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林业建设助推脱贫攻坚模式
2018-01-24李永红
李永红
(吕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山西离石033000)
1 吕梁市生态、社会经济现状
吕梁市位于山西省中西部,属晋西黄土高原的一部分,区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国土面积为2.1万km2,山区半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1.8%,森林覆盖率26.45%,水土流失严重,黄河每年16亿t的泥沙90%来自沿黄各地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吕梁成为黄河水浑浊的主要原因之一[1]。自然灾害频繁,春季风大干旱少雨,粮食广种薄收,靠天吃饭,夏季炎热雨量集中,暴雨频发,据调查统计资料显示,两年中就会发生一次暴雨灾害,秋季凉爽阴雨连绵,秋季寒冷雪少,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吕梁同时也是全国14个集中贫困地区之一,贫困人口位居全省第一,贫困发生率高出全省全国3.8%和5.3%,有31.58万贫困人口,占到全市乡村人口的15.3%,其中深度贫困人口14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44.3%。
生态脆弱区与深度贫困区高度重合,深度贫困区也是需要进行生态治理区。绝大部分深度贫困县是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区,需要加以建设和保护。吕梁市60%的深度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的山区,沿黄河四个贫困县的平均森林覆盖率仅为18%,全市目前仍有22万hm2宜林荒山面积需要绿化,生态脆弱与深度贫困两者相互交织,互为因果。
2 吕梁林业助推脱贫模式
充分发挥林业的资源优势,林业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紧密有机结合,通过大力创造农民务工机会,森林资源管护增加扶贫就业岗位,退耕还林补助助推扶贫工程,经济林提质增效确保脱贫效果,特色林产业巩固脱贫成果。脱贫攻坚统领林业工作全局,科学规划精准施策,将项目、资金、任务、技术落实到贫困农民身上,培育造林组织带领贫困农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实现增绿与增收入双赢。
2.1 “林业工程+合作社”模式
为了让广大贫困农民参与林业生态造林工程,让农民自己组织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生态建设工程,彻底改变过去由造林公司承揽、造林公司经营、造林公司管理、造林公司交账的造林新机制。目前吕梁已组建林业造林合作社1008个,社员24760人,其中贫困社员18784人,基本实现造林重点区域村村都建有合作社。市级对合作社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财会人员共计2880人进行统一培训。吕梁市2017年造林任务7万hm2,为了突显林业生态扶贫效果,全部由造林合作社来完成,人均增收6000元。
2.2 “林业能人+农户”模式
林业工程建设虽不像建筑那样复杂,但也需要一定的技术和资金,需要按作业设计施工,需要掌握关键的技术环节,要有一个良好的团队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否则农民不仅赚不到钱,反而会因林致贫。领办人要求是具有造林经验,从事领办造林工程2年以上、有一定资金垫支能力,有必备的造林设备,能够承担造林风险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林业大户、技术员等。
2.3 “林业工程+议标”模式
林业工程的招标制在全省已实行十多年,并已形成一套规范完整成熟可行的体系,林业工程施工在200万元以上的,规划设计以及监理在50万元以上的,采购材料设备在100万元以上的都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实行招标制以来培育了一大批林业造林公司,对林业工程质量有了很大的保证,也为林业部门管理工程减轻了不少负担[2]。实行招标注制以来,投标单位都是大公司,注册资金多,绿化资质等级高,技术人员多,绿化年代长,这对造林工程质量有保证,但是与当前我国的脱贫攻坚统揽全局、生态脱贫结合不紧密,对老百姓增加收入改善生活不明显。为了让农民能够参与到林业生态建设当中,由公开招标办法改用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等议标法,议标时林业造林工程所在村的村民组建的合作优先,贫困户所占比例多的优先,当地农民有苗圃的优先,涉及到农户地的优先,便于本村协调工作,开展造林的农民优先,给当地农民,特别是给贫困农民创造了有利的参与条件,由原来的公司承担造林工程变为农民组建的合作社完成造林任务,把林业工程与农民紧密结合起来,把林业工程利润与农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
2.3 “造林任务+脱贫目标”模式
吕梁目前有宜林荒山22万hm2需要绿化,每年至少规划6.667万hm2绿化任务,三年基本完成荒山绿化任务。根据当前造林投资12000元/hm2计算,其中45%用于劳务支出,也就是有5400元/hm2用于支付参与造林的贫困人员的劳务工资。每人造林2.27hm2,劳务收入即可达到12240元,按每个贫困户3个算,人均可增收4000元,实现一人造林全家脱贫。
2.5 “退耕还林+农户政策性补助”模式
退耕还林政策施于2000年国家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严重的治理措施,规定25°以上的坡耕地全面实行退耕还林,国家财政给予退耕户补贴,以粮食换生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吕梁市是生态脆弱区,立地条件较差,山区半山区面积占到国土面积的91.8%,水土流失严重,退耕还林政策实施以来,2000-2006年退耕7.367万hm2,涉及65万人;2014年退耕0.2万hm2。吕梁市本着能退则退,应退尽退的原则,2017年退耕5.855万hm2,共涉及10.14万农户、32.85万人,其中贫困户3.91万户、11.28万人。国家现在每亩退耕补助1500元,省级地方给予造林补助800元,国家和省级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人均增收达到3450元。
2.6 “经济林提质+增效增收”模式
吕梁地处山西省中西部,西靠黄河与陕西隔河相邻,沿黄河四县发展红枣栽植历史悠久。据临县县志记载,早在2000年前西汉时期临县就种植有红枣。临县红面积和产量居全国县级之首,先后获得了“中国红枣产业龙头县”、“中国红枣之乡”、“全国百家经济林示范县”等殊荣,柳林县三交镇在2000年被国家农业部誉为“中国红枣第一镇”,吕梁全市现有红枣总面积10.587万hm2,占全省的40%,全国的10%。吕梁的汾阳、孝义、交口县一带盛产核桃,“汾州核桃”全世界有名,核桃传到汾阳已有2000年的历史,在200年国家质量监督总局授予“汾州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3年吕梁汾阳还举办了第七界世界核桃大会。目前全市核桃总面积20.313万hm2,占全省的50%、全国的7%。针对当前红枣、核桃经济林有数量没产量,有数量没效益的现状,近年来采取地下科学施肥,树上整形修剪和病虫生物防治,品质低劣的改良品种等措施,来提高产量与质量,从而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吕梁市共实施红枣提质增效1.927万hm2,核桃11.12万hm2,品种改良红枣0.053万 hm2,核桃0.293万hm2,涉及15.4万人,其中贫困人口4.27万人。通过提质增效措施,核桃亩增产40kg,增收400元,红枣亩增产100kg,增收300元[3]。
2.7 “森林管护+贫困护林员”模式
根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吕梁市现有公益林面积125万hm2,占到林地总面积的90%以上。公益林肩负着生态平衡、国土安全任,国家为了保护好生态公益林拔出专款用于补偿,补偿标准由每亩5元提高到目前的每年225元/hm2。吕梁市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化为护林员。目前全市已落实森林管护面积93.4万hm2,聘用森林管护员6118人,其中建档立卡的贫困管护员4452人,占管护员总数的72%。贫困管护员人均年工资6000~10000元,可带动9000多贫困人口脱贫。
2.8 “林业特色产业+农民助收”
吕梁市在发展生态林业的同时,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开发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绿色经济体,增加农民收入,助推现代林业的发展。比如引进种植油用牡丹,三年后均产籽4500~6000kg/hm2,按10元 /kg算,收入 45000~60000 元/hm2,经济效益相当可观。岚县将规划建立稳产、高产、优质沙棘原材料示范林0.067万hm2,培育扶持2~3户大型沙棘种植龙头企业,支持1~2户加工企业,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沙棘示范园,使沙棘产业成为促进农民增收,一村一业的主导产业。石楼县裴沟乡曹家峪、刘家洼、穆家洼三村连片整流域治理,已栽植单季槐200hm2,玉露香梨66.667hm2。全市已新栽山楂、花椒、桑树、皂角、构树等特色经济林1583.333hm2。
2.9 “林业担保+扶贫贷款”
贫困户缺的就是资金,如何能够让贫困户顺利的参与到林业建设当中来,资金是一个关键的制约因素。林业工程的实施前期需要垫付种苗费、实施设备投入也是不小的开支。林业工程款一般都是竣工验收后三年内按比例分期支付。既要让贫困户从林业建设中增加收入,还要保证林业工程的建设质量,资金与质量成了一对矛盾体。为了解决贫困户投资的难题,林业部门与金融部门合作,利用政府贴息,林业工程担保,贫困户贷款的模式,取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在林业工程签订合同后,贫困户即可和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根据银行的要求,申请贷款的贫困户为18~60岁之间,每一个贫困户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内,利息由财政补贴,在林业工程款结算时优先还付银行贷款。林业部门加强对贫困户在林业工程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及时验收后拨付工程款,减轻了贫困户的资金负担,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达到了林业生态扶贫的目的。目前已有186个贫困户从邮政储蓄银行贷款917万元,助推贫困户在林业生态脱贫的路上大步迈进。
2.1 0“林业局+多部门”精准扶贫
林业局在稳定脱贫,建设小康社会的路上勇于担当,主动出击。林业局先后与扶贫办、工商局、农业厅、银行、财政等多个部门合作,助推脱贫攻坚。林业局优先给贫困户参与的合作社、龙头企业、林业经营大户发放扶贫造林专用资质,发包林业建设工程,贫困户所占比例在60%以上,要通过扶贫办审核并出具真实性证明,农业部门对合作社的建立和运行进行指导,工商部门把关登记注册资料,农经部门对利益分配进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资金。林业局起到了牵头作用,联合多部门作战,共同推进的林业生态扶贫机制。
2017年9月25日,全国林业扶贫现场观摩会在山西省吕梁市召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的领导及有关省林业、扶贫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与了会议。会上对吕梁的做法给予了肯定,一致认为吕梁的模式、机制是创新的,是可推广复制的,并要求在全国推广。
[1]卫三平,卫正新,李树怀,等.晋西黄土丘陵沟壑区刺槐林适宜性调查研究[J].山西水土保持科技,2001(2):36-39.
[2]张俊红.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及经济评价标准规范实用手册[M].长春:吉林电子出版社,2004.
[3]程弘.甘肃林业产业发展的现状、特征及建议[J].中国林业,2011(14):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