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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拾遗的任期与迁转研究

2018-01-24赵建建

山西档案 2018年1期
关键词:京官清官仕途

文 / 赵建建

拾遗是唐代新设立的谏官,虽然品阶只有从八品,却是清选近侍之官,注拟不由吏部,而是同六品以上官员一样,由皇帝亲授,所以“自开元以来,尤为清选”[1]557,甚为唐人所重。因此,对于这么一种官微职重的谏官进行考察,分析其任期长短及迁转变化,对研究唐代谏官甚至整个唐代职官体系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唐代拾遗的任期

唐代职官任期在典籍中并未明载,但因为职官考课是“一岁为一考”,所以我们可以借由一任中考课的数量推算出职官的任期长短。唐前期职官“迁代则以四考为限”[2]1501,即职官一任为期四年。

安史之乱后,唐王朝由盛转衰,在官多职少的情况下,元和二年(807年)重订官员任期:今请侍御史满十三月,殿中侍御史满十八月,监察侍御史依前二十五个月与转。三省官并三考外,馀官并四考外,其文武官四品已下,并五考商量与改[2]1506。由此,拾遗的任期在元和二年后由四年变为三年。直至宪宗元和初年,拾遗的任期基本还能保持在四年,与官方规定并无太大出入。但宪宗元和改制以后,拾遗的实际任期开始逐渐偏离官方规定。元和中期,孔敏行由拾遗经补阙,转任起居郎,合计时间不足五年,平均一任不过两年,实际任期已短于规定;而到了宣宗大中时期,崔慎由从右拾遗至位极人臣仅用十年,即使去除出镇地方的时间,仅以史书所列的右拾遗、员外郎、中书舍人、户部侍郎、工部尚书五官来计算,每一官的任期也不超过两年,比元和末年更短。而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从史书的表述语气上看,孔敏行和崔慎由都是正常迁转,而非骤进。可见元稹在《上门下裴相公书》中所言“向使元和中一年为拾遗,二年为补阙,不三、四年为员外,又三、四年为正郎[3]6639”,正是元和以后拾遗任期的真实反映,愈至唐末,拾遗的任期愈短,迁转频率愈快。

此外,由于拾遗身伴君侧,职在谏诤,经常会出现疏奏一上,或一言契合上意,即行擢拔;或一言触及逆鳞,贬斥千里的现象。特别是唐后期,骤升骤降频频出现,也对拾遗的任期造成了不小影响:其年三月十九日,上坐朝甚晚……百官趋出,左拾遗刘栖楚独进谏……至十二月,拜谏议大夫,以旌直谏也[2]955。

刘栖楚则因为直谏唐敬宗,“额叩龙墀,血被面”,一年之内,由从八品上的拾遗升至正四品下的谏议大夫,升迁之速,是唐前期难以想象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唐后期,这种以权势改变拾遗实际任期的行为,无论皇帝还是臣子都认为是正常的,甚至认为非此不足以奖赏或惩处。唐文宗就在敕书中写到:尔为拾遗,其风不坠,屡献章疏,必道其所以……而谟居官日浅,未当叙进,吾岂限以常典,以待直臣。可右补阙。[4]756

明知魏谟居官日浅,不足以叙进,但唐文宗仍然坚持不限以常典。这种从上至下的浮躁之风,不仅对拾遗任期产生了影响,更对拾遗的本职工作形成了深远的影响。在迁转速度加快的唐后期,拾遗的任期原本已受到挤压,还如此频频为外来因素所干扰,必然会导致拾遗甚至整个谏官体系进谏热情的降低和质量的下降。

二、唐代拾遗的迁转

拾遗选官之严格,待遇之优厚,在同品阶官员中首屈一指。然而拾遗毕竟只是从八品的低阶谏官,任期满后,这些层层筛选出来的精英们的出路在何方呢?

次任官是仕途方向最直接的体现,检两《唐书》、《册府元龟》、《文苑英华》、《资治通鉴》、《唐会要》、《唐才子传》、《全唐文》,共整理出唐代拾遗347人,其中担任拾遗后的次任官可辨者共188人,这些次任官具有以下特点:

(一)绝大多数次任官是京官

由于“京师衣冠所聚,身名所出,从容附会,不勤而成,是大利在于内,而不在于外也”[4]4425,所以重视京官、轻视地方官成为唐代职官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马周曾上疏指出:今朝廷独重内官,而县令、刺史颇轻其选,刺史多是武夫勋人,或京官不称职,方始外出[4]3900。然而即使从初唐起就颇多谏言,这种内重外轻的风气,却未有改善。甚至愈演愈烈,不仅京官不乐担任地方官,外官更是想尽办法进入中央,入朝为官被视为莫大的荣誉:扬州采访使班景倩入为大理少卿,过大梁,(倪)若水饯之行,立望其行尘,久之乃返,谓官属曰:“班生此行,何异登仙!”[5]6716在这种风气下,京官作为众望所归,竞争十分激烈,许多人待选多年,只求一任,以致只有那些经过层层筛选、文学兼优者才能得官。而唐代拾遗中次任官为京官的比例极高,共有143人,占次任官可辨者总数的76%,除去辞官不就和终老任上者,次任官出为地方官的仅有35人,不足次任官可辨者总数的19%。从出任地方官的具体原因来看,主要是被贬出京,如宪宗时大臣张宿就是因为行事不密、工作失误而被贬为郴县丞:(张宿)自布衣授左拾遗,交通权幸,四方赂遗满门。数召对,不能慎密,坐漏禁中语,贬郴丞十余年[4]5251。

可以说,如果没有意外,拾遗的次任官一定是京官。而京官与否,对于升迁影响极大,往往会因为一言契合上意,而得到破格提升,即使没有这种机遇,相同条件下,京官的升迁速度也要快于地方官。以元稹为例,元和元年他为右拾遗,旋即贬为河南尉,此后历任地方官,到元和十四年,才从虢州长史转为膳部员外郎,而同时期的后进杜元颖,成为拾遗的时间晚于元稹,但历任京官,到元和十四年的时候已经是知制诰的司勋员外郎了,两人升迁、权势有天壤之别。无怪乎元稹要感叹,“任卿相者,半是臣同谏院时拾遗、补阙”[3]6596。

由此可见,极高担任京官的机率给予拾遗更多的升迁机会,不仅升迁速度远远高于地方官,而且仕途前景更加明朗。

(二)绝大多数次任官为清官

一般认为,早期的清官是指六朝士族所习惯迁转的官职,如东宫官属、执掌文翰的洗马等职务,主要是从奉君主的侍从之官。唐代职事官里的清官包括三省及台、寺、监、东宫的四品至八品幕僚。如果说京官与否对于官员仕途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升迁的速度上的话,那么清官与否则直接决定官员仕途的前景。

只有成为清官,才有资格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在这种情况下,清官自然是官员们渴求的对象。从唐代拾遗次任官可辨188人中,次任官为清官共有146人,占次任官可辨者总人数的79%,与担任京官的人数和人群基本吻合。即是说,如同京官一样,在没有意外、正常迁转的情况下,不仅拾遗自身是清官,而且其次任官必然是清官,这也正是唐代职官“职事官资,则清浊区分,以次补授”[6]1804原则的体现。

(三)高品阶谏官是拾遗迁转的首选

从次任官的具体官职来看,同为谏官的补阙为拾遗最常迁转的官职。唐代拾遗次任官可辨188人中,次任官转为补阙的拾遗共有68人,占到拾遗可辨次任官总数的36%。且前后期比例大致持平:前期(武后至德宗)共有19人,占同时期可辨次任官总数(60人)的32%;后期(德宗至唐灭亡)共有49人,占同时期可辨次任官总数(128人)的38%。如果将考察范围扩大到整个仕途生涯,则有谏议大夫、给事中、散骑常侍等高阶谏官经历的拾遗共63人,占到次任官可辨拾遗总数188人的35%,与次任官转为补阙的比例基本持平。但从具体分布上看,转为高阶谏官的拾遗前期极少,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唐后期。

以上数据说明,拾遗在迁转上遵循以类相别的原则,高级别的谏官是拾遗迁转的首选官职。同时,从前后期的数据对比来看,后期转为高阶谏官的人数明显增多,所占比例加大,表明这种以类相别、同类职官递进迁转的原则在唐后期贯彻得更完善。

首先,这种原则对于拾遗进谏工作的有效开展意义重大。拾遗的任期时间在唐前期还能稳定在三四年间,到了唐后期,就基本处于不固定的状态,不仅越到晚唐时间越短,而且超常的擢拔也越来越多。而拾遗不但是官员们的首任谏官,而且是绝大多数官员的首任清官(京官)。在这种对自身工作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不足两年的任期转瞬即逝,有抱负心的官员也只能捉襟见肘,难以有效地开展工作。而在以类相别、同类迁转的原则作用下,补阙作为拾遗的次任官,不论是工作还是职能都与拾遗一般无二,等于将拾遗的任期延长到两倍,确保了拾遗工作任期和进谏环境的相对稳定,同时由于品阶的提高,更激发了拾遗的进谏热情。

其次,这种原则给予拾遗更多参与朝政的机会,拾遗虽然是唐代谏官中最有活力的一员,“掌供奉讽谏,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者,小则上封,大则廷诤”[6]1845,但毕竟只有从八品,官卑职小,决定了它不可能直接参与朝政决策的制定,对于朝政、君王作为只有事后提出规谏的机会。而唐制中高品谏官的权力却极大,如谏议大夫“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可以随宰相及三品以上官员同入议事,直接参与朝廷决策;给事中“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课。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驳正违失。诏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4]1207,在三省中地位举足轻重,具有集谏官、宪官、法官特征于一身的特点。而唐后期相当数量的拾遗以高品谏官为仕途迁转目标,使得谏官群体在是非判断标准和进谏行为上保持一致,弥补了相互之间职能上的不足。拾遗在高阶谏官的带领下,可以通过群体进谏的方式来进谏君王、参议朝政。

宋申锡以宰相之尊,被诬告与亲王谋反,是动摇国体的一件大事,唐文宗亲开延英殿议事,参与者都是公卿大僚,拾遗本没有资格参与。但拾遗在有议事资格的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给事中的带领下,一同进谏,发挥谏官群体的巨大优势,挽回了成命,为宋申锡洗刷了冤屈。

最后,这种原则使得拾遗与其他各级谏官间保持着稳定的联系,促使整个谏官体系结合成一个自主、严密的整体。遗、补相惜,除了因为工作和职能上的一致性外,更在于对道义的追求,而迁转为他们的联系提供了方便。

三、结语

从以上对拾遗任期与迁转的梳理可以看到,唐代为将最优秀的官员充实到谏官系统而大幅提高了谏官的地位和待遇,这样的设计一方面取得了“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6]4341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导致了谏官队伍的浮躁与不稳定。中唐以后,“宦途之士,而历清贵,有八俊者”[7]18,谏官任职经历已然成为直入高堂、宰执天下的快捷通道。在这种情况下,任职谏官者不仅缺乏进谏的热情,甚至成为皇帝控制朝堂的耳目,与优待谏官的初衷背道而驰。

参考文献:

[1]杜佑.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8.

[2]王溥.唐会要[M].北京:中华书局,1955.

[3]董浩,等.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4]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5]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6]刘昫,等.旧唐书 [M].北京:中华书局,1975.

[7]封演.封氏闻见记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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