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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词话》形误字考辨*

2018-01-24

汉字汉语研究 2018年4期
关键词:词话文意潘金莲

杨 琳

提 要 传世《金瓶梅词话》的底本主体是听录而来的手写本,字迹潦草,讹误满纸,而刻版写样者文化水平不高,对草书、俗字多有误识,更增加了《词话》文字的错谬,致使很多句子不知所云。虽经众多学者反复校释,疑难之处仍然比比皆是。今摭取学人未能辨识或确认的讹误字加以解证,庶几还原词语,疏通文意,且见熟悉草书、俗字对解读文献之重要。

传世《金瓶梅词话》(下文简称《词话》)的底本主体是听录而来的手写本(参看杨琳,2016),字迹潦草,讹误满纸,而刻版写样者文化水平不高,对草书、俗字多有误识,更增加了《词话》文字的错谬,致使很多句子不知所云。虽经众多学者反复校释,疑难之处仍然比比皆是。今摭取学人未能辨识或确认的讹误字加以解证,庶几还原词语,疏通文意,且见熟悉草书、俗字对解读文献之重要。

1.可

我做媒人实可能,全凭两腿走殷勤。唇枪惯把鳏男配,舌剑能调烈女心。利市花常头上带,喜筵饼锭袖中撑。只有一件不堪处,半是成人半败人。(第七回)

梅节(2004:38):“‘可’崇本作‘自’,意改。应为‘无’之音讹。”白维国(2005:355):“实可,实在,确实。”王夕河(2012:34):“‘可’字同‘何’,古文中义与‘何’同。……‘可能’即‘何能’的意思,‘我做媒人实可能’也就是说:我做媒人有什么本事呢?在此有讽刺意味,也即实在是没本事的意思。”古有“实可”一词。敦煌变文《欢喜国王缘》:“夫人容仪窈窕,玉貌轻盈,如春日之夭桃,类秋池之荷叶,盈盈素质,灼灼娇姿,实可漫漫,偏称王心。”蒋礼鸿(2001:75):“‘实可’就(是)实在,‘可’是语助词。《西厢记》第一本第二折:‘少可有一万声长吁短叹。’王季思注:‘少可即少意。可,助辞。元剧此例极多,如轻可、猛可、闲可、省可,皆是。’”此白维国之所据。但下句说“全凭两腿走殷勤”,将“实可能”理解为实在能干,文意不顺。改作“无”文意虽顺,但说“无”音误作“可”没有道理。还有,这是一首七律,“可”处应为仄声,“无”为平声,不合格律。“实何能”的说法不仅文意难通,也不合律。

2.道

西门庆听见,一面令王婆快打发衬钱与他。长老道:“请斋主娘子谢谢。”妇人道:“王婆说免了罢。”(第八回)

这话说的是和尚们做完超度武大亡灵的法会后要回去了,斋主潘金莲让王婆给了他们衬钱(施舍给僧道的钱物),长老请潘金莲从房中出来,他要表示感谢。接下来写“妇人道:‘王婆说免了罢’”,这话不好理解。崇祯本将“王婆”改作“干娘”,那断句应该是这样的:“妇人道:‘干娘,说免了罢。’”意思是潘金莲让王婆去对长老说“免了罢”,她自己不出面受谢。潘金莲面称王婆都是“干娘”,从未直呼“王婆”,所以崇祯本的修改可以讲得通,但不好解释“干娘”何以错成了“王婆”。我们认为“道”很可能为“向”之形误。“匹”唐颜元孙《干禄字书·入声》作,“匝”敦煌文献P.2319作,可为参证。《词话》原文应为:“妇人向王婆说:‘免了罢。’”长老的话是王婆来屋内转告潘金莲的,所以“妇人向王婆说”。第七回:“片晌出来,向西门庆耳边说:‘大娘子梳妆未了,你老人家请先坐一坐。’”第三十回:“翟谦向来保说:‘我有一件事,央及你爹替我处处,未知你爹肯应承我否?’”此其文例。

3.道

武二道告禀相公道:“这多是实情,不是小人捏造出来的。”(第九回)

梅节(2004:50):“道这多是实情,‘道’字崇本无,当是‘这’字之讹衍。”王夕河(2012:46):“本段中的第一个‘道’字应是‘倒’的借音字。”后世排印本将第二个“道”字删除。窃谓各家处理未见合理。“武二道”之“道”当为“迺”之形误,“迺”即“乃”之异体。第一百回:“(月娘)乃回嗔作喜说道:‘你须依我,奴方与你做夫妻。’”

4.分钱不均

检验李外传身尸,填写尸单格目。委的被武松寻问他索讨分钱不均,酒醉怒起,一时斗殴,拳打脚踢,撞跌身死。(第十回)

“索讨分钱不均”各家没有校说,然文意不通。武松与李外传从无“分钱”之事,“索讨分钱不均”也不成话。按:“分”《词话》抄本当是作“介”,“介”“分”草书形似,文献中常有混同。如《庄子·杂篇·渔父》:“远哉,其分于道也。”“分”字释文:“如字。本又作介,音界。”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十五《伊水》:“其山分立丰上,单秀孤峙。”明朱谋㙔笺:“分,一作介。”《词话》中“介”又音借为“借”。“均”原当作“与”(“與”的俗字),“与”讹误为“匀”,“匀”“均”同义,故替换为“均”。下面清河县呈报东平府的公文中说:“(武松)因酒醉索讨前借钱三百文,外传不与,又不合因而斗殴,互相不伏,揪打踢撞,伤重当时身死。”可与此段文字相印证。“委的被武松寻问他索讨介(借)钱不与”是说李外传确实是因武松找他索要借的钱而不给,便打斗起来,撞跌身死。

5.贼饧奴

贼饧奴,娘要卸你那腿哩,说你怎的就不去了哩。(第十一回)

贼饧奴,崇祯本因不明其义而改作“贼奴才”。学者校释各执一词。

张惠英(1992:60-61):“贼饧奴,即骂人懒惰、怠工,犹如今语‘磨洋工’。……‘饧’从‘易’(琳按:应为昜)旁,读同‘阳’,和‘烊’音义都合。十一回‘贼饧奴’的‘饧’,就是‘磨洋工、懒洋洋’的‘洋’。崇明话形容人做事不抓紧,叫做‘洋带带’。《急就篇》:‘枣杏瓜棣馓饴饧’,唐颜师古注‘饧之为言洋也’。这是声训法,就是‘饧、洋’同音。所以,《金瓶梅》的‘饧’当读 yánɡ。”白维国等(1995:312):“贼饧奴,骂人的话。形容人黏滞拖沓。饧:糖稀,饴糖。”梅节(2004:58):“‘饧奴’未闻,疑为‘淫妇’之音误。”黄霖等(2004:1575):“贼饧(xínɡ形)奴:饧,面发酵谓之饧,引申为性动情发。此骂秋菊为发情的奴才、浪奴才。”

解释虽多,但都只是猜测牵附,不足取信。作为一种称谓性的詈语,应该具有广泛的社会性,而“贼饧奴”在古今典籍中仅此一见,这不正常。窃谓“饧”当是“狗”之形误,理由有三。

其二,“贼狗奴”是明代常见的詈语。例如:

焘孙大骂曰:“贼狗奴,我天子诸生,受国名爵,义当死报国,死,吾所也,宁得以女予贼求活耶?”(明王袆《王忠文公集》卷二十一《刘焘孙传》)

我守四十年老寡妇也,贼狗奴敢尔耶?(明熊相《(正德)瑞州府志》卷十《贞节》)

环厉声骂曰:“贼狗奴,我为国家臣,恨不斩汝万段以报国。”(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七《孔环》)

董昌闻知朝廷累加钱镠官爵,心中大怒,骂道:“贼狗奴,敢卖吾得官耶?”(明冯梦龙《古今小说》卷二十一)

玉姐大骂:“你这些贼狗奴抬我往那里去?”(明冯梦龙《警世通言》卷二十四)

其三,“贼狗×”是《词话》中常用的骂人话,如“贼狗肉”(第二十五回)、“贼狗材”(第四十五回)、“贼狗胎”(第六十三回)、“贼狗囚”(第六十四回)、“贼狗掇腿的奴才”(第六十七回)、“贼狗男女”(第九十九回)等。

由此来看,“ 贼饧奴”为“贼狗奴”之误的观点应能成立。

6.把

反对主子面前轻事重报,惹的走来平白把恁一场儿。(第十一回)

“把恁一场儿”各注本无注。“恁一场”谓那(这)样一场。如第二十八回:“正经俺每和你恁一场,你也没恁个心儿。”崇祯本第五十五回:“月娘道:‘你既在咱家恁一场,有些事儿,不与你处处,却为着甚么来?’”照此理解,“平白把恁一场儿”句子残缺。崇祯本改“把”作“地”,可从。“把”为“地”之形误。

7.拉些儿

拉些儿不曾打起来。(第十一回)

“拉”崇祯本改作“险”。陆澹安(1964:319):“拉些儿,险些儿。”张远芬(1984:118):“拉些儿,差一点儿。”都未提“拉”为何义。白维国等(1995:316):“拉些儿,差一点儿。拉:欠。……引申指相差。”认为“拉”有相差义,但未见所据,无从取信。“拉些儿”的说法不见于其他文献,当有讹误。这种语境下《词话》中常说“险些”。第二十回:“西门庆听了,心中越怒,险些不曾把李老妈妈打起来。”第五回:“看着婆子小肚上只一头撞将去,险些儿不跌倒。”第二十五回:“早时扶住架子,不曾跌着,险些没把玉楼也拖下来。”第三十回:“一步一跌走来观看,不防黑影里被台基险些不曾绊了一交。”第五十八回:“把手只一推,险些儿不把潘姥姥推了一交。”第八十六回:“险些不大棍无情打折我腰。”草书“险”字作(晋索靖)(唐孙过庭),拉字作(唐欧阳询),字形相近,所以“险”被文化水平不高的抄手误认作“拉”。

8.到是

桂姐道:“爹休哄我。你肯贵人脚儿踏俺贱地?”西门庆道:“我不哄你。”到是袖中取出汗巾,连挑牙与香茶盒儿,递与桂姐收了。(第十一回)

“到是”各注本无注,其义难通。今谓“到”当为“於”之形误。“於”草书作(宋米芾)、(明祝允明),“到”草书作(宋米芾),字形相近,文化水平不高的抄书者容易误识。第十八回:“於是袖中取出一两银子,递与他。”第五十九回:“於是袖中取出一包香茶桂花饼儿,递与他。”可为参证。

又第十二回:“应伯爵插口道:‘……每人罚二两银子买酒肉,咱大家吃。’到是这四五个闝客说的说,笑的笑,在席上猜枚行令,顽耍饮酒。”又:“那妇人自知理亏,不敢不跪。到是真个脱去了上下衣服跪在面前。”“妇人道:‘你分付奴知道了。’到是插烛也似与西门庆磕了四个头,方才安座儿在旁陪坐饮酒。”崇祯本删改为“又与西门庆磕了四个头”,后世排印本或校作“倒”,均非是,“到”都是“於”之形误。

9.回文邉锦笺

一手挝过来,拆开观看,却是一幅回文邉锦笺,上写着几行墨迹。(第十二回)

“邉”为何义,无人校释。崇祯本删去“邉”字。此当是“诗”之形误,“邉”一般作“邊”,草书中或作(宋张即之),在与下文连书的情况下,与“诗”形近,故误作“邊”,再改换为“邉”。

10.头寄

这帖子不是别人的,乃是舍下第五个小妾头寄,请我到家有些事儿计较,再无别故。(第十二回)

“头寄”崇祯本改作“寄来”,后世排印本大多校改为“投寄”。“投寄”《汉语大词典》释为“付邮寄出”,托熟人捎带一般不说“投寄”。白维国(2005:391)“帖子”条下举例作:“这帖子不是别人的,乃是舍下第五个小妾头,寄请我到家,有些事儿计较。”另行断句,然典籍未见有“小妾头”之称。今谓“头”(頭)当为“所”之形误。草书中“所”字作(晋王羲之)(晋王献之),“头”字作(明归庄)(清李鹤录),形体相近。

11.连二快子

这个抢风膀臂,如经年未见酒和肴。那个连二快子,成岁不逢筵与席。(第十二回)

“连二快子”难以理解。白维国(2005:235):“连二,一次又一次地;不断地。”“不断地筷子”显然不辞。王夕河(2012:59):“‘二’字,崇本、张竹坡本径改作‘三’,梅节本也从之改,实非。其实‘连二快子’并不误,‘连二快子’即同‘连了快子’,‘二’乃‘了’的山东方音借字。”“连三筷子”也不通,音借说也很牵强。这段文辞采用赋的形式,语句两两对仗,“了”是无法与“风”相对的。欲明“二”义,须先正“风”义。《汉语大词典》中“抢风”有逆风、顶风、挡风等义,用在这里也都讲不通。白维国(2005:307):“抢风,形容动作快。”照此解释,无论“抢风”是形容词还是副词,“这个抢风膀臂”都不成话。窃谓“风”当为“伸”之音误。①听录之误,《词话》中此类错误不少。《词话》中前后鼻音时有混同。如第六十一回“连身响喨”,“身”为“声”之误;第七十四回“何人似你念经刚”,“经”为“金”之误;第七十七回“俺每都到苗亲家住了两日”,“亲”为“青”之误。“抢伸膀臂”谓抢着伸手吃菜。“风”义既明,则与此相对之“二”当为“出”之讹误。“出”手写体作(宋米芾)、(元鲜于枢)等形,在与上下文连书的情况下容易被误认作“二”。“连出快子”与“抢伸膀臂”对仗工整。

12.非

是那个不逢好死的嚼舌根的淫妇,嚼他那旺跳的身子,见你常时进奴这屋里来歇,非都气不愤。(第十二回)

梅节(2004:63):“‘非’上崇本有‘无’字。‘非’应为‘他’之误。‘他’实指李娇儿、孙雪娥;‘无非’则为推测之辞。”王夕河(2012:62):“山东方言中‘都’、‘得’二字同声且音近,故‘都’可作为‘得’的借音字,义也同‘得’。‘非都气不愤’即同‘非得气不愤’。再者,‘非都气不愤’又可作‘非得都气不愤’的省语,也即全都气不愤的意思。”诸说均不可取。下文潘金莲对西门庆说:“旁人见你这般疼奴,在奴身边去的多,都气不愤,背地里架舌头。”也说“都气不愤”。窃谓“非”为“卧”之形误。“卧”字草书作(宋苏轼)、(宋米芾),与“非”形近,故被转抄者误认。原文应为:“见你常时进奴这屋里来歇卧,都气不愤。”第十四回:“晚夕和姥姥一处歇卧。”第八十八回:“守备好不喜他,每日只在他房里歇卧。”可为佐证。

13.好成楫

好成楫的奴才也不枉说的,行一个尿不出来的毛奴才,平空把我繤(纂)一篇舌头。(第十二回)

梅节(2004:63):“‘楫’崇本作‘材’,意改。‘楫’应为‘器’之音讹。”白维国(2005:50):“成楫,成济;有用。”认为“楫”是“济”的音借。诸说均不可取。“楫”当为“样”之讹误。“咠”上之“口”草书中常写作“丷”,如“揖”字作(明唐寅)(明祝允明),“楫”字作(徐伯清),故“楫”“样”形近致误。“好成样”义为好样的。如第七十五回:“你会晓的甚么好成样的套数唱,左右是那几句东沟篱,西沟坝,油嘴狗舌,不上纸笔的。”第七十六回:“月娘道:‘甚么好成样的老婆,由他死便死了罢。’”“好成样的奴才也不枉说的”是说如果是一个好样的奴才,说我跟他私通还有的一说。

14.剌眼儿

你教人有剌眼儿看得上你。(第十二回)

典籍中常见“刺眼”的说法,未见“剌眼”的说法,无论是“剌眼”还是“刺眼”,这里都讲不通。崇祯本改“剌”为“那”,当是视为音误,恐不可取。若是“那”,后面还得有“个”“一个”这样的数量词,“那眼”直接组合不自然。如《红楼梦》第三十五回:“教我那一个眼睛看的上!”《词话》中常用的说法是“半个眼儿”。第二十一回:“月娘骂道:‘好个汗邪的货,教我有半个眼儿看的上你。’”第四十六回:“你教我半个眼儿看的上。”从《词话》文例来看,疑有抄本将连书的“半个”误认作“束”,后来的转抄者见“束”字不通,便改为“剌”,毕竟语言中有“刺眼”的说法,“剌”可以说是“刺”的俗字,二字典籍中时常混同。

15.非

在下敢不铭心刻骨,同哥一答里来家,非嫂子躭心,显的在下干事不的了。(第十三回)

王夕河(2012:66):“崇本在‘非’后加‘独’字,不必。‘非嫂子担心’即不用嫂子担心或省得嫂子担心的意思。”王说牵强,“非”并无“不用”“省得”之义。疑“非”为“怕”之形误。“怕”字草书作(宋赵构)、(明文彭),与“非”形近。下文中西门庆说:“若是我在那里,有个不权促哥哥早来家的,恐怕嫂子忧心。”可为佐证。

16.丢

今日只当丢出事来,才是个了手。(第十四回)

梅节(2004:70):“‘丢’张本改‘弄’。”不少学者直接释“丢”为弄。张鸿魁(1999:124):“丢,弄,造成不好结果的行为或变化。”白维国(2005:99):“丢,弄;搞。”

“丢”字大约出现于宋代,是扔的意思。宋沈孟柈《钱塘湖隐济颠禅师语录》:“太尉赶出去,将疏簿去还他。济公拿起,又丢入去,一径奔走。”宋慧洪《智证传》:“升天底事须对众扬却,十成底事对众丢却,掷地作金声。”“丢”为“投”之音转。章炳麟《新方言·释言第二》:“《说文》:‘投,擿也。’度侯切,今为丁侯切。俗书作丢。又《说文》:‘盩,引击也。’张流切。古音无舌上,盩正作丁流切,故今语自远引而击之亦曰盩,俗亦作丢。山东、辽东谓搒掠捶击曰盩,乃正作张流切,而稍变为去声。”

丢弃义似与弄义无关。《汉语大词典》:“丢,施展,使出。《西游记》第三回:‘那戟有七千二百斤重。悟空见了,跑近前接在手中,丢几个架子,撒两个解数。’”此“丢”虽然可以笼统理解为使弄,但联系下句“撒”来看,实际还是抛出的意思,跟小说中常说的“丢个破绽”之丢同义,所以释“丢”为弄难以成立。《词话》第六十二回:“西门庆道:‘这两日较好些。告诉身上痩的通不相模样了。丢的我上不上,下不下,却怎生样的。’”与后一句相似的文例又见第七十五回:“这胎气弄的上不上,下不下,怎么了。”第八十六回:“把俺娘儿两个弄的上不上,下不下,出丑惹人嫌到这步田地。”比照来看,“丢”应为“弄”之形误。“弄”手写体中下部构件“廾”或作“大”,如(明王宠)(明陈淳),与“丢”形近。

17.的对

不幸害了一场伤寒,从十一月初旬睡倒在床上就不曾起来。的对李瓶儿还请的大街坊胡太医来看,后来怕使钱,只挨着,一日两,两日三,挨到二十头,呜呼哀哉。(第十四回)

一般是这样断句。个别人以“从十一月初旬睡倒在床上就不曾起来的”为一读。王夕河(2012:75):“本段各本所断不一。别本多从‘的对’连句,且认为‘的对’为‘初时’之误,断作‘初时李瓶儿还请大街坊胡太医来看’,不从。‘就不曾起来的’即同‘就不曾起来着’,‘的’与‘着’同义。‘对李瓶儿’乃是‘对李瓶儿说’的省语,此处有恳求李瓶儿的意思。故不从别本改。”省略说无据,而且文意也不顺。“的对”与下文“后来”呼应,“初时”形误说确不可易。草书“初”作(明王宠),与“的”形近;“时”作(明宋克),与“對”的简体“对”形近;故二字致误。第十一回:“比对我当初摆死亲夫,你就不消叫汉子娶我来家。”梅节(2004:59):“‘对’崇本作‘如’,意改。‘对’应为‘时’之误。本书底本大量用俗书简体,‘对’‘时’形近致误。……‘比时’代‘比是’,意为既然是,本书常语。”白维国(2005:22):“比对,连词,相当于‘既然’。”按“比对”未见有既然义,应以梅说为是。《词话》中既然义“比是”的用例如第十二回:“比是你恁怕他,就不消剪他的来了。”此例“比是”与“不消”对应,与“比对”例相同。又第十五回:“比是哥请俺每到酒楼上,咱何不往里边望望李桂姐去。”第七十五回:“比是你有恁性气,不该出来往人家求衣食。”可见“比对”也为“比时”之误,“时”又为“是”之音借。

18.老

月娘道:“今日说道(到),若道(到)二娘贵降的日子,俺姊妹一个也不少老,与二娘祝寿去。”(第十四回)

“老”介休本校改涂点表示删除。崇祯本改作“来”。王夕河(2012:77):“在山东方言中,‘了’字作助词时常读‘老’音,如‘去了’、‘来了’、‘少了’、‘多了’等,其中的‘了’字山东方言就常读作‘老’音。故此段中的‘一个也不少老’即指‘一个也不少了’,也就是一个也不缺的意思。……《金瓶梅词话》中山东方音借字甚多,由此例也可见,不懂山东方音造成的断句之误,实在误导读者不浅。”

对传世文本中难以理解的字词如能做出合理解释,不可视为衍文,故删除“来”字不可取。“老”“来”字形区别明显,“老”不大可能是“来”之形误,崇祯本属于臆改。王夕河动辄拿今天的山东方音作解,率多师心之见,殊不知四百年间方言的读音和词汇都是有变化的。我们认为“老”为“者”之形误。“者”在近代白话中有表示祈使语气的用法。如元马致远《江州司马青衫泪》第三折:“左右,快携酒肴来者。”明吴承恩《西游记》第五十二回:“行者叫道:‘泼魔出来,与老孙打者。’”《词话》第一回:“妇人道:‘叔叔是必记心者,奴这里专候。’”“俺姊妹一个也不少者”是月娘对身边的潘金莲等人的指示,意为一个也不能少,表示的正是祈使语气。这种用法《词话》中多写作“着”。如第三十一回:“打的书童急了,说:‘姐,你休鬼混我,待我扎上这头发着!’”第四十五回:“伯爵道:‘拉回贼小淫妇儿来,休放他去了,叫他唱一套儿且与我听听着。’”第六十七回:“慌的妇人没口子叫:‘来安儿贼,且不要叫他进来,等我出去着!’”“者”“着”音同互通。《词话》第十一回:“招牌儿大字书者:买俏金哥哥休撦,缠头锦婆婆自接,卖花钱姐姐不赊。”“大字书者”谓大字写着。

19.凢

李瓶儿客位内设四张卓席,叫了两个唱的董娇儿韩金钏儿,弹唱饮酒。凢酒过五巡,食割三道。(第十五回)

一般都如此断句。“凢”为“凡”之俗字,此处不合适。梅节(2004:76):“‘凡’应为‘几’之形误,‘几’又为‘及’之音误。”此说非是。“凢”当为“儿”之形误,属上读。第十四回:“你来家该摆席酒儿。”第二十一回:“俺每胡乱置了杯水酒儿。”皆其文例。

20.楼窗下

搭伏定楼窗下观看。(第十五回)

崇祯本删“下”字。梅节(2004:76):“‘下’上馆硃增‘往’字。”后世点校本多在“下”前补“往”。按:补“往”无谓,删“下”亦非,“下”当是“子”之形误。《战国策》卷三《秦一》:“昔者纣为天子,帅天下,将百万。”宋鲍彪注:“子,元作下。”唐韩愈《东雅堂昌黎集注》卷四十《请上尊号表》:“臣子之诚,阙而不奏。”宋廖莹中注:“子或作下。”《词话》下文云:“惟有潘金莲、孟玉楼同两个唱的,只顾搭伏着楼窗子型(望)下人观看。”可为明证。

21.型,下人

惟有潘金莲、孟玉楼同两个唱的,只顾搭伏着楼窗子型下人观看。(第十五回)

“型”字不通。梅节(2004:76):“‘型’崇本作‘往’,无‘人’字。刘改‘型’为‘望’,白卜改‘凭’。‘型’应为‘引’音近之误。以下金莲种种动作,均为吸引下面的人注目。”将“型”改为“往”“凭”“引”均不合理。“往”“型”形音相远,无由致误。“凭”文意不通,毋庸置辩。“引”也文意未谐,此话的主语是“潘金莲、孟玉楼同两个唱的”,而想招引楼下人注意的只是潘金莲。此外,将“下人”理解为楼下面的人也未妥帖。“型”为“望”之形误说可从。第十九回:“潘金莲和西门大姐、孙雪蛾都在翫花楼望下观看。”第五十二回:“孟玉楼便与李娇儿、大姐、孙雪娥都往翫花楼上去,凭栏杆望下着(看)。”此其文例。“人”当为草书“观”字的左上部构件,被误认作单字。草书“观”字或作(宋赵佶)(元赵孟頫),顶部即像“人”字。

22.光单

瑠璃瓶光单美女奇花,云母障并瀛州阆苑。(第十五回)

白维国等(1995:426)将“光单”改作“辉”。梅节(2004:76):“‘光单’崇本作‘映’,意改。‘光’应为‘见’(现)之讹,‘单’为‘美’之讹衍。”诸说或字形相远,或文意未安,均不合理。窃谓“光单”原本当作“殚”。“殚”与“并”(梅节谓“呈”之形误,非是)对文,义为极尽。讹误之由,或“殚”字误分为“光单”;或音借作“”,再误分为“光单”。金邢准《新修累音引证群籍玉篇》(金刻本)卷二十九《单部》:“,音单。”金韩孝彦、韩道昭《改并五音类聚四声篇海》(明成化丁亥重刊本)卷十二《禅母第三十·单部》:“,音丹。”“”“殚”同音。比较来看,“”字罕见,音借的可能性小于“殚”字的误分。

23.比

走到下边,比了酒饭,带马出门。(第十六回)

“比”崇祯本改作“吃”。白维国(2005:22):“比,本指匙(字作‘匕’),引申为吃。”此说牵强。刘敬林(2008:71):“此‘比’是‘毕’的记音字,‘毕’即完,结束。‘比了酒饭’是‘吃毕了酒饭’省说。”《词话》中无单用“毕”表示吃毕的例句,一般说“吃了酒饭”。第十二回:“那小厮吃了酒饭,复走来上边伺候。”第三十二回:“吃了酒饭,磕头去了。”第七十一回:“不由分说,就打发玳安并马上人吃了酒饭,差了几名军牢各拿绳扛径往崔中书家搬取行李去了。”“比”手写体作(宋蔡襄),与“吃”形近,故应为“吃”之形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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