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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和奖惩机制探析

2018-01-28周雁

大经贸 2018年10期
关键词:逆向选择金融风险电子商务

周雁

【摘 要】 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依托虚拟网络和现实物流实现了商品与顾客的链接,对经济产生强有力的带动作用。但是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以及信用缺乏会增加交易费用,增加金融市场不确定性,不利于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因此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和奖惩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注意时效性,制定统一的科学信用评价标准,提高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信用,降低金融市场风险。

【关键词】 电子商务 信用监管 逆向选择 金融风险

一、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依托虚拟网络和现实物流实现了商品与顾客的链接,对经济产生强有力的带动作用。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比较明显的成绩,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据一定地位,电子商务从产生到发展到现在为止,经历过不同的挑战,尤其是物流曾面临巨大压力,这些问题已经得到较好的解决,物流基本覆盖全国,同城速递业务也取得显著成效。而且国内大型的几家电子商务企业已经上市,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电子商务发展自始至终都面临着信用问题,初期此问题不明显,但是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电子商务的信用问题越来越突出。电子商务是依托互联网发展起来的一种商品交易方式,它将互联网思维与商品经济相结合,有效解决了传统商务中的存货、地租和人力等高昂成本,使商品的购买和销售突破了时间和空间限制,极大增加了人们购物的便利性,促进了经济发展。

但是互联网发展也有其自身局限性,依托虚拟互联网技术的电子商务也存在明显的缺点,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容易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出现“刷信誉”等不良行为,产生信用欺诈,如果不加以有效规范和引导,很有可能打破原有的经济平衡体系,出现消费者只愿意购买价格低的商品,商家只能提供质量差价格低的产品,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柠檬市场,而电子商务市场产生的一系列不诚信行为,很可能影响金融市场,造成股市崩盘,增加了金融风险产生的不确定性。本文分析了电子商务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从而提出解决措施:多方协作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和金融监管机制;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根本上降低金融市场风险;完善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动态管理;制定科学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提高社会整体诚信意识,提高金融市场道德观念。

二、问题根源

本文认为,电子商务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为信息不对称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交易成本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和风险两个方面。

(一)信息不对称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

与实体经济下,买卖双方面对面的协商模式不同,依托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和开放性,而且交易双方仅在网上交流购买,缺乏实体体验,造成双方信息不对称,而这会增加双方行为的不确定性,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很容易被假冒伪劣产品占据市场,真正的优质企业反而受损,有可能造成股市降价,金融市场动荡,拖垮整个电子商务经济。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相比厂商来说,掌握着更少的信息,不清楚商品的具体性能是否和商家所描述的一样,因此他们会自己进行选择,降低自己的支付意愿,选择价格低的产品,这会导致真正的高质量产品无法卖出,最终退出市场,留在市场中的是价格低且质量差的产品,结果是劣质商品卖家赢过高质量商品卖家,导致整个市场经济状况恶化。另外,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国内企业普遍缺乏对诚信的重视,缺乏信用道德规范,社会上信用缺失情况比较普遍,这种社会整体的信用缺失以及企业个人对信用的忽视,很容易造成道德风险,在缺乏监管或惩罚机制情况下,处于信息有利方的电子商务企业有较大的动机以次充好,或虚报高价欺骗消费者,获取超额利润。缺乏道德制约的企业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能,电子商务行业如果不加以有效监管,很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造成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衰败。因此要重点关注电子商务的信用监管问题,建立合适的奖惩机制,加快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机制,营造健康绿色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可以为我们解决逆向选择问题提供思路和借鉴。针对电商卖家,我们可以提供几种不同的契约模式,使卖家自动选择,自动披露自身商品质量信息,降低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电商的逆向选择问题也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电商主体的信用缺失问题,可以通过提高电商企业的信用水平增加消费者可信性,互联网的发展降低了信息获取的成本,增加了信息可得性,消费者基本上可以在网络上搜索到信誉良好的卖家,这为打破柠檬市场问题提供了技术可得性。电商企业需要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级,并在互联网中及时披露自身信用情况,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政府应该建立合理的信用监管和奖惩机制,降低市场上信用评价差的企业的存活率,在促进企业树立良好信用的同时,提高整个社会对信用的重视程度,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大环境。但是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監管和奖惩机制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协作,下面将详细讨论如何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和奖惩机制。

(二)交易成本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和风险

交易成本分为事前交易成本和事后交易成本,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进行贸易往来,缩减中间环节,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但是由于当前电子商务存在的信用问题,信用奖惩机制不健全,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罚,增加了交易成本。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失信方无法得到即时惩罚,守信方的权益也无法得到即时保障,这增加了双方契约的实现的交易成本,阻碍了交易的有效进行。因此在设计电子商务的信用监管和奖惩机制的时候要注意对失信方和守信方给予及时的奖惩,对失信方通过信用降级或加入信用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罚,对守信方可以提供一些政策优惠政策或税收优惠政策,从而降低电商交易主体的交易成本,提升信息搜寻的效率,降低信用申诉发生的频率,对守信方和失信方都及时作出应对,以提升守信者的信心,推动电子商务良好的发展。

三、解决措施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解决措施:多方协作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和金融监管机制;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根本上降低金融市场风险;完善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动态管理;制定科学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提高社会整体诚信意识,提高金融市场道德观念。

(一)多方协作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和金融监管机制

要想解决电子商务的信用缺失问题,除了政府加强宣传之外,更重要的是建立完善的信用奖惩机制,对失信企业或者个人,让其受到失信惩罚,将不良行为记录在失信名单上并予以公开,并重点监管定期检查,增加失信成本;对守信企业或个人,给予政策优惠政策予以奖励,宣传其守信良好形象,但同时要注意定期进行检查,重新评估企业信用等级,避免出现消极懈怠行为。通过建立信用奖惩机制约束交易双方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同时要加强金融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电商卖家的不守信行为,及时制止其利用金融市场进行投机行为,保证金融市场的有序和高效。

要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发挥政府监管部门、电商平台、银行和金融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从多方面对失信者进行惩戒,提高其失信的成本和风险。电商平台和行业协会要及时披露失信者行为,适当限制其电商交易活动,并将失信情节严重的企业及时报送政府。政府进行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后期将其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同时规范电商行业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各种失信行为,在处理信用申诉时注意兼顾效率与公平,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其信用等级决定资金借贷业务的办理程度。弥补金融市场管理条例中关于上市电商的金融行为的规定,规范其言行。

(二)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根本上降低金融市场风险

企业在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时候不仅要关注企业自身的信用情况,还要注意合作方的信誉,因此企业自身也应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对客户的信用情况提前进行调查分析,降低合作中的不确定性,保障企业切身利益,也有利于降低金融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维护市场良好秩序。首先企业根据已经披露的信息对客户进行评价,比如财务报表分析、信用等级评价、上市电商的金融市场表现等,其次企业要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建立客户数据网,定期更新维护,从而有效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维护企业总体利益。国家也可以建立公共的企业信息数据库,记录企业的信用和相关行为,并定时更新,为企业间相互进行信用评估时提供方便高效的平台资源,及时发现信用评价非常高或者是非常低的企业,并对其给予奖惩。

(三)完善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动态管理

电子商务信用管理最重要的是要完善信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存在权责划分不清晰,行政监管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对此要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界定交易双方行为,明确划分权利和责任,为电子商务信用监管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增加电子商务行业自律性。同时要注意在设定有关跨境电子商务的法规时要综合考虑国内外法律法规内容,保护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在不断发展更新,互联网技术也在不断突破自我实现新的发展,市场交易主体的信用问题也在不断更新升级,因此要注意对于信用法规的动态管理。政府相关立法部门加强信用立法的补充完善,进行动态管理,促进法律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和特点。

(四)制定科学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行业评价与第三方机构评价有时存在不统一的情况,评估机构之间也存在竞争,甚至某些企业利用系统漏洞伪造自身信用评价,对此政府应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在建立这套标准时候注意积极听取第三方机构和行业的意见建议,降低片面性和局限性,为企业之间合作提供一套有效的评估规范,实现信息有效利用和信息共享,并且对企业进行阶段性评估,定时更新不同企业的信用评价,提高时效性。

(五)提高社会整体诚信意识,提高金融市场道德观念

电商企业信用的缺乏也是社会整体诚信意识缺乏的体现,不仅是企业需要树立诚信意识,社会经济中的每个独立个体也要提高自身的信用形象。对此政府要加大对诚信的宣传力度,培养社会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诚信经济氛围,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道德观念和意识。必须要加大对诚信的重视和宣传力度,转变企业和个人观念,增强失信成本,建立失信黑名单,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形成良好向上的市场氛围,建立健全信用披露和监督制度,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意识,从而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总结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进步,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也在不断变化,电子商务依托虚拟网络和现实物流实现了商品与顾客的链接,减少中间环节,增加资源利用效率和促进经济发展模式新的突破,并对经济产生强有力的带动作用。但是也要看到,电子商务发展还存在诸多不足,目前重点关注的便是信用問题。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消费者有动机选择价格低质量差的商品,卖者有动机提供劣质商品,而且由于双方不信任甚至是信用申诉带来交易费用的增加,这些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甚至有可能危及到金融市场的交易安全。因此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和奖惩机制,加强对上市电商的监管,同时要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增强信用管理的有效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注意时效性,制定统一的科学信用评价标准,在促进社会整体信用提升的同时提高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信用,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完善,从而带动整体经济进步。

【参考文献】

[1] 谢桂林.基于博弈论视角对我国B2C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的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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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丛伟.基于博弈论的跨境电子商务信用问题探讨[J].中国商论,2016(04):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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