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重症护理中血糖控制的意义分析
2018-01-24宋阳
宋 阳
(本溪钢铁集团总医院ICU,辽宁 本溪 117000)
ICU重症患者的机体一直处于应激状态,病情危急、复杂,其病死率较高,对护理措施提出很严格的要求[1]。护理实践发现,若ICU患者的血糖一直处于正常水平时,可以提升临床疗效、缩短住院时间、减少感染发生率[2]。因此,笔者选择我院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ICU重症患者146例作为研究对象,分析ICU重症护理中控制血糖的意义,汇报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基本资料:选择我院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ICU重症患者146例,所有患者均能与护理人员正常交流并且自愿参加此次研究,采取随机数字法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各73例。其中实验组男性为35例,女性38例,平均年龄(51.8±7.3)岁,器官功能衰竭评分均值为(39.8±8.1)分,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均值为(43.6±4.9)分;对照组男性为36例,女性37例,平均年龄(52.2±7.5)岁,器官功能衰竭评分均值为(39.2±7.6)分,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均值为(43.9±5.1)分。实验组与对照组患者的性别、年龄、器官功能衰竭评分、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等一般资料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两组患者均采取有效的药物治疗措施,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护理方案,主要为必要的健康教育,协助用药,管道及心理护理等。实验组患者在对照组基础上采取血糖控制措施,主要为:①定期测量血糖,当患者空腹血糖>11.1 mmol/L则诊断为高血糖患者,患者空腹血糖<2.8 mmol/L则诊断为低血糖患者;②高血糖患者通过静脉给予胰岛素,血糖>6.2 mmol/L的准高血糖患者通过皮下注射给予胰岛素,使其血糖稳定在4.3~6.1 mmol/L。③低血糖患者则应及时进食浓糖水或者静脉给予葡萄糖,使其血糖恢复正常。
1.3 评价指标:观察记录所有患者护理前后的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器官功能衰竭评分,比较两组患者感染发生率,感染发生率=感染例数/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分析:本次研究数据采取SPSS21.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感染发生率为计数资料,采用例数、百分率表示,实验组、对照组结果数据对比使用χ2检验;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器官功能衰竭评分为计数资料,采用数±标准差(±s)表示,实验组、对照组结果数据对比使用t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护理后两组患者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器官功能衰竭评分比较:护理后实验组患者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均值为(13.6±4.4)分、器官功能衰竭评分均值为(8.7±2.9)分,对照组患者依次为(8.7±2.9)分、(15.1±5.2)分;经统计分析发现实验组患者在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器官功能衰竭评分方面均明显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护理后两组患者感染发生情况比较:研究期间对照组共发生15例患者感染,感染发生率为20.6%;实验组共发生6例患者感染,感染发生率为8.2%;发现实验组感染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
3 讨 论
当患者的空腹血糖>11.1 mmol/L时,其机体容易发生炎性反应,并且对心脏、肝肾等器官产生不可逆损伤,增加患者发生感染的风险,延长治疗时间[3]。ICU患者往往自身免疫力较弱,各器官、组织的功能不健全,因此护理过程中采取措施控制患者血糖很有必要。
通过此次研究结果可知,实验组患者在感染发生率、器官功能衰竭评分、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方面均要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因为实验组采取有效的措施定期监测患者的空腹血糖,当血糖较高时给予胰岛素对抗治疗,使患者的血糖一直处于正常水平,从而避免了高血糖对组织细胞的伤害,减少对各器官功能的干扰[4]。此外,采取指尖血糖监测时应注意对取血点进行消毒,首次给予胰岛素降血糖时应选择低剂量,再次给药时逐渐增加剂量,并且严格控制给药速度,避免患者血糖波动较大或引发低血糖。综上所述,ICU重症患者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给予有效的血糖控制措施,可以明显降低机体发生感染的风险,明显减少各组织器官的损伤,能够促进机体的康复,具有重要的临床应用价值,建议临床上推广使用。
[1]赵改艳,仵利娟.血糖控制在ICU重症护理中的临床意义[J].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2016,1(17):29-30.
[2]张敏,郭慧娟,刘晓燕,等.血糖控制在ICU重症护理中的临床意义[J].医学美学美容(中旬刊),2015,24(6):323.
[3]夏娟娟,张雪梅,尚应萌,等.血糖控制在ICU重症护理中的临床意义[J].大家健康(下旬版),2016,11(6):279.
[4]赵传静.探讨血糖控制在ICU重症护理中的意义[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连续型电子期刊),2016,16(46):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