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追求“大师智慧+工匠精神”

2018-01-27法智

上海人大月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法制法规条例

立法是政治性、专业性、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一项复杂工作,需要高素质的立法人作保障。五年来,市人大立法部门,在重点做好统一审议工作的同时,也能转变理念谋创新,不断提升立法质量。

做好人大立法工作,既要有“大师智慧”来破解立法难题,也要能以“工匠精神”打磨法规条文,工作中要善于把握和始终坚持“六个必须”: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立法工作;必须科学决策求公义,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必须加强协调凝共识,勇于并善于在矛盾的焦点上“划杠杠”;必须深入调研察实情,切实推动立法调研成为立良法的重要途径之一;必须转变理念谋创新,主动适应新时代,推动立法质量的提升;必须勤于学习练内功,努力做合格的立法人。

统一审议:坚持党的领导 “专”“统”优势结合

五年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提请常委会审议的67件法规草案、法律性问题决定进行了统一审议,共涉及法规114件次,其中新制定30件,修改法规74件次,废止法规10件,作出涉及法律性问题决定12件次,提出法规草案审议结果报告、修改情況报告、修改稿、表决稿共计240余件。

增强政治自觉,主动接受党的领导。主动就立法工作的安排、立法体例的选择、立法重点内容的方案等重大问题向党组请示报告,并做好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的服务保障工作。在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台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统一审议中,深入学习中央最新文件精神,坚持用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积极凝聚各方共识。

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在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街道办事处条例、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和居委会工作条例的立法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决定精神,落实市委关于落实中央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贯彻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力求把党中央和市委的精神弄清吃透并融入到法规中。

积极服务大局,努力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在审议改革创新决定、上海自贸试验区条例时,自觉在本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谋划立法,既对接国家举措,又把握好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的关系。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时,积极推进政府破解难点问题,切实发挥立法对政府工作的推进引领作用。

坚持科学立法,努力做到慎重决策、妥善平衡。在审议急救医疗服务、燃气管理等条例时,充分调研、科学论证,最终对法规的修改得到市委主要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肯定,做到了从实际出发提建议方案、尊重客观规律立科学之法。审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时,坚持要求公安机关提出加强源头管理措施、强化常态管控力度等落实预案,督促其及早谋划法规实施,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还根据项目成熟度等方面的差异,主动提出“二审二表决”、隔次审议、“三审” “拆包”分两次表决等弹性的审次或表决建议,坚持了立法速度服从立法质量的原则。

坚持民主立法,努力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到实处。坚持“问计于民”,深入细致开展调研。在修订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时,在地铁站口征求乘客意见、到社区听取居民意见,还首次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在高峰期乘坐地铁。在公共场所控烟立法中,探索利用新媒体,通过“上海发布” “上海人大”等微信号开展民意调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中,探索电视直播立法听证的民主立法新形式。

坚持依法立法,发挥立法智慧,体现地方特色。审议村委会选举办法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示,向市委组织部征询意见,审慎提出修改建议。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用足立法资源,在权限范围内出台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道路交通立法中,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最大限度满足从严、科学、规范执法的需求,为本市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提供法治保障,得到高度肯定。通过严格把握“法条、法权、法意”不抵触的要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

同时,服务好常委会进一步发挥代表大会立法职权的要求,本届连续三年在代表大会上统一审议了5件法规草案。期间,扎实做好代表大会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服务好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5件法规草案均三轮征求全体市、区和乡镇三级代表的意见建议。做到征求代表意见“全覆盖、无遗漏”,条条意见有沟通、件件建议有答复,并对代表建议“尽可能吸收采纳”。

回眸五年来数量多、难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立法征程,履行好统一审议的应有作用离不开市人大所有部门的合力效应,得益于把专门委员会“专”的优势和法制委员会“统”的优势结合起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跨前一步,提前介入部分法规起草环节,主动与专门委员会联合调研,共同协商,详细了解草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政府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统一审议会议,提高沟通协调效率;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明确草案修改方向。从而,在统一审议中既能求得“最大公约数”,又能在矛盾焦点上“划杠杠”,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开展监督:紧扣改革主题 扩容备案审查

五年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先后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2次监督活动,委员会层面开展了1次执法调研和1次立法后评估。

围绕重大改革选题,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迈入十周年之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联合财经委员会和浦东新区人大检查《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把执法检查与宣传改革成果、对接自贸区建设结合起来,找准了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提出的建议契合了改革发展的大趋势。为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并与各区县人大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监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督建议。

齐抓制度和能力建设,共推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央和全国人大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协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执法调研和立法后评估,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为常委会将沪府发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打下了基础,有效推动了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操作规程的修改。

制度建设:科学规范不停步 助推各区开好局

五年来,市人大立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树立国情市情意识,培养战略思维,富有创新精神。

狠抓科学立法的制度建设。五年来,市人大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繁杂的立法工作中仍然首重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做好统一审议及相关立法工作的规定、关于市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若干规定等多个制度;起草关于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起草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试行)等5个制度。通过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增强立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助推全市各区人大新设法制委开局工作。适应全市各区人大全覆盖设立法制委的新情况,主动跟踪和上门服务,承担了为推进各区人大法制委顺利开局和发展出谋划策的重任,同时也快速形成互通互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召开了3次例会、1次专题研讨会;结合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中有关基层执法力量的专题,组织市、区人大联动开展检查;在全面了解本市各区人大法制委具体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加强区人大法制委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各区人大法制委依法履职指出方向、提供帮助。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永远在路上,市人大将努力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努力使立法符合宪法精神、保障改革创新、得到人民拥护。endprint

猜你喜欢

法制法规条例
Making scents of history古法制香,感受非遗魅力
2020年《理财》《财经审计法规选编》征订单
2020年《理财》《财经审计法规选编》征订单
一图读懂《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干货全在这里
打开法制文明的大门
社会保险条例
玉门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获通过
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