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解读
2018-01-26
2018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卫军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措施等方面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意见》的出台背景
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认证认可所具有的市场化、国际化等突出特点,使得其作用越来越彰显。为了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去年9月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措施,决定由国务院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
《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认证认可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全面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8个部分27条,提出了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要按照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总体部署,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力争通过3年~5年努力,使我国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意见》明确了6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二是广泛开展质量体系升级行动。三是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四是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六是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
此外,《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综合保障、宣传引导、督促落实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强调各地方、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贯彻落实《意见》的措施
《意见》出台后,关键是抓落实。下一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各部门各方面,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质检总局、认监委作为主责部门,将抓好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着力提高认证供给能力和水平,规范认证行为,提升认证公信力;二是要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措施,完善政策保障,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督促落实;三是要发挥好市场主导作用,认证机构、企业等市场主体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规范认证秩序,形成良性发展局面;四是发挥好社会共治作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质量认证的社会认知度,让全社会享受到更多质量认证带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质量认证工作需要社会各方凝聚共识、协同推进,希望媒体朋友们多关心、多支持、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