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财产品也有缺陷
2018-01-26李鑫河
益寿宝典 2018年3期
文/李鑫河
保险理财产品,也称为投资型保险。它最早诞生于荷兰,源自投保者希望自己缴纳的寿险保单也能投资产生收益。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将一部分保险金拿去做投资,每年分给投保人一定的红利,等保险期限满后再返还保险金。简单的说就是通过购买相关的保险产品,达到对个人(家庭)进行风险管理和投资的目的。其中有的保险只具备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而有的保险除保障功能外,还具备一定的投资和储蓄功能。
保险理财产品的优势,首先在于其产品设计本身,具有保险功能的同时,也能投资理财、创造收益。此外,与大家熟悉的银行理财产品相比,其还具有投资门槛低、无募集期的特点。一般理财型保险只需要很少的资金就可起购,因此,保险理财产品也成为了很多老年人理财的优先选项。但凡是理财产品都有缺陷,那么保险理财产品有什么缺陷呢?
产品投资期长且单一,流动性差。保险理财产品的期限都很长,短的一两年,长的五年十年,投资收益很难在短期内看到,而且资金变现能力弱,难以满足需要灵活使用资金的投资者的需求。
额度有限,有“噱头”嫌疑。一般的保险理财产品募集规模有限,甚至比单款理财产品的规模还小。
资金投向的信息披露透明度差。有些保险理财产品只是简单披露投资方向,并没有各个品种的比例限制。
保险理财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往往刻意强调收益,而不谈背后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保险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说明,了解清楚保险品种和资金投向,不要把预期收益率当成“保本收益率”,以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