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非税收入管理问题研究
2018-01-28彭红洁
【摘 要】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机制的改革日益深化。随着政府非税收入及收支两条线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如何搞好高职院校非税收入的管理及核算成为高职院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课题对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以其能够提高高职院校非税收入的管理模式,加强管理和核算,保障高职院校教育事业能够稳定持续地发展。
【关键词】 高职院校 非税收入 管理 核算
引 言
高职院校的非税收入是指高职院校除税收之外,由各级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代替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其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捐赠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一、高职院校非税收入管理与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非税收入的内涵界定模糊。财政部于2016年3月18日颁布了新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目前有些高职院校对非税收入内涵及界定不清晰。上缴非税收入时项目不清晰,高职院校非税收入主要是专本科学费和住宿费。有的高职院校将代收费与服务性收费混为一团,两者界定不同,导致非税收入核算五花八门。
(二)高职院校收费多头管理,缺乏统一规范及沟通协调。高职院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物价、财政联合审批,服务性收费则由物价或税务单独审核批准。目前有些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的屬于行政事业性的强制培训,如建筑、会计等,其申报收费主体为行政主管部门,但收费主体又是高职院校。行政主管部门不到财政和物价部门进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和备案,却要求具有培训资质条件的高职院校进行培训,导致高职院校收费无依据。服务性收费项目繁杂,物价部门进行备案规范价格,高职院校为学生提供服务,其服务性收费由学校按照具体标准报物价、教育局备案,但是项目越来越杂乱,及时申报,有一定难度。
(三)除学费和住宿费以外的非税收入记帐核算问题。依据目前财政部门及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职院校学费和住宿费上交之后是全部返还的,学费之外的非税收入,如利息、场地租赁等等不返还,这些费用由财政部将其统筹安排使用。那么,这些收入的入帐、记账就是一个问题,该如何进行核算。年终决算时,学校只能把这些收入计入事业收入,而不能在其他收入中反映。
二、非税收入管理与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式管理及规范票据使用。目前湖北省仍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具体收费对象、收费范围及资金管理方式,是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凡是未列入《收录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权收纳,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省物价局网上有公布。清晰划分代收费概念,上机、上网服务费不能纳入代收费范围,服务性收费收入不能作为代收费范围。高职高专收费包含教材、军训费用、体检、保险费用等。完善现在的代收费政策,并实行代收费“有进有出”的目录管理,“代收费”仅局限于替代提供服务的各种单位代收费的相关费用,不能将非税收入服务性收费纳入代收费范畴,推行“代收费”备案审核退付,建立“代收费”管理备案机制,对“代收费”内容等重要事件实物价和行财政备案。
加强票据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应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保证合规和依法的非税收入能及时足额的上交国库。高职院校加强票据政策徐安全力度,加强财务人员对于票据使用范围学习,要按规定要求使用,不能随意改变票据使用范围。票据管理进一步精细化。严禁高职院校自制收款收据,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办法。推行票据电子化改革,近几年来高职院校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新的管理模式、财政统管征管的模式已经确立,银行代收、改变了过去高职院校的自行收缴和自行管理的格局,采用电子化收缴方式,形成财政、银行高校收费系统互通,信息共享,收入能自动对账,票据能自动核销。近几年已积极推广“POS”刷卡,批量代扣的网银缴费等手段,高职院校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的电子化条件日趋成熟。高职院校实行网上收费网上缴费手机缴费,信息共享,系统互相组合。
(二)建立高职院校非税收入的数据备查账制度。一上制订政策,修订完善;二是明确使用范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明确了要以政府名义接受非定向捐赠收入,财政性资金税收入等等非税收入上缴财政,而不属于非税收入的范畴在原则上则不缴入非税收入的汇缴结算户。
高职院校在每年两次开学收费之后对于返还的学费收入,收到返还后记入“教育事业收入”,每上缴一笔非税收入,就依据收费时间编号,集中缴款单号进行信息台帐登记,在财政返还时,做好返还日期及金额的台帐登记工作,还要依据返还记录相对比,核算出财政未返还金额,并将学费按本科、专科、成教、网络等分类,进行入帐登记。登记台帐是对非税收入核算的及时补充,建立台帐可避免漏缴和重缴情况,准确及时反映高职院校非税收入。
对于利息收入、场地租赁及四六级考试、计算机考场收入,通过财政非税收入上缴后返还给高职院校,高职院校收到返还款后入帐为“其他收入”。
(三)加强高职院校内部控制,对非税收入管理进行核算和监督。在高职院校财务部门中加强内部控制,实行审核制度,对于收费、上缴专户、返还及入帐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制度,规范管理。在高职院校中要加强非税收入的内涵理解,更新观念,深入执行收支两条线,实现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处理好税费关系。
综述以上问题,我们将依据财政部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结合当地高校实际,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保证高职院校财务健康和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孝感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学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
[2]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3] 湖北省教育厅.2014年湖北教育事业发展概况(高等教育统计)
基金项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研究课题“高职院校非税收入管理与核算研究”,课题编号:2018B06。
作者简介:彭红洁(1968-),女,汉族,湖北武汉人,本科,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师,研究方向:高校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