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合作教育中家庭主体性发挥研究
2018-01-28蔡晓静
蔡晓静
【摘 要】家园合作教育模式是现阶段我国学前教育阶段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幼教模式,但是目前家园合作幼教模式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如:主体地位与所起的作用之间不平衡、活动所依托的载体形式过于单一、对于教育效果考核的方法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对家庭主体性作用的认识,科学合理的设置活动载体,提高家长对于家园合作教育模式的参与意识,这样就可以使家园合作教育中家庭主体发挥更好的作用。
【关键词】家园合作教育;家庭主体性;存在的问题;完善的方法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33-0106-01
幼儿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希望,是冉冉升起的朝阳,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幼儿学前教育是以培养幼儿综合素质与健全人格的一种教育模式。现阶段,随着幼儿学前教育的不断发展,家园合作教育式幼教模式正在以飞快的速度推广。但是,在家庭合作模式运行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幼儿学前教育工作的良好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总结归纳出存在的问题,并给予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家园合作教育模式的内涵与特点
1.基本內涵。
家园合作幼教模式指的就是,在幼儿的教育过程中,幼儿园与家庭同时起着共同的主体作用,都扮演着同等重要的角色。在这个过程中,幼儿园需要将家庭教育视作为幼儿学前教育的重要一部分。而家庭也需要将幼儿园学前教育视作为重要的一部分,邀请家长全面参与到教育中来,时刻关注幼儿的教育进度。家长也需要及时的向学校提供幼儿的家庭教育进度以及教育情况。家园合作式的幼儿教育模式主要强调的就是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互动性,是一种适合现代化幼儿教育的模式。
2.主要特点。
家园合作教育模式强调的是教育主体之间的互动性。家园合作教育模式中两个教育主体地位相同,但并不是相对独立存在的,而是要相互依托相互联系。在家园合作教育模式中,无论是家庭还是幼儿园都必须根据幼教活动的最终目标来进行选择、调整以及完善。在互动化的前提下将幼教任务顺利完成。家园合作教育模式有着明确的载体,在家园合作教育模式中家庭与幼儿园之间都有着具体的载体,并不是一种广义范围上的一种合作关系。家庭与幼儿园之间不定期的进行信息的沟通交流,正是通过这种沟通交流,家园合作教育模式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二、家园合作教育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1.家园合作教育模式主体地位与作用不均衡。
从现在的幼儿学前教育情况来看,家园合作教育模式在运行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主体地位与作用不均衡的问题。幼儿园在幼儿教育过程中承担着较多的责任,家庭在幼儿教育环节中所起的作用反而很小。还有很多幼儿园和家庭之间的沟通不顺畅,信息交流不及时,导致家园合作只趋于形式。很难从根本上调动家长参与家园合作的积极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就是家长和幼儿园在对家园合作模式上存在这很大的认识误区。大部分家长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后认为幼儿园应该承担教育的主体部分,忽略了自身教育的重要性。并且这些幼儿教育机构往往不会主动的去邀请家长参与到学校幼儿教育的活动中来,即使有这些活动也往往是过于形式化。由此可以看出,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前提条件就是全社会对幼儿教育工作的本质规律能够有一个普遍性的认知。
2.家园合作教育模式中载体过于单一。
从目前我国家园合作教育模式所运用的载体来看,呈现出很严重的单一化。通过调查发现,很多地区为了达到家园教育合作的目的和效果,采用了开放日参观、教学观摩等活动与幼儿家长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通过这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家园合作教学模式的目的,但是这种方式所存在的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家长缺乏一定的实践性与参与性。从另一方面来讲,合作教学模式单一化还会造成合作效果不强,严重影响到家长的积极性。
三、家园合作教育模式中问题的完善方法
1.进一步认识家庭在幼教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对于幼儿教育机构来说,幼儿园等教学机构需要对自身有一个准确的地位认定,不能够代替家长应有的作用。一方面幼儿教育机构要做好幼儿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提高幼儿园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幼儿园通过宣传等工作,强调家长在教育中的重要性。
2.合理设置家园合作教育模式中的活动载体。
合理设置家园合作模式中的活动载体是幼儿教育机构和家长之间共同的任务。为了能够充分调动以及发挥家庭所起的主体作用,幼儿教学机构应该以家长的认知方式及特点来选择合适的活动载体,避免单一化趋势的发生。除了这种方法以外,还可以借鉴国内外优秀的家园合作教学模式方法来进行教学,共同营造出科学合理的家园合作活动模式。
四、结语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得出,只有家庭与幼儿机构之间更好的交流、沟通才能使家园合作教育模式发挥去应有的作用。对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的进行完善才能使其更好的发展,不断提高对家庭主体性作用的认识,科学合理的设置活动载体,提高家长对于家园合作教育模式的参与意识,这样才能使其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许振光.家园合作教育中家庭主体性发挥研究[J].琼州学院学报,2013,20(06):120-123.
[2]陈燕. 基于网络的家园协作互动模式探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