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探析
2018-01-25冯宝鹤
文/冯宝鹤
当前,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国家利益格局、人员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随之纪检监察工作领域也不断拓展,挑战和考验更为严峻,反腐倡廉,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日益凸显。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全新的高度、崭新的视野和新颖的方式方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有效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成为纪检监察机关一项新的历史使命和研究课题。
一、充分认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重要意义
1.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是履行本职工作的客观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是反腐倡廉的最基层单位,从目前我国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机构设置来看,反腐倡廉、惩治和预防腐败,打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犯罪,从事党和国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针、政策、党纪和党规贯彻执行,就是设置在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内的纪检监察部门。
2.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
目前全党正在领导各族人民进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受国际大气候影响,国内各种社会思潮泛滥,各种社会矛盾激增,一些当权者的思想行为也发生了变化,腐败现象不断滋生。纪检监察部门应该针对这些现象旗帜鲜明地履行好岗位责任,发挥好职能作用,高举反腐倡廉大旗,预防和惩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3.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是拒腐倡廉的一条重要途径
党内外的领导干部们搞腐败,破坏国家建设,做出有损党和国家利益、违纪违法之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做斩断此类腐败行为的“利剑”和阻止腐败堕落的“拦路虎”,通过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触动感化腐败人员灵魂,教育挽救滋生腐败思想的党内外各级领导干部,达到拒腐倡廉、“惩前毖后”的目的。
4.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重要载体是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拒腐防变、教育民众宣传活动
适时地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拒腐防变、教育民众宣传活动,深入进行党纪党风法规宣传,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重要载体。通过各级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查处廉政大案、要案,分析并通报案情,做到廉政警钟常敲,廉洁警示常在,让领导干部知晓党和国家有决心长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坚决让违纪违法行为“止步”,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
二、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管理体制上存在明显缺陷
由于管理体制的缺陷,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人事权受同级党委安排决定,“财权物权”受政府统一管理。一旦纪检监察机关秉公办案,不听从有些领导人的“招呼”,轻者掉“乌纱帽”,重者会停止财政供养,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履行职责办案,缺乏各项保障。
2. 人际关系复杂,独立办案受干扰
有时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查办大案要案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些违纪违法的腐败人员,身后大多都有身居要职的后台,若是要查某个领导干部,便会有相关同级领导甚至更上一级领导来打招呼,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办案进退两难。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时“干扰大、噪音也大”。具体办案处理人时,有领导人“打招呼给予关照”:不要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不要对改革创新派“下手”,要保护好干事创业的干部。这就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
3. 社会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存在偏见
一些违反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认为,纪检监察部门是在专门惩治勇于改革、大胆创新、业绩显著而有点“小问题”的干部, 是“专门整人的部门”; 而在民间有些群众也认为,现在纪检监察部门查案办案是流于形式,敷衍了事。
4. 纪检监察机关开拓创新意识差
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往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开展工作,是“照部就搬”,不敢也不愿创新,未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成效,达不到“让上级党组织放心、让群众高兴、让社会各界好评”的目的。
此外,广大民众认为纪检监察部门缺少同违法行为和腐败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有效举措
1.统一思想,认识到位,为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宽松的工作及生活环境
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重要性,及时制定和出台一些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制度措施,改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开展工作鼓励加油、弘扬正气。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上有困难时要尽快及时给予解决,对纪检监察干部给予更多人文关怀和工作支持。
2.党委重视,措施到位,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开展工作
各级党委应把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作为对下级党委、纪委工作考核主要指标,以充分显示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重要性。
3.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提高专业技能,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从事纪检监察的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工作技能,坚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出色一行、辉煌一行”,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坚持正义真理、排除外来干扰、预防惩治各类腐败分子和保驾护航”的良好形象,为国家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廉洁公正、守法拒腐、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4.及时有效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强化职能,震慑违纪违法腐败分子和教化民众
要坚持打黑除恶与反腐倡廉,有力震慑违纪违法腐败分子,对于那些以权谋私、渎职侵权、买官卖官、奢侈浪费、鱼肉百姓、生活作风腐化、贪赃枉法和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腐败分子以及与黑社会组织有来往的“红白”两道官员,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大小、社会地位高低,功劳多大,资格多老,只要违法乱纪,哪怕有“保护伞”也要坚持一查到底,坚持予以打击,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迁就,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给广大人民群众上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5.完善保护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政策保障机制,增强廉政风险防范能力
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让奋战在纪检监察岗位战线上的纪检干部安心工作,大胆工作,高效工作,创新工作,卸下思想包袱和各种顾虑,不断取得反腐倡廉、拒腐防变,以及震慑违纪违法腐败分子、教化群众的新佳绩,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扫清各种“拦路虎”,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6.树立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教化作用
要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广泛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活动,为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履行职责,强化与腐败分子作斗争和教育及感化群众树立榜样,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信心、自豪感,使广大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产生一种钦佩和敬仰感,从而支持和拥护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7.创新纪检监察工作观念,探索有效监督方式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委政府专门监督机关,肩负着重要作用和监督职能,必须努力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研究新特点、新问题,更新监督理念,积极探索创新实施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8.重拳出击,打击干扰,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开辟新航线
在纪检监察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时,若发生领导干部出面“打招呼”,安排办“人情案”,让有“保护伞”支撑的黑社会势力来阻挠和干扰办案,或进行人身伤害甚至打击报复纪检监察干部时,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室要理直气壮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办案人员组成专案组,严肃认真调查处理,一查到底。对已经遭到打击报复或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恢复职务。树立一批正面典型,达到“扬正气、灭歪风,树正气、祛邪气,树典型、惩邪恶”的目的,为他们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履行职务提供“心顺气和、和气正身”的人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