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器演奏中的技巧分析
2018-01-25张智军甘肃省陇剧院
□张智军 甘肃省陇剧院
乐器演奏中的技巧是指人的两手在乐曲演奏过程中的特点活动方式,这个技巧是由演奏者的不断磨炼而获得的。对此,演奏者在演奏时先不必考虑怎样去完成它,也不必为将要进行的两手动作专门制作一个规划图。
一、乐器演奏中的技巧分类
演奏中的技巧分熟练与习惯两个方面:熟练是指有意识地去调节和机械地反复。习惯是下意识的,演奏中的习惯与日常生活中我们所指的习惯有所不同,它是由熟练性变为习惯性的。例如在演奏中,我们对某些技巧是从陌生到认识再到熟练地掌握它,直至习惯。熟练动作是带有强烈的目的性,比如换把、指法、双弦弓法等,所有这些都是演奏者专门的、有意识地去做的。
在弦乐器演奏中,我们也没有专门去注意左右手应该怎样去做,而是肢体在自然而然地运动。在换把时,手指就像有眼睛一样准确无误地切换到了该音上,不论速度的快慢,右手的运弓恰到好处。熟练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而习惯是在无意识中起作用的,我们常说“习惯成自然”就是进入了无意识的状况,这个习惯是指演奏者对每种技巧的掌握已进入无意识状态的表现。例如:人在婴儿阶段总喜欢手舞足蹈,不论是腿的伸展还是手指的屈伸都是来自本能的。我们单从婴儿的形态上只能看出他所做的这些动作是没有目的性的,其实婴儿动作的目的性隐藏在他的潜意识中,这些动作的出现或许是想表现某种欲望、目的,但这些欲望和目的是不受婴儿意识和思维支配的。
在时间与空间上,不同乐器的运动技巧也会有所差异。例如:提琴、二胡、琵琶与钢琴、扬琴等乐器在左右手的时间分配上就不同,小提琴、琵琶右手的运动是纵向与横向。纵向即手指沿着指板作平行运动,横向即换弦或奏和弦时的手指运动。这两种乐器在演奏时不论左手的空间运动方向和路线是否一致,但右手必须要进行严密地配合,在时间上必须是一致的。运动技巧的形成来自肢体的本能动作,但要使其成为规律需要经过经验、感知再到严格的训练,最终才能对其进行熟练掌握。
二、乐器演奏中的技巧形成分期
(一)雏形期
该时期是指演奏者不会做某些基本动作或必须通过学习他人的经验才能完成这些基本动作。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往往是这样。当初学者对于他将要接触的技巧动作感到陌生时,他会用手指试图做出这样或那样的动作,但这些都是徒劳的,他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才能掌握这些动作的程序。在完成这些动作时,初学者或者处于中等演奏水平之下的人想要通过这些动作发现技巧动作的构成及规律是很困难的。在学习新的基本技巧动作时,由于演奏者习惯了以前的技巧动作,所以在面临新的技巧动作时通常只注意到了局部的动作,而忽视了其他方面。
例如:在完成左手手指的某个技巧动作时,演奏者往往只注意到了左手,而忽略了右手的动作。由于面临陌生的技巧动作,致使初学者出现精神紧张的现象,其动作会不协调,手忙脚乱,因而左右手的动作常常出现错误。
(二)发展期
该时期是指演奏者在练习技巧的过程中开始有了明确的目的性,能够有意识地将这些动作技巧与音乐有机地联系起来。在雏形期中,演奏者的视觉排在第一位,而听、触觉排在第二位,例如:演奏者需要两眼盯着乐谱,一刻也不能放松,而手指的运动处在被动地位,进行着忙乱地运动。当进入发展期时,视觉与听、触觉便处在了平均的位置。演奏者在两方面的配合上表现得比较协调,但缺乏紧密性,例如:在看乐谱时,演奏者的注意力不能全在乐谱上,其一部分注意力还要集中在手指的运动方面。
(三)定型期
该时期是指演奏者左右手的技巧动作能够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整个动作的配合紧密、协调、自然并且已经固定下来。演奏者彻底消除了紧张情绪,运动技巧的形成过程中也走向了自动化,进入了无意识的状态,对于技巧运动也可以顺利地进行。然而技巧的最后形成和定型并不意味着运动技巧已经发展到了极限,其仍需要演奏者不断地进行学习、钻研。同样一种技巧,不同的演奏者在时间与速度上也会有所区别,他们在技巧掌握上也存在快慢之分,这与他们的生理机能有着直接的关系。例如:弦乐器中的“飞弓”需要快速连顿弓,有的演奏者经过了艰苦的练习但收效甚微,但有的演奏者只是适当地练了练,却达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这些演奏者虽然长时间没有练琴,他们的手指在不同程度上长期处在静止的状态中,但当他们稍加活动手指后就能顺利地进行较为复杂的技巧运动,这也是由生理机能的差异所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