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吉林省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
2018-01-24王亚静
王亚静
继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后,十九大更是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为“千年大计”。在党和国家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统筹好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有重要作用。吉林省作为林业大省,应该在“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下,综合分析全省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认真梳理林业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好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实现林业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最佳平衡的可持续发展。
1 吉林省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现状
吉林省地处中国东北地区中部,是全国重点林业省份之一。全省林业用地面积937.6万hm2,有林地面积822.1万hm2,森林覆盖率43.9%,活立木总蓄积9.8亿m3[1]。
进入新世纪以来,吉林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开发林业资源,提出“努力实现由森林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跨越”的重大任务,将建设林业经济强省纳入省级战略,林业产业开发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十一五”期间全省林业产业产值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20%以上,其中2011年全省林业产值首次突破1 000亿元大关;2015年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1 550亿元,比上年增长7%,是“十一五”期末的1.5倍,林业经济总量在全国各省(市、区)排名中位居第12位。
在大力开发林业资源的同时,吉林省也在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近年来,全省自上而下建成一套完整的林业行政管理体系,设有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77个。其中林业工作站700个,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90个,林木种苗管理站71个,野生动植物管理和救护机构122个,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构94个,各级林业科研单位8个,县级以上科技推广机构30个。作为国家重点林区,设有国有林业局18个,森林经营局4个,省林业厅派驻各地森林资源监督机构12个。目前全省共建有森林公园58个,其中国家级35个,省级23个,森林公园总面积258.3万公顷,占吉林省国土总面积的13.76%[2]。
2 吉林省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吉林省林业资源比较丰富,但由于我国林业资源分布不均,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人均森林蓄积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7[3]。因此,吉林省应该在综合考虑全国林业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开展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当前,吉林省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林木资源采伐与更新缺乏科学精准规划,造成林业资源“断档”
部分地方政府短期行为严重,长期以来一直没有编制森林经营中长期规划,林木资源补充更新跟不上采伐步伐,造成林业资源“断档”,林龄结构严重失调,可采资源供应不足,且幼龄林比例偏大,材种与材质显著下降。
2.2 森林培育经营方式简单粗放,导致人工林生态功能低
虽然很多开采单位在对森林资源开发的同时进行了人工造林,但忽视了森林抚育这个关键环节,培育方式简单、粗放,导致人工林过密过疏林分多、密度适宜林分少,纯林多、混交林少,森林结构不合理、质量差,森林生态系统退化,给林业建设造成了不利影响。
2.3 林业生态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使用不尽合理
由于林业生态建设任务重、规模大、范围广,投资缺口仍然较大。同时,在资金的使用上,大多把重心放在造林和种苗上,而对后续的管理以及培育投入欠缺,这种资金的不合理使用安排不利于林业的持续发展。
2.4 公众对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认识不足,林业资源保护工作难度较大
很多林区居住有大量农户,国有林与集体林之间存在交错,国家、集体、个人之间,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矛盾显著,且目前林业资源保护力量薄弱,工作较难开展。
2.5 专业人才队伍匮乏,林业科技支撑不足
长期以来,林业科技技术人才缺乏,各级林业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人才队伍严重断档,专业化队伍建设滞后;林业科技实用科研成果转化率、普及率低,技术储备不足,制约了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工作的开展。
3 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对吉林省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建议
十九大报告中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为“千年大计”,提出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在此背景下,建议吉林省在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过程中,要将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要在保护和恢复森林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对林业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1 尽快编制省级以下规划,推动森林科学化经营全面持续开展
建议在全国《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指导下,尽快编制省级和县级森林经营规划,将《规划》中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贯穿于规划中,建立健全国家、省、县三级规划体系,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经营行为,全面科学推动森林经营的长期持续开展,将造林和更新造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各项经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地区和单位,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3.2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林业资源保护能力
由于林业资源保护公益性较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可控性,所以政府应在国家资金支持基础上,增加地方资金投入力度,并且加强审计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率,从而提高植树造林投入,改善基础林业资源的配套设施,提升林业资源的科学管理水平。
3.3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改革完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制
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创新资源管护方式,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建立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全省国有林区统一管理新体制。另外,需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监督体制,减轻基层负担,增强依法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3.4 加强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为林业资源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要落实基层人才政策,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林业单位工作,建立常态化森林经营人才培训制度,加快建立一支懂理论、懂技术、会操作的多功能森林资源管理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队伍;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现有技术成果集成应用;加强林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林业卫星、遥感产品,加强森林、湿地资源调查监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效能,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保障森林生态功能的充分发挥。
[1]吉林省统计局.2016吉林统计年鉴[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7.
[2]吉林省林业厅.吉林省林业基本情况[EB/OL].(2016-06-17)[2017-10-18],http://lyt.jl.gov.cn/jlly_lyt/jllq_lyt/.
[3]国家林业局.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J],林业资源管理,201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