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跳禾楼的审美特征及传承原则*
2018-01-26胡洋
胡 洋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东 茂名 525000)
一、化州跳禾楼概述
化州跳禾楼又称为“禾楼舞”,是因用稻草搭台歌舞而得名,起源于明清,流行与粤西化州地区,化州地处广东西南部,自古以来,此地区地广人稀,农耕一年一收,每年夏播结束后,便以“跳禾楼”为庆祝仪式,用稻草、木条、竹竿等农作用物搭成四角或八角形的“禾楼”,并摆于土地庙前或谷场之上,中央设楼堂、楼堂中设神桌、椅子、其楼堂大小可容二人至十二人歌舞。仪式之初,被称为“请神”,先将“禾楼仙子”或“禾楼夫人”从神庙请到禾楼之上,同时请来歌仙刘三妹赴会受祭,据当地禾楼传承人口述,相传古时广西刘三姐云游此地,见田野遭害虫吞噬,便起唱驱虫,田间青年牛哥见状,便情刘三姐对歌合唱,在一唱一和之中,优美的歌声不仅驱走了害虫,助长了庄家,也成为了两人传情示爱的方式,并传为佳话。乡民为了纪念刘三姐,每年秋收之后便会搭起禾楼,祭请“歌仙”刘三姐,载歌载舞,进行禾楼仪式。“然后,家家备肴置酒祭祀,拜罢,全村的会宴与各家家宴同时进行,男女老少分席畅用。入夜后,男男女女便挑灯跳禾楼,锣鼓、竹笛、号角等等齐鸣,而一切行动由巫师以吹奏号角、响起令刀来指挥。其时,由村民男女扮成的刘三先与牛哥”登上楼堂歌舞,而村民多在楼前广场上自由结伍而随之歌舞。”[1]1986年,化州县文化局整理编排《跳禾楼》参加茂名市首届民族民间文艺汇演,获挖掘整理三等奖。2006年参加第二届国际旅游文化节泛珠三角旅游推介之岭南民间艺术汇演获得优秀演出奖。2007年列入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化州跳禾楼的审美特征
(一)稻作文化衍生的劳作美
“跳禾楼的习俗不管是从名称上还是从整个仪式的过程、道具上都明显地表明它是稻作文化下的一种仪式,它的产生过程与农业生产活动密切相关。”[2]化州是岭南原俚人居住地衍生,这些民族在夏商时期被称为“蛮人”,至周代有越人之称。古代越人多居于深林山川之中。直到明朝,化州仍然是林木繁密,本地区的多山地貌特征和苦旱气候,使农作环境十分恶劣,相对于科学水平低下,人口密度稠密的越人,因此,古越人就把希望寄予神灵之上,当地的农业生产也更多的靠天吃饭,因此对神祭的依赖就更加的强烈,因此跳禾楼就成为了一种农作祈福的民俗仪式传承下来。化州禾楼舞留有大量稻作文化的痕迹,禾楼的楼堂搭建材料就是用的稻草与木条,起舞时常常是腰系禾束、脚穿麻鞋,女的手执稻穗、男的手执镰刀。所祭奉的神灵被称为“禾楼仙子”。人类在劳动中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艺术,原始人群的美感总是与农作联系在一起,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改造了自身,并不断培养了审美能力与表现能力,在表现自然的同时,又将对自然的神秘感和控制感表现的淋漓尽致,但处于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科学思辨能力之时,渴望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就成为了人类最为强烈的追求。禾楼仪式也便成了古人功利表达的一种艺术表现。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时代的变迁,化州跳禾楼已然从一种祭神仪式变为了民俗文化,之所以被称为“文化”,便是劳动人民智慧与精神的结晶,跳禾楼不在是一种最原始的诉求,而更多的是通过艺术文化体现出了劳动人民对幸福生活的渴望,也宣扬着劳作者苦中作乐的乐观主义精神风貌。
(二)载歌载舞彰显的艺术美
化州跳禾楼不仅是广东省重要的“非遗”文化,也是民间艺术的瑰宝。相对与郁南禾楼舞、台山禾楼舞相比,化州跳禾楼更为注重歌舞的融合以及两者的平衡。从歌唱方面看,“歌唱的内容多是歌颂刘三仙除虫消灾、表达老百姓祈求丰收、夫妻恩爱等。调式有踏楼歌、跳楼歌、月令歌、猜歌等,生活气息浓郁,与农事息息相关。”[3]表达了农众对神灵的敬畏之情,以及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与歌颂。演唱形式丰富多样,一般结构短小,旋律淳朴自然,用粤语演唱,包括领唱、对唱、合唱。对唱是在禾楼舞仪式中,两人以一应一答的方式进行呼应歌唱,也被称为“斗歌”,该形式是来源于广西刘三姐的对歌形式,以即兴创作为主,考的是歌者双方对歌时的应变,对歌气氛显得紧张、刺激、热烈、好看,时常赢得观众的喝彩与鼓掌。领唱一般安排在表演的开始或中间部分,领唱的角色一般由部落首长或巫师担任,采用一领众合的形式,内容多为祈祷与庆丰收。合唱是两者以上采用齐唱的方式进行歌曲演唱,一般曲调优美,情感豪放、歌词通俗易懂。舞蹈上,化州跳禾楼多为民众自编、自演、自导而成,舞蹈动作简单明了,生动活泼,主要表达农作群众在农作之中的欢喜之情。表演者从四人到十二人不等,以黑色服装为主,手持道具,以圆形为舞蹈队形,有多种乐器伴奏,包含摆手、摆身、踏足、十字步等舞蹈技巧,舞蹈仪式依次分为搭楼—踏楼—乱迷魂—对歌—庆丰收等五个过程。整个仪式过程隆重而欢愉,极具艺术表现力。
(三)文化融合形成的和谐美
地域文化“是指生活在特定区域的人群在从事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人文心态、民族艺术、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的总和”[4]民俗文化是区域文化的重要分支,是以自然环境、地貌特征、群众意识与审美特征为标志的,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特色民间文化。化州跳禾楼作为粤西民俗文化必然与其当地的生活习惯以及意识形态性一致,而更值得关注的是,化州禾楼舞在艺术化的历史进程中,更多的引入或者说是包容了“外域文化”,而且这种包容与吸纳是彻底的纯粹的,从信仰上来说,化州跳禾楼是当地人民心中期盼风调雨顺、年丰兴旺、袪害求灾的民俗仪式,传说中的刘三姐以其驱虫避灾的美好形象与农耕信仰的价值观相符合,从而形成了以“外域”形象为信仰本体的文化融合特征。从艺术发展上来说,化州禾楼舞也体现着不同区域艺术特色的完美融合,从歌唱的形式,主题、旋律音调、结构上都融入了广西山歌的艺术元素,并结合自身的语言特点与唱腔习惯,形成了新的艺术特征,并作为非遗文化传承而保留,当然这种融合是建立在区域间相似的文化特征、环境特征与价值认同之上。
(四)创新与积淀形成的现代美
民间艺术扎根于民间,它的审美是随着发展变化而变化的。在我国传统社会的美学概念中,有用即为美,所以传统的跳禾楼以达到消灾或祈福的目的为美,而现代社会则以可以带来美的体验的形式为美,在美学观念的变迁之下,化州跳禾楼在审美以及美感追求上发生着显著变化,从注重有用性慢慢的变为追求娱乐性与观赏性。因此这种审美取向的变革也必然会呈现于表现形式上。表演道具使用上,随着禾楼敬神功能的不断退化,禾楼的鬼神面具逐渐由人脸所替代,角色塑造上也由具有浓郁巫术色彩的鬼神转向了具有善美典型的平民人物。演出时间与场地上,现代化州禾楼从以往秋收前的娱神仪式,变为了秋后丰收之后的庆典民俗活动,大家齐舞欢歌,尽兴方散,地点也非常的灵活,社坛、庙前、禾坪都可以作为禾楼舞的表演场所,成为农村群众特别是村中年青男女的一项娱乐方式。从表演本体上来说,舞步变得丰富简洁,歌声题材更为丰富多样,旋律也更加优美、伴奏乐器除了传统的鼓与锣之外,还添加了长唢呐、铜钗等乐器,特别是吹管唢呐的出现,不仅丰富了乐队的编制,而且使整个伴奏具有了音乐性,同时让气氛变得更加热烈,表达更加准确,与现代生活审美习惯更加贴近。通过民间艺人的继承与革新,现代化州禾楼舞已不再是以神秘的傩术形式保留在人民生活当中,也不再是巫师表演的特权,它以其更为艺术与通俗的形式,融入到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当中。
三、化州跳禾楼的传承原则
化州跳禾楼是国家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与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遗文化的“保护”进行了清晰的定义:“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遗产各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而对于民俗类的非遗文化,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任何艺术形式的传承都要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方法与有效的途径,也必需遵守着该艺术本体特征的客观规律,掌握其发展的原则与宗旨,并适应社会、适应群众。
(一)传承参与的普遍性。
非遗文化的传承方式有多种,可以分为群体传承、家族传承、社会传承、师徒传承等。非遗文化“化州跳禾楼”的传承者并不是指某个个体,而应是一个“群体”,当然在这个群体当中,必然会有少数人由于掌握了与其相关的技艺成为核心传承人。因此,有许多研究者也针对性的提出了许多保护传承核心人的措施,如用财政补贴对继承人进行生活补贴;可以将传承人请进校园进行授课;成立相关的培训机构培养传承人。这些措施与意见值得我们参考与借鉴,但无论采取何种途径,化州跳禾楼的传承都要必须建立在广大群众的参与之上。
(二)物质传承与精神传承相结合。
任何民俗文化都必然会形成其自身的物质载体,如端午节的中秋的月饼、元宵节的元宵都是民俗文化的一种实物化。化州跳禾楼也不例外,如禾楼面具、禾楼穗带等都是传承下来的一种物质文化。但是、任何民俗文物的必然是精神文化的一种衍生.如月饼象征着中秋家庭团聚的精神文化;端午节的粽叶也体现辟邪和追寻健康的意愿;化州跳禾楼更为体现出了人民群众对丰硕生活的追求与向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址,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从中看出,“精神的传承”也被同样被提到了国家立法的高度。因此对于化州跳禾楼的传承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不仅要做到物质文化的挖掘与保护,而且对背后的精神内涵也要进行传承与弘扬,无论利用该民俗形式发展文化产业还是物质商品化,都不能忽视民俗文化的精神意义。
(三)传统继承与时代创新相结合。
毛泽东说:“我们必须继承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批判地吸收其中一切有益的东西,作为我们从此时此地的人民生活中的文学艺术原料创造作品时候的借鉴。有这个借鉴和没有这个借鉴是不同的,这里有文野之分,粗细之分,高低之分,快慢之分。所以我们决不可拒绝继承和借鉴古人和外国人,哪怕是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东西。但是继承与借鉴绝不可以变成替代自己的创造,这是觉绝不能替代的。”[5]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只有继承和发扬本民族的艺术文化才能增强本民族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自立。但继承不代表拒绝创新,真正的文化艺术是与时俱进的,紧密联系群众生活的,今天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就不能仅仅把它们作为“活化石”而看待,而应该让他变成我们当今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当今的化州跳禾楼,古巫的信仰与当今的时代需求相差太远,其原有的祭伺功能已经淡化,对于普通群众而言,更多的是观赏与了解。“所以,我们可以根据现实社会的要求来进行改编,使其‘脱胎’而不‘换骨’,即传统的根基不变,用‘新瓶’来装‘陈酿’。
化州跳禾楼是人民群众在长期的劳动生产中创造的民间艺术文化,是劳动人民聪明智慧与社会文化的沉淀。加强对化州跳禾楼的艺术认识以及美学研究,不仅是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强民族文化自信、文化自强的有效手段。跳禾楼不仅唱出了劳动人民的心声,舞出了人民群众的勤劳,也展演了中华名族的优秀文化。■
[1]费师逊.“跳禾楼”—远古稻作文化的遗存[J].中国音乐学,1997,01:30-40.
[2]彭祖鸿.广东跳禾楼习俗的区域分布及特点[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3,34(04):57-60.
[3][6]叶春生.跳禾楼需跳出新意[N].中国文化报,2011-12-15(008).
[4]董明慧.地域文化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J].中州学刊,2013,09:91-94.
[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