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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宣之交清廷内部派大使政争史实考辨

2018-01-24李永胜

安徽史学 2018年4期
关键词:公使张之洞电报

李永胜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350)

1908年11月14、15日,光绪皇帝、慈禧太后相继离世。年幼的溥仪即皇帝位,其父载沣摄政。时隔不久,1909年1月2日,袁世凯被摄政王载沣罢免回籍。载沣罢袁根源于载沣与袁世凯的历史仇恨和现实权力矛盾。载沣对戊戌政变中袁世凯出卖其兄长光绪皇帝的行为向来不满。载沣摄政,袁世凯仍然手握重权,对载沣的集权形成障碍。袁世凯被罢势在必然。但是,如果不是一系列偶然因素的作用,罢袁事件当不至于发生于两宫百日大丧期间。袁世凯被罢前一、两天,载沣、张之洞、载泽因派大使问题和财政问题与袁世凯发生激烈冲突。罢袁谕旨发布前几天,载沣曾召见了上奏弹劾袁世凯的江春霖。罢袁当天,赵炳麟、陈田分别上奏弹劾袁世凯;支持袁世凯的奕劻请假,朝堂上少了一个罢袁的反对者。这一系列因素的叠加终于引发了罢袁事件的发生。笔者《摄政王载沣罢免袁世凯事件新论》一文对此做了全面论述。袁世凯私自策划中外互派大使,引起载沣和张之洞强烈不满。这是袁世凯下台的主要导火线之一,是该文所论述的主要问题之一。*参见李永胜:《摄政王载沣罢免袁世凯事件新论》,《历史研究》2013年第2期。该文发表后,笔者又在业经刊布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研究史所档案馆藏《梁敦彦档案》中发现两份有关中外互派大使问题的文件。其中一份文件标题为《说帖》*《说帖》,虞和平主编:《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一辑)》第133册,大象出版社2011年版,第441—446页。,另一份文件标题为《谨将各国名儒学说摘译录呈钧鉴》(后文简称《各国名儒学说》)。*《谨将各国名儒学说摘译录呈钧鉴》,见《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一辑)》第133册,第447—450页。这两份文件可与《容庵弟子记》一书收录的袁世凯主张派大使的《节略》相互印证,为搞清清廷内部围绕派大使问题发生争论的具体情形提供了可靠的文献证据,颇有值得研讨之价值。本文将参照有关文献资料,详细考证、辨析《梁敦彦档案》中该两份文件与袁世凯主张派大使的《节略》之内容、产生的背景和时间,对光宣之交清廷内部这场政争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做出更为清晰、明确的揭示。

一、《说帖》和《各国名儒学说》与《节略》为袁世凯拟定的同一批文件

《梁敦彦档案》中上述两份文件没有标注文件产生日期,也没有关于文件用途的信息。如果将其内容与《容庵弟子记》所记袁世凯主张派大使的《节略》做一对比,不难发现两者有着内在的联系。《容庵弟子记》书中称该《节略》“由公亲定”,“公”即指袁世凯。该书引述了《节略》的具体内容。*《节略》,沈祖宪、吴闿生编纂:《容庵弟子记》卷4,1913年铅印本,第29—30页。

《容庵弟子记》初版于1913年2月,即袁世凯担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第二年。该书作者沈祖宪和吴闿生时任袁世凯秘书,并非袁世凯“弟子”。该书当为袁世凯口述,由二人撰写并经袁世凯审定。该书可视作袁世凯借用“弟子记”这种文体为自己歌功颂德的自传。该书的内容和观点反映了袁世凯的历史观,值得重视和研讨。

《梁敦彦档案》中所存《说帖》与《容庵弟子记》所记袁世凯《节略》两者主旨论点完全相同,只是论述的详略、侧重点稍有不同而已。两者都主张与美国及其他各国互相派驻大使并论述其重要性和可行性。《节略》从国家主权地位提高及国家关系对等方面论证派大使的必要性,并从权限、礼节、使才、经费四个方面论证了派大使的可行性。而《说帖》除了着重论证《节略》所谓的大使“权限”问题,还列举了派大使的四个方面的利处和不派大使的四个方面的害处,以此论证派大使的必要性。提高国家主权地位和便利交涉是其强调的重点。

《各国名儒学说》列举了美国福士达、吴尔玺、惠顿、荷兰发尔特、法国喀尔富、俄国马丁、英国罗伦、(未注明国籍者)劳宁等八位国际法学家的学说(其中福士达的论说被引述两次)。该文件旨在以国际法学家的经典论述证明,大使没有与君主交涉、随时谒见君主之特权,故派大使是可行的。这同时也是《节略》和《说帖》的中心论点。

《节略》最后一句说:“谨将中外敕书文词揀录四件,各国大使、公使权限、礼节异同暨遣大使说帖,各国公法家学说缮具清单呈览”。*《容庵弟子记》卷4,第30、29页。由此可知,《节略》与《中外敕书文词四件》《说帖》《公法家学说》四个文件是同时上呈的。《节略》是总纲性文件,而其他三项文件是作为附件上呈的。从内容的关联性来看,《梁敦彦档案》中的《说帖》前一段论述大使、公使权限、礼节异同,后一段论述派遣大使的必要性。《说帖》就应当是《节略》所说的《各国大使、公使权限、礼节异同暨遣大使说帖》。《各国名儒学说》中列举的“名儒”都是“公法(即国际法)学家”,《各国名儒学说》就应当是《节略》所说的《各国公法家学说》。《节略》《说帖》《各国名儒学说》三个文件互为表里,从不同层面论证派大使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节略》中提到的《中外敕书文词四件》,在《梁敦彦档案》中没有发现,尚有待学界继续查寻。《敕书》指国家元首任命驻外大使和公使的国书。袁世凯在《节略》中说:“各国近世通例,大使、公使权限无殊,所颁敕书均有请旨遵行并商承外部办理等语,即特派专办一事之全权大使,亦均有请旨批准字样,从无专擅之例。”*《容庵弟子记》卷4,第30、29页。由这句话可以推断,袁世凯抄录四份任命大使或公使的国书上呈朝廷,意图以这些国书的内容来证明大使和公使权限无差别。

袁世凯的《节略》及三附件是呈送给谁看的呢?对于中外互派大使问题,袁世凯个人无权做出决定。当时宣统皇帝年幼,载沣摄政。朝廷大政往往由载沣召集军机大臣会议决定。当时的军机大臣有奕劻、世续、张之洞、鹿传霖和袁世凯五人。袁世凯主张派大使的《节略》及附属文件只能是上呈给载沣和其他四位军机大臣阅看,后文中引用的档案、报刊、私人著述等史料也印证了这一点。

那么袁世凯上给朝廷的文件怎么出现在梁敦彦的文件中呢?梁敦彦时任外务部侍郎,是袁世凯同僚。袁世凯作为外务部会办大臣兼外务部尚书,地位在梁之上。袁世凯被罢免后,梁接替袁世凯担任外务部尚书。袁世凯主张中外互派大使是职务行为并非个人私事。作为外务部负责官员之一的梁敦彦参与袁世凯中外互派大使的谋划事属自然。据后文王真和黄濬的记述,袁世凯确曾和同僚讨论过派大使问题,并且让外务部官员起草过派大使的“条陈”、“疏”、“折”等文件。因此,梁敦彦个人收藏档案中出现《说帖》和《各国名儒学说》两份文件合乎情理,不足为怪。

二、美国“拟遣大使驻华”之由来及其真相

从袁世凯主张派大使的《节略》和《说帖》可知,美国政府“拟遣大使驻华”,是袁世凯向朝廷提交四项文件的前提和背景。袁世凯说“美总统复招我专使告以拟遣大使驻华”*《容庵弟子记》卷4,第29页。,其根据是赴美专使唐绍仪1908年12月10日从华盛顿发回国内的一封电报。1908年7月20日,清廷发布谕旨,任命唐绍仪为赴美致谢退还庚子赔款专使和考察各国财政大臣。唐10月离沪赴日,次年7月回京复命。唐绍仪此次出访担负多项公开和秘密的使命,其中与各国讨论中外互派大使问题,是唐绍仪此次出使的秘密任务之一。唐绍仪11月30日到达华盛顿。1908年12月10日他发电报给外务部说:

顷晤新总统塔赴,据云:“此次专使来美致谢,具见盛情,且另有一番美意。我美全国因此更为感动。所可喜者,中美邦交自此益臻亲密。且现任总统对待中国与余同一宗旨。所盼中国极力办事,数十年后必可成全球极强之国。此后美国自当尽力协助。设各国有不利于中国之举动,亦当设法拦阻,以助中国发达。余明年三月接任,政策注重外交,所派驻华使臣视各国尤为紧要。余意彼此改派大使,未审贵国政府意见如何。现余虽未接任,可以代表全国人民以后对待中国极好之感情。余将来在任一日,必能尽力帮助中国一日,望转达贵政府”等语,请代奏。绍怡篠。*《收专使唐大臣致外务部请代奏电,十一月十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4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2—233页。“怡”是唐绍仪为避刚刚即位的宣统皇帝溥仪名字之讳而改。电报末尾的“篠”是韵目代日,代指“十七日”。该电报是十七日发,十八日是收电时间。因为北京与华盛顿存在一个时间差,北京时间比华盛顿时间早13个小时,再加上收电、译电等公文处理程序尚需一定时间。唐绍仪发电是在十一月十七日,而清政府收电是在十一月十八日。《容庵弟子记》几乎全文引述了这封电报,仅仅少了“现余虽未接任”以后的文字。《容庵弟子记》还记有唐绍仪在美国发电报的准确日期,即十一月十七日(12月10日)(《容庵弟子记》卷4,第30页)。电报中的“塔赴”即当时新当选尚未就职的美国总统“塔夫脱”。

《容庵弟子记》记述袁世凯策划中美互派大使事宜的情形道:

公因美之商派大使,遇我独厚,密建联美之策。先与庆王商定,后乘间独对,畅陈中国宜派大使理由,孝钦后甚韪其议,旋遭大故。*《容庵弟子记》卷4,第29页。文中的“公”指袁世凯。

按《容庵弟子记》此处的语序,“美之商派大使”后,袁世凯先和奕劻讨论派大使问题,又向太后“畅陈中国宜派大使理由”。但是,根据笔者所查阅过的中外档案材料,可以肯定地说,在唐绍仪上述电报之前,中美政府之间没有讨论过互派大使的问题。清政府收到唐绍仪上述电报是在1908年12月11日(十一月十八日),而慈禧太后早已在11月15日(十月二十二日)去世。因此,袁世凯不可能在美国“商派大使”后,才向慈禧独对“中国宜派大使”的理由。《容庵弟子记》的记述显然是把事情发生的前后顺序搞错乱颠倒了。正确的顺序应当是,袁世凯曾向庆亲王奕劻和慈禧太后建议中外派遣大使,此后美国才“商派大使”。而且美方“商派大使”应出于清方的请求。“旋遭大故”的“旋”字的意思是“不久”,袁世凯与庆亲王奕劻“商定”派大使事宜以及慈禧太后“韪其议”的时间,在慈禧太后去世前不久。唐被任命出使在1908年7月,大约于1908年9月底离京赴沪。袁世凯与奕劻和太后讨论此事,并与唐绍仪商定由唐出使期间与各国商派大使,都应发生在1908年7月到9月底之间。

上述唐绍仪电报和《容庵弟子记》的记述,都说中美互派大使是美国政府首先提议的。事实果真如此吗?事实上,唐绍仪赴美路经日本时,即向日本政府提出过中日互派大使的问题。

1908年10月11日(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十七日),唐绍仪抵达东京。11月5日(十月十二日),唐绍仪由横滨乘船赴美。在此期间,唐绍仪与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谈到了中日互派大使的问题。唐绍仪说,为了密切日清两国关系,希望日清两国能够互派全权大使,他奉命询问日本政府的意见如何。小村回答说,如果日清两国互派大使,中日两国驻使与其他国家不同,会引起其他国家的妒忌。这对中日两国不一定是好事。因此,如果其他国家赞成与中国互派大使,日本政府也不会反对。唐绍仪表示理解这一点,他说,他此次出访各国仅受命了解日本一国对于互派大使的意向,他想请求清朝政府授权自己征询到访各国政府对于互派大使的意见。*《小村外务大臣致在清伊集院公使、在欧美各大使代理大使,1908年11月4日》,日本外务省编纂:《日本外交文书》第41卷第1册,日本国际联合协会1960年,第696页。清政府通知美国政府将互派大使问题作罢后,1909年1月10日,美国驻日大使欧柏恩(O’ Brien)报告国务院称,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告诉他说,唐绍仪在日本访问期间谈判过中日互派大使问题。日本政府表示,只有所有国家全部同意与中国互派大使的情况下,日本才同意中日互派大使。但是,小村寿太郎认为中国和外国互派大使目前条件尚不成熟,是不明智的。*“O’ Brien to Secretary of State,January 10,1909”,Numerical and Minor Files of the Department of State,1906-1910.M 862,Roll 171,1518/222.

袁世凯曾向庆亲王奕劻和慈禧太后报告过与各国互派大使事,而唐绍仪又先后与日、美两国政府都谈判过派大使事,而且他对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说他受命谈判中日派大使问题。清政府派唐绍仪出使的谕旨中并没有令唐绍仪谈判这个问题,唐绍仪只能是从袁世凯个人那里受命。因此,真实情形应当是,唐绍仪受袁世凯之命了解各国对互派大使的态度,他对日本外交大臣小村所说仅受命了解日本一国意向并非实情,应是出于保密的缘故。由此判断,一定是唐绍仪向美国当选总统塔夫脱提出了互派大使的问题,塔夫脱表示赞同。作为一个新当选的、尚未就职的总统似不必急于和清政府谈判并非紧要的互派大使问题。1908年12月24日,美国《纽约时报》记者发自北京的报道说,美国政府对中国提升两国关系从公使级到大使级的提议表示赞同。*“For a Chinese Embassy—Proposed to Raise the Rank of the Envoy to this Country”,The New York Times,Dec.25,1908.这则报道明确地说是由中国提议互派大使的,应属可信。

既然是唐绍仪向塔夫脱首先提议中美互派大使,那唐绍仪为什么在电报中却说,是美国当选总统塔夫脱首先提议此事呢?这是因为朝廷并未谕令唐绍仪与各国讨论互派大使事,奕劻和袁世凯之外的其他军机大臣不知道此事。如果唐绍仪在电报中说是他自己提议中美互派大使,会受到擅权的指责。他更不可能在电报中透露,袁世凯曾令他与各国秘密交涉互派大使事宜。唐绍仪说美国提议互派大使的做法应当是唐绍仪离京前与袁世凯商定的一种迂回的策略。唐绍仪赴各国提议互派大使,如得到某国赞成,就以某国提议互派大使为理由向朝廷建议中外互派大使。这比袁世凯自己向朝廷提议与外国互派大使更为有力。袁世凯顾虑清政府的礼制和传统,深知互派大使一事很难为朝廷所接受。所以,他不敢公开在军机处提议,而是先与奕劻、慈禧太后秘密商议,取得两人首肯。当时清政府在列强各国有常驻公使,袁世凯不便公开命令驻外公使与驻在国政府交涉互派大使事宜,只能让亲信唐绍仪与各国秘密交涉。

综合以上的史料和分析,我们可以对袁世凯所谓的美国“拟遣大使驻华”的背景和经过有一个清晰的描述。在唐绍仪出访各国之前,袁世凯先与奕劻讨论过中外互派大使问题,又和慈禧面谈此事,得到他们的认可。唐绍仪离京出国前,袁世凯与唐绍仪商定,由唐赴各国访问时向各国提议互派大使的问题,了解各国对此态度。当唐绍仪到日本访问时,向日本政府提出中日互派大使的问题,日本政府不愿互派大使,以此事必须各国一致同意为借口婉拒唐绍仪的提议。唐绍仪到美国后,向美国当选总统塔夫脱提议互派大使。塔夫脱对此很热心,希望中美两国立即讨论互派大使问题。故唐绍仪于12月10日发电回国向清政府报告此事。唐绍仪在电报中说美国当选总统塔夫脱首先提议中美互派大使是一种迂回策略,并非事实真相。

三、袁世凯上呈《节略》及其附件的确切日期和背景

唐绍仪12月10日的电报引发了朝廷关于派大使问题的激烈争论。唐绍仪的电报是发给外务部的。袁世凯是外务部会办大臣兼尚书,他会首先看到电报。电报内容是美国当选总统建议中美“改派大使”,这正是袁世凯极力主张的。袁自然会将此电报报告清廷。然而,12月25日,外务部总理大臣奕劻电令唐绍仪将中美互派大使一事“缓办”;12月31日清廷再发电报谕旨,令唐绍仪通知美国政府将互派大使一事“作罢”。*关于派大使事被“缓办”和“作罢”,详见笔者《摄政王载沣罢免袁世凯事件新论》一文对此所作考证。在此补充一则佐证清政府令唐绍仪“缓办”派大使事的史料。宣统元年正月初四日《时报》“要闻”栏报道:“袁之失欢原因甚多,议认某国公使为大使一事,由袁一人主持,摄政王不喜。故当十二月初三日,唐绍仪曾有电致枢府请作罢论。枢府即电复准奏,而不令袁知。”此则报道所称清廷与唐绍仪十二月初三日电报讨论派大使一事确为实情。但此则新闻有明显的细节错误。真实情形是,十二月初三日奕劻电令唐绍仪“缓办”中美互派大使事,而不是唐绍仪电请军机处将派大使一事“作罢”被军机处核准。派大使事被“缓办”,说明朝廷内部发生了争论,袁世凯的主张受到反对;派大使事被“作罢”说明,袁世凯的主张被清廷否定。

《容庵弟子记》没有记述袁世凯上呈派大使的《节略》的确切日期。从《节略》内容可知,袁世凯的《节略》及三项附件上呈于美国“拟遣大使驻华”后,而清政府收到唐绍仪关于美国“拟遣大使”的电报是在1908年12月11日(十一月十八日)。由此可知,《节略》及附件上于12月11日后。《节略》中还有一句话“上月日美互换照会仍多方援助”。这里的“日美互换照会”,指11月30日(十一月初七日)美国国务卿罗脱和日本驻美大使高平签字的换文,即所谓的《罗脱高平协定》。当时使用农历,《节略》拟定的“上月”是农历十一月,那么《节略》拟定的当月是农历十二月。1909年1月25日(宣统元年正月初四日)《时报》“要闻”载:

初五日袁尚呈说帖,力言大使之便,摄政王一笑置之。袁大为懊丧,此亦其开缺之近因也。

据此报道,袁上《节略》等文件的确切日期是1908年12月27日(十二月初五日)。《时报》说袁世凯《说帖》为初五日所上,当有其消息来源。*在当时关于中外派大使的诸多中外媒体的报道中,独有《时报》报道最接近事实真相。这与《时报》的政治背景密切相关。《时报》为康有为、梁启超党人所掌控,是康梁一派在国内的重要宣传喉舌。当时,康有为、梁启超一派与袁世凯势同水火。袁世凯被罢,他们感到异常兴奋,希望载沣进一步将袁处以死罪。康梁在京党人与许多朝廷权贵有密切联系,能够打探到许多朝廷内幕消息。这个日期相当切合当时的历史情景,是可信的。《时报》此处所说的《说帖》,应当指袁世凯的《节略》及其三附件。

此外,王真和黄濬的著述也提到,大使事被“缓办”后,袁世凯曾向载沣、张之洞上过主张派遣大使的《节略》。这进一步可证,“初五日”这个日期可信。

王真编《侯官陈石遗先生年谱》记:

时袁长外交部,语其属曰:“欧美各国使臣皆派大使,我国宜从同。若然,则美国非我莫任。”因自撰条陈上之。为张相国所知,密电驻美公使梁诚,告以中国财力不足,乞缓派大使。复电事寝。而袁疏适上,摄政王笑曰,吾电商缓派大使,复电已允矣。*王真编:《侯官陈石遗先生年谱》卷5,北京图书馆编:《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184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版,第724—725页。陈石遗即陈衍。陈衍,号石遗室。对于王真的此段记述,徐凌霄、徐一士1931年曾提出质疑说:“袁疏未上,大使之议尚无端倪,何张之洞遽电属[嘱]使臣乞缓,而载沣对袁且以复电已允为说,一若此事两国已有成议乎。”(徐凌霄、徐一士著:《凌霄一士随笔》第2册,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521页)。通过本文的考证,我们知道,十二月初三日,奕劻电令唐绍仪缓办大使事。十二月初五日,袁世凯又上了论述互派大使理由的《节略》(此《节略》就是王真所说“袁疏”)。王真不清楚在初三日令“缓办”前,唐绍仪有电报给清廷报告美国当选总统提议中美互派大使,清廷已就此发生争论,袁世凯意见受到反对,才有了令“缓办”之事。王真的记述无头有尾,难怪徐凌霄、徐一士看不明白。

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的记述与王真的记述相近:

[袁世凯]宴外部侍郎左右丞,酒次微语,谓:“诸君勿疑太后逝而予眷濒衰,宫中固有相倚畀也。顾予任事久,甚思易地。我国俨然一等国,与世界各国,曾无代表国家之大使往来,殊病简陋。予将以此名义往新大陆,请共拟奏折措词”云云。其夕,南皮已闻之,亟电梁诚,使先向美政府剖析欲升高使节而财力不逮之故,得美政府谅解。袁数日后,袖折商摄政,载沣示以梁电,袁嗒然无语。*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中册,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43页。“南皮”指张之洞,张之洞是直隶南皮县人。

王真编《侯官陈石遗先生年谱》主要依据材料是陈衍日记和文集,还有陈衍对弟子们的口述材料。罢袁事件发生时,陈衍在北京学部任主事,张之洞是管学大臣,两人在一起工作。而陈衍在湖北时曾任职张之洞幕府,故两人关系甚密切。*当陈衍从湖北调任北京学部时,初为候补主事。张之洞得知此事,限令三日内将陈衍从候补改为实缺,陈衍因此得任学部主事。在学部的一次宴会上,张之洞把自己同席的一位年轻官员赶到另一席,空出的座位让给原被安排在另一席的陈衍来坐。由此可见两人关系之密切。事见《侯官陈石遗先生年谱》,《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184册,第720—721页。陈衍可以从张之洞那里可以听到一些内幕消息。王真和黄濬二人都是陈衍的得意弟子。笔者判断,两人的记述的消息来源相同,都来自于陈衍。陈衍的消息又来自于派大使事的重要当事人之一张之洞。因此,尽管王真和黄濬记述存在诸多错记,但他们的记述却是极具史料价值的。*两人的记述虽有许多细节错误,但其所记,袁世凯主张派大使并为此上过“条陈”(或“疏”、“折”),张之洞反对派大使以及袁世凯因主张中美互派大使而被罢等内容,都是十分难得的、符合历史事实的记述。但陈衍毕竟不是直接当事人,对全盘情况不了解。事情再经王真和黄濬转述,结果出现了很多错误之处。现在我们可以将其记述与档案材料进行互证,去伪存真,还原出历史的真相。黄濬和王真说张之洞电令“缓办”,不对。根据唐绍仪的电报,是奕劻电令唐绍仪缓办此事。当然,他们的记述也并非完全空穴来风,“缓办”之电虽由奕劻发给唐绍仪,但“缓办”应是张之洞的主张。王真和黄濬说“缓办”的电报发给驻美公使梁诚,是错误的,当时清政府驻美公使是伍廷芳而不是梁诚,而且令“缓办”的电报是发给唐绍仪的。初三日奕劻令唐绍仪通知美国政府缓办派大使事的“江电”,袁世凯应该是知情的,王真、黄濬说袁世凯对此事不知情是不可能的。该电报署奕劻名,奕劻为外务部总理大臣,袁世凯是外务部尚书,不可能不知道此事。两人记述中都说,袁世凯自告奋勇出任驻美大使,这也不太可能。

王真说袁世凯拟“自撰条陈上之”和“袁疏适上”;黄濬说袁世凯“袖折上摄政”。所谓“条陈”、“疏”、“折”,与宣统元年正月初四日《时报》所说的“说帖”互相印证,都指同一批文件,即袁世凯主张派大使的《节略》及其三附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悉袁世凯上呈《节略》及其三附件的具体时间和背景。十二月初三日袁世凯派大使的主张受到反对,奕劻被迫发电给唐绍仪,令其“缓办”中美互派大使一事。袁世凯仍不愿轻易放弃自己的主张,他又拟定了《节略》及其三附件呈交载沣和军机大臣阅看,试图说服载沣、张之洞等人接受其主张。12月27日(初五日),袁世凯将《节略》等四项文件上呈载沣等人。

四、《节略》及其附件反映出清廷内部争议情形

《容庵弟子记》谈到袁世凯派大使的主张被否决的原因说:“枢廷同列以不获预闻其事为恨。有议公之轻举者。于是横生阻力,事败垂成。其机会为至可惜也。”*《容庵弟子记》卷4,第29页。这说明,袁的主张被否有两项因素,一是其他军机大臣“不获预闻”派大使事;一是其他军机大臣认为派大使事是“轻举”。袁世凯当初策划互派大事时,载沣尚为军机大臣之一,他与时为军机大臣的世续、张之洞、鹿传霖等都不知道此事。从有关史料看,反对派大使一方主要人物是载沣和张之洞。世续和鹿传霖对清政府内政外交影响不大,从史料中看不到他们在这场政争的声音。奕劻是支持袁世凯的一方。这场争论以载沣和张之洞为一方,奕劻、袁世凯为另一方。载、张一方因“不获预闻”而反对派大使反映出他们与袁世凯一方的权力矛盾;载、张认为派大使是“轻举”则反映了他们与袁世凯一方的政见分歧。

当袁世凯策划派大使事时,没有与时为军机大臣的载沣和张之洞等人讨论过这个问题。而唐绍仪发回电报后,袁世凯在朝堂上才提出这个问题,不能不使载沣和张之洞一方认为袁世凯擅权。《容庵弟子记》所记关于派大使受阻原因可看作袁世凯自己的观点,不仅来源可靠、符合情理,尚有其他史料佐证。有报纸报道说:

袁之开缺却不为此[笔者注:“此”指中美联盟一事,当时流传袁因主张中美联盟受到反对而下台的说法],乃私允某国改驻京公使为大使一事。摄政王初未之知,闻之乃大惊,召袁问之。袁曰:“此乃太皇太后遗旨”。王曰:“有何凭据”。袁曰:“庆邸亦闻之”。王曰:“此等大事于国体之关系不轻,岂得以耳闻一语为断,而竟不告我知”。*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时报》,“要闻”栏。《容庵弟子记》记述了袁曾向奕劻和慈禧太后讨论过派大使一事,此则新闻报道可与《容庵弟子记》所记互相印证。

互派大使事被载沣、张之洞等人反对的另一原因是,其被认为是“轻举”。初三日派大大使事被令“缓办”,表明此前朝廷内部已就派大使问题进行过激烈的争论。袁世凯《节略》及其附件,是双方经过第一轮的意见冲突后,袁世凯再陈其说,其中竭力陈说的权限、礼节、使才、经费四问题,应该就是双方争论的主要问题,即载沣、张之洞一派认为派大使是“轻举”的四个方面的理由。袁世凯所陈述的派大使的有利方面,载沣、张之洞当不至于反对。

大使权限问题是袁世凯《节略》及附件所论述的最主要的问题。袁世凯上呈的四个文件都涉及权限问题,归结起来,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证大使与公使权限相等。一是否认大使有与君主直接交涉之权。二是否认大使有随时谒见君主之权。三是否认大使可以不请示君主和本国政府命令擅自决定重要事项。袁世凯竭力论证大使与公使权限上无差别,正是因为载沣、张之洞一派对此存在疑虑。这个问题是载沣、张之洞一方和奕劻、袁世凯一方争论的焦点问题。大使全称“特命全权大使”,公使全称“特命全权公使”。在现当代国际关系中,外交使节等级仍分大使、公使、代办三级,除了等级和位次的差别外,其职权并无差别。但在大使制度初创时期,大使与公使权力上有两点重要区别:一是大使与驻在国元首直接交涉之权;二是大使随时谒见驻在国元首之权。而公使没有这两项权力。到了袁世凯所处的时代,正如《说帖》所述,大使的这两项特权受到某些国际法学家的批判。但由于历史的影响,从国际法理论和国际关系的实践中,大使的此种特权尚不可能彻底被清除。*甚至1955年版的经典国际法著作《奥本海国际法》仍然一定程度上认可大使的两项特权。清政府历史上曾因外国公使驻京问题、外国来华使节觐见皇帝礼节问题等,与外国列强发生过多次严重的冲突。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由于公使驻京、亲递国书问题导致战争规模不断扩大,就是典型的例子。要给各国驻北京的使节与中国皇帝交涉并随时可以要求面见皇帝的权力,在当时清廷是绝对不能接受的。载沣、张之洞一方对此存有顾虑是可以理解的。除此之外,载沣、张之洞担心外派大使擅权,也应当是其反对派大使理由之一。以下两则史料可以佐证,因大使所享权限,派大使一事被载沣、张之洞认为是“轻举”。

早在唐绍仪到达日本之前,法国驻华使馆即通知法国驻日大使,说唐绍仪携有担任驻英国和美国大使的国书,清政府正谋划将驻伦敦和华盛顿的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法国驻日大使将此秘密通告了英国驻日大使窦纳乐(Claud MacDonald)。唐绍仪在日本访问期间,窦纳乐询问唐绍仪此事是否属实。唐绍仪对此没有绝对否认,只是说,中国的朝廷礼制构成了中外互派大使几乎不可逾越的障碍,因为外国大使理所当然地会要求与中国皇帝直接交涉的特权,而当时的清政府是不能做此种安排的。*“Sir C.MacDonald to Sir Edward Grey,November 6,1908”.Confidential British Foreign Office Political Correspondence,China,Series 1,1906-1909,part 1:1906-1908.Bethesda,M.D.: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5.Reel 103,p.250.

当时任职陆军部的丁士源说:

未几,上年派赴美国修好之唐绍仪来电,欲与美国定约,升中、美两国公使馆为大使馆。袁在京主持颇力,监国摄政王疑之。遂命外、陆两部签注大使与公使之别。陆军部奉旨后,签注谓:大使如与所在国外相不能接洽圆满时,得要求亲与驻在国元首谈判。中国尚未实行责任内阁制,此点切须注意。*丁士源:《梅楞章京笔记》,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1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49页。立宪政体下的责任内阁制,要求所有外交事务必须经过外交部长才能决定。没有实行责任内阁制,则君主可直接办理外交。“中国尚未实行责任内阁制”,意味着外国大使可与中国皇帝直接交涉,这对清廷来说,非同小可。陆军部是否有此签注,有待发现实物印证。外务部的签注如果确实存在,即应是袁世凯所上《节略》及其附件。参照丁士源说法,袁世凯《节略》等四项文件也可能是应载沣要求而上呈的。

关于经费问题,袁世凯在《说帖》中“熟权利害,似不能省有限之小费而误国家之大谋也”*⑤⑦《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一辑)》第133册,第446、433、433页。一语透露出清廷内部关于经费问题的争论。载沣、张之洞一派因经费原因反对派大使。尚有多种史料可以佐证这一点。前引王真记述有派大使“财力不足”的说法,黄濬记述也有“欲升高使节而财力不逮”的说法。此外,刘体智也说,度支部尚书载泽对载沣进谗言:“岁费益巨万,仅得大使之虚名,岂计之上者。”袁世凯因此“乃被逐于外而远交之策不行”。*刘体智:《异辞录》,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19页。清政府财政收入有限,袁世凯《节略》中所说每年三十万金的经费加上修建使馆的费用,不是个小的数目。

大使礼节问题,也应当是双方争论问题之一。在国际关系的实践中,大使礼节与公使礼节有所不同。诚如袁世凯在《说帖》中说,大使“礼式之尊崇、待遇之优异则当与公使示以区别。”⑤袁世凯所抄录的公法家学说,也承认大使较公使礼节尊崇。袁世凯《节略》中说“大使递国书,应以头等宫车迎之。中国已以黄绊轿接待公使矣。大使得请宴国君,而允赴与否仍由国君自定,国君须派员答拜大使。此等礼节似于国体无伤。”*《容庵弟子记》卷4,第29页。袁世凯在《说帖》中又说,大使礼节“然不能强行之处往往徒存其名。如古有国王郊迎及答拜大使之说。至今日亦久无此事实矣。”⑦在袁世凯看来,接待大使的礼节并不构成互派大使的障碍。然而,载沣、张之洞一方并不认可袁的看法。特别是袁世凯说帖中提到外国大使可以请宴国君、国君派员答拜大使一类的事情,在当时的中国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使才问题,袁世凯仅在《节略》中提到,其附件中未提到。袁世凯提到这个问题,似乎可以说明,载沣、张之洞一方认为当时中国缺乏适合担任大使职务的人才。当时的档案、报纸、个人著述中都没有提到双方关于使才问题的争议。看来,使才问题也有可能是双方争论问题之一,但不是争论的焦点。

袁世凯主要从提高国家地位与列强达到平等和便利交涉两方面论述派大使的必要性。袁世凯认为,大使与公使虽然权限无别,但是等级和位次是有差别的。中外关系如果从公使级别变了大使级别,有诸多好处和便利。袁在《节略》中指出,美国政府拟派大使到中国,是宣示各国认中国为大国,有完全主权。中国如不接受,是“自居于非大国”,“自认无完全自主之权”。《节略》还明确提出中美首先互派大使,将来再向“英法德日俄五国陆续擢遣”。《说帖》中,袁世凯提出,应乘美国提出派大使驻中国的契机,逐步将与各国的关系都改为大使级关系,这样中国与列强各国地位平等,“似与交涉实有裨益。”在《说帖》中,袁世凯从四个方面论述了派大使的“利处”和不派大使的“害处”。首先,中国驻外公使因等级低于大使,很难见到外交大臣,往往只能见到副大臣,贻误交涉;如改升大使,则容易与外交大臣晤谈。其次,大使、公使权限相同,但大使地位尊崇。中国驻使以公使身份进行交涉,不易得力;如改升大使,能得到驻在国的信任和重视,对交涉有益。再次,中国驻外公使在朝贺、宴会外交场合,席次低于大使,对于国家地位不利;如改升大使,中国地位提高,不致被各国看不起。最后,美国提出派大使,中国如不答应,自失平等地位,伤美国之感情;如首先派大使到美,然后派到各国,“于国体之尊、邦交之固皆有关切。”对于袁世凯所列举的这些派大使的有利方面,载沣、张之洞一方当不至于反对其观点。但是权衡利弊,载沣、张之洞一方认为派大使是“轻举”,拒绝接受袁世凯的主张。12月31日,清廷电旨令唐绍仪与美国政府终止大使的谈判。美国方面接受清政府的意见,决定终止派大使的工作。1909年1月12日,驻美公使伍廷芳发电报向清政府报告说:“上议院近议驻京美使升大使薪俸,现作罢论。廷马”。*《收驻美伍大臣致外务部电,十二月二十二日》,《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32册,第374页。该电尾“廷”指伍廷芳;“马”指“二十一日”,是伍廷芳在美国发电时间。电报前署“十二月二十二日”(1909年1月13日)是外务部收电时间。而就在派大使被“作罢”的第二天,1909年1月1日(十二月初十),首席军机大臣、外务部总理大臣奕劻请假。此次政争失败,对他打击不小,当是他请假的动机。*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十日至十五日所发上谕,“奕劻”署名下都有“假”字。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上谕档》第34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23—341页。

结语

关于载沣罢袁事件前夕朝廷内部关于派大使问题的争论情形,当时的报纸有过零星报道,时人笔记著述中也有所记述。但这些新闻报道和记述很多属于捕风捉影、道听途说,难免失实;也有的新闻和记述有较可靠的来源,往往也是真假参半。要搞清这场政争的内幕,找到确切可靠的史料是关键。然而,出于保密的原因,清政府军机处《电报档》甚至缺失命令唐绍仪“缓办”和“作罢”派大使事的电报;军机处《随手登记档》中对初九日发给唐绍仪令“作罢”的电旨也不作登记。无法得见两电报原文,我们只能从唐绍仪发回国内电报对两份电报的间接引述中得知其内容要点。《容庵弟子记》一书收录的袁世凯派大使的《节略》是清廷派大使政争的十分重要的原始资料,但是学界对此并未给以足够的关注。如果说孤证不立,《节略》的可靠性尚须质疑的话,梁敦彦档案中所存《说帖》、《各国名儒学说》与《容庵弟子记》中所录《节略》互相印证,足以证明《节略》内容可靠。《节略》、《说帖》、《各国名儒学说》三个文件,是当时袁世凯上给摄政王和军机大臣阅看的重要文件,为搞清清廷内部这场政争的具体情形提供了非常可靠的史料依据。

《容庵弟子记》一书所记派大使事谋划经过,甚为接近事实,但没有说出全部真话,隐瞒了袁世凯令唐绍仪与各国秘密商议派大使这一重要环节,而刻意渲染美国“商派大使”。事实上,袁世凯与唐绍仪秘密商定,由唐绍仪利用出使美国致谢庚款退还事和考察各国财政的机会与各国交涉互派大使问题。唐绍仪曾与日本政府交涉派大使事,未获赞同。到美国后,唐绍仪向美国当选总统塔夫脱提议将中美两国外交关系升格为大使级,塔夫脱表示赞成。为了减少朝廷内部的阻力,唐将此情况电告清廷时采取了一种较为机智和策略的说法。他没提自己的作用,仅强调塔夫脱总统提议中美互派大使,征询清政府的意见。袁世凯将唐绍仪的电报提交摄政王载沣、军机大臣讨论,并力主中美互派大使并将来陆续与列强其他国家互派大使。然而,袁世凯的主张受到载沣、张之洞反对。12月25日(初三日),外务部总理大臣奕劻被迫命令唐绍仪“缓办”中美互派大使一事。12月27日(初五日),袁世凯又向载沣和军机大臣上呈《节略》、《说帖》、《各国公法家学说》(即《各国名儒学说》)、《中外敕书文词四件》等文件,力陈派大使的重要性和可行性。朝堂上再度发生激烈争论。摄政王载沣具有最后决定权,袁世凯的主张被否决。12月31日(初九日),清廷给唐绍仪发去电报谕旨,令其将中美互派大使一事“作罢”。

政见分歧是载沣、张之洞反对袁世凯派大使主张的一个重要原因。大使权限、礼节和经费问题是清朝廷内部双方争论的焦点。由于大使曾被认为具有与君主直接交涉并可随时谒见君主的特权,载沣、张之洞认为,外国大使要与清朝皇帝直接交涉或随时谒见皇帝,是绝对不可容许的。他们无法接受朝廷与外国大使往来的礼节,他们也不愿意为了派驻大使支出数额不小的经费。袁世凯私自策划派大使一事,载沣、张之洞“不获预闻”,这是他们反对袁世凯派大使主张的又一动因,同时也使载沣感受到袁世凯擅权的现实威胁,促使他下决心罢袁回籍。《容庵弟子记》说袁世凯被罢“实由于派大使一事也”。此说虽然不够全面,但派大使问题确实是导致袁下台的重要导火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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