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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失其鹿”考释

2018-01-24王宏波宋婉琴

寻根 2018年6期
关键词:天命韩信史记

□王宏波 宋婉琴

秦失其鹿,蒯通譬喻

《史记·淮阴侯列传》:“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这是蒯通游说韩信时所用的譬喻,譬喻是纵横家语言的显著特征。裴引张晏曰:“以鹿喻帝位。”

帝位的重要标志是玉玺。据史料记载,秦始皇的玉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东晋时,冉闵大将蒋所获的传国玺“昊天之命,皇帝寿昌”。徐广认为秦朝旧玺是“受天之命,后帝寿昌”。《隋书·礼仪志》记载的玉玺为“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虽然四种玉玺的内容不尽相同,共同之处是昭示“天命”。

《说文解字》:“禄,福也。”帝位是天命眷顾、上天福佑的结果。“天命”,就是天之禄、天之福;历史上皇帝的诏书,都要宣示“奉天承运”。杨树达《汉书窥管》、黄现《古书解读初探——黄现学术论文选》认为,“鹿”“禄”同音,以“鹿”双关为“禄”,“鹿”作“禄”解。

《晋书·段灼传》:“秦失其鹿,豪杰竞逐,项羽既得而失之。”司马贞《史记·项羽本纪·索隐述赞》:“亡秦鹿走,伪楚狐鸣。”《史记·秦楚之际月表·索隐述赞》:“秦失其鹿,群雄竞逐。……真人霸上,卒享天禄。”这些文字表明,秦所走失的“鹿”,就是“天禄”,即帝位、权力和天下,先为项羽所获,最终为刘邦所享。

《史记·秦始皇本纪》:“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秦始皇根据五德终始理论,顺应天命规律,以六为纪,崇尚水德。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六, 象两壁架有一极两宇之棚舍正视形,此为田野中临时寄居之处,其结构简易,暴露于野,即古之所谓庐。……庐、六古音近,故 得借为数词六。”“六”读音为庐、陆。

“六”与“禄”“鹿”同音。“秦失其鹿”,是以“鹿”喻“六”,以“鹿”喻“禄”。从天命分析,是“失六”“失禄”“失天命”;从人事分析,是“失赏罚”“失政教”“失帝位”。

作为纵横家的蒯通非常善于运用譬喻:“相君之面,不过封侯,又危不安。相君之背,贵不可言。”秦汉时期,“离合背向”“背公向私”“背向”都是常见的词语。蒯通用“相君之面”,譬喻韩信朝向、忠诚刘邦的结果。《汉书·五行志》:“内臣外乡兹谓背……诸侯更制兹谓叛。”用“相君之背”,譬喻韩信背叛刘邦,与刘邦、项羽鼎足为三,就有机会追逐贵不可言的皇帝之位。《史记·淮阴侯列传》:“韩信犹豫不忍背汉,又自以为功多,汉终不夺我齐,遂谢蒯通。”

南朝陈国的陈宝应,蓄意起兵造反。《陈书·虞荔传》记载,陈宝应“尝令左右诵《汉书》,卧而听之,至蒯通说韩信曰‘相君之背,贵不可言’,宝应蹶然起曰‘可谓智士’”。陈宝应清楚地知道,蒯通的譬喻是要引诱韩信背叛刘邦自立。

蒯通所说“秦失其鹿”的譬喻,被后世广泛借用、引用。范晔《后汉书·杜栾刘李刘谢传》:“高祖之起,始自布衣,拾暴秦之敝,追亡周之鹿,合散扶伤,克成帝业。”魏收《魏书·乐志》:“曹失其鹿,典午乘时,晋氏之乐更名正德。”陈寿《三国志·吴书·潘陆凯传》:“曹失纲纪,晋有其政。”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萧)铣曰:“隋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刘基《瑞麦颂》:“元失其鹿,天下共逐。”

“追亡周之鹿”“曹失其鹿”“隋失其鹿”“元失其鹿”,都是以鹿喻禄,指失去了天禄、天命、帝位;其中已没有了秦王朝由“失六”而“失禄”的内涵。

以鹿喻禄,溯及先秦

汉初,以“天鹿”喻“天禄”。陈直先生在《汉书新证》中指出,“天禄阁遗址曾出土‘天禄阁’文字瓦当(怀宁柯氏所藏拓本),又出天鹿画瓦,知‘天禄’即‘天鹿’之假借”。

北魏《张黑女墓志》把钜鹿太守写作“巨禄太守”。

唐代以“鹿”喻安禄山之“禄”。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改河北地名为“束鹿”“获鹿”“平山”,寓意束缚、平定、斩获安禄山。姚汝能《安禄山事迹》:“至钜鹿郡,欲宿,禄山忽惊曰:‘我名禄,非所宜宿也。’移营至沙河县。”安禄山把钜鹿理解为“拒禄”。

《说文解字》:“禄,福也。”人们取名为禄,反映了对福禄的希求。商纣王之子,武庚禄父。《元和姓纂》卷十:禄氏,“殷纣子武庚禄父后,以王父字为氏”。《史记·齐太公世家》载齐庄公“六十四年,庄公卒,子公禄甫立”。范雎从魏国逃到秦国,自称“张禄”。为秦始皇修造灵渠的人习惯上被称为“史禄”。

秦始皇陵出土有“荣禄”印章。周晓陆、路东之的《秦封泥集》收录有“宋禄”“禄”。王辉的《秦文字编》还收录有:任禄、杜禄、杨禄、安邑禄、赵禄、贾禄、骆禄、王禄、桥禄、公禄。

《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萧何,萧禄“孝惠三年,哀侯禄嗣,六年薨,亡后”。陈婴,陈禄“高后五年,共侯禄嗣,十八年薨”。许盎,许禄“孝文元年,简侯禄嗣,十四年薨”。华毋害,华禄“后四年,侯禄嗣,七年,孝景四年,坐出界,耐为司寇”。吕后的侄子吕禄,封为赵王。田禄伯,西汉景帝时人,事吴王刘濞。公孙禄,西汉末新莽时人。

比如,《论语·颜渊》:“政者,正也。”《论语·八佾》:“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礼记·中庸》:“义者,宜也。”《吕氏春秋》:“帝者,天下之所适也;王者,天下之所往也。”《诗经·周南·桃夭》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演变为今天的成语“逃之夭夭”。《荀子·大略》:“聘人以,问士以璧,召人以瑗,绝人以,反绝以环。”“绝人以,反绝以环”,杨注:“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则决,皆所以见意也。”“聘人以”,寓意为“归”,回家;“问士以璧”,寓意为“辟”,征辟;“召人以瑗”,寓意“援”,援助。《荀子·赋篇》:蚕“名号不美,与暴为邻”。陈直《读子日札》指出:“蚕与残同音,残暴二字连文,故曰与暴为邻。”

吕亚虎在《秦简中的梦幻占禳信仰初探》一文中指出:“这类占梦法,秦简《占梦书》中也有反映。如简文云:‘梦见桃,为有苛忧。’(J53正)‘梦见李,为复故吏。’(1508正)‘梦乘周(舟),为远行。’(1591正)……按,‘桃’与‘逃’通假,……这与‘有苛忧’之文类似。而‘李’与‘吏’音同。……‘复故吏’,即恢复原来的吏职,此乃吉梦之兆……刘文英注意到先秦时期已运用谐音法来占梦的现象。”“《占梦书》所说的‘梦见桃,为有苛忧’‘梦见李,为复故吏’,或者即是对此类谐音占梦法的反映。而‘舟’为古代交通出行工具,自然与行有关。基此联系,‘梦乘周(舟)’,则将有远行之事。”这从一个方面佐证同声相应是古代的一种思维方式。

逐鹿瞽说,逐鹿邪说

班彪《王命论》:“游说之士至比天下于逐鹿。”“距逐鹿之瞽说,审神器之有授。”沈约《宋书·律历志·序》:“欲使逐鹿弭谋,窥觎不作。”《陈书·世祖纪》:“是以逐鹿贻讥,断蛇定业,乱臣贼子,异世同尤。”李德林《天命论》:“不识天道,不悟人谋,牵逐鹿之邪说,谓飞凫而为鼎。”

从“逐鹿之瞽说”“逐鹿弭谋”“逐鹿贻讥”“逐鹿之邪说”,可见“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是蒯通的游说言辞、离间计谋,希望挑起韩信的“逐鹿”之心,使其背叛刘邦,与刘邦、项羽鼎足而三。

有专家、学者曾引用“秦失其鹿”,佐证历史上的鹿崇拜和“秦人为鹿”,应是对《史记》文本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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