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产业化导向的农业税收政策研究
2018-01-24◎钱娜
◎钱 娜
一、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业产业化指以农业种植/饲养、管理、加工和农产品输出为重点,组合多种生产要素,应用现代农业科技与管理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使农业走向市场化、规模化的道路。本质上,农业产业化是对分散经营、技术落后的传统农业模式的改造,是以科技与管理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
(一)我国农业产业化现状
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农户与企业的利益机制日益完善,产业化组织程度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格局已初具规模。
第一,农户与企业的利益机制日益完善。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农户与企业是最重要的利益涉及者;二者之间利益机制的完善,对保障双方利益、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意义重大。首先,各地通过形式多样的中介组织,以第三方的介入改进农户与企业直接对接的传统方式,使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契约”有了第三方的信用保障和专业管理。其次,根据市场需求,企业引导农户成立了多种农业协作组织,以及由企业技术人员与农户共同组成的专业合作组织,以有效保障双方权益和利益,共担市场风险。
第二,产业化组织程度不断提高。截至2015年底,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达38.6万个,农户户均增收3380元,辐射农户1.26亿;农业部直接指导创建了60个国家级示范基地,集聚2289家龙头企业,带动502万户农户。产业化组织程度的提高,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户和企业增收,加快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第三,农业产业化格局已初具规模。各地从实际出发,将农业产业化与小城镇经济发展相结合,积极招商引资,吸引龙头企业到本地落户。在农业部对农业产业化的号召和支持下,大批龙头企业将企业基地建设向农产品丰富地区转移,将企业布局与农业产业化项目相结合,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资源聚集和良性竞争环境。山东好当家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对荣成、威海的农业产业化带动作用即为鲜活的案例,其已经形成了捕捞、养殖、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网络,其产品远销海内外,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建设的发展。整体来说,东部地区的出口型农业发展迅速;中部地区的粮棉油等优质产业已成规模;西部正积极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我国农业产业化格局已初具规模。在“互联网+”“生态+”等现代科技和生活理念的刺激下,我国农业产业化正朝着科技含量高、生态效益好的方向迈进。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组织规模小、利益机制不成熟、国际竞争力弱、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突出。
第一,组织规模小。小规模分散经营仍然是我国农产品企业的主要形态,大型的龙头企业仍然较少;“小作坊”式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存在成本高、资源浪费严重、质量监管不利等问题。这不利于同行业资源的汇聚和市场配置,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发展。以肉食加工为例,金锣、双汇、雨润三大品牌的生猪屠宰量仅占全国总量的5.2%,且品牌集团内部在质量监管、广告宣发等方面偶有问题出现,阻碍了品牌效应的发挥和规模的扩大。
第二,利益机制不成熟。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机制虽日益完善,但仍存在利益约束力不强、联系不够紧密等问题。企业为了追逐更高的眼前利益,对农产品价格进行打压;专业协作社也形同虚设,同时要求农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否则下一季终止合作。对此,农户为维护自身利益,则会自寻其他企业进行合作或降低农产品的品质。这不仅损害了农户的利益,亦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增加了双方和第三方的交涉成本,延缓了整个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
第三,国际竞争力不强。我国农产品产业的精加工率在30%左右,与发达国家(60%以上)有很大差距。农业生产设备落后、新产品开发能力不足等影响了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另外,因饮食习惯、东西文化的差异,中外对农产品需求的差异较大,这也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不强。
第四,区域发展不平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技术水平、市场需求、人力成本等方面差异较大。东部地区的农产品精加工和出口贸易发展较快,西部在农产品原料生产、出口有较大优势,但东西差异仍非常明显。各区域内部亦存在较大差距,在东部地区,东北仍是主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沿海地区则是主要的海产品养殖、加工、销售基地。
二、我国现行农业产业化税收政策及影响
(一)我国现行农业产业化相关的税收政策
1.与农业相关的税收政策。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农业产业化的税收政策,但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有很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出口退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第一,就增值税来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初级生产者、经营者环节。免税的类别主要包括:进行初级农产品自产、销售的个人或农业生产单位,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农机等)的经营者。优惠增值税的类别主要包括:对购买免税农产品用于精加工、销售的优惠税收为买价的13%;对销售精加工农产品为主的个体户,将增值税起点调整为销售额20000元/月。先征后退的类别主要包括:国家级龙头企业的生产资料产品增值税,以及企业利用农林水产废弃物生产的产品增值税。
第二,就出口退税来说,我国现行的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初级农产品和高科技农产品加工设备方面。除却国家规定的不予退税和免税的农产品外,我国现行的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5%,玉米粉、小麦粉、分割兔等部分农产品的退税率为13%;对于符合国家批准目录的进口高科技农产品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三,就所得税来说,我国对农业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有优惠政策。我国对从事养殖业、种植业、捕捞业、饲养业取得的个人收入不收取所得税,对家庭或数个合伙人共同从事饲养业取得的收入亦不再征税。对企业的很多项目免征所得税,包括油料、水果、蔬菜、糖料、坚果、棉花、谷物、麻类的种植;远洋捕捞;养殖家禽、牲畜;培育、种植林木;种植中草药;选育农作物新品种;采集蘑菇、橡胶等林产品;兽医;农机维修和农技推广;农产品初加工。对从事茶、花卉及香料作物、饮料作物种植的企业减半征税。
2.与农业产业化链条相关的税收政策。针对农业产业化链条的不同阶段,我国的税收政策具有明显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基础农业、衍生农业、加工农业、出口农业间的不同。对基础农业来说,2006年我国取消了延续千年的农业税,免征增值税,免除或减半企业所得税;对衍生农业来说,农技推广、灌溉、兽医及农机维修等免征企业所得税,农技服务及转让免征营业税;免征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但要征收进口生产资料增值税;对加工农业来说,农产品初加工个体和企业免除所得税;在《农产品征税解释范围解释》名录内的农产品实行13%的税率;对出口农业来说,初加工农产品的出口退税在5%-13%之间,高科技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二)现行税收政策对农业产业化的影响
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虽然对农业产业化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因政策尚不完善、与农业产业化匹配度不高,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现行税收政策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一、增值税和所得税注重维护农产品生产者(农户)和初级加工者的利益,有利于刺激农户的生产热情,夯实农业产业化的底基;二、出口退税注重现代科技对农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实现农业内部的产业升级,延长产业链,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现行税收政策对农业产业化的阻碍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我国尚未出台农业产业化的专项税收政策,现有的税收政策针对性不强;二,现行税收政策缺乏“大农业”的理念,无法将农业产业化的链条全部容纳在内,政策优惠的整体力度不足,对每一链条的政策亦存在不合理之处,如对基础农业的税收优惠无法促进其经营规模的扩大。
三、我国促进农业产业化的税收政策选择
(一)促进农业产业化的税收政策原则
为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巩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加快“三农”发展,我国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真抓实干,改革农业税收政策,发挥税收对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遵循粮食安全优先、农业品深加工、农业投资利润提高等原则。
1.确保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治国安邦和国民经济稳健发展的保障。农业产业化发展必须首先保障粮食生产,不触碰18亿亩粮食种植土地的红线,以保障国内粮食基本自给自足,为整个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高坚实的底基和持续的市场空间。我国的税收政策调整必须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前提,加大对粮食种植的支持力度。
2.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深加工是延长农业产业化链条、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关键。当前,我国农产品深加工状况欠佳,仅为发达国家比率的1/6,不仅造成了农产品保质期短、经济附加值低,也不利于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税收政策调整应有利于农产品的深加工,对能够促进农产品深加工的农业技术和设备应给予政策扶持,对深加工辐射地域应给予一段时间的税收免征或优惠。
3.提高农业投资利润。市场在我国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农业投资利润低、周期性长一直是农业投资热度不高的重要原因。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资金向农业的流动,提高农业投资利润迫在眉睫。优质、安全、生态、高产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农业产业化能够带动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提高农业内部经营者的交易效率,从而加快农业资金的流动速度,提高农业投资利润。因此,我国的税收政策调整应以提高农业投资利润为着眼点,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吸引更多的社会、民间资本,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技术和管理升级。
4.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我国农业从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33%,日本为4.1%,美国为1.5%。土地对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束缚仍然较大,同时,新一代的年轻农民、新型农民又储备不足。为实现农业产业化的优质进行,我国的农业政策调整应“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提高对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的政策扶持,将大批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降低农村人口的比重,将农业产业化与城镇化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要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利润空间,吸引更多的技术人才、青年加入到农民队伍当中,发挥技术和青年人开放、好学的优势,使农业产业化真正造福于农村,真正促进整个社会的良性循环与发展。
5.覆盖农业产业化的各个环节。农业产业化是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上一环节的完成度直接影响后续链条的进行,因此,农业税收政策调整应覆盖到产业化进程中的各个链条。同时,注意对不同环节给予不同的支持力度,延续以往对基础农业和农业科技的侧重,注重现代农业管理、经营方式的引入,保障各个环节的质量和通畅,以提高整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效益和效率。
(二)农业产业化中税收政策的选择
农业产业化是一个长期工程,以税收政策促进其发展有明确的趋向,也存在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税收政策趋向。首先,优化基础及衍生农业税收。对基础农业来说,针对我国基础农业摊子大、后劲不足的现状,除却免征农户个人所得税外,对从事基础农业的中小企业实行免税或减税;个人或企业投资或承包土地进行基础农业生产,征缴增值税时应抵扣进项税额。对衍生农业来说,生产资料国内流通的,其企业所得税适用20%税率,个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以保障经营者利益,同时促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进程;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但粮食出口不退税并征收关税;农业土地内部流转,免征土地使用税。其次,免除国外农业投资所得税。对个人或企业投资国外基础农业所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衍生农业及进口农业所得的收入,按收入梯度进行有差别的减税,以优化农业内部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再次,减征加工农业所得税。与农产品初加工一样,农业深加工经济增加值低于200%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非稀有农业资源和非粮食原料的精加工产品免除或减免出口关税。最后,减免农村劳动力税收。对从事非农职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免除原农业相关税收;对吸纳农村劳动力、对其进行技能培训的企业,依照其吸纳人数,减免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
2.亟待解决的税收问题。第一,税收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税收政策的公开、透明和快速实施,对农业产业化至关重要。首先,优化税务实施程序,专务专办,优化各部门职能,及时处理企业的涉税事务,提高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降低时间成本。其次,转变职能观念,税务部门应由被动服务变为主动服务,借助微信公众号等现代通讯方式,及时向企业和个人公布最新的税务讯息,并对企业和个人的税务疑问及时回复;进行税收调研,创设走访龙头企业制度,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落实现状,为重点纳税单位提供动态服务。再次,加大农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广度,特别是对边远地区和一些中小企业,促使其及时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其对国家农业发展方向的把握,促进农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第二,农产品深加工支持力度不足。深加工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经之路,但现行的税收政策偏重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初加工的优惠,对深加工支持力度不足。应加快修改农产品目录,对初加工和精加工农产品给予同等重视和有差别的合理税收优惠力度,以促进农产品向深加工、精加工方向的发展。第三,改善自产/外购销售税收差别问题。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自产销售免税和外购销售征税的政策已阻碍了我国农业的继续发展。全球经济的关联度在不断提高,我国正逐渐成为“世界工厂”,这既加大了自产销售和外购销售的区分难度,也消解了区分的意义。因此,除了稀有农业资源和粮食资源,应减少或免除对自产/外购产品的区分,这样不仅能够提高税务管理效率,也便于我国企业分享世界农业发展和国际市场红利,进而增进我国农业与世界农业的技术、管理交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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