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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毛南族“肥套”仪式音乐的历史形成与演变

2018-01-24

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毛南族宗教信仰道教

●孙 莉

(中央音乐学院,北京,100031)

据《思恩县志》(民国22年编,)社会编风俗部中记述酬神还愿中有唱歌的习俗:“词多比体,故名唱比,其歌以‘啰嗨’为尾音蛮语有音无字,其歌仅可意译。”[1]田野考察发现,“肥套”①当属上述中的一种。它是毛南族男子在有子嗣后,请师公佩戴面具举办感谢祖先和神灵“送子”的祈福还愿活动,所有程序中都有歌、舞、乐的交替表现。这项古老的民俗活动至今在毛南地区盛行,是毛南族重要的传统文化特色标识。

任何传统音乐文化的形成、发展与变迁都与特定的社会和历史文化语境有着密切关系。现有关“肥套”仪式及音乐的研究成果多是集中在仪式音乐与毛南族文化语境互动关系的研究,而对于它的历史变迁轨迹及其演变所反映出的问题等还有待进一步探讨。笔者通过对毛南族传统历史文献的梳理,结合多年的田野实践积累,对上述两者进行“互证”性思考;分析“肥套”仪式及音乐在历史与当下的发展和变迁;探究音乐文化表演背后的变迁问题。

一、“肥套”及仪式音乐的形成

“肥套”执仪者的神灵信仰、使用的经书、乐器、法器及演唱的歌腔均体现出与中原汉文化有着密切关联。可以说“肥套”仪式及它的音乐是建立在汉文化在广西的传播及与当地少数民族多元文化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若要对它的历史变迁轨迹进行探源,那么历史文献的挖掘与梳理是非常有必要和价值的。

(一)民族融合

广西是发现岭南新石器时代遗址较多的地区,出土的遗物形制与纹饰表明,商朝时广西就与中原有着经济和文化方面的交流。春秋之前广西为荆州南徼地,战国实属楚。1974年在广西平乐银岭和1977年在田东锅盖岭发掘的战国晚期墓葬中,出土有成套的铁制农业生产工具和兵器,部分为楚制,表明广西在这一时期经济生产力有了提高。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统一岭南,从中原地区调迁五十万汉族人促成了与广西土著民族之间的第一次大融合。中原汉族先进的文化和生产技术得到推广,促进了广西社会的发展。第二次是汉武帝两次派兵平定南越,大规模进兵均驻扎岭南西部,推动了广西民族间的又一次大交融。贵县罗泊湾墓葬出土的西汉文物“漆画竹节形铜箫”上的纹饰,就绘制有中原狩猎的舞蹈形象,可看出汉文化已深入影响到岭南地区民间艺术的发展。

第三次是三国到南朝时期。因中原战乱频繁而南方较为稳定,故中原人南迁逐年增加。据《三国志·吴书》记载当时仅交趾太守士燮一家,自汉桓帝时迁到广信(今苍梧县境)已是第七代,士燮的兄弟辈很有权势,中原士人前往避难的即数以百计。后自宋代开始中原与岭南交往更加频繁,加上宋朝派狄青镇压壮族侬智高的大规模起义,派兵驻守岭南西部,推进了中原汉族与广西土著民族的第四次大融合。

这四次民族大融合是在清代。生活在桂北一带的汉族人多势众,主宰着本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本地的土著民族逐渐被汉化。聚居在桂西北地区的毛南人也受到汉文化影响,虽然给他们的日常生活习惯及宗教信仰带来了不少影响,但他们也相对独立地发展着本民族的经济和文化艺术。

(二)宗教影响

汉代以来,广西少数民族好巫、信巫、崇巫之俗长盛不衰。明清时代,因受大举传入的道教、佛教的影响,毛南族的宗教信仰开始在本民族传统神话的基础上吸收佛、道中的某些成分形成“武教”(毛南族称之为“武教班子”,汉族称“师教班”或“师公班”),师公奉“三元”为祖师(即唐、葛、周三圣),自称信奉道教中的“梅山教”。

1.原始宗教信仰

广西毛南族的宗教信仰萌生于“万物有灵”的原始观念及其衍生的鬼神崇拜、祖先崇拜、自然崇拜、生殖崇拜等。有崇拜就有祭仪,祭仪的执行者即巫。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即已巫风盛行。《吕氏春秋·侈乐篇》记载有:“楚之衰也,作为巫音。”

《史记·孝武帝本纪》云:“是时既灭南越,越人勇之乃言:‘越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至百六十。后世谩怠,故衰耗。’乃令越巫立越祝词,安台无坛,亦祠天神上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越祠鸡卜始用焉。”

相似记载还有明邝露《赤雅》:“汉无封二年平越,得越巫,适有祠祷之事,令祠上帝,祭百鬼,有鸡卜,斯时方士如云,儒臣如雨,天子有事,不昆命于元龟,降用夷礼,廷臣莫敢致诤,意其术大有可观者矣。”以上所载,透露出汉武帝深信越巫、立越祠,行巫之术用鸡卜等信息。

广西左江崖壁画为两千多年前的骆越族群所画,内容表现了为免除水旱之灾而举行的巫祭活动及集体歌舞场面,仪具有鼓、铃,舞姿有蹭点步、蹲踏步、马步等。从画面内容分析有祭鬼神和生殖崇拜的巫术礼仪,包括了面具舞的表演。

上述史料记载和发现的实物都印证了道教在传入广西地区之前毛南族就已有原始信仰,且巫风风行。我们大致可得出毛南族“肥套”是一种以巫术祭神仪式为特质的宗教活动,归属原始宗教信仰的生殖崇拜。

2.道教的影响

通过“肥套”仪式中的坛场、傩面具、符箓和法器倚仗,舞蹈中的禹步手诀和祀奉神祇中的“三元”、“三光”,信奉本地土俗神“三界”等的分析来看都与道教有一定关联,表明中原道教对毛南族宗教信仰的影响甚为深远。

道教是在汉代南北朝时期传至今桂东北地区的。1938年桂林北郊出土的“南朝宋·欧景熙地卷碑”,1962年在桂林东郊老山南齐墓地出土的滑石地卷,1980年在融安县出土的南朝滑石地卷,分别记载有道教用以镇守四方的“青龙、白龙、朱雀、玄武”,“守护神”和道家尊崇信奉的王侨、赤松子、要定度、张坚固的名字,说明道教在此时已传播到这些地方。唐代,道教在今桂东北、桂东和桂东南兴盛起来,据文献记载有新建宫观14座,其中的4座建在了当今桂林所在地。宋代,道教在广西得到进一步发展,传播范围扩大到当今柳州、来宾等地。同时桂林市及周边地区修建有多处道观,记载有桂林修建4座,灵川县修建7座,阳朔、平乐、兴安等县也都建有道观。[2]直到元朝时期,道教在今桂西少数民族聚居区得到传播。

明朝时期道教在广西的传播走向衰微,出现向世俗化转变的倾向,内容粗俗、诵经拜忏之事遍及城乡。清朝,统治者对道教采取了严厉的措施抑制发展,这些祭祀仪式活动为寻求生存空间而更偏向世俗化,故在内容上冲入了民间迷信、民间神祀,并渐渐融化在民间信仰之中,使严格意义上的道教信仰更加衰落。

3.佛教的影响

起源于印度的佛教也对广西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经水路和陆路两条路线传入。经陆路传入广西始于隋唐时期,先由湖南传入桂北,又以桂林为中心迅速发展,建佛寺、造石窟等。宋代广西佛教发展达至鼎盛,拥有寺院190多座,开始由桂北、桂东南的中心地带向桂西少数民族聚居区传播,当下的环江毛南族地区都修有古刹。然而,佛教在当地遭到巫师的反制,也逐渐走向民俗化、巫术化。

唐贞观十二年(公元638年开始),中央王朝先后在毛南族先民聚居区设置羁縻环洲、抚水州,渗入了封建思想,当地原始社会走向瓦解。北宋又在羁縻州县的基础上建立土司制度,封建领主制社会逐步确立。[3]明朝中叶以来,封建王朝对土司制实行“改土归流”,至清乾隆年间基本完成,封建领主制被封建地主制代替。[4]这一时期,毛南先民们作为单一民族大大加强了和周边民族的联系,特别是和汉族的交往,不断吸收中原封建文化与生产技术水平,兴旺的农耕经济及其稳定的社会生活促进了民间艺术的发展。

唐末宋初之时,佛教、道教和傩相继传入毛南先民地区,与当地原始古巫融合,吸收了毛南古咒语和民间音乐,逐渐形成毛南族独特的宗教祭祀乐舞。在传承中,毛南人的祖先借用汉字“形声、会意”的构字原则创造了土俗字以记录毛南族“还愿唱本”等,推广了毛南族宗教祭祀乐舞的传承。据现存乾隆十五年(1750)绘制的还愿神像,以及清代咸丰八年(1858)修成的古墓刻有还愿跳舞的图像来看,还愿活动早于明清时期已在毛南族民间盛行。

田野中发现,“肥套”仪式中的36位神灵有近百分之八十都是根据毛南当地生活中的人物进行塑造的。如“家仙”象征着当地人的祖先,“瑶王”是指与毛南人生活在一起的白裤瑶的瑶王,“莫一大王”是环江明伦壮族信奉的鬼神,“锣鼓官”和“挑夫”分别是生活中一位敲鼓人和一位劳动者的角色,“三娘与土地”讲述了当地壮族青年土地与毛南姑娘三娘追求恋爱自由的爱情故事,等。毛南人通过借助这些神灵表达他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或崇敬。“肥套”也进而成为既有本民族信仰特色又兼具外来文化的仪式活动。

二、“肥套”及仪式音乐的演变

“肥套”历经不同历史时期和统治政权而发生流变。尤其是进入中国近代社会后,它的宗教信仰、祭祀活动和仪式音乐被作为“封建迷信”沉寂了近一个世纪。直至新中国改革开放,国家重视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民俗活动的生存状况才有了改善,民众也渐渐公开举办无形中强化了毛南人的族群意识。

(一)社会变革引起的衰退

1851年,在广西发动的太平天国运动对民间傩文化(当时诬称“邪戏”)进行了严重摧毁,佛寺、道观和孔庙被当作邪教场所遭到破坏。“肥套”也未能幸免,陷入了困境状态。

20世纪20年代后期,社会动荡加之统治当局号召改良传统陋俗的缘由致使“肥套”的生存持续受到影响。如新桂系②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改良风俗运动,强制少数民族移风易俗,在民族宗教信仰上要求破除“迷信”,强迫少数民族放弃民族宗教信仰。

从统治阶级出台的一系列决策来看,他们没有对宗教祭祀活动中的封建迷信给予正确引导,而是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迫使少数民族放弃。如1926年广西省政府通令各地“捣毁寺庙偶像,以祛迷信”。1927年决议将所有的寺庙、宫观产业完全提作教育经费。[5](P51)进入到30年代后当局政府进一步将改良风俗纳入到新政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如1931年省政府颁布《广西各县市取缔婚丧生寿及陋俗规则》中规定:“迷信行为,均应革除”。1933年,又修正公布《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成为新桂系政权推行“风俗改良”的总的法律规范。根据该法规,广西各少数民族不准聚集歌圩唱和;不得迎神建醮,奉祀淫祠及送鬼还愿。1936年省政府颁布《广西乡村禁约》,列举乡村各种陋俗及改革办法,制定乡民遵守的详细条规及处罚措施。[5](P49)

但民间宗教历经数百年的发展,传统民俗已在当地人心中根深蒂固,民众在家庭、宗族内部仍旧奉行着古老信仰。如1938年《改良风俗的实施》就曾记录当时“迷信”现象在民间时有发生:“1.敬事鬼神,作偶像崇拜;2.建醮还愿,请僧道作法;3.迷信堪舆地师等。”我们在看到当局改善了民众部分“愚昧”思想行为的同时也注意到他们刻意漠视少数民族文化差异,使民族传统历史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给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和精神上带来了伤害。

虽然现有历史文献对新桂系采取禁令的影响记载有限,但依然可看出在民不聊生、经济文化发展滞缓的情况下,毛南族民众的宗教信仰和习俗被划定为违法行径,民间传统文化的发展受到了重创,民俗表演也发生了变化。

(二)改革开放后“肥套”的复兴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对于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有了新的认定,但在探索应如何批判与继承传统文化时存在着一定利用与改造的思想目的,加之当时我国经济发展滞缓等原因,毛南族“肥套”在民间鲜有举办。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社会文化有了发展和变化,政府对“宗教信仰自由”给予支持,采取了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政策,这也就促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有了改观。毛南族宗教祭祀乐舞随之得到恢复(尤其在环江“三南”地区),少量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毛南族家庭开始公开举办民族传统祭仪。

传统民俗的复兴是因为内在的生命力使其需要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巩固文化的核心信仰与价值观。“肥套”的复兴诠释出毛南人希望通过找回自己的文化生活来寻回民族传统之根,是对自身文化的认同。这种“重构”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延续了民族精神,也逐步实现了对传统的改革和创新。毛南族“重构”的传统在当代的呈现既是因循传统的结果,又是重新创造“新”祭祀宗教仪式及音乐的结果,让它有了更好地机会与当代社会契合。现代赋予了传统不同于过去新的含义。

(三)当代人的“发明”

当下的“肥套”仪式是在我国文化复兴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新构”。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后,仪式的程序、使用的乐法器、表演的歌腔和舞蹈等体现出鲜明的娱乐性和即兴性特点。原有的象征符号在不同的情境中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但这并没有影响到毛南人对自己祖先的认同,新构的传统文化仍在延续民族精神。2006年,“肥套”被列入国家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说明国家对于变迁中的毛南族传统文化价值予以认同。

新构的传统是流动的,也是不时叠加的。这种传统宗教祭祀乐舞将仪式的意义和表演形式在新传统的河流中不断发展,它嬗变但是有迹可循,延续下的是传统符号的象征形式。如今,毛南族“肥套”年复一年地重复着,在当代人手中“发明”着,在不同人身上实践着,在后人解读中延续着。[6]

结 语

从历史上看,“肥套”仪式是在本民族原始古巫文化基础上受到中原汉文化及外来宗教的影响而形成的宗教祭祀仪式,大约在唐宋时期出现雏形,至明清之际正式形成。从文化层面看,传统与现代“肥套”都是环江毛南族地区的历史、文化现象。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文化语境中,有着不同的地位、不同的意义和作用。“肥套”是毛南族民众的文化记忆,它的演变折射出国家社会的时代变革,反映出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的博弈。

注释:

①“肥套”是毛南语,“肥”是举办的意思,“套”则专指还愿仪式。

②新桂系军阀主要由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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