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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多斯·阿曼泰《熊与兔》的叙事分析

2018-01-28田静远新疆大学乌鲁木齐830000

名作欣赏 2018年35期
关键词:叙述者小熊婚礼

⊙田静远[新疆大学, 乌鲁木齐 830000]

《熊与兔》是哈萨克族青年作家艾多斯·阿曼泰的一篇短篇小说,创作于2009年6月,与他的其他十一篇短篇小说共同收录在短篇小说集《失败者》中,于2016年出版。本文将运用叙述学理论对《熊与兔》进行多角度分析,从叙述主体间的关系、人物功能类型和时间变形的技巧等方面揭示该小说在叙述形式上的特点,并探讨这种叙述特点与小说主题之间的复杂联系。

一、叙述主体的分化

在《当说者被说的时候》中赵毅衡提出叙述主体由(各)人物、(各)叙述者和隐指作家三个层次构成,他们都占有一部分的主体意识,这三者之间可能一致也可能相左,即产生主体的分化。作为主体之一的叙述者,是讲故事的人,在“叙述现在”, 作为叙述信息发送的中间环节,他既可以完全显示自己也可以尽量隐身。

《熊与兔》小说的方位配合采用第一人称叙述者兼主角人物。“这是特许权最大的配合:应当说自己的事全在叙述者的感知范围之内”①,但小说中叙述者又有意对自己的感知范围进行了自限,以扣押部分信息的方式“卖关子”。小说一开始对“我”周围的场景进行了描写,没有明确的地点和时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何在,最终“看了半天后才发现自己在个婚礼现场”②,接着“我”在人群中发现了初恋女友,在大家的惊呼中拉着她离开了婚礼的现场。在到此为止的叙述中,叙述者始终以对婚礼仪式的荒诞的议论,特意营造一种旁观的姿态,使叙述接受者自动推理出“我”只是参加婚礼的宾客之一。直到“我”和女友走在路上时,答案才揭晓,女友反问我“怎么都不知道这个婚礼是自己的”③,叙述接受者先前的推理被推翻。作为叙述者的“我”当然知道“我”是逃离了自己的婚礼,但在前文的叙述中叙述者兼人物的“我”有意自限,只说“人们总有意无意把目光集中在我身上”④,直到小说第三节以第三人称引语的语式由“我”的初恋女友提供出明确的信息。这种在某个关键问题上进行叙述自限的方法,利用延迟信息制造悬疑,是叙述者以扣押特许范围内能感知的信息来“卖关子”,而与一般悬疑不同的是,这信息绝对在叙述者的特许范围之中,所以这是在特许范围内部的自限。

在此方位配合下,人物“我”与叙述者“我”频繁地进行抢夺话语主体的行动。“看了半天后才发现自己在个婚礼现场”,叙述者必然知道“我”所处的位置,而“我”竟需要看半天才能明白,显然这里是人物“我”的声音。人物“我”不知不觉中夺过了叙述者的发言权。另一方面,叙述者通过多种干预方式将自己的意志加于人物身上。小说中出现数量极多的评价式评论,如小说第十一节“我人生中有过幼稚的时候,也不乏很艰苦需要承受压力的时刻。但我想那些苦难与今日的幸福,没有谁真谁假之说”⑤,该叙述发生在“我”杀死熊并与妻子结成伴侣之后,极富总结意味,形容词“幼稚”的使用是叙述者对该段经历的评价性表态,把一种价值观直接加在叙述上。

在小说中这种人物与叙述者对话语权的争夺有一处极为醒目。小说第一节:

舞台上,人们祝福新人早生贵子,白头到老。祝词基本都围绕这两句展开。台下,人们不时看看自己的手表。所有人力图说出美好而独特的祝愿。却没人能跟其他人有什么不同。⑥

以及小说第十一节:

婚礼上的人们都在发言。台上的人祝福着新人早生贵子,白头到老。大家祝的都是特别俗的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和我的爱人,都觉得特别幸福。尽管是最俗的话,但我们觉得这种话最难得。⑦

对相同场景的不同表述,前者可看作人物“我”对自己所处窘境的反抗式表达,后者可看作叙述者以后于人物“我”的身份在对整个过程有了新认识后的纠正式表达。这种前后差异使得小说的主体呈现一种离心倾向,使叙述主体的内部关系紧张而复杂,加强了叙述的戏剧化效果。

紧张关系的建立实际上是借助了人物“我”与叙述者“我”之间的距离。作为叙述者的“我”早已意识到“结婚的美可能就不在于每周去美术馆或者看戏剧”⑧,但在女友问“我”结婚后一起干什么时,“我”还是以大段的孩子话将种种浪漫的事一一列举。造成这一矛盾的原因在于后者是人物当时的心态,是人物的口气。叙述者“我”成熟,认识到生活的美好和凄凉;人物“我”是个固执的一心想挽回初恋女友的男孩,幼稚天真,孤独伤感。一个成熟的“我”回忆天真的“我”认识到生活真谛的经过,成熟的“我”作为叙述者当然有权对这成长过程作评论、干预和控制。

《熊与兔》中叙述者的力量强度是很大的,不仅和主要人物不断发生冲突,有时甚至会抢夺次要人物的话语。第七节小熊说“这世上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看到一个女人痛哭”⑨,以小熊的出场动作和童稚化的说话方式来看,我们很难想象小熊能说出这么一句有哲理深度的话,这里明显是叙述者对小熊施加了压力,借熊之口说出自己的话。

“我”的成长在小说叙述主体的分化中得到了深刻的表达,而伴随着这种成长,人物“我”和叙述者“我”在经验上越来越接近,两者渐渐合拢,最终达成一致,在具体的叙述中很难再被区分出来。小说第十一节“生活有时难以承担,令人想要躲避,不是为了不幸,反而是这种细微”⑩,既可以看作是人物“我”在看到满地散乱待扫的彩带后的所思,同时也可以看作是叙述者“我”对生活中充满的这种悖论性事件的看法。

二、“英雄之旅”与秩序

克里斯托弗·沃格勒在《作家之旅:源自神话的写作要义(第3版)》中根据角色的不同功能将其划分为七种基本的原型,认为这是对含有“英雄之旅”的作品进行解读的有效工具。“英雄之旅的模式是世界性的,存在于每一个文化的每一个时期。它所呈现出的变化就像人类的多样性一样无穷无尽,但它的基本形态却是始终如一的。英雄之旅实际上是一套元件,其稳固程度让人不可思议,每一个元件都生长在人类头脑的最深处。在每一个文化中,英雄之旅的细节都不尽相同,但它们在根本上没有区别”⑪。 从个体心理的成长上来说,《熊与兔》可视为叙述者“我”在头脑和精神领域里展开的一段旅途,“我”就是这段旅途中的英雄,叙述中出现的其他人物在旅途中扮演着各种不同的角色功能:小熊作为“我”头脑中幻想出来的形象担当了“我”的“导师”,在关键时刻通过变形为成年男子对我进行启示;“我”的初恋女友作为“我”压抑着的欲望成为始终伴随“我”的“阴影”,是“我”敌视世界而拒绝成长的动因;“我”的妻子并不知道我爱她只是因为她喜欢兔子,而这对“我”非常重要,使我对婚礼这一世俗的仪式产生了怀疑,她充当了“我”旅途的“变形者”的角色。

在追回初恋女友和寻找“真实的世界”的动机的促动下,“我”毅然踏上了征途,在这过程中又遭遇了各种冲突。在与女友的对话中,“我”竭力向她表明自己的真诚,想以此唤回她,却发现彼此之间世界的绝对隔离,对话常以沉默结束。“她思考了半天,着实有些要说的;思考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有说”⑫。

如果说与女友的外部冲突是直接而明显的,那么“我”的自我冲突则更内隐而激烈。在冲突达到最激烈时,“我”甚至假想出来一个小熊的存在。小熊的天真和真诚完全就是“我”的替代。小熊能感知到本身并不能看到的两个女人的哭泣,并为“我”的无动于衷而情绪激动,小熊化身一个成年男子之后向“我”讲述自己因没能杀死自己心中的熊而失去爱人的事。叙述接受者完全可以把这一情节看作“我”对自己的天真想法可能导致的后果的推知。最终“我”用小熊留下的小刀杀死了自己心中的熊,表明“我”对自我和世界有了新的理解。

按照格雷马斯的行动元理论,“我”欲求一个真实的世界,对真实的追求迫使“我”采取逃婚的行动,“我”是行动元主体,客体则是“真实的世界”;另一方面,“真实的世界”是发送者,具有操纵“我”全部行为的力量,它是“我”的抽象的观念,而“我”是接受者。小说文本中的小熊留给“我”一把小刀,实际上是把选择权交给“我”,教我明白生活就是如何选择,因此小熊是帮助者。初恋女友对“我”来说是一种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不可得,“我”不得不面对舍弃她的痛苦抉择,因此初恋女友是“我”行动的反对者。

文本第十一节叙述者“我”通过一个明显的指点干预把故事场景重新推回一开始的婚礼现场,给读者一种以上都是“我”的胡思乱想的错觉。第一节的婚礼场景和十一节的场景前后对应,暗示了一种新的平衡的实现,同样的场景,“我”的感受却不同,因为作为英雄的“我”在克服了种种冲突之后,心灵已经得到了成长。

“我”的“英雄之旅”实际上是演绎了“秩序被接受”的过程。小熊是一个多重角色,它既是教“我”认清选择的帮助者,同时也是个体真实与社会现实的分割的象征,“我”杀死了心中的熊意味着“我”选择对社会现实妥协,而这种妥协不是社会直接强迫我做出的,而是我自身的理性要求的。我的英雄的征程就是“我”最终选择了“社会我”的身份。文本中最后一节“尾声”的存在可以说明这一点。按照文本的叙事,两次婚礼现场的叙述呈现一种结构上的对应,行文进行到这里就结束是自然合理的,但叙述者马上对“我”婚礼后的幸福生活进行了一段长长的叙述,这可以看作是对英雄胜利后给予的奖励,是对“我”的身份选择的进一步承认,人物“我”与叙述者“我”在婚姻这个话题下达成了完全的一致。

三、时间变形与复述

文本中“我”对婚礼现场的两次结构相似感情色彩却相异的叙述,一方面可以看作是“我”在完成了征途后对现实有了不同的体验,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叙述;另一方面可以看作是人物“我”与叙述者“我”从不同角度对同一事件的讲述;从该角度来说,这可以视为一种复述。这种重复显然是叙述者的有意安排,相同场景、不同感受,对于表现个人成长的主题具有特别的强化效果。

在该重复叙述的整体框架下,文本中还有多处地方都用到了重复叙事。文本中对“我”的初恋女友的衣着前后叙述了五次,这既是对女友形象描写的一部分,在多次重复中确立了一种固定化的印象,同时也暗示了她对“我”的强烈的吸引力,为“我”的逃婚设置了伏笔。“我”杀死熊的故事在文本中有一次详细的叙述,其后又分别在给妻子讲故事和与妻子闲谈的时候各提及一次,最后 “我”在对与妻子的结合进行解释时又反复提及“只有你杀死了我的熊”⑬,这种详略配合的反复叙述突出了这件事对“我”的重大意义,从侧面说明了成长伴随的代价以及人与人实现真正交流的困难。

“无论何种叙事都可以讲述一次发生过一次的事,n次发生过n次的事,n次发生过一次的事,一次发生过n次的事⑭”。发生一次叙述多次是一种叙述时间的变形,发生多次叙述多次也是一种时间上的变形。文本中这种变形有多处。其中之一是“笑”这个动作的频繁出现,以回到婚礼现场为分界,前面部分出现的笑基本上是对无表情的一种掩饰,无论“我”还是女友都以笑作为沉默的面具,宾客的笑则是一种由“老板”规范好了的礼仪;后面部分的笑是对幸福和满足感的表达,“经过那么多年磅礴的欢与福,一种我所渴盼的幸福终于浮现出来了。它不多,也不磅礴,很小。说真的,或许它只是一个勇敢的笑”⑮。另外一个出现了多次叙述了多次的句子是“因为你喜欢兔子”⑯,这个句子的出现也以重返婚礼现场为界包含着不同的感情色彩,在前面部分中“我”在压抑之中无法把自己心中想说的句子讲出,在后面部分中“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向妻子说爱她是因为她喜欢兔子,而妻子也希望“我”以对兔子的态度去爱她,“我”的话语得到了表达和反馈。在相同动作或话语的重复出现中“我”的心理出现变化。“我人生中有过幼稚的时候”,在叙述者的事后叙述中,这种变化显然是非常明显的。

① 赵毅衡:《当说者被说的时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27页。

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⑫⑬⑮⑯艾多斯·阿曼泰: 《失败者》,中译出版社2016年版,第236页,第207页,第201页,第235页,第231页,第202页,第234页,第230页,第223页,第209页,第236页,第235页,第231页。

⑪ 〔美〕 克里斯托弗·沃格勒:《作家之旅:源自神话的写作要义(第3版)》,王翀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第4页。

⑭ 〔法〕 热拉尔·热奈特:《叙事话语 新叙事话语》,王文融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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