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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忏悔与“小伙计”的逃避

2018-01-24韩一嘉

语文建设 2018年5期
关键词:小伙计叙述者掌柜

韩一嘉

《孔乙己》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不朽名篇,其叙述者与叙述语言的建构及选择,是众多学者热衷探讨的经典案例之一。

一、谁在叙述

在作为第一人称回忆叙述的《孔乙己》中,有两个“我”:一个是二十年前的小伙计,一个是二十年后回忆的“我”。那么,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叙述主体呢?毫无疑问,二十年后成年的“我”才是叙述主体。首先,从叙述时间来看,文章开篇“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而后“所以至今还记得”,最后“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都直接把叙述者的时间线推移到二十年后。其次,从叙述事件的逻辑关系来看,文中前半部分断裂式地记叙孔乙己的生平时所使用的语汇:“在这些时候”“有一回”“有几回”“有一天”“中秋过后”,要么是重要意义的时间点(如中秋、年关、端午等),要么是关键性事件(如偷东西、文言文、茴香豆等),都是罗列铺展,而非历时成长。这种追忆视角所带来的语言特征,无疑说明叙述者是二十年后的“我”。“我”只是借助小伙计的看与笑来回到文学场景,而参与到文学场景里的小伙计也成了小说人物与前景,也就是说,小伙计也在被叙述。最后,从叙述视角来看,被记叙的孔乙己与“我”有直接对话并在精神情感层面有交流的场景中,孔乙己要教小伙计“茴”的四种写法,小伙计“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之后孔乙己“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以已经“走远”的小伙计视角是无法叙述这一场景的,这恰恰是叙述者“我”二十年后的心象。综上所述,二十年后的“我”是叙述者,二十年前的小伙计仅仅是叙事者。

我们大张旗鼓地分辨叙述者是谁的问题,一是想从文本层面看清楚鲁迅的写作意图,二是文中很多关键信息(小说前三分之一的“闲笔”的作用)只有借助真正的叙述者才能得以了解。陈平原认为:“‘五四第一人称叙事小说中颇多倾诉性作品,作家尽量与第一人称叙事者认同;但也有不少小说借作家与叙述者的间离来造成另一个潜在的审视角度。……值得注意的是‘五四作家喜欢逼着‘我叙述过去的故事。对人生世相的理解,过去的‘我不等于今天的‘我,读者往往可以从今天的‘我不动声色但又包含倾向性的叙述中,领悟过去的‘我认识的局限。”基于此,小伙计所提供的视觉和感觉生成二十年后“我”的记忆和想法,更重要的是,厘清叙述者的问题,我们才得以让小伙计从背景走上前台,从旁观者变成亲历者,可以让我们从更高的层面看到,小伙计与短衣帮、掌柜、丁举人一道,成为孔乙己从生到死的参与者。这是我们盲点的清除,更是鲁迅带着我们反思“领悟过去的‘我认识的局限”的深度。

二、从小伙计的身世说起

孔乙己的故事被叙述,是由三个方面组成的:一是道听途说,二是亲眼所见,三是小伙计的评价。如果仔细划分,道听途说而来的关于孔乙己的言论,充斥着短衣帮与掌柜对孔乙己的负面信息(如绰号的缘由、伤疤的揭露、肆意的取笑等);亲眼所见则相对客观,大部分都由外貌的状摹和不欠酒钱的记录构成,核心是生活的潦倒、自尊的敏感和精神的颓唐;小伙计的评价只有一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孔乙己在咸亨酒店的身份,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种与周遭人际不兼容的尴尬與被排斥,是孔乙己悲剧的一个体现。但我们往往没有关注到,在这个故事里面,还有一个人与孔乙己一样尴尬,那就是小伙计。

文章开篇,借由回忆谈起,“我”十二岁在咸亨酒店当伙计,掌柜觉得“样子太傻”便从伺候长衫顾客转而去外面做事。接着糊弄不了短衣帮便又被掌柜支派去做温酒这样的“无聊职务”。憨厚的长相成了“傻”,“诚恳”的买卖却被教育要欺诈,最后之所以能留下来继续做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自己的价值体现却要依赖别人的存在。因此,饱受人性的第一次考验后,“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用语有怨,用词冷漠,这是小伙计人性的蜕变。

小伙计在咸亨酒店的地位和身份,与孔乙己在大家眼中的地位和身份有着结构上的相似性,这是小伙计能够关注到孔乙己的重要原因。但相似的生存体验并没有给小伙计带来一点儿对孔乙己的同情,相反,在叙述的过程中,虽然“温酒”与“抄书”在生产劳动中都不占有决定性的位置,但从小伙计那一句“幸亏荐头的情面大”可以看出,小伙计天然地认为他比孔乙己更有资格与大家站在一起。他也参与到孔乙己的悲剧里。

我们可以笃定地说,回忆孔乙己的开始,叙述者“我”并没有对孔乙己的悲剧有丝毫反思。在“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场面“教人活泼不得”的时候,叙述者之所以能想起孔乙己,是因为“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才记得”。“笑几声”的行为,具体而精确,与其说是单纯的回忆,不如说在二十年后回忆时,还带着把玩和咂摸孔乙己悲剧的意识,这种深思后令人胆寒的感觉恰恰构成了孔乙己悲剧的助推。小伙计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这要从咸亨酒店说起。

三、空间对时间的救场与救赎

咸亨酒店的出现,在叙事上,是呈现人与人的关系,约束人物行动的空间,更是把非连续的事件统摄于一处的焦点;或者说,“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依赖的对象,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

咸亨酒店的空间布局,叙述者用了“格局”一词,并在整整一段中详细描述。简单来说,在结尾之前,“当街的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把咸亨酒店的空间划分为三:一是长衫客“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二是短衣帮所在的“外面”,三是小伙计和掌柜所在的“柜台里面”。酒店作为商业性场所,天然地是“卖家一商品一买家”的关系,而决定这一关系变动的就是金钱和身份。

孔乙己的长衫是文化尊严的坚持,“又脏又破”是文化阶层没有接纳的隐喻,“站着”是现实生活窘困的催逼,“喝酒”是精神状态中逃避的显露,“一碟茴香豆”是维护自尊的努力,皱纹问的伤痕是现实生活带来的创痛以及不堪的过去。基于此,孔乙己在众人眼中成了一道奇观,观赏性远远大于悲剧性。这样写下去,孔乙己还能引起我们的思考吗?

鲁迅借由二十年后的“我”所罗列的故事,如果没有咸亨酒店,就成了杂乱无章的摆设。通过咸亨酒店,“在这些时候”“有一回”“有几回”“有一天”“中秋过后”等时间节点才从日常的琐屑变成孔乙己生活的常态。但在这些事件的罗列中,却充满了矛盾和裂缝。而孔乙己的悲剧正是借由这些矛盾和裂缝才渗透给读者的。

矛盾一:文中的“我”评价孔乙己时说“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但是罗列孔乙己所说之话就可发现,他是有两套语言系统的:一是日常交流的白话文,二是特殊情景下的文言文。经过比较可知,文言文的出现意味着孔乙己逃避世人嘲弄的选择,是他的精神家园,是他的安全地带,是走投无路时的有话可说,情急之下的“之乎者也”,更带有孔乙己温情的复杂的人性(不论是否认偷书,还是捂着茴香豆)。在另一场景中,孔乙己教小伙计“茴”字写法,虽然全程白话,但也是借由文言知识才得以进行,这是他的尝试,却也失败了。白话文的世界让孔乙己无所适从,要么是虚张声势的“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要么是无地自容的“颓唐不安的”灰色。这些全在“小伙计”的眼里。叙述者没有表达成“他对人说话,有时候是之乎者也”,而用了全然的肯定“总是”和“满口”,这不能不说是叙述者在回忆孔乙己悲剧时的一个逃避。在伦理上躲避读者的审判,却不经意间在叙述的过程中泄了天机。

矛盾二:前文在分析叙述视角时谈到小伙计“不耐烦,努着嘴走远”,孔乙己那“极惋惜的样子”无法看到。或者说,这是二十年后的“我”所补充的一个“不可信”的“样子”。“我”的补充暗含着对孔乙己悲剧的忏悔,只有孔乙己流露出情感上的反馈,叙述者才能经由此“惋惜”达到救赎。全篇小说,孔乙己一旦面露难色,众人都会充盈在笑声之中。偷书事件的哄笑,捞不到秀才时大家的快活,就连小孩子听了“不多也”也在笑声里散去。唯独在叙述他与小伙计发生的这件事时,是没有笑声的。不清楚是叙述者有意为之而篡改,还是叙述者选择性遗忘而无法面对。不论怎样,都是叙述者“我”和人物小伙计对孔乙己的看法在前后二十年间发生的巨大变化。

另外,咸亨酒店的流动性、漂泊性与乡土社会所需要的经验稳定恰好冲突,却与本篇小说非线性的回忆方式非常贴合。

这些矛盾的呈现,都是叙述者無法摆平心中对孔乙己的愧疚,最突出的莫过于前半部小伙计还与掌柜、短衫帮一起“观赏”孔乙己,接着话锋一转,“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样过”。在这句话里,“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还带着刚刚戏弄完孔乙己的兴奋,“可是没有他”稍显遗憾,重要的是“别人”一词的出现,把叙述者“我”(以及小伙计)与看客们一分为二,身上的道德压力顿时消解。正是这一句话,让叙述者找到了叙述的节点,可以从容地按照线性事件来叙述了。

那么,叙述者是怎样在后半程的小说中又回到“中秋一年关一端午”的时间轴上呢?

四、孔乙己真的死了吗

非线性叙事呈现的是叙述者的心理图景,也就是孔乙己留给叙述者最深的印象。线性叙事则全用在孔乙己最后一次出场,说明是叙述者精心营构的场面。在最后的四段当中,所有人物一起上阵,以孔乙己为纽带,串联起咸亨酒店这样一个文化奇观。

首先,咸亨酒馆的三个阶层空间终于把孔乙己挤压出去,独立成为“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的第四空间。而孔乙己也从以前“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落魄成“温一碗酒”。对孔乙己来说,不论在高度上、距离上、数量上、地位上,都无异于一次崩塌——读书人最后的体面也荡然无存。

其次,叙述者事无巨细地叙述二十年前的那一幕,丝毫不带感情地等着全文结束,但还是在与孔乙己发生互动时显露了态度。“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而非让孔乙己用手接着,加之前文“不耐烦”“不再理会”的鄙夷和轻蔑,这个放在门槛上的动作更加深了叙述者自己的愧疚。这一行为直白地参与进掌柜与短衣帮谋杀孔乙己的事件当中。

最后,叙述者在结尾说: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主流的分析集中于“大约”和“的确”的品析,如果从整句话的意味来看,叙述者是遗憾孔乙己的没有出现(二十年),又心理暗示般确定孔乙己已经死了。这种矛盾揭示的是叙述者人性的复杂,既懂得孔乙己的悲剧的缘由,又无法承担这个后果。这是小伙计参与“谋杀”之后,叙述者也无法进行反思的悲哀。孔乙己在这个时候死了,在叙述者心中,还希望能看到他,否则也不会在长达二十年后的回忆中说:“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到现在”“终于没有”两个词不也很耐人寻味吗?

五、“我”为什么耿耿于怀

参与孔乙己悲剧的不只有小伙计,为什么二十年后的“我”却耿耿于怀?

其一,孔乙己是文中唯一对他热情与尊重的人。教其写字,希冀其将来能成掌柜。与此相反,小伙计语言的讽刺,行为的傲慢,眼神的冷漠,都成了二十年后扎向自己的匕首。是小伙计掐灭了他身边唯一带有人性温度的蜡烛。

其二,孔乙己的两次付账,一次“排”,一次“放”。前者讨论较多,故不赘述。后一个“放”,是在小伙计把酒搁在门槛上之后,孔乙己“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孔乙己对小伙计之诚恳,直到最后还留着沉甸甸的分量。

叙述者之所以通过长达二十年的回忆来重塑孔乙己,在不断修正回忆,填补空缺的过程中,昭示了不为人知的一面,原来自己心中的愧疚来自曾经对孔乙己犯下的过错。直到孔乙己消失,才意识到这种渴望通过建构新的回忆来达到自我救赎的努力是失败的。这篇小说,第一层故事是众人观看孔乙己,第二层故事是小伙计观看众人与孔乙己,第三层故事是叙述者经由二十年来观看自己,第四层故事是鲁迅笔下建构出来的苍凉人世。鲁迅小说最为特殊的品质之一,恐怕正在于由克制的理性导泄出一种彻底的而非融合了不同质素的决绝情绪。四层故事,经由读者重启,展示了孔乙己的丰富,小伙计的逃避,“我”的忏悔,只有这种挣扎在自救与他救,忏悔与逃避边缘的人性,才能代表鲁迅反思的彻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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