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义恐怖主义的几点思考
2018-01-26生阳阳
生阳阳 陈 岑
(西华师范大学,四川 南充 637000)
恐怖主义并不是新鲜事物,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恐怖主义始终没有被主流社会接纳,这与恐怖主义自身反政府反社会的特点有关。对于恐怖主义的概念分析也是极为困难,至今仍没有广为接受的概念出现,恐怖主义因定义者的主体不同也被描述为不同的性质:非正义的暴力行为和反抗不平等社会的正义举动。正是由于恐怖主义性质具有两面性,一些掌握国际话语权的国家出于本国利益考虑,肆意定义恐怖主义,企图进一步巩固其在世界范围内的话语权。因此对恐怖主义进行定义就显得极为重要。
定义恐怖主义概念必须首先解决恐怖主义构成要素的问题。要素是指构成客观事物的最小单位,是构成事物的必备因素,是客观事物产生、发展、变化的基本动因。定义的要素是指构成定义的基本单元,研究恐怖主义定义必须从恐怖主义定义的组成要素进行分析。恐怖主义要素通常由四部分构成:恐怖分子、袭击手段、袭击目标、袭击目的。恐怖分子是指恐怖主义活动的发动者;袭击手段是指恐怖分子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恐怖主义活动;袭击的目标是指恐怖主义活动实施的客体,虽然恐怖主义袭击的目标有时是随机的,但通常具有很大的象征意义;恐怖主义的目的是指恐怖分子通过实施恐怖主义活动所要达成的愿望。例如拉登在1998年轰炸美国驻肯尼亚和坦桑尼亚大使馆的案例中,恐怖分子是指以本拉登为首的恐怖主义集团,袭击手段则为武力手段,袭击的目标是指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及相关无辜平民,袭击的目的是造成世界恐慌及表达对美宣战。
任何社会科学问题的究都离不开对前人智慧成果的学习,关于恐怖主义已经下了无数概念,如荷兰社会学家埃里克斯·斯基米德曾经细致的研究了“恐怖主义”的100多个定义,中国学者也对恐怖主义概念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王逸舟在《恐怖主义溯源》一书中特别强调:“任何界定都不可能涵盖有史以来的全部恐怖主义,基于不同的政治倾向和利益得失,人们必然会对恐怖主义与战争之类的暴力手段之间,既有明确的不同,也有若干相互交叠的‘灰色地带’。因此,人们不应当为时下一些‘声音比较大’或影响比较广泛的定义所迷惑,要懂得各种‘恐怖主义’概念的相对性。”[1]目前学术界对恐怖主义概念仍处于争论阶段,本文受篇幅所限不可能将所有概念一一对比分析,只能选取部分代表观点及相关史实进行分析论述。
一、恐怖分子构成
传统恐怖主义概念认为恐怖分子通常分为特定的个人和团体两种,这种分析方法看似完美,却扩大了恐怖分子的构成范围,没有指出恐怖分子自身的特点。例如《美国法典》第22篇第2656f(d)节有关恐怖主义的概述是“恐怖主义”一词指由亚国家组织或秘密团伙人员对非作战目标采取有预谋的、有政治动机的暴力行动,通常意图以此对某些方面施加影响。[2]此定义将恐怖分子定义为“亚国家组织或秘密团伙人员”,这种定义是不准确的。如发生在2015年3月24日的德国之翼4U925航班在阿尔卑斯山坠毁,经查为副驾驶员卢比茨主观降低飞机飞行高度造成的,是典型的恐怖主义案例。事后经查作为恐怖分子的卢比茨比不属于任何恐怖组织团伙成员,发动恐怖主义的原因仅为其长期患有抑郁症,造成空难仅为其发泄心中对社会的不满,由此可见定义恐怖分子不仅要从恐怖分子的构成形式分析更要从恐怖分子本身的特点分析。
恐怖分子性格往往较为偏激且具有极端化倾向。人的心理常态通常由感性和理性两部分构成,极端化倾向是是指人的心理失去常态,遇事感性思想占据大脑,要么极其脆弱要么及其强烈。恐怖分子所具有的极端主义是指通常指政治主张偏激,经常使用极端手段实施具有政治目的的活动。极端化倾向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绝大多数与其成长的家庭或社会氛围有关。恐怖分子在处理问题时往往失去常态,遇事时感性思维占据大脑,因此极端化倾向是恐怖分子的首要特征。极端主义的典型便是宗教极端主义,宗教矛盾来源于不同文明之间的差异,各宗教都在积极推行自己的主张,极端分子却追求无限制的影响力,并为此不断发动系列恐怖主义袭击。以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为例,他们主张恢复伊斯兰教最原始的形式,追求建立政教合一的神权制度,在伊斯兰原教旨极度仇恨现代文明,在其眼中一切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都是社会进步发展的阻力,只有回到伊斯兰最原始的教义中才能解救世界。为此他们在本国家或地区强烈反对世俗政治,追求宗教在国家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对外也不断扩大自身影响力,对世界各个地区,尤其是非洲地区输出革命。为了达到其极端主义目的,他们不惜一切手段,制造了多起骇人听闻的恐怖主义事件。如1993年的美国世贸中心爆炸案就有其参与。
恐怖分子追求政治目标的根源往往是对现有社会表示不满,但当其绝对实力不足以推翻现有政府时,只有通过恐怖主义活动才能造成社会轰动效应,在实现建立其内心中的完美政府的路上前进一步。如泰米尔伊拉姆虎解放组织长期活跃在斯里兰卡境内,其发动恐怖主义袭击的宗旨就是是推翻斯里兰卡现有政权。猛虎组织不仅打击斯里兰卡政府,还打击僧伽罗人,其最终目的是建立泰米尔人的自由国家。为实现其目标,猛虎组织在国内发动了系列恐怖主义袭击。在1956年猛虎组织炸毁了一架民用飞机,在这架飞机上的乘客多为来斯里兰卡旅游的游客,爆炸案发生后多国政要建议本国公民暂时不要到斯里兰卡旅游,作为以旅游著称的的斯里兰卡在在此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经济衰退明显,许多宾馆饭店纷纷倒闭,政府对这种行为也感到十分无力。猛虎组织受此事启发,之后又使用化学有毒药品污染了用于出口的茶叶,结果导致斯里兰卡出口的茶叶量跌至冰点。泰米尔伊拉姆虎解放组织是一种典型的为表达对现有政权组织形式不满而发动恐怖主义袭击的案例,追求本民族在国家政权组织中地位而发动的恐怖主义行动的最终目的。
二、恐怖主义的犯罪手段具有暴力性
恐怖主义分子在极端化思想指导下不惜一切代价实现自己的目标,传统恐怖主义概念认为恐怖主义犯罪手段为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西方学者亚力克斯·诗米德和埃尔伯特·庄曼在其著作《政治恐怖主义》中对109个典型的恐怖主义要素进行了分析,分析证明在恐怖主义定义要素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三项内容是:暴力性83.5%、政治型65%、恐怖性51%。[3]这直接证明了暴力性,为何恐怖主义多采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的手段进行犯罪活动?
暴力犯罪往往更容易引起大众媒体关注,引发全民恐慌。大众媒体的不断发展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随着市场调节弊端显现,大众媒体负面效应也随着影响着大众的思维。一味为博取民众眼球增加曝光率而争相报道新奇新闻成为大众媒体难以逆转的负面趋向。大众媒体不是恐怖主义但却成为恐怖主义最有利的武器之一,因为恐怖主义犯罪本身就是想通过追求轰动效应达到最终目的,暴力行为往往成为新闻媒体争相报道的目标,这样一来媒体自然而然轰动效应的传播者。大众媒体应如何正确报道恐怖主义的问题已经引起了部分国家的重视,美国已经出现了“如何组织危机报道”的相关理论。美国反恐专家拉斐尔·皮尔在其出版的《恐怖主义、未来和美国外交政策》一书中细致分析了美国著名报纸是如何报道恐怖主义新闻的,以此证明自己的“传媒的自我约束”理论。在其书中对《芝加哥太阳时报》和《每日新闻》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出了许多报道恐怖主义的规定,比如,记者不可与恐怖分子进行谈判、不可采用任何方式报道恐怖主义分子提出的主张、紧急情况下可以停止对恐怖主义活动的相关报道。[4]
犯罪成本问题也是限制恐怖分子的重要因素,而暴力成本可低可高,因此成为恐怖分子首选。恐怖主义可以根据自身目的及自身实力选择不同的暴力方式,相比于传统军事手段而言,早期恐怖主义多选择例如暗杀、绑架、劫持等行为,此类暴力行为前期准备简单、易操作,采用简单暴力往往在极少的投入下获得最大的“效益”。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恐怖主义犯罪方式也发生了许多变化:化学武器恐怖主义、生物武器恐怖主义和核武器恐怖主义等开始盛行。相比较传统恐怖主义犯罪方式,新型恐怖主义往往与高科技紧密结合,恐怖效果随之增加。恐怖分子可以根据自身实力“量体裁衣”的选择暴力方式,更具实际操作性。1995年,在日本东京和横滨的地铁站里遭受到化学恐怖主义袭击,奥姆真理教教徒为发动恐怖主义袭击在地铁站里释放了沙林毒气,最终造成几百人受伤的惨剧,但这并不是新型恐怖主义的第一次出现。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还属1988年萨达姆发动的化学恐怖袭击。时年三月,萨达姆为组织库尔德人武装与伊朗武装联合对付伊朗,就命令其参谋长尼扎·尔·卡兹拉吉对驻扎在伊拉克北部的库尔德武装使用芥子化学毒气,瞬时间5000多人死于芥子化学毒气。
暴力往往是恐怖分子精神实力或经济实力的象征,恐怖分子通过暴力可以展示与政府反抗到底的决心与信心。在多年的阿以冲突中,一些巴勒斯坦极端分子为展示自己对抗以色列的信心与决心,通过使用恐怖袭击的方式引起全球关注。如在慕尼黑奥运会中,巴勒斯坦极端分子绑架并杀害了11名以色列籍运动员;1976年6月为要求以色列释放53名被羁押的巴勒斯坦人,将法航航班挟持至乌干达;1985年劫持波音737客机,最终造成28人受伤、60人死亡的惨剧。进入21世纪以来,以色列与巴勒斯坦的实力进一步拉大,巴勒斯坦解放组织(PLO)恐怖组织的恐怖主义行动依旧。如在2008年3月6日发生的一起恐怖主义事件,恐怖分子混进位于耶路撒冷的一所犹太教学校图书馆,恐怖分子向学生及老师疯狂射击,最终造成了8人死亡9人受伤的惨剧。由于实力的差距,巴勒斯坦极端分子在绝望中使用暴力向以色列示威,通过暴力行为展示巴勒斯坦在阿以冲突中的精神实力是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使用暴力发动恐怖袭击的根本原因。
三、恐怖主义袭击目标群体经过特定选择
恐怖主义袭击的直接目标虽具有偶然性,但其目标群体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往往具有某种象征意义。如美国学者理查德·G·鲁格认为恐怖主义作为一种突发的暴力行为,其旨在通过袭击具有象征意义的目标而影响竞争对手的行为。[5]恐怖主义发动恐怖主义袭击的直接目标在于引起轰动效应,只有选择特定的袭击目标群才能足够引起政府和民众的注意,达到其恐怖主义的目的。中国学者经过细致分析也得出过类似结论,如俞正梁认为恐怖主义应为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标或改变某一政治进程而对个人或集团采取的极端行动。[6]显然在此定义中袭击目标只是恐怖分子实现目标的手段,并不是根本目的。
以美国驻肯尼亚和坦桑尼亚大使馆先后爆炸为例,为何恐怖分子选择大使馆作为袭击的目标?事后据查,此两次恐怖袭击为解放伊斯兰圣地武装所为,这个国家是由伊斯兰国家“圣战者”组成,据一名接近拉登的人透露,在“圣战者”眼中,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力量对中东事务进行介入构成了对伊斯兰国家的威胁,所以他们对西方世界怀着无比的仇恨。恐怖分子袭击美国驻肯尼亚和坦桑尼亚大使馆是为借此要求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从伊斯兰国家撤离、释放在羁押的伊斯兰激进组织领导人。大使馆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恐怖组织袭击美国大使馆显然是经过仔细谋划的,与其目的息息相关。恐怖组织选择袭击对象是经过仔细谋划的,但显然平民往往成为无辜受害者。在美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爆炸案中,共造成10人死亡,70多人受伤。其中绝大多数为大使馆工作人员,平民成为这次爆炸案的最大牺牲者。
四、恐怖主义的目的可分为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
恐怖主义发动恐怖袭击的目的不是唯一的,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直接目的是指恐怖分子发动恐怖袭击的即时效应,一般是指恐怖袭击发生本身所产生的作用,可能是新闻效应、民众恐慌或政府关注等。根本目的是指恐怖主义发动袭击的深层次原因,一般与其组织性质有关系,通常而言,恐怖主义根本目的是带有政治意味的。中外专家对恐怖主义概念的观点分析无疑证明了直接目的与间接目的的存在。如阎学通对恐怖主义概念进行了总结;一是以平民或民用设施为攻击对象,二是通过攻击可以制造恐怖氛围,三是其具有政治目的,四是其不是在战争状态下而是在和平状态下。[7]在阎学通的观点中可以看出,恐怖主义袭击的直接目的在于制造恐怖氛围,根本目的则是政治目的,两者缺一不可。与此同时,知名反恐问题专家胡联合也指出恐怖主义是指一种旨在通过制造恐怖氛围、引起社会注意以威胁有关政府或社会,为达到某种政治或社会目的服务的,无论弱者强者都可以采用的,针对非战斗目标(特别是无辜平民目标)的暗杀、爆炸、绑架与劫持人质、劫持交通工具、施毒、危害计算机系统以及其他形式的违法或刑事犯罪性质的暴力、暴力威胁或非暴力破坏行动。[8]
通过对俄克拉荷马城恐怖主义事件进行分析,也不难发现恐怖袭击的直接目的与间接目的的存在。俄克拉荷马城恐怖主义在美国反恐历史上具有重要含义,在此之前发生的纽约世贸中心爆炸案发生在美国的沿海地区,而俄克拉荷马城恐怖主义事件发生在美国的内陆地区,这使得人们认识到恐怖主义在美国的发展已经不再局限于某特定地区。俄克拉荷马城恐怖主义事件发生在1995年4月19日的清晨,此次恐怖主义事件共造成168人丧生,事后经查犯罪分子为曾参加过海湾战争的退伍军人麦克维,从退伍军人到恐怖分子,麦克维为何发动恐怖主义?据联邦调查局调查指出,麦克维选择恐怖主义活动的原因或许可以从案件发生的日期进行推断。在两年前的同一天,美国联邦调查局攻打了位于得克萨斯州附近的韦科庄园,韦科庄园是大卫邪教的聚集地,在联邦调查局攻打过程中,大卫邪教教主考拉什及近百名追随者因拒绝向政府投降而全部葬身火海。与此同时,美国阿肯色州处决了一位鼓吹白人种族优越论的死囚。这两次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美国国内右翼团体的极大不满,各右翼团体纷纷谴责政府的这一行为是对美国传统价值观的背叛。麦克维便是右翼团体分子之一,在韦科事件发生后,麦克维曾专程前往被烧得面目全非的韦科庄园“朝圣”。作为一名极端右翼分子,麦克维发动恐怖主义袭击的直接目的显然是为表明对政府处理韦科做法的抗议,但根本目的却是表达对整个社会的不满,这一点从麦克维个人经历便可以看出。麦克维在年幼阶段经历父母离异,历经艰辛后之后与父亲妹妹住在纽约州,从小成长的环境使得麦克维喜欢独处,后在1989年到1992年在陆军服役,在此期间参加了1991年的海湾战争。因麦克维在军中表现出色,军队决定提拔他为军士,种种经历使得其拥有了报考特种部队的的强烈愿望。但不幸的是,麦克维因在特种部队选拔考试前的一次训练中受伤而无法被特种部队录用,这令麦克维十分失望。性格孤僻的麦克维在退伍后选择了在尼科尔兄弟的农场里做工,尼科尔兄弟也对社会怀有极大的不满,因此三人常常抱怨政府在征税及枪支管理等方面的不公。有证据显示,在尼科尔兄弟农场做工期间,麦克维还曾与当地的密歇根民兵组织有着密切往来,密歇根民兵组织是一个十分激进的准军事组织,这种经历为麦克维最后发动恐怖主义袭击埋下祸根。如果说美国政府在处理韦科事件过程中的做法不当而造成了麦克维发动恐怖袭击的事实,而从麦克维成长的环境及个人经历来看,真正刺痛麦克维神经的是其从小到大的经历使得麦克维对社会产生的极大不满。
五、小结
近年来,我国反恐形势较为严峻,从学术角度严格定义恐怖主义概念刻不容缓。通过对恐怖分子、袭击手段、袭击目标和袭击目的分析,本文认为恐怖主义定义应从恐怖主义犯罪过程及自身特点出发,恐怖主义事件本身构成要素也应成为恐怖主义定义的基本要素。基于以上种种考虑,恐怖主义应指个人或团体为实现自身目的而针对目标人群采取的暴力犯罪行为,恐怖分子多具有极端化倾向且具有反政府反社会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