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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发展研究
——基于以重庆市为重点的调查

2018-01-27许道权

统一战线学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统战部区县干部

许道权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统战部,重庆 401336)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带动全党形成重视统一战线、发展统一战线的新局面,推进统战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事业是全党的事业,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1]。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强调,加强基层、特别是县级统战工作,重点做好民族、宗教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2]基层统战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统战工作主要是指县和县级以下以及高校、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统战工作,并且县级统战工作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基础[3]。做好基层统战工作,全面夯实统战工作的基础,对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理论界和统战工作实务部门的工作者对基层统战工作进行了一些研究。基于在中国知网的检索,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关于基层统战工作存在的问题。中央统战部课题组认为,新时代基层统战工作在不少地方仍处于“冷”“弱”“散”状态,具体表现为“重要但不重视”“有机制但协调难”“心有余但力不足”“履职但不到位”“有政策但难落实”[3]。程艳林、朱英海、庞燕认为,基层统战工作面临着地位弱化、思维僵化、对象分化、抓手虚化等问题[4]。二是关于基层统战工作创新的范式。不少研究者提出基层统战工作社会化的思路。焦彤认为,统战工作社会化是当前统战工作发展的一大趋势,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政策的必然选择[5]。张建人认为,基层统战工作社会化的着力点是村(社区)统战工作规范化建设、新市民统战工作、非公有制企业统战工作、镇(街道)统战社团组织建设[6]。还有学者提出“项目管理”范式。谢建美认为,项目管理与统战工作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应将项目管理技术应用到基层统战工作,以此促进基层统战工作的提质创新[7]。还有的研究者认为,应重视新乡贤统战工作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整合驱动作用。许军认为,新乡贤统战是基层统战工作的整合拓展与全新模式,是县级统战工作的基本载体和乡级统战工作的主要载体,有望成为基层统战工作创新的重要抓手[8]。三是关于基层统战工作发展的路径。中央统战部课题组认为,加强新时代基层统战工作的主要思路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归口管理、探索建立统战工作功能区、健全工作网络、充实干部队伍、创造必要条件[3]。中共石家庄市委统战部课题组提出,改变基层统战工作薄弱的现状,需要我们抓住症结、找准内因,用好外力、多管齐下、综合施治[9]。

以上相关研究成果为后续的基层统战工作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但也存在拓展和深化空间。其主要问题是:有的研究与基层统战工作实际情况存在距离,主要观点和研究结论不接地气;有的研究不能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具体政策的关系,要么停留在比较宏观的论述上,要么停留在比较微观的案例调查分析上。

二、基层统战工作的基本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召开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下文简称《条例》)颁布以来,基层统战工作的地位、内容、对象和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全国各级党组织掀起了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高潮。在这种宏观环境下,基层统战工作既得到了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统战工作的整体发展

1.重视程度更高。统战工作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部署重点工作,省级党委书记参加统一战线重要会议活动 1 361次,省级党委常委会研究部署统战工作864次。

2.整体合力更足。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都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其中 28个省区市党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中管高校和部分央企、科研院所也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各地进一步加强了非公有制经济、民族、宗教、港澳台等领域统战工作的协调机制建设,大统战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3.工作力量更强。截至2016年1月15日,有26名省级统战部部长由省委常委担任。421个市(地、州、盟)中376个统战部部长由市委常委担任或兼任,比《条例》颁布前增加94个。2 756个县(市、区、旗)中2 679个统战部部长由县委常委担任或兼任,比《条例》颁布前增加975个。

(二)基层统战工作的发展与问题

从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区县”)一级看,各级党组织更加重视统战工作,积极引导基层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基层统战工作呈现出新亮点、取得新成效。基层统战工作内容与时俱进、方式不断创新,基层统战成员积极参与扶贫攻坚、服务“十三五”规划,基层统战工作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民主党派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统战教育培训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老问题得到破解,区县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代表人士享受待遇政策得到明确,党外代表人士在政府组成部门的正职安排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统战工作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社会知晓度、美誉度显著提升,全党重视统战工作、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参与统战工作、全社会支持统战工作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但是,一些制约基层统战工作深入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仍然存在,由统战工作新形势新变化带来的新问题之产生。

1.工作力量明显加强,但事多人少的问题依然突出。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积极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和民主党派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统战工作力量得到充实加强。区县党委统战部除部长由常委担任或者兼任外,基本上实现了由统战部副部长担任工商联主席、民宗部门负责人的格局。同时,各地在行政编制收紧、增编增员难度大的情况下,许多区县党委统战部采取新设立直属事业单位的方式,如统一战线服务中心、民族宗教事务中心、民宗侨台服务中心、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党外知识分子服务中心等,着力加强统战工作力量。区县党委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大多数民主党派机关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有的区县成立民主党派服务中心并配备工作力量,形成了“专职副主委+专干”的格局,区县民主党派机关专职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但与日益增加的统战对象数量、不断拓展的统战工作范围相比,统战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

以重庆为例,从统战部编制看,39个区县党委统战部中,7个区县有11~13个行政编制人员,其余均在10个以下,最少的县仅有 3个。从民宗部门机构设置看,13个区县民宗部门为单设机构,其余均与党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其中15个区县无民宗事务执法资格。从乡(镇、街道)级统战工作力量看,大多数没有配备统战工作人员;即使配备了统战工作兼职人员,但调整十分频繁,统战“临时工”现象突出。特别是2016年换届后,重庆市多年以前形成的“专职统战委员”配备格局被打破,多数乡镇采用“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格局。虽然这种兼职配备方式与《条例》要求并不矛盾,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还兼任乡(镇、街道)人大(工委)副主席(副主任),80%以上的还分管其他工作且工作量大,工作难上心、业务不熟悉的现象相当明显,普遍存在统战工作和其他党务工作、行政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村(社区)除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签订有责任书、确立有联络员外,其他统战工作基本无人推动。此外,园区统战工作力量严重缺乏,多数园区存在统战工作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无职责等问题,属地化责任无法落地落实。

2.工作体制更加顺畅,但上热下冷的现象仍然存在。《条例》对统战工作体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基层统战工作体制在以往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更加顺畅。区县党委全面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且由区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并有效运转,实现了统战工作领导体系的全面完善,基层统战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得到全面加强。区县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党委常委担任,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了党委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各方积极配合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基层统战工作的领导力量、牵头力量、协同力量普遍得到加强。但在实际工作中,除区县党委高度重视、统战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外,一些部门、乡(镇、街道)党组织仍然存在统战工作是统战部门的事、统战委员的事等错误认识,甚至认为基层无统战,有的组织中的主要领导对统战工作过问少、研究少,班子成员对统战工作支持不多,统战工作弱化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党委会一年很少研究统战工作;有的仍把“经济”与“统战”对立起来,潜意识把统战工作作为一项“副业”来抓;有的仍将统战工作作为领导干部退休或者改任非领导职务的“中转站”。一些党员干部不清楚自身应该担负的统战工作职责,对统战工作认识片面,对统战工作关心不多、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有的区县统战部门特别是民宗部门、工商联等单位的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和乡镇统战干部交流渠道不畅,加上历年沉淀下来的年纪较大的干部长期在同一单位,导致一些统战干部感到干统战工作“没想头、没奔头、没盼头”,客观上造成积极性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对工作也应付了事。

2018年3月3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规定: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必须招标,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3]。《招投标法》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4]。

3.方法载体不断丰富,但创新发展的活力显然不够。各地区县党委统战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密切结合基层统战工作实际,积极大胆探索,创新载体方法,搭建工作平台,有效打开了基层统战工作的崭新局面。各区县根据自身统战资源分布,通过建立健全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联谊会)、欧美同学会和青年企业家联合会等组织,不断丰富基层统战工作的抓手,拓展统战工作的覆盖领域。基层政治协商规范运行。区县党委按照《条例》规定,年初制定协商计划并严格实施,政党协商深入开展并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基层统一战线成员广泛参与人大、政府、政协等开展的协商并收到明显成效。探索建立网络统一战线,积极建立、使用新媒体平台,加强与统一战线成员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引领,基层统战工作体现出新的时代特点。但是,与基层统战对象及特点的新变化、基层统战工作的新要求相比,创新发展的活力显然不够。一些基层统战干部过分强调统战工作的特殊性、政治性、原则性,把“依样画葫芦”当作履职尽责的标准,担心创新出乱子、添麻烦,上面怎么说就怎么做,上面没有说就不做。一些乡(镇、街道)、部门和园区在很大程度上只注重“稳定压倒一切”,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的态度,习惯于“摸着石头过河”,创新开展统战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一些村(社区)对辖区统战成员的走访联系少,有的根本就不知道辖区内有没有统战成员、有哪些统战成员,甚至是缺乏借助统战成员的资源优势助力社区发展的意识,尤其是对宗教工作讳莫如深,对地下传教、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不愿意主动去了解发现,发现了也采取“视而不见”或“捂盖子”的态度,怕问题暴露影响自身形象、年度考核。一些部门培养党外干部的方式方法不多,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采取的措施不力,党外后备人才的岗位匹配度不够高,直接影响到党外代表人士作用的更好发挥,致使统战工作的基层基础仍较薄弱。

三、制约新时代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发展的因素

近年来,通过与北京、上海、山东、吉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十个区县党委统战部门的交流,结合重庆基层统战工作的现状,发现尽管基层统战工作在某些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重庆的个性,但就其他方面的问题来说,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同样的问题。新时代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如下:

(一)统战机构编制不合理,基层力量配备不科学

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党中央有关统一战线的重大部署纷纷下达基层,基层统战工作任务显著增加,如意识形态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网络舆情引导等事务,均成为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大量人手分头分条块落实。特别是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率越来越高,城镇区域的统战资源处于快速增长状态。尽管行政区划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格局和水平进行了相应调整,但相应区县党委统战部门的架构普遍沿用多年前机构改革时的编制规模和架构设置,难以适应新时代需要。在区县一级,统战部与民族宗教部门、台办、侨办、外办、侨联等多个部门实行合署办公,其优势是能够有效整合基层统战工作部门力量,其劣势表现为被整合的部门“有名称、有职责、无班子、无编制、无人员”问题突出。如有的民族宗教部门只是在政府序列取消牌子,有的在统战部内设民族宗教科,工作力量无法保证导致执法资格容易出现问题。又如,区县统战部加挂台办、侨办、外办、侨联等牌子,但编办只认可统战部的机构设置,其他加挂的牌子形同虚设。合署办公后,统战部牵头协调难度增大,往往出现一个分管副部长同时应对上级党委统战部和多个部门的培训、会议、检查等工作,分身乏术,精力严重分散。乡(镇、街道)、村(社区)统战工作力量配备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近年来,大量精简村(社区)级事务,一些事务利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予以推进,仅有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纳入村(社区)统战工作,而其他统战工作均因具有特殊性而不宜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来开展,基层统战工作难以全面落实到位。

(二)干部培训机制不完善,统战培训体系不健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党员干部对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深,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越来越强,致使基层统战工作“上冷下热”的问题不再是主观认识和工作态度导致的偏差,而是因干部培训机制不完善和统战培训体系不健全所导致的客观现实问题。从领导干部的成长经历看,党员干部通过多岗位锻炼,对大量行政事务甚至是棘手事务都能作出决断,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干行政工作得心应手;一旦涉及统战工作,却因长期以来缺乏系统完备的统战业务知识储备、政策理论储备、经验能力储备,对具体的统战对象、统战事务感觉无从下手。从领导干部培训机制来看,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尽管不同程度地接受过统战培训,但较少接受过系统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在灵魂深处缺乏对统战的深刻认识。此外,有的领导干部虽然经历了多岗位、多层级锻炼,但较少与统战工作部门有交集。从统战教育培训的实际操作来看,尽管《条例》已经科学构建起统战理论、方针、政策、法规和知识的教育培训体系,但统战工作具有特殊的“专业性”,要让领导干部形成完整的统战知识链条和政策理论体系不能指望一蹴而就。每遇换届,一大批统战“新人”走上领导岗位,对统战工作的认识深度、重视程度、工作力度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欠缺。

(三)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嘉奖激励机制不完备

统战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必须水滴石穿、久久为功。如果统战干部或工作人员变更频繁,“新人”续不上“旧缘”、“人一走茶就凉”的现象就会大量出现。基层统战干部处于统战工作的最前沿,基层统战工作要具有创新活力,必须以深入、细致做好各领域、各方面统战对象的统战工作为前提,尤其要有一批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精干、长期致力于基层统战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当前,基层统战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嘉奖激励机制不完备,成为影响基层统战工作持续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在区县范围,统战资源发展不平衡,有的区域统战资源匮乏,意味着基层统战工作的对象、抓手、切入点、载体较难寻找,很难取得突出成绩。从基层统战工作的实绩考核看,如果考核指标“一刀切”,不充分考虑各地统战资源分配的不平衡性,一旦强调“以指标定成败”,往往挫伤基层统战工作者的积极性。从嘉奖激励机制看,随着各类奖励制度的清理和取消,除公务员嘉奖、优秀共产党员等表彰外,统战工作者因工作性质很难获得其他类的表彰奖励,这导致其缺乏从事基层统战工作的荣誉感、成就感和幸福感,进而缺乏长期立足基层的韧劲。

四、新时代基层统战工作的强化路径

面对新时代基层统战工作发生的新变化,针对制约基层统战工作发展的主要因素,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条例》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健全基层统战工作的机制体制,明晰基层统战工作职责,完善相应的刚性措施,夯实统战工作的基础保障。

(一)加强区县党委统战部门的规范化建设

这就是要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就区县党委统战部门的编制、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置等作出原则性规定,并将相关的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调研检查,以实现上下呼应、不留空当,对接顺畅、提高效率,促进基层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实现规范化、科学化。

1.明确区县党委统战部门编制和机构设置的规范要求。根据统战资源和统战工作发展的实际,结合机构改革,盘活统战系统内外的编制资源,优化区县党委统战部门的机构设置,明确必须设置的科室和人员配置,对总编制、编制类别、各部门科室分配情况和领导职数、专职兼职的配备提出指导性意见,破解统战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问题,特别是要突破新领域统战工作“下面没有针、临时找根针”的尴尬局面,让基层统战干部精力分配有术、工作落实有力,更好适应新时代基层统战工作新发展新变化的基本需要。

2.明确区县民宗侨台等部门合署办公的具体规定。厘清区县党委统战部与民族宗教部门、台办、侨办、外办、侨联等合署办公的职责职能,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包括部门归属、科室设置、人员职数等作出具体规定。在区县民族宗教部门同统战部合署办公后,应明确将民族宗教部门保留在政府序列,并配足执法人员,确保其执法资格不受影响。

(二)理顺乡(镇、街道)、村(社区)统战工作体制

激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两级统战工作网络的功能效用,强化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基层统战工作属地责任,加强对统一战线成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开展社会服务等工作的教育引导,促进他们在服务民生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规范乡(镇、街道)统战委员、统战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具体区划,将支持、协调甚至主导推进园区、楼宇、经济板块等统战工作作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既避免特定辖区内基层统战工作的多头开展、资源浪费,又保证基层统战工作不留死角、协同推进。

2.拓展乡(镇、街道)、村(社区)统战工作范围。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拓展为“统战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村(社区)辖区统战对象的服务工作按照“责权利对等、人事物一致”的原则,明确村(社区)承担必要统战事务的职责,赋予村(社区)统战工作任务,坚持属地管理、费随事转;参照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和标准,充实工作人员,匹配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做事、有钱做事。

(三)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统战教育培训体系

全面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统战工作能力和水平,必须实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与统战教育培训体系的无缝对接,构建系统完善、科学管用的领导干部统战教育培训体系。系统的教育培训,既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又解决工作方法不专业的问题。

1.健全统战教育教学体系。明确各级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各类班次的统战课程设置和课时要求;编制通用教材,供各地各类培训选用;加强统战专业师资力量的培养,培育、研发、推广相关精品课程,将统战课程上线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供广大党员干部自主学习。

2.健全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培训体系。实行统战教育培训“端口前移”,从党员干部的成长入口开始,在其成长中的各环节、各流程进行统战教育培训。将统战教育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的“规定动作”,针对有的党政领导干部不熟悉统战工作的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内参加统战教育培训的课时和内容作出定量规定,并将之明确为任职资格的必备要求。坚持党委“一把手”统战专题培训“下管两级”,由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对区县党委书记及以上特别是新提任的党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主义学院分别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培训,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统战意识,切实提高其统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基层统战工作嘉奖激励机制

建立起一支长期扎根基层、热爱统战、善于创新的干部队伍,必须建立基层统战工作嘉奖激励机制,真正做到用事业留人、用事业成就感留人,为基层统战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面向基层设立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门,要按照不同资源条件、不同方向原则,配备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指导各地区县、乡(镇、街道)持续开展项目化、特色化基层统战工作品牌建设,促进基层统战工作抓手的多样化、个性化;帮助基层总结经验,提炼推广成果,促进工作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2.出台针对基层统战干部的表彰奖励制度。为保证统战干部对统战对象、统战工作的熟悉度,应鼓励其长期从事基层统战工作。为此,应建立基层统战干部“功勋奖励”机制,可考虑经由中央统战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长期从事基层统战工作并取得成绩的党员干部发放纪念章或勋章,对在统战工作某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统战干部”予以单项表彰,并作为统战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构建落实全党做统战工作要求的长效机制

在基层建立落实全党做统战工作要求的长效机制,要真正形成区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高度重视、共同来做统战工作的合力,为党的事业提供更加广泛的力量支持。

1.明确落实全党做统战工作要求的基本原则。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更好地凝聚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智慧和力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分级负责,根据统一战线点多线长面广、涉及不同领域、涵盖不同群体的特点,分级建立责任清单,注重统筹协调,构建立体网络,形成协同机制,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注重策略,充分尊重统一战线成员的成长规律,“坚持做代表性人士工作与做群众工作并重,依靠统战部门的专门力量与依托各方面力量并重,做好网络统战工作和做好线下统战工作并重”[11]。要坚持统战工作原则性、政策性和策略性、艺术性的有机结合,充分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最广泛凝聚共识和人心。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四个自信”,增强践行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自觉、理论自觉、行动自觉,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2.逐级细化并严格落实工作职责。要按照区县党委、区县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区县部门和乡(镇、街道)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四个层级,分别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区县党委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开展统战工作的职责,建立并落实好将统战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实绩考核,纳入部门、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和统战分管领导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全体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内容等工作。区县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负责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区统战工作,建立并落实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片联系部门、乡(镇、街道)统战工作制度和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区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各类园区党组织要分类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建立并落实好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述职必须专章节述统战工作,统战委员、统战分管领导述职必须专题述统战工作,将统战工作纳入全体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内容等工作,切实强化“全党做统战工作”的政治责任。村(社区)党组织要全面夯实统战工作基础,建立并落实好村(社区)统战工作属地责任,村(社区)党组织每届任期内应进行 1 次统战工作专题述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每届任期内接受统战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并根据村(社区)统战重点工作参加专项培训,充分利用统战资源优势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要通过持续深入推进,促进各级党组织真正把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形成各级党组织齐抓共做统战工作的良好局面和广大党员干部重视并做好统战工作的政治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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