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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行为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2018-01-24程方平

中国德育 2018年21期
关键词:制度学校管理

■ 程方平

管理的作用远不是禁锢或束缚,更不能像足球比赛“人盯人”那样不留空隙,而应该通过信任、鼓励、允许犯错、帮助总结经验、支持再做一次等努力,使不同的学生都能从中成长,体验到制度本身的正向和积极的价值。

对中小学生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责任和使命。长期以来,很多学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育主管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守则、规定等,为该项工作的开展与推进奠定了重要基础。而随着社会的变化、开放的深化,又有许多的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涌现,对中小学生的行为管理也带来了新的困惑,需要教育界和全社会在相关方面做更为积极、更有针对性的反思与探索,这是时代赋予我们新的重要工作。

中小学生的行为管理,从表面上看是一种专项管理,但从本质上看却应是渗透于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因为,学生的行为即是他们现实思想、观念、追求、爱好、价值取向、行为习惯等的具体表现,其重要的潜力和问题都会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管理是否得当会引发不同的教育效果。因此,了解和分析学生的行为表现,应是教育者进行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直接依据和重要参考。

显而易见,今天学校的学生行为管理已与十年前、二十年前大不相同,固有的经验虽需要反思和借鉴,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的确很难用过去行之有效的方式加以解决。比如,我们过去的学生行为管理模式,是以教育者和成人社会的规范或共识为主要依据的,很少有教育者或成人社会不了解的问题。而今天,在开放、进步、国际化和快节奏的生活中,学生们的行为受到了学校之外多种因素的广泛影响,尤其是在商业、媒体、新技术等作用下,使得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热门兴趣、所用概念等都会有明显的实效性,如果教师或家长不了解这些变化、不了解他们关心的话题、不知道学生的话语特点,教育或管理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既然行为是思想和习惯的体现,对行为的管理就必须以对学生思想和习惯的了解为前提和依据,而不能仅凭经验和惯例强行、生硬地推进,要在调查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做有针对性的分析判断,进而作出合理的计划安排,并持续地推进。在《班主任》杂志上,我看到一些班主任已开始运用调查问卷的形式、聊天对话的形式等,了解和体验学生的变化和问题,并能从理解学生的前提出发,制定教育或行为管理的策略,调整和完善工作方式,这是能够与时俱进的重要进步,是值得学习和提倡的。

通常情况下,通过讲道理、说制度、明奖惩,可以对多数学生进行相对有效的行为管理。但也必须要清楚,与教育的许多方面一样,仅通过说教进行学生行为管理的覆盖面和效果均十分有限。因为,学生接受教育或管理的通道因其智能类型、感受方式、生活经验、以往经历、所在社群的不同而有多种区别。如果我们把懂道理、守纪律、懂规矩视为行为管理“知”的路径,就应该同时关注其他的路径,尤其是“行”的路径。而在后者的探索和体验方面,我们的学校和教师还是存在不足和欠缺的,不仅是在意识方面缺少改善,在研究和实践方面也缺少探索。

在中小学生成长的过程中,行为习惯的养成或服从于学校的行为管理,一部分是因为他们逐渐知道了自身行为所能产生的后果,并能通过学习、思考、判断和选择,结合直接或间接的经验,约束自己的行为符合学校和社会的规范;而另一部分是通过非理性的过程,如经历重大事件、家事变化、情感触动等,使之发生转变,懂事并成熟起来。但也会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在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或服从学习行为管理方面,存在具体或特殊的问题与障碍,直到他们在生理和心理都趋于成熟的青年时代才开始真正懂道理,并知道服从管理的重要。

所以,对于暂时还不能顺从学生行为管理的学生,教育者切不可急躁、烦恼,更不能给他们贴上“坏学生”“后进生”“行为品质不好”的标签,人为地阻断了他们改过向善的路径和机会,放弃了教育者本应坚持不懈的努力,这明显是不可取的。

对于学生行为管理的“知”,我们现行的方式方法也不是尽善尽美、无可挑剔的,也有较大改善的空间。起码有一点是教育工作者应该特别注意的:若学生的管理只来自外部约束,没有其内心的认同,效果也是很难达到理想之境的。

如近年来,不少学校都让学生学《弟子规》,却忽略了两千多年前在《管子》一书中包含的《弟子职》。前者是成人编写的对儿童少年的要求,即站在教育者和成人社会的立场上要求学生如何做;而后者虽依然是成人所作,但角度不同了,希望学习者知道,所有的人都应有自己的责任、使命,帝王、官员、父母、教师等有自己的职责,儿童、少年也应该有自己的职责。若所有的人都能各司其职、各尽职守,则社会就会变得和谐美好。反之,只有一部分人,如教师和家长等有责任,另一部分人如学生没有责任,这个社会或学校教育就失去平衡了。在教育之中,道理也是一样的。有了责任意识的人,就会有担当、有承诺、有对责任的践行,教育的目标就会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相向而行,效果自然会大有改善。

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管理,包括具体的学生行为管理一直是自上而下的,在学校中校长、教师的命令、意志都曾经起到过有效的作用。但在现代社会的教育之中,仅有校长和教师的意志和积极性,缺少学生的呼应和认同,一种制度、一种管理是很难取得良好效果的。只有国家或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定、守则,还远远不够,也要根据每个学校、每个班级、每个学生的实际想法、实际情况因校制宜、因班制宜的细化。就像教育基本法出台以后,还需要有细则和地方政策的配合一样,每个学校、每个班级也都需要做具体的配套,甚至需要全员参与讨论、建设和承诺。

多年前,笔者在四川的彭州中学看到教室门口有各班班级文化的表述,觉得很新奇、很到位。这种表述是班级所有成员参与形成的,是全班同学对学校、对外界的承诺,显然具有明显的契约精神和价值。所谓的学生参与,不光是制度条文制定的参与,更要包括行为、过程、监督、评价等的参与,使学生真正能体验到制度建设的有利性、有用性、重要性和严肃性。比如有些学校很早就知道,对于在常态教育中很难改善的问题学生,改变思路,让其参与学校的纪律管理,或到低年级去做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当有了责任和信任时,这些原来很难调理的“害群之马”开始转变和内省了,不再无休止地想通过恶作剧吸引他人的注意力,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与价值,产生了自新和见贤思齐的内在需求。可见,关注自律意识形成的机制,应是学校教育管理改善的重要部分。

另外,不要把学生个体的教育与群体的教育简单混同起来。学生群体的自我规范和教育作用不可低估,关键是在学生中鼓励和树立正气、正风,激发学生群体中的正能量,而不是将学生和教师、学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要相信学生群体的自主管理能力。一些学校从小学开始就建立了学生会,在制定与学生相关的制度或政策时,有学生代表参加。对于学生干部,也不仅是教师或学校教育的助手,也可以通过他们的了解和感受学生普遍的思想动向,帮助学校和教师找到解决学生问题的正确路径。

应该指出,让学生个体和群体体验学校立法建章的具体过程很重要,不仅使学生成为了管理的力量,这能成为现代学校管理的重要支撑,即从王法向契约法转变,从体现单向意志向全体相关者参与转变,学生不再只是没有任何权责的被管理者。对于学生个体而言,管理也不仅仅是单向的约束,也是为个体提供充分自由发展的保证。在这一点上,今日的学校教育就是未来社会法制规范的铺垫,而个体对管理政策的认同即是政策法律合理性、严肃性的体现。个体的行为管理最重要的是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找到了学术问题的症结,教育的办法也就有了。

所谓的学生行为管理,其目标人群虽是学生,但校长、教师、家长等不能超然于外,也必然与之产生随时随地的关联。过去我们强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言之教”的传统很好、很有效,但这还不够。学生的学习体验不仅会来自自己的学校生活,也会来自自己在学校的观察和感受,特别是从校长、教师、同学身上得到的感受或启示。学校的就有涉及德、智、体、美、劳五大方面,也就是说,在这些方面都会有行为管理和相应的要求。尽管每一位教师都不可能是这五大方面的佼佼者,但教师的态度、作为会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学生在教师的主动性、努力、反思等方面都得到启示和激励,从而影响他们的行为。比如,有的语文老师要求学生写作文,自己先写“下水文”,评作文也先和学生一起评教师的作文。有教师的身先为范,任何对学生的评价、指导就会变得很亲切、很自然。再有,有的教师身体欠佳、体育不好,但却能很努力地锻炼,也会感染学生加强体育训练。

类似法的制度和类似生活的学校及班级文化,以及类似人治的校长或班主任的人格魅力与影响等,都可能起到管理的作用,但效果会有较大差别。作为校长、教师应从学校、班级或专项管理的具体情况出发,从多个角度对学生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不是只有说教一途。现代管理不能仅依赖条款的规定和制度的束缚,要让被管理者和管理者都意识到,制度既有消极的约束作用,更有保证更多人自由、充分、个性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有了这样的认识,管理在学生的意识中就会从反向、消极的方面转变为积极、正向的形象,其功用也会有巨大的提升。

过去许多的教育管理条文都是否定式的,“不许”“不能”“禁止”等词汇用的很普遍,学生没有关注和了解的意愿,唯恐避之不急。若加以改变,通过所有人的参与,用积极的概念加以表述,如“鼓励”“支持”“希望”等,好的导向就生发出来,学生也知道怎么做会利己利人。不要轻易利用制度惩罚学生,使相当部分的学生都对制度产生抵触或不信任。应该给学生改正和回归的机会,让他们感受到制度规定的合理性与可亲近性。一直到上大学之前,中小学生的总体情况都是积极向善、努力向上、有青春活力、自主意识滋长、单纯理想、容易意气用事、缺少社会经历的。所以,对其作简单的优劣判断是不合适,也是不理智的。作为成人的校长、教师和家长,既要严格地履行教育的职责,更要有体谅和关怀,对每一个学生都不放弃。

管理的作用远不是禁锢或束缚,更不能像足球比赛“人盯人”那样不留空隙,而应该通过信任、鼓励、允许犯错、帮助总结经验、支持再做一次等努力,使不同的学生都能从中成长,体验到制度本身的正向和积极的价值。要知道,老师对学生的信心是学生对自己信心的重要支撑,老师都放弃了,学生就会破罐破摔,形成教育的死结,这是最需要特别警惕的。给学生信心与机会,就是给教育或管理信心和机会,其中的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在良性的管理制度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不应该是紧张的,而应是和谐与真诚的。一次在某中学考察时,随机问到教师和学生有关学校的规定,几乎都能比较准确地回答。试想,学校的制度规定能如此深入人心、准确把握,绝非只是靠强制的记、背达到效果,应有十分扎实和细化的认同过程。可见,凡是被全校师生广泛认同的管理制度,才是最有影响力、最行之有效的制度,这种管理的制度不是冷冰冰的、缺少自由发展空间和对个性化差异关注的生硬条款,容易成为大家的自觉认知和行动。在不同的学段、不同的年级,行为管理也要做细化的工作,并要坚持从小到大、由低到高、由简到繁的循序渐进的原则,切不可到了高中、大学才进行基本道德与行为规范的教育或训练,而在小学、初中只讲大道理。

学校教育是以集体教育和个体教育结合的方式进行的。所以,把握两类教育的特点、差异、相互作用是教育艺术与水平的重要体现,管理与改变个体或群体,所用的方法可以不同,策略与突破口也会有差异,但二者的功效是紧密关联、相辅相成的。即便是最难管理的问题学生,在牵涉到集体利益和名誉时,教育也会产生效果。在上文化课时存在的管理问题,可能在上体育课和业余小组活动中解决。要像中医治病,不局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要找出症结所在,在最适宜教育的时间、空间、环境中,使教育真正产生作用。

相对于复杂的社会而言,学校内的教育和管理是比较单纯和容易规范的,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学生的心悦诚服和充分认同为基本目标。一项制度出台、一次奖惩的教育,也可以有学生、家长的听证或参与。同时,也要能正视和抵御来自社会、商业等的不良影响,真诚地与学生交换意见、明辨是非曲直,明确地以真善美为导向,用正能量来充实学校的各项工作,相信广大的教师和学生能在学校的生活中做出正确的判断与选择,共建学校的良好行为管理规范。

总之,对于逐渐走向成熟的中小学生而言,行为管理应是最为重要的教育内容,既需要有外力的规范和思想观念的引领,更需要有内需的生发和行为体验的强化。只有这二者充分的融合,才能使中国的学校教育及学生行为管理更加有效和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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