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是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创新优选
2018-01-23
一、农业生产托管是契合农业生产实践的创新优选
顺应了农业劳动力严重缺失和机械化快速发展的形势。随着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异地务工,传统农业面临劳动力缺乏、投入成本高和收益低下等突出问题,与此同时,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科技贡献率快速提升,农业生产的规模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趋势进一步加强,传统小农户生产方式已很难实现盈利,而旧有的土地细碎化和不完全流转导致大型机械设备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农业生产托管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在不流转土地和尊重一家一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实现了大型机械设备成方连片高效利用,实现了一二三产业有效融合发展。
顺应了粮价下跌和土地流转费用居高不下导致土地流转放缓的形势。近年,种粮大户、龙头企业等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出现增产不增收、甚至亏损的现象,加之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较大,严重制约了规模粮食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扩大规模的积极性,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退租(逆流转)的苗头。农业生产托管的出现,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了一种新的发展途径,可有效降低了规模经营主体流转的资金压力,实现了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受到双方欢迎。
顺应了农民“恋地”“恋粮”与优质高效农业生产规模化的需要。随着青壮劳力大量离开土地,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土地上的守望者绝大多数是老年人,这部分人普遍对土地怀有深厚感情,对土地流转有强烈抵触情绪。土地流转和托管之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开展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示范效应将逐步显现,“守望者”们对于不改变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农业生产托管经营方式表现出极大兴趣,这也适应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
顺应了托、管双方优势发挥和转型升级的趋势。近年来,粮食品种结构不合理与粮价“天花板”、成本“地板”、资源环境约束等问题并存,而农机保有存在部分环节、部分企业产能过剩与较多环节投入不足、机具不配套的矛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粮食生产与农机行业同时提出转型升级的要求,农业生产托管恰好促进其有机整合。
二、农业生产托管契合和丰富了农业生产相关理论
生产方式契合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随着农业科技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基于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原有生产关系和起主导作用的农民劳动者素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下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农业生产托管模式的出现,适应了生产力的极大进步,对原有劳动者进行培训和改造,让更专业的劳动者(人和机构)做更专业的事,更能充分发挥新型农业机械的作用和价值,对劳动对象能够进行更有效的改造和管控,在维持家庭经营基础上很好实现了物质资料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利益联结机制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适应,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和标准化,是顺应生产力水平发展提高的生产关系优化。
托管方式契合和发展了农业生产委托代理理论。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则有效地发展和完善了农业生产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在当下极大地优化了相关制度安排,密切了委托方与代理方的利益联结关系,更好地解决了委托与代理双方往往责权利不一致的问题,在更大程度上规避了代理人背离委托人初衷和委托人过分干预代理人行为等现象的发生,有效实现了委托人追求财富更大和代理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的目标高度一致,来自于农民生产实践的探索较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委托代理有关理论。
交易形式契合了规避风险和降低费用的产权理论。农业生产托管使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各种交易由原来的市场交易行为转变为“企业内部”行为,发挥了农户的土地、劳力等的优势和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市场、信息、渠道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在减少进市交易者数目基础上减少了市场交易的次数,有效规避了交易中的部分摩擦,农民市场谈判地位也伴随着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而明显提升,交易费用降低,节本增效明显。
资源配置契合了政府与市场互补的现代管理理论。现代管理理论认为政府与市场是配置社会资源的两种力量和手段, 农业生产托管发端于民间,一开始就符合市场规律,但农业作为准公共品特性的行业,基于我国土地制度的农业生产托管在市场竞争和探索发展过程中面临更多市场失灵问题。政府出台“三权分置”和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政策恰逢其时,从具有发展基础的种植尤其是粮食产业入手,给予其合理合法的名分,基于已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从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投入这一新生优选方式,符合和发展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
三、从种植业和粮食入手,抓住了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害
当前“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突出问题亟须破解。当前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面临突出问题:我国仍有2.6亿农户、6亿多人生活在农村,其中有2.3亿承包农户;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过程中,小农户面临发展权利不充分的问题;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进程中,小农户面临发展机会不充分的问题;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小农户面临分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不充分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又是什么呢?相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普遍存在:土地分散、细碎;观念传统,自耕自种、自给自足,难以形成集约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在维护市场主体地位、采用新技术装备、控制质量安全风险、抵御市场冲击等方面处于劣势;产业环节单一,基于已有承包地和现成劳动力,跟风生产,管理传统粗放,产品低端,产出效益低下;农业劳动力老化比较严重,缺乏生产经营知识,普遍陷入土地的低效利用与部分撂荒并存的困境。
农业生产托管是冲破“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困境在实践中的创新。农业生产托管是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农户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来完成的一种经营方式。相较于传统意义上强调的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托管作为农业生产实践中的探索和创新,农民意愿受到充分尊重,保持了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种什么种多少由农户说了算,农民根本利益得到维护;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利益诉求与农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实现了高度一致,管方依托其自身在资本技术、设施设备、网络管理等现代要素优势,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服务,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农户组织化程度,延长产业链条,增强农户抵御风险能力,把一家一户小农生产引入农业现代化大生产大市场,通过保底产量或收益、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广大小农户更好地分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共同分享农村农业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农民持续增收得到保障,使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从种植业和粮食入手,找准了农业生产托管的突破口。如前所述,我国粮食生产存在资源投入不足、自然资源和气象条件约束严重以及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粮食作物种植比较普遍存在小农户利用传统生产方式的现象,加上粮价波动、成本高走、效益低下、科技贡献率与机械化率偏低等问题叠加,我国粮食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粮食生产是迫切需要,也是最容易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和机械化的行业。各地合作社、农机与肥料企业、非农资本创办的实体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以粮食为主的生产经营中率先创新合作模式,从种到收实现全程托管;针对 “卖粮难”,以新兴优势品种替代传统品种,实现单产提高和优质优价;创新生产方式,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节本增效;创新服务模式,按照 “生产车间”理念实现粮食生产“N统一”;创新组织方式,建设粮食产业联合体,实现一二三产深度融合。