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完善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有效形式
2018-01-27夏珍
夏珍
引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业农村改革的步伐一刻也未停止,改革的措施不断推出,改革的成果不断扩大,但是伴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新的问题新的制约也不断出现。一方面是农村产权不清,导致集体资产管理不善运营不畅,有流失、浪费的危险。另一方面是农民增收乏力,经营性、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几乎没有增长空间,提高农民收入,空间最大的还是在财产性收入方面。当前,如何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是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臻完善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完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权属,赋予农民财产性权利,成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致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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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形成的背景
1.1 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指出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随后1953-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
1.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安徽小岗村的18个红手印,将村内土地承包到户,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使农户获得了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实现了我国农业的巨大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全面繁荣。
2当前制约农村统分结合经营体制优势显现的因素
2.1现阶段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集体资产迅速发展壮大。但是在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的存量不清、产权不明、管理不善、严重流失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集体资产的应有作用。由于统计不规范,导致集体资产普遍存在没有将自然资源、村办企业、农田基本建设、公益设施等集体资产登记入册;在权属界定方面,由国家扶持、地方政府投资、群众集体投劳或占用集体设施、土地等兴建的公益性事业,没有形成明确的产权;在管理方面,集体资产管理中,由于人为因素和其他原因,致使集体资产大量流失;在运行方面,一些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认识不足,没有达到管好、用活集体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的最终目标,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2集体资产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中作用削弱税费改革前,农村公益事业主要采取向农民收取“三提五统”来保证运转。“三提五统”加上“两工”的使用及地方财政的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基本上能够满足需要。税费改革后,上述各项资金及用工项目均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制度。“一事一议”制度虽然在杜绝涉农收费上成效显著,但在开展正常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上,暴露出可操作性低的突出问题,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现象。目前,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主要靠国家财政资金政策性投入,都集中在修路、沟渠、安全飲水等民生工程项目上,且以新建为主,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没有纳入到项目范围,而是由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解决。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十分有限,对于村级道路、沟渠等后期管理维护的任务重,资金缺口大。
2.3集体资产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收效不大现阶段,农民收入增长逐渐放缓,其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增长已受到限制。
2.3.1从经营性收入看,国内粮食价格受市场和自然风险影响很大,而国际粮价比国内便宜,农民依靠粮食生产增加经营性收入的空间已很有限。
2.3.2从工资性收入看,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一些地方已经实行机器换人,农民依靠体力劳动获得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变得越发困难。
2.2.3从转移性收入看,根据中国加入WTO承诺的“黄箱”协议,国家对农业的补贴已达到天花板,农民依靠补贴增加转移性收入几乎没有空间。当前,能够突破限制,保证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只有发展农民股份权能,促进其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而由于农民没有直接从集体资产中获得收益的机制和渠道,集体资产运营而产生的收益在提升群众财产性收入方面作用不明显,也成为改革的突破口。
2.2.4旌德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走出了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的新路农民集体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及以上房屋使用权和责任山、自留地这“三块”地之外的集体资产成为计划经济时代残存的最后一块“大锅饭”。群众以确权到户的股份作为出资,按居住划片或专业集聚分别加入到承载农民股份的专业合作社之中,再由2个或以上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共同发起成立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为防止走过去大锅饭的老路,县里要求母公司不得独立经营,只能以拥有的集体资产入股成立子公司,由子公司独立经营,且母公司只能参股,不得控股,享受保底收益加按股分红。母公司作为集体产权承载主体,具体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征。子公司作为经营主体,按市场规律独立经营,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法则。这一制度设计是公有制背景下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理的直接体现,它使得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财产权与收益权一致,从而使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与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得以高度统一。
2.3创新经营
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旌德县三溪镇三溪社区,囊括了当前旌德县产权改革的多种经营模式。三溪社区以清产核资后的所有集体资产确权到人后,同步成立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再以合作社为股东,成立旌德三圆生态农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三圆公司以母公司的身份设立子公司。
2.3.1流转村民土地成立生态农业股份公司发展体验式乡村旅游,生态农业公司每年上缴村集体至少3万元。
2.3.2引入自然人入股,村集体母公司以固定资产或者资金入股,共同成立公司,公司每年上交给村集体母公司固定收益。endprint
2.3.3以林地资产入股,引进外地企业,3年后村集体母公司保底收入每年递增。对于无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村,旌德县设立了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为集体经济空白村的股份制改革注入了“源头活水”。例如俞村镇桥埠村以县扶持基金30万元作为入股和引进的客商共建加油站,客商不需贷款,不需求人即获得经营资金,项目一拍即合,村集体母公司每年获得的保底收益是出资额的20%。2014年,全县68个村中空白村28个,占41.2%,收入0.2万元的25个,两项合计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53个,占77.9%。经过一年的努力,集体经济空白村只剩下8个,占11.76%,68个村中目前已有62个拥有经营性收入,占91.18%。
2.4激发活力一是激活了创业激情
激活了各类村级组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改革后,村里挂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有限公司四块牌子。使效益达到稳定。
2.5激活了村民民主意识和市场经济意识。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市场经济意识需要通过实践来提升。三溪镇三溪社区在讨论林地入股的村民小组会议时,从26户村民家庭很快邀请到21人参加讨论,当场选出了合作社理事长,村民民主意识得到了锻炼;而将村民变股民,参与经营管理的产权制度改革过程,本身就是对村民市场主体意识的一种提升。截止到2016年12月,旌德县率先在全省整县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全县68个村居均成立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后,通过制度设计和优化,村级集体资产的活力不断显现。通过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的投入,20个投资在百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运营项目顺利落地,每年预计将给村级带来近200万元的经营性收入;在县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基金的扶持和撬动下,县财政投入285万元,撬动民营资本投入近2000万元,开展了12个投资入股项目的实施。截止到2016年11月底,全县68个村(居)中,实现了经营性收入脱“零”,有3个村实现经营性收入超过50万元。村集体经济壮大后,村级公益事业管护、基本建设的开展得到了保障,一大批项目的落地实施带动了群众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的增长。民营资本控股開展经营的“效率”和集体经济的“公平”实现了完美统一,农村的活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激发。旌德县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为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了一条新路子,为攻取计划经济时代残存的农村最后一块大锅饭领地积累了成功经验。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