尊重学生发展需求个性差异和不同专业特点,树立“为了学生充分发展”的理念,以“意识培养+知识普及+体验实践+精神养成”的课程建设整体思路,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应该包括面向全体学生的“通识性”课程、面向不同专业学生“融入性”课程、面向部分学生的“体验性”课程和面向少数学生创业实践的“真实性”课程。“通识性”课程,主要目的是激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兴趣、唤醒主体意识和培养通用创新创业素质。在内容上主要是创新创业文化宣传和创新创业所需管理学、经济学、市场营销、投融资及法律法规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融入式”课程,主要目标是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及特点,通过将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融入”专业,开发多样化的专业创业课程和实践案例集,促进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发展,以此达到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业教育的“全覆盖”和“个性化”目标。“体验性”课程,主要是面向部分有强烈意愿却没有相关经验的学生,在教育方式上多通过“创客培训课程”进行,所有入选成员都要经过严格的筛选,学校为其创设良好的学习条件,配备专业的师资队伍,开设系统的培训课程。“真实性”课程,主要针对少数在校期间已经开始真正创办企业的学生,学校主要建立创新创业扶持机制和创新创业失败补偿机制,作为坚强后盾给予相关支持和帮扶。

(二)坚持跨界融合路径,探索联动协同的教学方法改革

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和人才培养规律决定了高职院校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必须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产教融合的“跨界融合”之路。首先,必须立足其实践特征,运用建构主义的教学知识观,激发学生主体性和创造性,建构以问题为中心的模块化教学单元,根据学生职业成长和认知递进规律,将专业课程内容细化、整合和序化,将真实工作场景要素引入教学过程,模拟教学、实践育人,在实践活动中梳理出体现专业背景、符合市场需求、适合自身发展实际的专业拓展方向和创新创业方向[5]。其次,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以实践为载体的综合素质教育,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要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有机融合。还要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相适应的课程教学动态调整机制,按需增减、按需组合,与社会产业同频共振。例如,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建立现代学徒制,组建由学校专业教师、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和风险投资方等组成的多元化导师队伍,注重体验式教学和探索性教学,校内课堂教学可以采取角色扮演的方式。同时,走进市场、融入行业,提升学生把握市场的能力,在实训中积累学生创新创业经验。

(三)突出多元开放特点,构建基于资源整合的创新创业实践机制

高职院校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比如依托高新技术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创新型企业孵化器等推动建立具备层次性、自主性和开放性特征的创新创业实践机制,把第一课堂的专业教学、科学研究活动、实习实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循序渐进的创新创业全过程教育范式。如依托经济管理相关专业和学科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建立创新创业体验类平台,与地方政府、共青团系统等政府部门共同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对已经接受创新创业课程教育,而且具备创新创业潜质和热情的大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适当资助[6]。再如,与地方相关创业园区、基地联动,多维打造创新创业孵化类平台,按照实验孕育-基金引导-大赛催生-研发跟进-资源配置-孵化培育的步骤,催生创新创业成果。

(四)基于合作共赢的体系,构建制度驱动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要实现教育质量的持续改进,必须结合科学管理运行要素和规律,从组织、政策和师资等方面建立协调有力、运转有序、激励有效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一体化内部治理机制。基于目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缺少资源的整合和运行的协调,造成资源浪费、人力空耗、效率不高、成果不明显的结果,学校应该高度重视多部门协调配合、师生积极参与的一体化内部治理机制,促进校内外教育资源、要素的整合。二是建立外驱式的政策机制。高校可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实际和社会需求,建立鼓励教师进行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的制度,以合作共赢的理念与相关利益者建立知识传承-知识生产-知识应用的一体化、综合性、产学研平台。三是建立内源性的文化机制。在进行制度设计和安排时需以保障师生参与创新创业的主体性自由为文化根基,培育一种尊重创造、注重开放、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给予学生足够的人文关怀和精神激励,培养学生敢担责任、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为师生主体能动性的充分发挥预留足够的制度空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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